本片有对现代演艺圈(showbiz)的各种讽刺。近些年这侠那侠的,一点创意都没有,但是好莱坞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啥题材赚钱就拍啥,直到大家都烦的不行了或者几个大厂赔死才会长记性。国内又未尝不是,《潜伏》一火,基本上谍战剧就拍了好几年......《鸟侠》此等蛋疼的名字都能赚钱,很明显观众已经丧心病狂,但终究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没有什么是永远的,见风使舵的好莱坞甚是如此。扮演男主Michael Keaton曾经演过九十年代的《蝙蝠侠》,由他来演这个戏中过气的演员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
戏剧圈穷向来不是什么秘密,电影界相比则往往赚要多不少,因为发行渠道更多。除非你能混到百老汇那个级别的,不然资金上会有很多困难。这也是为什么片中Naomi Watts的角色为自己能上broadway而激动不已,因为这对一个混戏剧圈的人来说甚是不易。也正是因为舞台剧少了很多铜臭味(《歌剧魅影》这种老牌子除外,换个cast继续圈钱),所以用来和大手笔的电影明星来做对比很合适,也是为什么诸多电影明星在有名气后都愿意去百老汇舞台上露个脸,提升逼格。
“艺术”是个宽泛的词,在本片中可以把它简化成“表演”。舞台剧里往往有着最出色的表演,因为你没有掩饰的机会。电影里的表演你有很多调整的空间,剪辑,化妆,灯光都可以帮助你。爱德华诺顿的角色貌似就是为这个追求而存在的,他就像一个夸张版的“方法派”,认为就算是表演也要真实,这也是为什么他为了把酒换成水这样一个小细节而大发脾气。例如最近的《黄金时代》,导演认为寒冷和饥饿是演不了的,因此就真的把剧组放在冰冻的地区拍摄。诺顿的这种夸张的对真实的渴求到底在表明些什么?是否在讽刺很多演员只是为了表演以外的东西而表演?表演的本质是什么?演员的职责是什么?男主愤世嫉俗的女儿(石头姐)也在对他说,“You aren’t doing this for the sake of art”(你做这些并不是为了艺术),这也未尝不是正确的。男主既是导演,又是演员,想控制一切,拼命努力的讨好critics,肯定是想证明自己的能力,但是我们不知道他的动机,到底是为了证明自己是个没过气的演员,还是真的为了对戏剧的热爱?那个评论家也说他是只是个celebrity, not an actor,可见名气并不等同于真才实学。不管他真实动机如何,一切都被演艺圈的复杂而深深淹没了。牵扯的方面太多,人也终究不能纯粹。在这种情景下想要获得自我认同,甚是不易。
本片里各种对现在演艺圈的讽刺可以说是不能再明显了。片名《鸟侠》,台词里提到的Michael Fassbender, Woody Harrelson, Jeremy Renner都是在说最近这股超级英雄浪潮;女儿和他吵架的时候说,”你连facebook都没有,好像你根本不存在一样”,然后在临近结尾处又是在网络的帮助下,利用那段裸身跑时代广场的视频,他名声大噪,可见“名气”这个东西是多么虚渺和好笑。曾今扮演过超级英雄的他更能感同身受,名声稍纵即逝,没有什么是永远的,那又该抓住些什么呢?自己的价值在哪里?或许万事都是繁梦一场,终须灭。
技术层面本片也是耀眼的不能忽视。丧!心!病!狂!的!长!镜!头!我们流畅的从更衣间飘到前台,飘回后台,再飘到大街上,再飘回来,真的是如丝般顺滑,像一位灵活的芭蕾舞者。惊喜的是依然有特写。我们不能像平常剪辑那样全景中景特写的来回切换来体会人物关系和内心经历,但是导演没有忽视特写的力量,让我很是感动。另外这种丧心病狂的长镜头实在是非常挑战演员,前期一定会做很多的排练,因为如果有一个人的台词说错,大家都要从头开始,所以每个演员一定压力山大,我不能说错啊不然所有人都会恨我的之类的纠结。很多过渡镜头肯定也花了不少心思。
我确实被这种惊人的尝试震撼,但是中间的时候我感觉到形式开始大于内容,可以明显察觉到剧本的写作是为了这种一镜到底的模式而创作的,很多“小聪明”都有点过于明显。例如本片副标题The Unexpected Virtue Of Ignorance, 我觉得就有点过,简直就是赤裸裸的在你耳边说“瞧我们这片子多聪明啊哇哈哈”的节奏,个别台词也给我这种印象,一种“我们就是在讽刺演艺圈的瞧多幽默啊哇哈哈”的感觉。就是因为一切都是非常仔细并且不留余地的演练好的,我们反而没有了副标题里的那个“unexpected”,减少了观众参与的空间。
我个人认为在形式上,戏剧会增加其与观众的距离(更抽象化),而电影是减少距离(更能身临其境)。然而本片处于两者间的尴尬地位。一直在运动的镜头让我觉得很不安分,纵使我和人物离得很近,我没有停下思考的空间,反而让他们显得遥远了,就好像我坐在一个窥探他们的过山车上,轨迹统统是给你设计好的,一点偏离都不允许。这固然是刺激,只是难免单调,因为轨道是固定的,重复后的结果是一样的。或许这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吧,人也不可能什么都得到。
这是一部有野心,有技术,有思想,有表演的难得好片。只是想要成为佳作,貌似还差一点。看各位的个人爱好了。
选取豆友Peter Cat的点评:伊纳里多所有电影问题都是一样的,就是故弄玄虚,换言之他野心和品味都很好,但是相比于他要操作众多主题他的思考特别廉价。但他特别厉害一点是会用出色视听和话题在数量优势来掩盖深度上缺失。可以回想一下这个电影,处理了多少话题,可每一个都抛了点鸡汤而已。当然,视听出众确实有目共睹
很久没有写评论了,只是电影关乎我喜欢的作家。有剧透,不喜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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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看奥斯卡最佳提名电影《鸟人》。我看电影和书都没有提前看剧情的习惯,就像听到新乐队也不会去google他们的长相一样。不如让事情自然地发生。所以看到片子的基础居然是改编雷蒙德·卡佛的小说把它搬上百老汇舞台时,我吃了一惊。
卡佛是我次于毛姆读过的最多作品的作家。他近一次兴起的火热大概是2010-2011年间,译林出版了那本《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再早一次的火热大概只能追溯到十五年前苗炜、朱伟等人大谈于晓丹翻译的卡佛小说集的时候了。这是一个非常好用的标题,以至于连村上春树都著有《当我跑步时,我谈论些什么》这样的畅销书,更不用说追随者众。但是真的有多少人读过这篇小说,我持怀疑态度。甚至于作为情节贯穿始终的对于卡佛的崇拜,都没能让人们在影评里把重点转移到“卡佛是什么人,能让男主角死心塌地”上。更荒谬的是,在豆瓣的条目里,《当》这本书的目录甚至都没有这篇同名小说。所以卡佛在观者眼里大概只是一个标签,就像电影中说的,你只不过是在不停地贴标签贴标签而已,你都不知道你贴的到底是什么。
《鸟人》中的男主角里根·汤姆森执意改编卡佛的小说并出演它,以此来证明自己不是一个无知的好莱坞英雄片“名人”(celebrity)的原因,剧中已经透露——因为卡佛曾经在他高中表演的时候给予了他鼓励,坚定了他想要成为电影演员的信念。这让我想起去年孙仲旭老师翻译的一篇由美国女作家玛莎·吉斯写的《回忆我的老师雷蒙德·卡佛》。文章很长,通过她上卡佛写作课的经历,塑造出了卡佛这位老师的形象:
【我第一次见到雷蒙德·卡佛(他身材魁梧,身高6英尺)时,他穿着格子衬衫和卡其布休闲裤,坐在一张带着围椅式写字板的椅子上,他长长的腿伸到我们一圈椅子的中央。
通常,雷从问一个问题来开始点评:“这算是个短篇小说吗?”甚至对结构最糟糕、不可救药的故事,他也会这样问,而且极为严肃地帮助我们弄清楚为什么是,或者为什么不是。
如果有人开玩笑地提一个问题,他从来不会随便回答,而总是认真回答,似乎明白俏皮话经常出自紧张或者不自然。如果有人评论时带着讥讽(不是自贬)或者残酷(那可要命!)他会安静地盯着别处一会儿,通常抽着烟,耐心地等待我们自己回想起要大度。】
通过这样的描写,或许你可以理解为什么《鸟人》主演得到一块小小的、写在餐巾纸上的赞美,就愿意对卡佛用最后的生命向他致敬。因为他严谨,认真,尊敬小说,有足够的耐心给予他的学生,所以向他证明自己,也许就相当于证明了自己的这些年活得不过像场马戏。百老汇的致敬,才是有价值的。
【他对每个人都鼓励,不管某个短篇有可能在我们眼里有多么没希望。我听说并不是每位老师都会这样。我们班上有个女生前一年跟罗伯特·斯通(Robert Stone)学习过,斯通建议她完全放弃写作!当然,她深受打击。我后来读到过《巴黎评论》上对威廉·斯蒂伦(William Styron)的一篇访谈,他在访谈中说道:“教师应该把好的留下,不好的剔掉,像农民一样精心挑选,不去鼓励那些没有天份的人。”
雷蒙德·卡佛对我们都鼓励,而把剔苗工作留给了上帝。】
也许正是因为卡佛的生活太过艰难,知道梦想需要有多费力坚持,都不可能战胜现实,才会这样对待他想要写作的学生。这和《鸟人》影片所表达的主旨,在我看来是相似的——理解卡佛,就容易理解男主角所做的一切:远离高科技时代,用艰难的方式,艰难地证明内心最艰难的那个自己。
“亨利·米勒四十多岁写《北回归线》的时候,曾经谈到,他要在一个借来的房间里写作,随时他都可能不得不停下手中的笔,因为他坐着的椅子可能要被别人拿走。直到最近为止,这种事态一直是我生活的常态。从我有记忆开始,从我还是个十几岁的小孩开始,我就要无时无刻不担心自己身下的椅子随时都会被人移走。一年又一年,我爱人和我整日奔波,努力保住自己头顶上的屋顶。我们曾有过梦想,我和我爱人。我们以为我们可以弯下脖子,尽力工作,做所有我们想做的事。但我们想错了。”卡佛这么说。这段话几乎可以概括他所有写过的小说的内容,永远没有正式的开头,只是你没来由地坐下了,但是永远坐不踏实。在漫不经心强装自然的对话后,椅子不知所踪。可能是被抽走,可能还存在,但你就是知道它其实不在那儿了,你们面对面地呆若木鸡。唯有沉默。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卡佛。
卡佛的笔触苦楚中带着平静,却从不是有恶意的戏谑中带着平静。这点在布考斯基的短篇小说集比如《苦水音乐》中尤其明显。布考斯基就像一名恶童,也是没着没落的短篇,看完却让人觉得世界充满了恶意。卡佛只是描写无助与苦楚。这点也像《鸟人》一样。所有演员的生活切开了都是一样的无助,哪怕是晒着日光浴的Mike(爱德华·诺顿)的角色,也会为了自己长达数月的无法勃起而无助。还有一点,就是卡佛从不会是夸张的。所以在男主角站在舞台前慷慨陈词说着那对老夫妇的爱多么伟大的时候,那是他自己的改编,是他对光中要对自己“看我吧!爱我吧!”的呼吁。这在卡佛的原文中是没有的。同样没有的还有“捉奸在床”并自杀的那一幕,原文只是梅尔和特芮这对情侣,对于特芮过去丈夫的述说。而《鸟人》中,里根其实扮演的是梅尔,所以最后死的并不是他,而是特芮的前夫。在原文描述中,梅尔描述特芮的前夫:“在屋里朝自己嘴里开了一枪,有人听到枪响,报告给经理。他们用万能钥匙打开房门,看到发生的事情,叫了救护车。他被送来的时候我恰好在医院里。他还活着,但已经不可救药了。他活了三天,头肿得比正常人的头大了一倍。我以前从没见过这种情形,希望这辈子也不要再见到。特芮知道后想去陪他。我们为这事大吵了一场。我认为她不该看到他那副样子。我认为她根本就不该去见他,我现在还这么认为。”
他活了三天,而《鸟人》中的结局,里根也没有立即死去。他回想并怀念起了自己的成功,自己能够运用特效中的超能力或毁灭或拯救一切,他的视频通过喧嚣的方式瞬间点击过百万,他又红了。但是他最后还是飞了起来,他女儿诡异的笑容仿佛就是卡佛描写的所有文章的结局那样——从来都没有什么结局。
“我能听见我的心跳。我能听见所有人的心跳。我能听见我们坐在那儿发出的噪音,直到房间全都黑下来了,也没有人动一下。”——雷蒙德·卡佛《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文章的最后一句话。
Icier
2015.1.20
http://www.douban.com/note/102695577/?1305938291玛莎·吉斯写的卡佛。
当年的“蝙蝠侠”带着一众“绿巨人”“蜘蛛侠”“金刚”的卡司参演一部叫《飞鸟侠》的电影时,编剧和导演本意就表露无遗,片中里根从好莱坞辗转到纽约百老汇拉来一帮演职人员自编自导自演戏剧,对应于冈萨雷斯召集迈克尔•基顿、爱德华•诺顿、娜奥米•沃茨、艾玛•斯通等进入《飞鸟侠》。就是要模糊现实与戏剧的界限,达到一种电影即现实镜像的效果,讽刺味儿不捅就破。电影中里根的角色仿佛为基顿量身定制,“飞鸟侠”就是基顿早年拍摄《蝙蝠侠》的映射(现在明白了港译片名的妙处了吧),基顿这些年来在电影圈或者说在好莱坞的沉寂也对应于片中里根的状态。
关于人戏不分的电影,经典不少,大家比较熟悉的有陈凯歌的《霸王别姬》,今敏的《千年女优》,波兰斯基的《穿裘皮的维纳斯》,或者阿萨亚斯的新作《锡尔斯玛利亚》,都是这种类型的杰出代表。其实,早在84年伯格曼拍的《排演之后》也是现实与戏剧不分的杰作,不过没多少人看过。《排演之后》这电影竟可以分两种方式看或者说观众会产生两种观感,一是电影里的人在讨论舞台剧,二是电影里的舞台剧里的人在讨论舞台剧,出现二的效果的原因是图林出现后奥琳的静止处理方式。此种电影的表现方式是,在现实的部分观众也可能觉得他们在演戏,在演戏的部分观众又会感觉他们夹杂了由现实部分带来的情绪。比如《锡尔斯玛利亚》中女演员与助理为电影对台词的时候往往就是台词与真实对话切换,到最后难以分清哪里是现实哪里是戏剧。当然这也是电影的精妙之处,而且往往有深不可测的讽刺效果。
《飞鸟侠》中在里根耳边嗡嗡作响的鸟人其实是编导塑造的里根人格分裂角色设定,这一做法精妙,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好莱坞超级大片对演员的影响刻画得入木三分。一部超级大片能将一个默默无闻的演员瞬间全世界家喻户晓,跟随来的名望钱财粉丝滚滚而来,然而一旦系列电影终结,或者演员退出,整个世界变得异乎寻常的安静,演员的情绪落差导致严重后果,电影里的里根直接就精神分裂了,出现幻听幻象。不只这样,冈萨雷斯在电影结尾时候再做了一次升华。之前里根的幻境一直只出现在他独处的时刻,最后一幕,里根女儿也见到了此种幻象从而露出微笑,电影一下子笼罩一股魔幻风格。
另一个引起我注意的地方是,电影中里根在戏剧里爆头自杀了三次,每一次都是层层递进的关系,编剧不紧不慢将剧情推进,又兼具有节奏感。第一次,剧团的男演员受伤,(电影里黑了一圈众好莱坞A级大咖之后)里根只得找来麦克救场,然而这却是个难搞的百老汇演员,在舞台里肆意而为,里根被气得晕头转向,看着舞台上麦克的勃起,里根无所适从,镇定下来后将自己终结;第二次,与女儿的那番讲话刺痛了里根,虽然尖酸刻薄,却道尽一切真理,也是父女俩难得的一次交心,里根本来心力交瘁,瞥见麦克与女儿搞在了一起,心烦意乱,出去抽烟,没成想衣服被卡主,只能绕过广场从前门进入戏院,引发围睹,里根急中生智,在台下表演,排演顺利结束。第三次,正式首演前,里根通过与戏剧评论家迪金森女士的争锋相对交谈,宿醉一宿,在白天一度沉浸在幻想之中,在纽约天空翱翔,释放了自己,登台时达到忘我境界,道具枪也换了真枪实弹,爆头一击,反响空前。一镜到底的伪长镜表现方式,以及高度的与表演契合的摄影,都需要强大的剧本保障,这也是我今年特别推崇《飞鸟侠》的剧本的原因,推荐大家去读。
之前提到过《飞鸟侠》具有魔幻风格,虚实结合的镜头语言在真人电影里实属罕见,尤其是电影后半段,里根宿醉一夜后,出现的鸟人大战怪兽场景,以及里根翱翔在百老汇街道上空的场景,我竟然想起了高畑勋的《辉夜姬物语》,同样是主角的幻象,同样是主角释放一切勇敢做自我的表达,此种场景每次看都惹我飙泪,肆意一回的人生是他们的,也会觉得好励志。这种虚实结合的场景往往出现在天马行空的动画电影里,今年的另外两部动画《男孩与世界》《寻找隐世快乐》也是很有想象力的作品,推荐大家去看。
特别提醒大家关注电影中女儿对里根,里根与戏剧家迪金森女士,以及宿醉后鸟人与里根的三组对话,电影的思想就埋藏在这三段对话中,值得细细品读,我要再次对编导竖大拇指。
电影里,里根的戏剧在评论界获得良好口碑,咸鱼翻身,一向对好莱坞嗤之以鼻的《时代杂志》戏剧评论员迪金森女士也不得不用婉转的语句盛赞。电影外,迈克尔•基顿最近接触各种新片的动向的新闻纷纷传出,演艺事业起死回生。电影延展到现实中了,《飞鸟侠》又成为了预言,像逃不出的命运,也像拼命钻进去的陷阱,好讽刺。
20几年前,Riggan Thomson由于出演漫画英雄系列电影Birdman三部曲成名,在人气旺盛之时却拒绝了参与拍摄Birdman的第四部。20年之后,已至中年的Riggan早已过气,大众对他的标签单单依旧是个“鸟人”。由于虚荣和自负的纠缠,时间并没有帮助Riggan适应、接受自己在知名度、存在感上的落差。他想要证明自己是个真正的艺术家,亲自改编了一个话剧剧本,并且自己担任导演和主角,即将在百老汇上演。电影给我们看的,就是Riggan从初期制作到首演的这段经历。你觉得事情会进展顺利吗?
这部片子很奇妙,竟然也非常爵士(我刚看过Whiplash),是我今年看到现在最喜欢的之一。照例,列一下为什么说它好:
第一,选角、表演
饰演主角Riggan Thomson的,正是多年前饰演过《蝙蝠侠》和《蝙蝠侠归来》的Michael Keaton。Seth Rogan在《邻居》里对Zac Efron说,“你们这一代认为真正的蝙蝠侠是Christian Bale,对我们那一代来讲,真正的蝙蝠侠是Michael Keaton。”经历是不可以复制的,被Nolan惯坏了的我们,很难会对Tim Burton的风格买账了。Michael Keaton这个名字在90年代之后也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谈话内容(他出境的电影,貌似我看过的最新的也是1997年的Jackie Brown了,那还是因为Tarantino)。一个演过经典的Batman,到现在却“无人问津”的演员,来演一个曾经演过Birdman,而到现在无人问津的演员,Keaton所谓是本色出演了。但有一点我们都没想对——从导演Alejandro González Iñárritu到同台的Edward Norton,都说Michael Keaton本人跟他所饰演的Riggan相比,性格和心态完全相反。电影中的Riggan没有安全感,而Keaton却很清楚自己目前所处的位置和自己的方向。如果是这样的话,要投入那些慌张、绝望、没有头绪的戏,Keaton的表演其实非常有突破。
除了主角之外,其他的选角也挺完美。有几个配角我特想聊一聊。
这部电影对Naomi Watts的挑战性不是特别大,跟Keaton演一个夸张、变形了的自己相比,Watts更显得是在演自己,或者在演一个自己最擅长演的“角色”:一个不停怀疑自己的事业崎岖的女演员。首先我们回到2001年的经典,Mulholland Drive (that David fucking-with-our-dreams-Lynch, right?). 在那部戏里,Naomi演的Diane是一个演技不错却没多少自信、特别想要红但就是没有红的演员。在Inside the Actor’s Studio访谈中,Naomi说自己更像Diane(为什么说“更”呢?),她说导演David Lynch“引发出了我内心的阴暗面,而我发现本来并不需要隐藏它”。她还说self-doubt(“自我怀疑”)对她来讲是件好事。我喜欢Naomi Watts这个演员,第一是因为她演技厉害,第二则是因为她让我看到她没有安全感的样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在我心里会给她加分。
Edward Norton演Naomi Watts的床伴。他的角色是一个演技高超、但却非常自负的演员。我猜Watts在读本子的时候能够意识到她跟自己的角色很像,而Norton在读剧本的时候可能根本意识不到,因为Norton本人就是这样一个演员,他有可能自负到看不见别人对他的评论。导演Alejandro González Iñárritu在一个访谈里就说,Norton一来,读了一下剧本,就开始跟导演建议,“诶,咱们怎么不拍这个啊?”“不如这样吧!”云云。而导演马上就笑了,问他,“你知道你现在在做什么吗?”Norton说,“不知道。”“你在做你的角色恰恰会做的事情。”关于Edward Norton在片场难合作的说法有蛮久了,他并不是耍大牌,他只是对工作、对自己的艺术看得非常非常重,不愿意妥协。以下只是网上搜来的一个“版本”:当年在拍The Incredible Hulk的时候,他拿到剧本后,自己狂加了大概70分钟的对话,为了突出绿巨人Bruce Banner的人物深度。而在Marvel将那些全部砍掉后,他马上就不干了。这之后“复联”里面才由Mark Ruffalo演绿巨人,也是大部分人最喜欢的。(两个演员私下是好朋友)。之所以要强调是“网上搜的版本”,因为Gone Girl提醒了我们,道听途说杜撰太容易。而那个 “版本”的Norton,跟Birdman里他的角色,恰恰像是从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唯独,这个角色再多么有才,他对自己还是没有足够的自信,他只有在舞台上才能最屌(literally),而我们依旧能感到幕后的他没有安全感的一面。真实的Norton是怎样的,我就不知道了。此片Norton但凡出境就抢了其他所有人的戏,好在他说本片是他最享受的创作经历。
由于知道这三个主要角色跟演员的现实特点之间的联系,我看电影时就多了一层乐趣。电影最开始(忘了谁)有句台词说谁谁朝自己嘴里开了一枪,却还没死成,我第一反应就是Tyler Durden. But we’re not supposed to talk about it.
还想简单说两个演员。
Emma Stone演Riggan的女儿,她是一个有过沉重的曾经,如今茅塞顿开,却还没有丢掉包袱的灵魂。Emma Stone的性格非常 “Easy A,” 跟Jennifer Lawrence差不多,她也是比较大大咧咧的,在脱口秀上讲“在故宫上厕所”的故事。在Riggan的女儿里,我看得到Stone的那种自由,好像要高飞的风筝,但Stone的戏更多的是在同Keaton和Norton互动,这些互动里,我看得到一根很韧的风筝线,这是她演技所在。镜头给了她的大眼睛不少特写,而捕捉到的感情也足够真实。
Zach Galifianakis (噢耶,一次拼对) 对于经纪人/律师的表演也很出色。提他是因为你一般不期待他有这样的表演,他是玩Between Two Ferns瞎搞的人,这次正经了一把,当然他也提供了一些诙谐的对话。看他也是满脸毛,不禁期待他效仿Robin Williams,多演些戏剧。
第二,剧本、摄影、导演、剪辑
本片的摄影师是Emmanuel Lubezki,去年刚刚因为Gravity得了小金人。导演和编剧之一则是指导过21 Grams和Babel的Alejandro González Iñárritu。在他们的合作下,这部电影从头至尾好像是一场2个小时的长镜头。
这个效果是剧本事先的设定,原本就需要演员演很长的戏。这部电影一共拍了30天的事实也确实证明了片场上的高强度高压力。这样的拍摄,不仅需要每个演员都靠谱(尤其是最后一个说话的那个演员,因为一旦他搞砸,大家就要重来),更加需要摄影师、演员、导演的默契。后者是电影成功的一大要素,因为每一场戏不仅很长,而且戏里的演员还有很多走动和互动。为了捕捉最能表情达意的画面,并产生跟踪镜头的效果,摄影机不能一直在远处拍全景,它需要一直跟着演员走,有时还需要拍特写,并不停的变换角度。同时镜头又不能碍演员的事。为了突出主题,电影里面有好多的镜子,电影对于有镜子的戏的取景也是非常棒的。
我对Aaron Sorkin 剧本里很多的长镜头非常熟悉,所以在看完此部电影之后,我很高兴的发觉自己根本没有花一秒去想过Aaron Sorkin,电影拍摄是自成风格的。这样的拍摄特点,结果就是不仅让我们充分了解角色,还让我们看到了百老汇后台的忙乱,给电影的气氛上了色(说到上色,灯光设计也别出心裁)。由于长镜头跟踪,电影的节奏和张力简直令人窒息,我很快就被吸引到了对话和剧情里面,忘记了去想“长镜头”,而也正因为如此,这个技术特点没有沦为让人分心的花招(这是主观结论)。更加厉害的是,在看的时候,我明明看得出他们肯定在某些地方喊了“咔”,但是就是看不出来到底是在哪里剪的。很奇妙。
第三,有深度的主题
说了半天“XX突显了”“YY烘托了”,也该具体谈谈主题了。不过到了这里,很大部分就都是个人理解了。
其实读到这里,你应该猜得出来了,电影的一大主题,便是演员们极度稀薄的安全感,以及对于接受和肯定的“瘾”。通过谈Keaton,Watts,以及Norton,我已经举了些例子了。这些演员都有着不同形式的自我痴迷。Keaton不停地跟自己的阴暗面斗嘴,一方面想要关心自己话剧的质量、担忧别人对自己作为艺术家的看法,一方面又愤怒的唏嘘“当年老子多辉煌,你们这帮人算个毛!老子可以拍Birdman 4发大财!” 但明明已经开始做话剧了,好好表演完成任务却不够,他又特别容易就被外界干扰到自信。所以他不停的设想重新披上Birdman的装束,通过商业电影再次被万众所爱。Watts和另一个女演员极端需要他人的认可,需要听到赞美才能稍稍安心。而Norton,虽然对自己演技功夫没有任何怀疑,但他大概是最痴迷的,他只对角色有信心,对自己却没有,所以他所有的经历都倾注到了表演上,对其他的任何东西都不在乎,台下的生活一团糟,没人喜欢他。每个人的潜台词都是“看我!爱我!”而且是一接受到一点光,就想要更多的光。这不是瘾是什么?电影中画面里的那一面面镜子,正是对于这种自我痴迷的象征。
此段很短似剧透:
Emma Stone的那卷卫生纸,是帮助她戒酒(或毒)瘾的,在地球长长的历史中,人类只有那一小块。而她跟父亲讲述这卷纸的目的,就是想要帮父亲戒掉对于 “看我吧!爱我吧!”的瘾。
剧透结束
不过,大家还是不要太早的去评价别人。Gone Girl里的Amy也是痴迷,Whiplash里的Andrew也是痴迷,我倒觉得我们所有人如今都是这样的。演员们只不过碰巧又是名人,是被媒体典型化了的虚荣自负的人群的代表物而已。说他们是“物”也不夸张,我们有谁真正的了解演员,我们多少次将他们的角色赋予在了他们本人身上,我们多么喜欢过度的解读他们的某个表情?“我们”是个很笼统的代词,我个人感觉,社交媒体时代的年轻人应该是病得最厉害的人群之一,但大家真的都差不到哪去。相比人到中年不会发推的Riggan,每天微博微信讲新事盼回复的我们大概更擅长拐骗别人的关注。那些根本不了解Riggan,上来就叫他Birdman,求他合照、签名的人,通过这样做,无非也是想填补自己的虚荣心,“我前几天看到Birdman了!”会成为谈资,而那照片便获得了很多点击率。
这就谈到了我想到的第二个主题,就是对“名人”和“名声”的评论。不过要注意:演员们对赞扬的期望和追求,跟某些人对“名人”身份的追求是不同的。二者都有虚荣心在作祟,但前者显然是任何演艺人都必有的心理,后者则从一开始就极不健康,而且我认为大部分的演员都认为当“公众人物”是很可笑可悲的事情。上面那一段讲的,就是我们是如何对待名人的,我们把自己心里的东西架到他们身上,我们想象他们的想法,然后我们再跟他们共鸣。当他们好的时候我们利用他们让自己感觉好过一点,当他们不好的时候我们笑话他们,从而对自己的生活不那么不满。但在另一边,是一个“名人”必须在保持自己形象、维持公众信念的同时,还要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工作,给大众交质量好的作业,否则他们就又不满了。另外,还时不时的有人说自己老了、整容了、拍拖了、吵架了,一直有狗仔拍照,一直有大众的审视,这个压力是多么的奇怪。影片能比较生动的表现这一点,也让人不禁叹气。
另外,我想说一说社会对“漫画英雄”电影的看法。漫画电影在美国,起码是在影迷圈内产生了前所未有的轰动。在Michael Keaton那个时代,这种电影可信度不高,人们不怎么当回事,倒是有情可原。现如今是Marvel和DC火拼的时代,拼的就是质量和内容。Marvel已经通过“复联”、“美队2”、“银河”这几部高水准的片子获得了业界充分的信任,新出的“复联2”的预告片也很令人振奋。然而很多喜欢电影的人依旧对这类电影嗤之以鼻,以为都是闹着玩儿的,只能随便看看的。我现在这样写,而且内心里肯定觉得“美队2”和“银河”都分别是自己本年最喜欢的片子之一,但就连我也不敢在年终派对里预测它们会被提名奥斯卡。因为你把片子拍得再真实再严肃,也不能遮掩不喜欢这类片子的人对漫画元素的荒诞性嗤之以鼻。于是总有人说漫画电影现在被如此重视,是否是过了头了?在这种环境下,拍这种片子貌似真的会降低你的安全感。人们真的会说“你不是一个真正的艺术家”,而你赚的钱越多,可能地位就越低。而这种态度,任何真正爱漫画的人都会告诉你是错误的。
这就是为什么Robert Downey Jr.想要拍The Judge。如今上映这么久了,他显然没有得到想要的票房收成,而烂番茄的分数也定格在了50%以下。我真的想知道Downey此刻在想什么。
以上就是为什么要看Birdman,以及我的一点评论。整部电影从技术到内容都让我很赞叹,让我觉得有点奇怪,而结尾也让我有些发懵。看完一天了,脑子里却还在想它。这就是艺术,让你不停想。希望大家读完了点有用,把我顶上去。谢谢。
最后,推荐大家看一下Halle Berry当年领取奥斯卡,不久之后又领取金酸梅奖时的分别两段获奖感言。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DQzODM3NDY4.html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TI0MjIyOTc2.html
我自己的视频主页:
http://space.bilibili.com/3078695
这电影不是拍给我们这些圈外人看的
Emma Stone水平真不行,一双金鱼眼恨不得瞪掉出来。长镜头过多,加上音效有时候会觉得像在看肥皂剧。
影片充满着强烈的暴躁与焦虑,一如那急促的鼓点与不间断的长镜头,有种强烈的压迫感。片中角色常是模糊现实与表演的,一如迈克尔·基顿真实经历与片中角色奇妙的对应,包括他们的结局。讽刺,艺术与商业,戏剧与电影,演员与明星,过气的艺人。不过,过度的炫技反而让这片子轻了。
喜欢拉美魔幻文学的估计会和我一样疯掉。A.G.I不愧为墨西哥电影三杰之一,将一种几乎不可能呈现的文学体裁完美的转换为了电影语言。打破虚实屏障后故事就像被任意翻转的魔方,呈现出一镜到底的荒诞离奇。电影果然是一直在进化的...
一个建议:请勿在同一天内观赏此片和爆裂鼓手,否则…后果自负。
“你把崇拜当成了爱。” 观感跟《纽约提喻法》一样,晦涩、絮叨、先锋、超现实,前一个半小时闷的很难坚持看完,鼓点也敲的我脑仁疼。好在最后半小时突然就灵魂出窍了,眼前一亮,豁然开朗……“找到此生想要的了吗?找到了。你想要什么?成为被爱的人,在地球上感受被爱。”
推荐给姜文老师。看看人家怎么把现实和超现实结合在一个像样的故事里。怎么实现一镜到底的野心还可以征服观众。它嘲讽一切却又如此悲悯。它有着荒诞的笑点和悲伤的底色。当迈克尔·基顿只穿着一条内裤无奈地走过街道、穿过人群的时候,当他一次次在后台扯下假发的时候,那种从热闹迅速冷却的情绪多么悲
有个人在美术馆上吊自杀,死了一个月后才被人发现:他不是展品。
这电影真的不是折射每个人的吗?事业上求之不得的,亲情上求之不得的,谁都不在乎的只能活在戏里的,爱他可他爱其他更多的,安慰是一种什么产品,居然贵到谁都买不起。尽管长镜头太伪,调度还是很厉害,这样拍到不令人生厌已经难得,何况这样一部艺术片还和其他商业片同步上映。
走出影院都快感觉双脚离地了,想跟着鸟人再飞一把,看什么都像连续无缝长镜头。绝对的电影技术迷的大狂欢,特效就是应该这么用啊!相比伊那里图几部前作,剧情稍弱。演员的悲歌——他们做别人的时间比做自己要多。不管是为了什么踏上舞台,不管剧场多么曲径通幽的世外桃源,最终难逃被吞噬
毫无意义的长镜头,寻找存在感最终还是停留在了表面,诺顿这条线直接写丢,总觉得结尾会有惊喜,但其实什么都没有,艾玛最后望着天空中的鸟笑也是够突兀的,不懂这种超现实有什么嗨的,做不到魔幻现实就不要做,完全像精神分裂,精神分裂做好也很牛逼啊,居然有人说他可以拍百年孤独也是醉了
在墨西哥进程务工人员的眼中,好莱坞的反义词是百老汇,超级英雄的反义词是雷蒙德卡佛
#威尼斯电影节#开幕片,迈克尔基顿曾是89年的老蝙蝠侠,这种感同身受的演法很适合戏中戏,戏痴作死见得多了,Happy Ending的倒不多。雷蒙德卡佛文本赞,基顿挺本色,石头跟诺顿有点过,后者靠露屁股硬一发扳回一城,各种长镜头美哭,还有那个闹心却中毒的鼓点,非常爽,神讽刺一众超级英雄也蛮有趣。
Alejandro González Iñárritu的所有前作都不喜歡。這部也不例外。不喜歡的原因都是那些:無稽、無節操、無悲憫、固作高深。今次泛濫使用長鏡頭炫技更令人反感。道理就和瘋狂抽插兩小時不射只會教女方生不如死一樣。不過看在演員份上,就此打住。也不罵太狠了。
都在说技术。其实不在炫技,而是掏心肺说对表演多热爱,对爱人多愧疚之类的陈词,略怪异。开枪和翅膀,都在意料中。反而是那些意外的裸奔尴尬,更有妙趣。况且,真把评论家抬到那样一个位置,至于么。其实对墨西哥人而言,他愿意放下多段叙事,这更是勇气。
和《黑天鹅》《爆裂鼓手》一样,主角是一根筋,在铺满煤渣的环形道路上赤脚行走。看铁树开花,观英雄重生,满纸荒唐,道尽讽刺。伪长镜是心理探幽,人在狭小幽闭的空间里左右徘徊,前后不定。超现实的想象处理,是将疯魔的状态抽象化,逐格碾过肉身之苦,定格并美化飞翔。
超级伪长镜头、风骚之极的鼓点、逆天无语的机位、恰到好处的特效、神神叨叨的台词、雷蒙德卡福的小说、魔幻现实的讽刺、舞台内外的癫狂、生猛发飙的表演,连贯完整的剧本。有时分不清是舞台剧还是电影,整个人都high到家了 #今年看得最爽的片子#
如果哪天我自己拍电影,我希望就可以是这个样子,它就是一个优秀的榜样,好像心里多回味几下都能沾上点仙气和匠气,继承上一点革新精神。演员经历与剧本故事,戏剧与电影,评论与创作,各种互为镜像,带着欧式文艺片的自省和深刻,表演、摄影、配乐和舞台布景,影片的方方面面都足够优秀!★★★★★
OMG!!!!!!冈萨雷斯你可以去拍《百年孤独》了......
伊纳里多所有电影问题都是一样的,就是故弄玄虚,换言之他野心和品味都很好,但是相比于他要操作众多主题他的思考特别廉价。但他特别厉害一点是会用出色视听和话题在数量优势来掩盖深度上缺失。可以回想一下这个电影,处理了多少话题,可每一个都抛了点鸡汤而已。当然,视听出众确实有目共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