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系列剧继续走起!由Porshe和Kwan主演,正义警察和小辣椒记者边抓坏蛋边边谈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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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杀手——serial killer,如今,这早已成为了一个众人皆知的词汇,更吊诡的是,这个词汇经过慢慢演化已经被涂抹上了浓厚的娱乐化的液汁,那些残忍又苍白的凶杀在被众多影视作品叙述之后,连环杀手渐渐在凶犯的本质身份之外衍生出了另一层奇妙的光晕,汉尼拔以及其他同僚们被描述为外表优雅,内心疯癫的行为艺术家。人们更乐于符号化地去认知这个特殊的群体,而很少有人去认真琢磨,“连环杀手”这个词汇的渊源,它像是一个天经地义存在的概念,用以准确无误地概括那一类特征鲜明的凶犯,但是,这个词汇的形成其实有着一个漫长的过程。《心灵猎人》展现的就是这个过程。
作为一名年轻的,野心勃勃的FBI探员,霍尔登决定深入那些连续杀人犯的内心,“我们要防范他们,就必须要了解他们。”他这样说服上司,也这样说服自己。他和调查局里的搭档比尔-坦齐一起,利用他们去各地为地方警察授课的出差间隙,去往各个重型监狱,用录音设备和笔记完成了一组又一组采访。这种犯罪研究在如今看来再正常不过,只是,时间回溯到当初,这行为几近惊世骇俗。那些连续谋杀多人的重刑犯通常被毫无争议地认定为疯子和变态,他们被封闭在这样粗暴简易的定语背后,被鄙夷,被排挤,被抛弃,被扔进监狱的深处,而这群人在机枪镇守的铁笼之内,却被狱友们奉若神明的膜拜,令人不解的是,监狱外还有更多的崇拜者向他们投寄书信,那些接连杀害多名女性的凶手,竟然也有着众多女人为他们寄送自己的裸照,表达爱慕,袒露欲望。人们不解,疑惑,发尽牢骚,但从未有人想着去探究这其中的原由——那些杀手为什么以特殊的模式,固定的节奏,费解的仪式进行无休止的杀戮,到底是怎样的环境塑造出了这些残暴又独特的凶犯,又或者这些杀手是否是生来注定。探员霍尔登对这一切产生了不可遏制的兴趣,近乎迷狂。
描述连环杀手的故事汗牛充栋,大都愈发戏剧化,他们乐于描述惨烈或者邪魅,但大卫-芬奇参与导演的这部《心灵猎人》选择了一种笃定得甚至被有些人认为沉闷的叙述方式,他坚定的反高潮,反猎奇,不重述任何残暴案件的耸人细节,从这种角度去看,与其说《心灵猎人》讲述的是有关连环杀手的故事,不如说,它更多的是在探究“普通人”和“变态者”之间微妙的,暧昧的,难以言说的缝隙和差别。
很多人觉得《心灵猎人》在气质上近似那部著名的美剧《真探》——同样是两个男主角的设定,彼此互补又相互牵制,在外人难以想象的残忍隐秘的罪案中重新回望自我——但实际上它们并不相像,《心灵猎人》其实并非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与深渊对视,进而被深渊吞噬的故事,这个故事中的男主角更多的是与罪恶相切,并未被真正淹没,他时刻知道自己应该处于的位置,也时刻明白自己与那些罪犯的关系,即便他经常去做一些另同事和上司匪夷所思的自选动作——为有恋物癖的杀手买了女鞋,为了击破对方的心理防线主动暴露自己的隐私,这些其实只不过是策略,只不过在那个时代,于旁人看来,这些举动危险且扭曲。
更何况,这个故事也并非是一部真正的双男主角的戏码,温迪-卡尔——一位优雅又干练的大学女教授加入了他们,这是三人团队的成型就是对于连环杀手研究系统化的过程,资金的注入,高层领导的首肯将这一切变得更加制度化和合法化,他们无需再偷偷摸摸地利用讲课的缝隙去监狱里做秘密访问,而是可以正大光明的进行研究。
当然,这个独特的工作不可能不对这些参与者产生心理影响,但这种影响并非毁灭性的,尤其对于霍尔登而言,生活中的细节会为他的狱中采访带去灵感,而那些连环杀手的言语也会让他以另外的视角重新审视自己习以为常的生活。其中有个细节颇可玩味,霍尔登和女友缠绵,女友穿上了丝袜和高跟鞋,希望以一种与平时截然不同的状态挑拨情欲,霍尔登的手从女友的身体滑落到她的鞋子,突然停住——这个瞬间成为了一个绝妙的虫洞,让他突然从“正常”穿越进“反常”。他开始疑惑,觉得一切都模糊了界限,白天,自己在监狱里和一个连环杀手探讨着他独特的情欲指标,那些唤起他欲望的内容和物品,在他的归纳和想象中,那是属于失常者的,但他意外的发现,其实自己——一个正义的化身,一个正常的男人,一个不可能沦为连环杀手的探员,也会因为鞋子和丝袜而泛起相同的欲念。一切都轻微地抖动起来,变得莫测,不可言说,我们到底该如何界定常态和变态?有些指标是失效的,有些指标是臆想的,这让一切都更加复杂。他的工作初衷其实是立志于筛选出某种近乎犯罪基因和犯罪扳机的东西,但如今看来,那些失常者,变态者好像与正常人,普通人只隔着一层暧昧的纱,那个驱动犯罪的扳机难以揣摩。那个晚上,霍尔登从一场未能如愿的欢爱中失魂,掉落进了自己才知晓的漩涡。
通常而言,那些成为连环杀手的人们都有着破碎的人生,而这三个研究者,却也各有各的破绽和焦虑,霍尔登一头撞进了自己的执念;搭档比尔-坦齐的孩子患有孤独症;而看似桀骜的教授温迪-卡尔纠结于遮蔽自己的同性恋身份,他们都努力掩藏着自己的秘密,把所有焦虑留在那间设在地下室的办公室外面。他们得各自寻找解救自己的方法,比尔-坦齐手中接连不断的香烟,温迪-卡尔在楼下洗衣房中默默喂养的小猫,都让他们得以短暂的喘息,而真正的主角霍尔登呢?似乎他只能向着漩涡的更深处游去,于他而言,暗处的诱惑大于所有世俗的乐趣。这过程当中,他也有过无法遏制的越界冲动,因为那位小学校长怪异的举止,他开始介入,最终,让对方以疑似恋童癖的污名被开除,而这一切毫无证据,只是来源于他多次采访连环杀手后总结出的某些经验和来自学校的闲言。这算是拯救,还是罪错?谁又有权利在一个人真的犯罪之前,就为他们定下刑罚?但如果你发现某个人的行为符合你对犯罪模型的一切研判,却只能眼睁睁等待着悲剧发生之后才能采取行动,谁又能承受这样的心理重压? 这三个人处在一个暧昧的地带,接驳着光亮和黑暗,他们只能自己调试心理的阀门,不给黑暗吞噬,也不被光亮欺骗。
那是一个在飞机上可以尽情抽烟的年代,一个很多事情都尚未被命名的年代,一个人们还相信人心非黑即白的年代,霍尔登和他的两个搭档一起谨慎地为那一群凶残的杀手拼接心理模型,他试探着把那群人命名为sequence killer ——连续杀手,后来,一点点修正为如今广为人知的术语“连环杀手”,这个术语被偶然说出的瞬间,其实是历史性的瞬间。他们在那间没有窗户的地下室里,在低垂的屋顶和苍白的白炽灯管下面,在缭绕的烟草和不停的争吵之中,开创了一个时代。
(本文首发《北京青年报》)
第一集思考 1、龙勃罗梭打开的历史新纪元确定的几种犯罪模式:天性使然犯罪、激情犯罪、精神疾病犯罪、偶然性犯罪以及习惯性犯罪。 2、社会的异化使得犯罪动机走向复杂,缺乏逻辑。 3、随时代,人本身的复杂性更深层次被挖掘,人本身就不太好下定义,片中探员两次被问从哪里来,他无法具体回答就证明了这点。 4、单纯犯罪动机判断这个人是不可靠的,第一集想证明的是人在社会里受到的各种异化导致犯罪行为。 5、值得注意的是犯罪人并不知道自己被异化。 6、无逻辑犯罪值得被研究,犯罪是异化者的社会反应,这样的研究有利于人类探索自我。 龙勃罗梭曾就天性使然犯罪进行了大量的实验,长期在监狱里研究罪犯,研究罪犯的相貌特征,证明什么相貌更易犯罪,但这个数据来源并不具有普遍性,因此被推翻,另一方面继续解剖罪犯死者的大脑,以求得犯罪者的共同点,然而不能作为判断犯罪动机的可靠线索,反而为种族歧视提供了理论支持。
第二集 原生家庭的重要性以及小乔的女朋友就是用来做证明题的。
第三集
犯罪动机的研究可以转向犯罪对象和犯罪人。 随机杀人如果不及时阻止,犯罪行为就回越加成熟。 无逻辑杀人者共同点自信 喜欢和执法者打交道 原生家庭真的很重要 犯罪对象都能从母亲那里找到原型
第四集
极恶的"善"的真实性
熟人社会中程序无法得到保障。
第五集
情绪的伪装及自我欺骗
第六集
父亲的缺失是否合理
如何面对研究成果不能和其他专业有效沟通的挫败感?
第七集
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人会在小时候形成某种偏好,但是否会因介入导致偏好的改变,比如责骂等方式?
第八集
小乔身上发生的是在论证深渊理论。
教授和猫之间的引诱投食行为暗示的就是探员和罪犯之间的关系。有时候你自得掌握了犯罪模式,到最后会发现根本没有规律这件事情。
‘ how do we get ahead of crazy, if we don't know how crazy thinks.' 当比尔和霍顿面对上司对他们访问变态杀手的意义的质疑时,这句话显然有很有说服力。这部设定在1977年的电视剧是以FBI犯罪心理分析的祖师级人物为原型,看着他们从和变态杀手的谈话中归类分析,从无到有建立一套系统,然后再实践运用到破案的过程,让这种犯罪片有了一种新鲜的角度,而近乎学术性的分析,能给人一种智识上的愉悦感。
这种变态杀手的题材让拍过《七宗罪》和《十二宫杀手》的大卫.芬奇来执导可以说是轻车熟路。这次他执导了第1.2.9.10集,呈现了很显著的个人风格。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标志性的阴沉灰暗的冷色调,而且第一集就是罪犯爆头,血奖和脑浆齐飞的刺激场面,不过后面都是以谈话为主,需要你用想象力在脑中重现对话中描述的血腥场面,个人觉得这种更为恐怖。
我看这部剧,需要丢开以前看过的许多犯罪剧,清空脑袋从一个处于混沌的世界,和主人公一起探索,不然就会发现根据以往的复杂案情的观影经验所积累的知识,会很不屑这帮什么都不懂的家伙。
主人公们都处于这样一个年代,在这里‘连环杀手’这个词还没有被定义。变态杀手的犯罪动机在没有分析系统的支持下,处于黑洞状态。
好像几千年的历史纪录以来,人们犯罪都是有明显动机的,在莎士比亚的戏剧中我们看到人们犯罪的动机非常明确,报杀父之仇,争夺权力,嫉妒等对我们普通人来说非常容易理解。然而犯罪模式开始改变,从熟人之间有原因的行为能变成陌生人之间没有来由的恶行。结合时代背景,当时美国正处于混乱时期,越战,水门世界,世界规则不再清晰,人们的认知也重大变化。连环杀手也在这个时期开始出现。
当时警察都认为犯罪时天生的,并没有人关心问一下为什么?
当时的敏感的‘偏差术语’ 比如fuck shit ,还是pussy, 而现在成了总统的更衣室轻松谈资。
前面两集入戏比较慢,但看完一季觉得前面的铺垫长是合理的,因为可能会拍很长的系列吧,第二季在第一季还没播之前就被订购了。
该剧中的人物性格丰富有趣。
比尔是经验丰富的老探员,算是正常人的代表,代表了对于事物正常的看法,可以和普通人更好地沟通,可以弥补霍顿社交上的不足。
卡尔博士有丰富的学术知识,通过理论知识让他们的工作更合理、系统化。经常能提出有趣的论点。
比如大企业的老板也都是精神变态者,和变态杀手有相同的人格特征,不同的只是企业老板有不同的倾向而已,我想大卫芬奇在《社交网络》里的扎克伯尔挺符合这种特征的。
能当上美国总统的都是反社会人格,感觉trump很符合这一点。
带深度眼镜的大块头肯培是里面最有魅力的一个变态杀手,他侃侃而谈,非常冷静有条理。聪明好学,解剖知识丰富,而且能客观地自我分析,提供了宝贵的建议。
霍顿从某种角度上说也有精神变态的特质,执着的理想主义者,对罪犯畸形变态的犯罪行为描述在情绪上免疫。我们可以看到他的转变,从好奇求知的态度开始,慢慢从自信走向自负。在最后一集他面对调查人员能自负到说出“the only mistake I made is ever doubting myself.”而在肯培的病房里,当近距离面对死亡而完全崩溃,质疑的声音在脑中里涌现。Jonathan Groff把这个角色演得非常棒,把他的神经质的执着,热情,自负都表现地非常好。
可惜的是每次片头出现的,看上去像重量级罪犯的人最后还是没有透露一点线索,而下一季要等一年,让人抓狂。
大卫芬奇的犯罪悬疑片,一直很喜欢。他喜欢在电影里安插一些细节,成为推理的论据。最近热播的《心灵猎人》,有哪些细节被埋藏下去了呢?
开门见山,先来说这第“10+1”个细节,之所以称之第10+1个细节而不是第11个,很简单,这个细节纯属「电影语言」,不属情节。这也是识别大卫·芬奇电影的一个重要标志,一句话:看脸!
看什么脸?自然不是布拉德·皮特的脸,也不是凯文·史派西的脸,而是大卫芬奇电影中人物「脸上打的光」。来看一组图片: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
大家可以对比下其他商业片电影中人脸的光。显然,大卫芬奇电影中的人脸百分之九十九不在最亮处,它通常是隐藏在暗处或是环境颜色中。这便是大卫芬奇黑色电影最大的特点,也是隐藏着其对现代犯罪的观点:真实的东西永远在暗处;犯罪的根源永远在暗处;人心的丑陋也永远在暗处...
理清这一点后,我们来看这部《心灵神探》(Mindhunter)中的10个细节
想必大家在看这部美剧第一个发现的便是这个东西了吧:字幕搞那么大、那么土!这可不像是大卫·芬奇这种前卫导演干的事儿!
当然,我相信这里面一定有导演或是编剧的怀旧情节:向「老警匪片」或「B级片」致敬的意思。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其他含义。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我们先把头四个这种字幕画面列出来:
细心的观众想必看完两集就会发现出这些字幕片头的规律了:没错,这个字幕片头是只跟着我们男主角 Hlden Ford 屁股走的。换句话说,如果是其他的人,比如说Wendy Carr博士去了哪,或是Bill去了哪,那就不会有这个字幕了,除非有 Ford 同行。
由此,我们不难解读出这是部带有自传性质的美剧,同时,他是以 FBI 的 Ford 探员的发展历程为线索往下进行的。再换句话说,在将来的二、三季中,什么时候我们看到这个片头字幕没有了,估计Ford也就Over掉了(至少也是行为科学研究Over掉了)。当然,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发生,Ford的故事还是会进行下去的(喜欢小鲜肉的朋友不必担心)...
注:有些朋友会发现我的话有漏洞,因为每集片头出现的陌生男人也伴随着这种「地名字幕」,这点我们一会儿谈。
我想留意到这一细节的观众不在少数吧:飞机上也能抽烟?而且还是FBI的!
我的确不知道美国那年代航空公司飞机内是否有禁烟的规定,或是航空公司对 FBI 的有特权...我只知道画面里除 BILL 再没别人抽了。这难道不是导演的故意安排?
说到这大概有人会嫌我过度阐释了。且听我把自己的想法说完:
首先,大卫芬奇的电影长镜头很少,那些剪辑的镜头也很少有超过5秒钟的,要说让演员憋那一会儿不抽烟完全不成问题!其次,我本人也抽烟,但在自己不抽烟的封闭场所里,却很反感别人抽烟,更别说那些不抽烟的人受的影响了。显然,抽烟是符合剧中角色性格特征的。而剧中 BILL 代表的是FBI。还记得车祸那场戏吗?撞车后BILL怒气冲冲地冲下了车,朝那个肇事者亮出了自己的警牌,这便是BILL这个角色的象征之一。
如此看来,这部美剧绝不仅仅是为 FBI 立牌坊的!BILL 抽烟的戏是个抽象隐喻,暗示着那个年代的 FBI 在为心理犯罪做出贡献的同时,也对很多无辜的人造成了影响和伤害。这也便是美剧的过人之处:他总是能表现出事物的两面性以及复杂性。
想必每个人都能看出 FORD 这个人的性格特征:偏执、工作狂、倔强...可洁癖这点就不太那么容易看出了。当然,不容易看出不代表没有,这点在剧中已经多次明确指出,在此我们只列举出两处:第一处是开端第一集中,FORD 回家后发现自己袖口的血,便急躁地脱下来冲洗;第二处是当其女友说在啤酒中加点冰块时,FORD说恶心...
类似这种看似没什么意义的小情节很多,更别说 FORD 从不换行头,从不忘扎领带这些习惯了。导演想干嘛,显然,这是在解构男主角的人格。我们看此类心理犯罪题材美剧最大的乐趣便在于此:侦破的人同时也是被侦破的人。从某种意义上讲,其实FORD 早已站在了那些高智商罪犯的行列(他把自己的隐私跟被采访犯人分享便是这种加入的信号),如此看来,FORD 的那些生活小洁癖便是对那些犯罪心理的补充说明。
在此特别提下 FORD 的那条领带。大家都知道:结尾处他把它给摘下来了,然后去见得ED。要知道,这可是难得一见的,这是否预示着FORD终于要在第二季中脱离FBI 的束缚了?我们拭目以待。
如果我们认为 FORD 与 WENDY 仅仅是同事或者合作利用关系,那就太天真了。那么两者之间还藏着什么?带着这个疑问我们来看几个容易被遗漏的情节:
第一个是 FORD 与 WENDY 初次见面的情形,记得吗,FORD 说了句寒暄的废话;
第二此是 FORD、女友与 WENDY 见面的场景;
第三次是两人从宾夕法尼亚州地方检察官(两人争取本杰明一案上)那回来的路上,在车上,FORD 跟 WENDY 闲聊...
这几场戏表达很晦涩,让人乍一看感觉莫名其妙,但把他们放到一起,你会冷不防发现:没错,FORD 在暗恋 WENDY,他在试图泡 WENDY。要知道,FORD这个人可是个十足的工作控,他甚至和女友在一起都是聊的案情。大家再回忆下第二次三人见面之后的一场戏:FORD 竟然在女友家里翻出了电熨斗,烫起了衣服,他兴奋的睡不着。为什么兴奋?与其说是在为 WENDY 提出的研究项目兴奋,倒不如说是在为这个项目乃至 WENDY 这个人而兴奋。
如果能解读出这一点,我们会发现,再来看 FORD 之后对女友的某些行为以及态度,以及自己在破案中的自大就顺理成章了,更不难发现他是怎样一步步走向自大、跟女友分手的路。
WENDY 这个人物角色很有意思:你说她理科男吧,她却能半夜去洗衣房喝着香槟酒喂猫;你说她冷淡吧,却总能让你感到性感、荷尔蒙暴涨(即便她也总是那一身制服)。好在还有一出WENDY背后生活的戏,让我们得知她是个同性恋。
这出戏分前后两部分:前面一出演的是 WENDY、女友单独间的谈话;后半部分又加入了两个男人(一看就是教授级别的),谈论的是一些高大上的哲学话题。注意,越是高大上的谈话越容易让观众走神,殊不知,个人认为,这段话对整个《心理侦探》第一季全10集起到了总结与解释作用,下面我就把他们的对话摘录下来:
男A:“在社会中,每个人都会为了避免自己和他人尴尬而表现出某些特定行为。” 男B:“通过展现真正的自己,使自己或他人尴尬这种想法,证明了更深层次的背叛。” 女A:Goffman看出了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角色和行为与戏剧表演之间的联系,社交互动与戏剧表演都一样,有一个表演区域,个人或演员站在上面,面对观众表演。但一定会有后台,隐藏起来的私人区域。在那里每个人都可以做真正的自己。” 男B:当然这种想法很好,但你没搞清楚重点,在隐藏的私人区域里,不会有任何人发生尴尬,造成伤害的地方从来不是后台...
注:以上对话跟后来的「FORD与女友讨论Goffman」、以及「FORD 去到那个叫做Nowhere(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灰色地带)的地方」遥相呼应。当然,这也从侧面显露出 FBI 研究人员在理论知识上的匮乏。
我个人认为这些观点也是大卫·芬奇本人的观点,所以才造成了他电影的风格与“大卫·林奇”的风格截然不同(前者犯罪题材从外部着手,后者则相反从内部着手)。显然,大卫·林奇是超现实主义,大卫·芬奇则是现实主义。
WENDY 喂猫这个情节始于第七集,止于第九集,前后三集中大概出现了四次。显然,这是电影中最常用的一种蒙太奇手段,或者我们称之为隐喻。那么,隐喻的是什么,自然我们要从三集的剧情中去找。来看看喂猫的全过程发生了什么事:
第七集,WENDY第一次发现洗衣房中有猫叫时,前后剧情伴随着 FORD、BILL 两人探访连环杀手 Jerry Brudos(那个钟爱高跟鞋的大胖子)以及三人分析 Jerry 的过程;另外 BILL 的家庭问题也开始升级(孩子在学校犯事以及偷看到父亲的断案照片);还有就是 FORD 与女友也出现了问题(做爱时被高跟鞋中断)。
第八集,WENDY 开始持续喂猫,这一集几乎整集都在演那个幼儿园老师的问题,中间伴随 FORD 再次对 Jerry Brudos 的探访。注意,这次探访是 FORD 一个人,这预示着他与其他两个搭档产生分歧了。
第九集,WENDY 最后一次喂猫,发现盒子里全是蚂蚁,自此,喂猫这个段子算是结束了。再看看剧情发生了什么:FORD、BILL采访了新的犯罪对象;幼儿园老师被撤职;一桩新的奸杀未成年女童的案子浮出水面...
列出这些戏份后,剩下的就是把喂猫的过程跟他们做比较了,这也是解读喂猫含义的关键点。
我们带着这个问题重新把 WENDY 喂猫的整个(心理)过程复述一遍,好多问题便可不言而喻:
首先 WENDY 发现了洗衣房的猫,于是便拿来食物,我们可以把 WENDY 这时的行为动机归纳到「同情心+好奇心」上;当然,这需要点耐心,于是,她便每天喂猫,她甚至开始喝着香槟酒享受这个等待猫出现的过程了;
最终,她等来的结果不是一只可爱的小猫,而是一盒子让人悚然的蚂蚁...
没错,这种心理过程也正是 FORD 做他科学研究的心理过程,他想要的答案便是WENDY 等待出现的那只猫。而他甚至开始不顾一切地享受起了自己的研究过程。从采访犯人的自我献身,到对幼儿园校长的偏执追查,再到最后那个杀女童案子的个人秀...
可以说,这个喂猫的隐喻蒙太奇设计极其巧妙。
在《心理神探》第一季全十集里,到底出现过多少次「曼森」这个字眼,我已经数不清了。(关于 查尔斯·曼森 其人,大家可以自行上网查找,或在本人「星期五文艺」专栏的另一篇文章《玛丽莲·曼森名字的由来》中了解其人相关历史。)
对此,我个人有些不一样的解读:
先来说点题外话:要知道,大卫芬奇本人可是个绝对的摇滚狂热者(他本人便是拍摇滚录影带起家的),而在摇滚类别中,他又特别钟爱工业、死亡、哥特(听听他早期那些电影原声或MV便知)。他的御用音乐制作人,九寸钉乐队的 Trent Reznor 就更不用说了,十足的死亡迷。而 Trent 曾经的好友,被他一手捧红的 玛丽莲·曼森,又是 查理斯·曼森 的狂热崇拜者...
说这些巴巴爸爸的事干嘛,我觉得大卫芬奇心中一定有个「曼森情节」,当然,不是那个崇拜之情,而是作为一个犯罪电影导演那种强烈想要搞懂这种犯罪人心理的情节。
当然,电影可不是导演纯粹发泄情节的地方。纵然,“曼森”在美国犯罪史上太典型了,他太能吸引观众了,不可否认导演在第一季中反复提及名字起到了牵制观众看下去的作用。到底这个“曼森”在第二季中能不能出现,我们只有拭目以待了。
本人斗胆做个设想:第二季 FORD 去向如何?要么留在 FBI,希望不大(他自己都把领带解开了);当私家侦探?不错的选择,但还能不能继续和 WENDY、BILL 合作了,那就难说了;最后还有一种最大胆的设想,那就是FORD即没留在FBI,也没当私家侦探,而是加入了ED、JERRY,甚至「曼森」...
说到这里,想必有人会说我漏掉了一个最关键的剧情吧!没错,就是几乎每一集开端都出现的「那个神秘陌生男人」。
你说这个神秘男人的戏份不重要把,可他几乎每一集都出现,而且还是在开头,哪能无视!你说他重要吧,他似乎又跟每一集的剧情毫不搭线,让人找不着北。
既然我们找不到每一集开端这个陌生男人在剧情中的作用,不妨换个思路,索性专门把他的戏份提炼出来,看看能不能发现点什么:
第二集:陌生男在单位。注意两点,一是他拒绝了另一个同事索要绝缘胶带(理由竟是要把用完的胶带壳给他才能拿新的)。二是陌生男工作服上写着“ADT”的LOGO(上网搜了下,这是家做安全防护社会的公司)。
第三集:陌生男出勤。注意两点,一个是陌生男在观察周围的环境;另一个是他开的车再次说明了他的工作(Electric Protection Services)
第四集:陌生男在客户家。注意两点,一是陌生男在仔细观察客户家的环境;二是他拒绝了客户的请求。
第五集:陌生男往邮箱里扔了封信。注意一点,邮箱、卡车、过马路女人穿的毛衣的颜色均为蓝色。
第六集:陌生男在自己家中。注意三点:电视中演的内容(某个人在审视某栋房子);陌生男有老婆孩子;陌生男在沙发上联系给绳子打结。
第七集:陌生男卧室中准备行动工具(衣服、手套、手枪等)。注意一点,衣服的颜色为蓝色。这个颜色把作案者与作案对象联系了起来。
第九集:陌生男从屋中想歪窥视某栋房子。注意一点,陌生男看大窥视的房子里有人影闪过时,反应有些抓狂。
第十集:陌生男在房子前烧纸。注意三点:一是这集陌生男的戏份不在开头,而是在结尾;二是陌生男烧的那些纸上画的都是女人穿着内衣被捆绑的图案;三是那栋房子不是第九集中陌生男窥视的那栋。
浏览完这全部,如果我们把陌生男人的戏份综合起来当成个独立整体,便不难从中解读出如下结论:
首先,这是一个完整的犯案过程:从寻找作案对象,到跟踪侦查作案对象,再到作案完成;其次,作案者便是这个陌生男人(这在第七集 BILL 的咨询与第六集陌生男家中沙发练习绳子打结便能得到印证);再次,这是个连环杀手,第十集结尾和第九集开端的房子不是一栋便可印证。
好啦,我想只要细心,以上关于陌生男人的戏便不难搞懂。可难点在于,到底这跟《心理神探》主线要讲的东西有什么关系呢!难道是导演硬塞进来冲片花的?!
答案当然不是。细心的观众大概会和我一样看出两点反常的地方。哪里反常:一是陌生男人作为剧集开端这一规律并不是每一集都如此;另一个是我之前说过的那个「地名字幕」的规律好像不成立:陌生男人出现的时候竟然也会有那个地名字幕!
带着这两点反常,我们接着往下看...
9、第一、八、十集的反常规开端
为什么说这三集是反常规的,很简单,没有陌生男出现。那么,我们就来看看取而代之的是什么:
第一集:FORD在某个犯罪现场跟犯罪者谈判。
第八集:某人在打印纸上圈下了DEVIANT、PAROMANIA、TORTURE...这几个单词。
第十集:邮递员往桌子上放了ED寄给FORD探员的信。
我们来尝试提炼这三集的特点与共性:首先,这三集开端都跟FORD 探员有关;其次,这三集内容相对陌生男人的开端,似乎和各自所在剧集情节联系更紧密一些(第一集开端促使 FORD 开始对犯罪行为的研究;第八集开端的打印纸便是后面 FORD给幼儿园孩子的讲稿);第十集开端的信为后来ED自杀逼 FORD 出现埋下了伏笔...
本人实在想不通导演为什么要在这三集中破坏「陌生男人作为开端」的规律(当然,也许是本人想多了),除非...除非编导把 FORD 和那个「陌生连环杀手」的心理过程划了等号!再者,伴随陌生男人的那个「地名字幕」也无形中把两人联系在了一起。这也就是我在前文中斗胆预测 FORD 将来去向的依据之一。
当然,以上观点本人也还没说服自己,留作大家讨论。
这场戏是最让人回味无穷的:FORD去了医院,见到了ED;ED在讲述完自杀目的以及自己对那些被杀害女人的态度观点后,将 FORD 拥入怀中;FORD 挣脱出 ED 的两只胳膊冲出病房,在医院走廊跌倒近乎窒息...
为什么 FORD 此时会反应如此强烈甚至歇斯底里,对此我个人认为有这样几层解读:
首先,FORD 在听完 ED 讲述自己和那些被杀的女人达到了心灵沟通时,感到自己正式成为了ED的猎物,更甚者,这个猎物是自己送上门的;
其次,FORD 感到了自己身份角色的转变:从犯罪行为研究变成了犯罪身体体验。这种感觉有点像从研究教材中的人兽杂交转成了亲自去人兽杂交。
再次,自己竟不知不觉在研究中站到了那些变态杀手的一边。
综上所述,换成谁能受得了,不瘫那才怪!
再次重述一点:此时的 FORD 大概正是到了他所谓的那个「临界点」了,正义与邪恶大概也就是一线之隔。未来何去何从,是FBI?还是私家侦探?还是下一个ED?…
撰文:太虚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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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网飞(Netflix)出了一部很特别的犯罪题材美剧——《心灵猎人》,又译作《心理神探》(Mindhunter),很多人入坑这部剧的原因是因为导演阵容中有大卫·芬奇,他执导了本剧的前两集和最后两集,这四集也是全剧最精彩的部分。
片头就展现了大卫·芬奇的风格,奠定了全剧的基调:调整录音设备的过程中穿插一闪而过的受害者照片,这也暗示全剧大量的剧情会集中在文戏部分,主要是FBI探员和变态杀手之间的对话,而不是像传统的刑侦剧展现破案过程。
除了片头,这部剧的海报也另有玄机,上面的图案其实是根据罗夏墨迹测验而来的。这是分析被测者人格特征的一种测验方式。
罗夏墨迹测验是由瑞士精神科医生、精神病学家罗夏(Hermann Rorschach)创立,罗夏测验因利用墨渍图版而又被称为墨渍图测验,是非常著名的人格测验,也是少有的投射型人格测试。在临床心理学中使用得非常广泛。通过向被试者呈现标准化的由墨渍偶然形成的模样刺激图版,让被试自由地看并说出由此所联想到的东西,然后将这些反应用符号进行分类记录,加以分析,进而对被试人格的各种特征进行诊断。
剧中以霍尔登·福特、比尔·坦奇、温迪·卡尔博士等人为首的FBI行为科学部门的成员们所做的研究工作就是类似这种,由此衍生出“连环杀手”(Serial Killer)、“侧写”等专业术语。
侧写(profile,也译为剖绘)指根据罪犯的行为方式推断出他的心理状态,从而分析出他的性格,生活环境,职业,成长背景等。
这部剧改编自1996年由前FBI探员约翰·道格拉斯和马克·欧夏克撰写的《心理神探:美国联邦调查局系列犯罪破案揭秘》(Mind Hunter: Inside the FBI’s Elite Serial Crime Unit),也被翻译成《读心神探:FBI心理侧写术》。
剧中有三条线索:一是霍尔登·福特和比尔·坦奇与监狱中和变态罪犯尬聊,深入其内心世界;二是他们在巡回教学时,借助他们研究出来的理论协助当地警方破获案件;三是行为科学部门的成员们在凝视深渊过程中的个人成长和转变。
这是一部偏学术型的慢热剧集,耐心的品位这部剧,你会发现很多让你细思极恐的细节。
第一集开头就是一起人质绑架案,当时作为FBI谈判专家的主角霍尔登意图与绑架犯谈判,想要以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结果人质没有大碍,绑架犯却自杀了。
这件事可以说对霍尔登影响很大,要知道他当时是按照FBI传统的做法,并没有按绑架犯要求的那样,而是拖延时间。因为如果让绑架犯见到想见的人很可能会让其犯罪,人质就危险了。
“我们不再理解让人们杀戮的动机。”
犯罪已经改变了,以前的犯罪动机通常是因为感情和金钱,警方通常去查之前的情人或者生意伙伴就可以,而现在陌生人之间也会爆发矛盾和冲突。
所以传统的破案手法和犯罪理论已经跟不上时代的脚步,最重要的是要了解犯罪的动机。
70年代的美国,罪犯疯狂出没,也有了很多警方都无法破获的凶杀案,出现了越来越多类似“山姆之子”这样的针对陌生人行凶(他杀死6人、伤害7人,专门狙杀约会中的情侣,往往隐藏在小暗巷中趁情侣们缠绵时从车窗口向女方射击。),他们的作案动机无法解释,更无法理解。
霍尔登·福特在和比尔·坦奇去各个州对警察进行培训教学时,萌生了一个想要采访各地连环杀手的想法。
如今研究的侧重点已经改变了,破获案件最重要的是知己知彼,了解罪犯的想法,才能做到先发制人。
当时美国绝大多数人都认为罪犯是天生的,生来就是邪恶的疯子。
令霍尔登十分意外的是,他在监狱里探访的第一个聊天对象艾德·坎伯看起来十分友善、普通,甚至很难把他和他所犯下的滔天罪行联系起来。
“女学生杀手”艾德·坎伯(Edmund Kemper)是个身高两米一的大块头,他受过良好的教育,智商高达145。
然而就是这样的人却在15岁时杀死祖父母,之后被送进精神病院接受治疗,21岁出院后又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杀死多名女性还有自己的母亲。
他在监狱和霍尔登的交谈中条理清晰,甚至很冷静的演示作案手法。
他喜欢看刑侦类节目,曾经梦想着成为一名警察。他和当地所有的警察打成一片,所有人都喜欢找他聊天。当他最后自首时,甚至都没有警察相信这是他干的。
他说,北美有超过35个像他这样的人,他们自己不想自首的话,警察都很难抓到他们。
这里忍不住要思考一个问题:他们到底经历了什么?是怎样的环境迫使一个正常人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我们之间有什么共同点? 是什么将我们联结起来? 是什么让我们夜不能寐?
第一季中,霍尔登在监狱一共探访了四位变态杀手:“女学生杀手”艾德·坎伯(Edmund Kemper)、蒙特·罗素(Monte Ralph Rissell)、“纪念品之王”杰罗姆·布鲁多斯(Jerome Brudos)、“卫校杀手”理查德·斯派克(Richard Speck),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杀手。
“对我来说这些杀手的外皮下都是可悲的人类,在骇人的环境中长大。这不是在夸大我们应该给他们多少同情,这只是一个简单的事实……我们已经见了太多,人们之所以对他们着迷,是因为我们完全不像他们,他们是深不可测的。”
约翰·道格拉斯在原著中这样写道:“在我这么多年从事研究和对付暴力犯罪的过程中,我从来没有碰上一个罪犯是在良好的环境里长大的或者拥有功能齐全的、体面的家庭。”可见,这些罪犯在童年或多或少都受过原生家庭的创伤。
“我妈妈是个有教养、正直、通情达理的女人,但她对我只有蔑视、失望和鄙视。”单亲家庭长大、母亲的不断羞辱可以说是艾德·坎伯作恶的导火索。
先后奸杀5名女性的蒙特·罗素,也是受了母亲的刺激。母亲将离婚的原因全部怪罪在他的头上,随后他跟随母亲来到继父的家庭,情况依然没有好转。
绑架杀害多名女性的杰罗姆·布鲁多斯(Jerome Brudos)还没出生时,母亲希望他会是个女孩。他从小喜欢高跟鞋,曾经捡到的那双高跟鞋却被母亲当面烧掉,从此便有了收集女鞋的癖好。
霍尔登·福特和比尔·坦奇协助当地警方,破获的那起谋杀老太太和狗的案件,正是侧写的应用。和他们所采访的罪犯一样,凶手也是父母离异、被母亲嫌弃而无人关心。
“如果我们的社会出了问题,犯罪行为就会有相应的变化。”正如霍尔登女友所说的那样,犯罪行为某种程度上也是社会现实的产物。
黑暗深处是残酷的现实,那些罪犯的堕落其实是在糟糕的社会氛围和原生家庭环境下失控的你我。
除了霍尔登·福特和比尔·坦奇,还有一个女性加入了调查研究小组。
温迪·卡尔博士虽然聪明绝顶,但是孤独寂寞。为了团队的调查研究工作,她辞掉大学工作,飞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并且隐瞒了自己的性取向。
剧中温迪喂猫的情节细思极恐:她在洗衣房听到了一只野猫的叫声,但是并没有看到它的样子,于是在通风口处放了一个罐头,第二天她发现罐头被吃掉了。接连几次以后,直到有一天她发现罐头里的食物吃光了,但是里面却爬满了虫子。
你对黑暗报以善心,但是它回馈你的却是一堆蛀虫。
这一幕有点像霍尔登和罪犯,霍尔登为了获取有价值的信息,使劲浑身解数抛出诱饵,但是不知不觉中他自己沉迷其中,引来了一堆蛀虫。
他以为自己抛出去的诱饵能引来罪犯的坦白,结果也引来了自己的心魔,最后霍尔登在ICU的一幕正是照应了这一点。
深受家庭问题困扰的比尔曾经羡慕的说:“他(霍尔登)倒是完全免疫了,我怎么才能达到那种境界?”
殊不知此时的霍尔登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丧失了初心,变得和那些罪犯一样不择手段,也正应了那句话:
“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与恶魔战斗的人,应当小心自己变成恶魔。”
霍尔登第一次探访艾德·坎伯之后,点了艾德最爱的鸡蛋沙拉三明治,要知道霍尔登此前并不喜欢鸡蛋沙拉。
为了获得罪犯信任,他主动说出个人隐私。为了让罪犯说出有用的信息,他不惜像罪犯那样说脏话。
第十集他对犯罪嫌疑人说的一句话,正是第二集他在采访时,罪犯坎伯对他说的那句话:
在和女友日常相处中,他总是谈论自己工作上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他逐渐变得多疑敏感、控制欲强,不但听不进去女友的意见,连做爱都忍不住联想起某个案件而丧失情趣,他不再是女友当初认识的那个西装革履、古板木讷的人。
我始终无法忘怀那个校长事件:霍尔登去小学讲课时,有老师向他反映校长会把犯错的孩子叫到办公室,摸他们的脚,还给他们钱。最后霍尔登在州教育协会的电话里表达了自己的意见,认定校长的行为有犯罪的可能性,他的一句话导致校长被解雇。后来校长的妻子告诉霍尔登,校长被人当成恋童癖,人生就这样毁了。
霍尔登曾经警告那位校长,让他停止这种行为,但是固执的校长坚持己见,并没有觉得摸脚是多么变态的行为,自始至终都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他有理由这么认为,因为几十年的校长生涯提高了他的社会地位,而在那个年代,只要一个人的身份地位高,人们也许会默认他的一切行为都是对的,即使有质疑也会忍而不发。
霍尔登防患于未然的做法似乎也无可厚非,校长的教育方式看起来不太正常,这次只是挠脚心,谁知道下一次会不会挠到其他地方去呢?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霍尔顿的思想在那个年代比较前卫。他被上司指责为思想警察,可见他的做法在当时的人看来似乎有点小题大做。
霍尔登逐渐丧失客观,把主观的想法带入到案子里,他在审问嫌疑犯的过程中不断下套,成功让其认罪伏法。不过这种做法难免有“逼供”的嫌疑。
成功破获几个案子之后,霍尔登变得狂妄自大,沉浸在“现代福尔摩斯”的美誉中。骄傲自满的他酒后失言,不但暴露小组研究的秘密,还借着酒劲吐槽那些罪犯。他所吹嘘的采访研究最终登报,弄得人尽皆知。
第一个采访对象艾德·坎伯不断给霍尔登来信希望见面,最后艾德用自杀的极端方式,让霍尔登成为指定患者代理人,以此制造见面机会。
最后一集中遭遇事业和爱情双重打击的霍尔登毫不犹疑的去了艾德所在的医院。
艾德在之前的采访中对霍尔登推心置腹,他把霍尔登当做朋友,所以才毫不吝啬的分享自己的见解。当艾德从报纸中看到那篇报道,发现自己只是被霍尔登利用的工具,来满足那梦寐以求的成就感。一种被欺骗的愤怒感油然而生,于是艾德打算从心理上击垮霍尔登。
“我们是朋友吗?”“你欠我一个解释”······心慌意乱的霍尔登被艾德一连串的疑问怼到哑口无言。
最后艾德站起来与霍尔登针锋相对,他说他杀死的那些女孩成了他精神上的妻子,她们与他同在,他也可以现在杀了霍尔登或者做些有意思的事情,这样霍尔登在精神上也与他同在了。
那一刻,霍尔登终于发现艾德早已看穿了自己,自己一直都在自欺欺人,原来自己早已被恶魔控制,被黑暗吞噬。
真相让霍尔登无法接受,他陷入自我怀疑中,丧失了自我认同感。
霍尔登采访的罪犯中,有人脏话连篇、态度蛮横、有人矢口否认罪行,归咎于警察的逼供、有人甚至将自己说成受害者来博取同情。从来没有像艾德这样直接在心理上击垮别人的罪犯,所以说清醒的恶魔,更让人不寒而栗。
从霍尔登与艾德的第一次采访,到霍尔登与艾德的最后一次谈话,三条故事线巧妙的交织在一起,慢慢积累中终于在最后来了一次大爆发,这是全剧最巧妙的地方。
霍尔登崩溃的情节也照应了原著第一章序篇《我准是在地狱》中的情节:
霍尔登的原型就是原著作者约翰·道格拉斯(John Douglas),他曾是FBI探员,破获多起案件,被称为“当代福尔摩斯”。他为犯罪心理学的应用以及犯罪心理学科的形成做出巨大贡献。很多犯罪题材影视中的人物也以他为原型:比如《沉默的羔羊》和《汉尼拔》。
约翰·道格拉斯在原著最后一章《有时龙也会取胜》中是这样说的: 在我们自己的生活中,有时龙也会取胜。当暴徒杀害一个人时,受害的不仅是那个死者。在我们科里,我不是因为压力太大而吃尽苦头的惟一的人,远远不是。家庭纠纷和婚姻冲突时有发生,你无法不为此操心。
剧中有一起案件,真凶钻了法律的空子并没有得到严惩,这是“龙也会取胜”最直接的案例。受害的不止有死者,还有因这份工作影响家庭关系的FBI探员们。
我认为比尔·坦奇的原型也是原著作者约翰·道格拉斯(John Douglas),因为比尔和约翰·道格拉斯一样有着相似的经历,也遭遇家庭纠纷和婚姻危机。他在平衡工作和家庭的过程中,内心的矛盾冲突也是道格拉斯本人的真实写照。
比尔不喜欢出风头,成为大众的谈资,也不赞同霍尔顿将个人隐私透漏给罪犯,莽撞的霍尔顿和沉稳的比尔如同道格拉斯性格的两面,统一而矛盾。
尽管大地上所有的泥土将它埋掩,罪行终究会暴露在世人的眼前。 ——莎士比亚:《哈姆雷特》
几乎每集前面都会出现一个戴眼镜的神秘男子,他基本出现在堪萨斯州的帕克城和威奇托这两个城市。
从他阴沉的表情中几乎可以猜测他是一个连环杀手。他真名叫丹尼斯·雷德,被称作连环杀手BTK。BTK是三个单词“bind(捆绑)、torture(折磨)、kill(谋杀)”的缩写,也是他的作案手法。
他从1974年开始作案,陆续用BTK手段杀死10人。作案之后非常喜欢给媒体寄信,以此向警方挑衅并且详细描述作案细节。信件的署名是BTK,因此得名连环杀手BTK。
最终警方通过一封信件,于2005年锁定并逮捕丹尼斯·雷德。由于堪萨斯州1994年才恢复死刑,而法庭认定他的犯罪行为是在1994年之前执行的,所以他没有被判死刑,而是被判处10个终身监禁,合计175年。
下面仔细分析一下每集关于这个连环杀手的情节,他将会是第二季的重要角色。
他在第二集前面出场,出现在堪萨斯州的威奇托,一个人找他要新胶带,他坚持问对方要胶带用完后剩下的卷芯,“这是惯例,不给我用完的,我就不能给你新胶带。”从表情和话语来看,这是一个刻板、谨慎、敏感的人。
这也说明他是一个强迫症,思维严谨,做事必须按照自己的步骤来。这也解释了他的作案手法为何总是雷打不动的BTK手段。
第三集开头他出现在堪萨斯州的帕克城,走路小心翼翼。
随后他上了一辆车,车子后面的英文揭示了他当时的职业:堪萨斯州ADT(安达泰安全系统公司)的员工。
第四集开头他出现在堪萨斯州的威奇托,以工作为借口进入受害人家中,观察门窗构造,完成踩点工作。
在与女主人的对话中,他坚持要求警示牌要和感应器一起买,再次体现他传统刻板的作风。
第五集开头在堪萨斯州的帕克城,出现了BTK杀手标志性的一幕:寄信。
第六集开头地点位于堪萨斯州的帕克城,军人出身的他在家中练习打结,要知道捆绑是他杀人三部曲中的第一步。他的妻子还有刚出生不久的孩子也出现在了这一集。
第七集开头是在堪萨斯州的帕克城,他在床上整理作案工具。他的犯罪是有组织、有计划的,我们可以看到有专门杀人穿的衣服以及专用工具。
第九集的开头是在堪萨斯州的帕克城,他在目标的家中潜伏等待,然而目标迟迟没有回家,于是他愤怒的离开了。那个房子的主人是一个老太太,她差点成为受害者。
最后一集他出现在结尾,地点在堪萨斯州的帕克城,他在焚烧图纸,上面画着被捆绑、被折磨、以及被谋杀的受害人,也就是他完整的三部曲犯罪计划。
关于这个连环杀手,每一集都会给你一点线索,当最后把所有的特征碎片拼起来的时候,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这是本片高明的地方。
最后来一段心灵鸡汤,把剧中的一句台词送给你们:“慢慢来,你会成功的。”,希望你们能坚守初心,莫要被自己无尽的欲望所吞噬。
公众号:晶姐说影视
Debbie怎么能做到那么专注学习?
问:大卫芬奇的作品和发电量不足的北朝鲜冬天有什么共同点?答:室内灯光永远不足,室外光线永远阴沉,人物基本不苟言笑,禁欲系的灰暗氛围,静水深流的死亡主题,一个日渐黑化扭曲的男主。
男主天真的过分但是是不惹人嫌的那种
不过瘾,逛了好一会儿wiki、买了原著的书、翻出《十二宫》的碟听音轨、再找《废柴联盟》s5e3看一遍,这剧简直david fincher fan club exclusive pornography. 视听语言来说,从《纸牌屋》开启电视剧电影化这几年,这部应该是个新高峰。
4.5;摒弃戏剧情节,聚焦饱含科研信息的对话,理论调查与实践运用结合完美,数案并行的脑力考验让人沉溺其中,谈话制造的情境模拟使观众拥有身临其境感,从而在对照案例时,引发剧内外的心理比照,专业性一流,编剧也是厉害;典型的「深渊回望」,探究人性黑洞,永无规则可寻,这正是迷人之处。
这是……最后突然发现自己竟然是基佬,窒息了?
说网飞没有中文字幕的,我怀疑你们看了假的网飞
挺喜欢前四集,第5、6集围绕一个案子太多不必要的破案抓马感觉像在看CBS罪案剧,最后一集收尾还不错。Bottom Line:足够吸引人能一口气看下去。
剧版《十二宫》,并非常规意义上的侦探剧,几乎完全就是靠着俩犯罪心理学专家之间的聊天以及同联邦罪犯们的对话来展开对犯罪动机的调查和追溯,更侧重于心理分析,不开挂重写实,整部剧质感很好,完全照着电影的拍法,但故事节奏偏缓慢,少了一些情节的爆点,总让人感觉很平淡,总体不如《真探》
审讯部分非常“沉默的羔羊”,最后两集像看到了“七宗罪”。傲慢自负不也是一种偏执人格?善泳者溺于水果然没错。(小乔演得太好了,完全忘记了是弯的!)
无论第一集多难看都要挺住,第二集就会渐入佳境,后面就欲罢不能了。
久与恶龙缠斗,自身亦成为恶龙;凝视深渊过久,深渊将回以凝视。
没什么真正有悬疑感的剧情,还特别话痨。里面的罪犯精神分析现在是个读书看报的都懂
好看,肌理极丰富,整部剧在灰色地带游走。探案的刺激与真相的不明朗互为抵消,执法者的热望与学术派的清高来回撕扯,男性向内坍缩的自尊与女性无远弗届的洞见彼此相照。乔的演技日趋层次丰满,天真而世故,专一又贪婪,温柔且薄情。最终集的急转直下点了深渊回望的题,一如那个爬满蚂蚁的金枪鱼罐头。
男主的选角可以说是非常失败了,外形出戏就要用演技去补坑,然鹅这演技别说被坎伯等一众变态秒掉,连那几个小镇懵逼警察都比不上。想想爱德华·诺顿、杰克·吉伦哈尔比小乔还年轻时已经贡献什么演技,这种顶配的剧为啥不找个顶配男主。第二季也不能换人,导演难道不绝望吗。。。
感觉在芬奇拍的那几集(尤其是最后两集)里,男主演技变好了,以前从来没这么切实的体会到导演对演员表演产生肉眼可见的影响。
我最爱的一类犯罪剧,没有开挂神探和刺激剧情,而是阐述人究竟如何对待无法理解的事物。它将原作案例纪实全部按合理的虚构故事线重组,完全符合逻辑。台词极还原,氛围和角色却是自己的,从原点出发一路狂奔,直到深渊回以凝视。除此之外,场景时代感和镜头切换的美感也使我惊叹。我所见最好的改编作。
结尾真棒,整个剧都提升了。
没什么激动人心的破案,而是讲一个人凝视深渊然后被深渊凝视的故事……
求以后不要拍Groff的床戏,他演弯演直都不适合性感路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