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兰顿(约翰•达尔John Dall 饰)和菲利普(法利•格兰杰 Farley Granger 饰)都是哈佛的高才生,一天,都是同性恋的两人合谋杀害了同学戴维,并藏尸于一个大箱子中。或许是出于炫耀,他们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那就是用装着戴维尸体的箱子当餐桌,邀请了戴维的父母、未婚妻、同学和茹伯特教授(詹姆斯•斯图尔特 James Stewart 饰)来赴宴。他们谎称戴维外出了,和客人们在戴维的“棺材”上进行着宴会。胆小的菲利普从宴会开始就开始坐立不安,但是博兰顿却不慌不忙,在客人中滔滔不绝。然而,聪明的茹伯特教授从博兰顿的谈话中渐渐察觉出事有蹊跷……
热播电视剧最新电影坏家伙们心甘情愿2018博斯 第七季别接电话:脱衣搜身欺诈案第一季阿尔菲小布什传斯芬克斯之谜夏日大罢工酣歌畅戏假圣诞老人英雄联盟:双城之战第二季英语雪国1957兰花香爱情舞台我们的男孩三十不立拉警报惊天情杀案三只猴子木星之卫海克星夏夜知君暖江陵他们在相爱纳斯尔丁·阿凡提圣丹尼斯医院史前巨鳄3神盾局特工 第六季蜜色死神这部电影真的是要命,得看很多遍:先看一遍剧情,看无数遍镜头,反复揣摩人和人的关系,再舔舔史都华的颜和各位演员的演技。所以我完全丧失了观影的正常感受。传记评价说希区柯克为了镜头去掉了原本舞台剧蓝本里一些微妙精巧的部分,导致剧情沉闷,然后票房不好?什么?沉闷?我一脸懵。这可是希胖最有雄心的实验电影之一,看的时候明明只觉得眼睛不够用,最后就跟史都华演的鲁伯特一样,我只能瘫倒大喊要“累死了”,所以匆匆记几笔目前想到的,以后再添吧。
1、这剧的罪魁祸首是谁?我认为是鲁伯特。
之前我在迷魂记的评论里说,希区柯克看上史都华的是那种“美国人”特色的真挚热情和孩子气,在这里,史都华的特色被放大成了一种旁观者的钝感,一种对世界研究过多,缺乏真实体验,对自己内心深处的沟壑或者外界真正的危险毫无察觉或忽略了的迟钝感(在后窗里也是一样的)。 说得恶毒一点,这就是老欧洲眼中美国人的特点:历史短见识少(也算是一种纯真吧)。这种人对世界充满好奇和夸夸其谈,像局外人一样忽略了自己和黑暗的距离,最终心灵遭受外部致命一击,世界观会统统垮下来给你看。鲁伯特正是如此,他从一个纯粹的旁观者到疑惑不解,一步步卷入,最终发现了自己在这个事件中的位置(真相)——他是布兰登和菲利普的精神导师,这两个盲从的追随者眼中的他和他的自我认知截然不同。这个整日夸夸其谈的人类观察者终于对自己有了清醒的认识,怒火中烧(羞愧难当?)地甩锅划清界限,并耗尽最后的力气击出了那三枪,我相信这件事之后,但凡鲁伯特还有一分羞耻之心,他都将坠入无尽的黑暗与痛苦。希胖后来吐槽说因为史都华要演,编剧不得不对鲁伯特这个角色做了些调整,我知道史都华一贯对反角的态度,所以最后结尾鲁伯特那一大套演讲和他之前厚颜无耻大谈猎杀低等人类的态度相比,颇有精分和甩锅的嫌疑。
史都华当时刚从战场回来,这个电影开启了他和希胖的十年合作。在希胖的四部电影里,他成功地与自己之前塑造的光明形象拉开了距离。也幸亏有这四部,我才真的get到了他的魅力和演技。史都华四十前后到五十岁左右真是他最成熟而有魅力的时候,简直了,年轻时活像个默片里弱不禁风的小白脸儿(还没有小白脸儿应该有的身材),中年这长相居然成了睿智和潇洒。实际上美国阳光男孩儿那种从头到尾咋咋呼呼的热情演法跟他35岁以后的颜不太相称了,生活多美好里我也是被后四分之一遭遇打击后痛苦不堪的乔治吸引的。
夺魂索就比生活多美好晚两年,真是史都华的颜巅。这个剧因为是希胖第一个彩色片,按传记作者的说法,希胖特意要求调色像黑白,所以整体出来是莫兰迪色,这种色彩凸显了史都华的漂亮,鬓角和发梢略微变成银灰色的棕发梳得一丝不苟,有了一种由普通皮毛变成貂皮的华贵,健康且有质感的肤色,锐利的蓝灰色眼睛几乎被调成了浅棕(后窗和迷魂记就完全是蓝了),深灰色的三件套穿得那叫一个有型,虽然还是有点驼背,但显得修长又潇洒,整个人有了由年龄带来的重量和质量(这部片子里还是瘸腿,他在希区柯克的四部电影里瘸了三部)。
2、布兰登明显是爱慕或者说倾慕着鲁伯特的,千方百计试图取悦于他,或向这位引路人炫耀自己的超人印记,证明自己超越了他。说这场谋杀是他献给老师的一封情书,不为过。而且从细节能看得出来,鲁伯特跟这两个孩子,尤其布兰登极熟,因此他才能看出哪里出了问题。可见之前他们确实非常亲密。但无论布兰登怎么干,他都和导师一样,是个银样镴枪头。脆弱不安的菲利普才是真的有杀人实行力(足够体力)的人,他是一个果断鲁莽的杀手,扭断鸡脖子证明了这一点,在谋杀一开始,也是菲利普扯着绳索。在担心被鲁伯特发现真相时,也是他有准备开枪的意图。但菲利普在精神上对布兰登的迷恋导致他甘愿被控制,看不清自己,其实他才是这里比较正常和最富执行力的人——他是相当于被布兰登和鲁伯特这俩货给带沟里去了,所以,最后他会咬牙切齿地说我恨你们两个,他不是不知道布兰登对鲁伯特的恋慕,他是被布兰登拿来当了执行鲁伯特理论的工具了。
菲利普是艺术家(弹钢琴)——这是布兰登对他另眼相看的原因,有强韧的手指和足够的力量(布兰登杀完人打不开酒瓶子反而是菲利普开的),他有实施犯罪的肉体性,但精神脆弱,干的时候麻利,事后反而会被受害者吓到。布兰登说他杀鸡的趣闻时,我这个版本翻译错了,布兰登说菲利普被一只杀了以后跟Lazarus一样的鸡给吓傻了,字幕翻成了麻风病,其实是那鸡像圣经故事里的Lazarus一样“复活”了,大概是没杀透又爬出来了。菲利普听了布兰登这个故事简直气(吓)得要发疯,他激烈的反应带来了本片特别明显的一个和长镜头移动规律完全不同的,来自导演主观意愿的切换,给了鲁伯特一个好长的特写镜头,让他忽然悟到了一点什么。这是扯远了,无论菲利普多怂,反正身体性比布兰登和鲁伯特这俩货强,他俩从身体到精神都是不折不扣的夸夸其谈的懦夫。我忽发奇想,如果布兰登和菲利普有实际的性生活,我更愿相信布兰登远不如菲利普有吸引力,前者实在是哔哔得太多,干得太少了。
3、珍妮特真正爱的和在意的,应该是头一个来赴宴的那位金发小哥肯尼斯,正因为如此,她才会极力想在他面前表现得聪明能干。他们两人都是因为过于倔强和端着,没有办法好好交流,结果温柔的戴维去安慰外强中干的珍妮特,导致珍妮特移情于他。我觉得关于珍妮特没有那么爱戴维有两个暗示,一个是戴维和甩了她的肯尼斯极为相似(姨妈认错人就是一个信号,那对儿男鸳鸯讨论除了戴维可以杀谁的时候,也提到了肯尼斯),是肯尼斯的温柔版。另外一个则是尽管她一直对戴维赞不绝口(因为在座至少有两个前男友和自己未来的公公),但当老父亲在真心焦虑戴维为什么没有来时,宴会开始她去取餐,眼神毒辣的史都华问她:那你是什么感觉(是否因为戴维没来而焦虑)?她诧异地回答,我饿了。
其实戴维的条件并没有那么十全十美,他可能是个妈宝,片中没有出场的戴维的母亲在台词中可以看出来,她其实控制着所有的家庭成员,经常生病(迫切地需要周围人将一切注意力转向自己),对儿子的行踪极为焦虑,妹妹在谈话里显示出对她的不满,丈夫也认为她过于控制儿子,希望儿子能尽早独立(因此他很赞成珍妮特加入家庭)。我不认为珍妮特嫁给温柔的戴维,能和这个母亲相处和谐。所以戴维姨妈算命是有暗示的,她很快会结婚,但当时戴维已死,所以就像布兰登预料的那样,珍妮特确实有可能和金发的小哥复合。
4、尼采笔下高贵的人要实现的是合乎心意的统治(他们本来就是统治者),而不是粗暴无脑的大清洗(所以希特勒不可能是尼采认为的高贵的人,他根本不习惯统治)。他们对家丁、奴仆这种属于工具人阶级的人,是可以“妙语连珠”而且看上去极为可亲的(如果心情不好也可能完全翻脸冷血无情),导师和那对儿男鸳鸯都是如此,他们肆无忌惮地和女管家打情骂俏,同时纡尊降贵地接受她的管束和照顾。同样,我想起在哈利波特系列里,伏地魔显然也不属于高贵的统治阶级(麻瓜混血),格林德沃则是,所以前者发动的是类希特勒的大清洗,而格林德沃的诉求则完全不同,格林德沃要求的是某种更符合他心意的统治(至少前面没跑偏),因此他和邓布利多这样的人才能一开始互相理解、爱慕并且有过盟誓。我相信,格林德沃本人从本质上对“后起之秀”伏地魔是毫无认同之心的。
5、真正让我痛心的时刻,是戴维的父亲一反沉默、有礼和唯唯诺诺的常态,倾全力抗议男鸳鸯+导师那套狗屁不通的俏皮话的时候——这位压抑,温柔的父亲还不知道自己视若珍宝的儿子已经被这群货和他们的理论给活活扼杀了,就被放在几尺之外。如果说镜头从一开始就跟随这对儿男鸳鸯,无形中让观者有了一点共情,希望他们能顺利过关的话,应该就是在这个情节中,我彻底跟这仨货决裂了。
6、为什么受害者是戴维?我猜,因为戴维是完美的,良好的家境,很好的教育和智力,有正派的心和主流价值观(参见他的父亲),同时因为被母亲强力控制,又很善良温柔顺从。他完美到在布兰登看来乏味而低智(菲利普对他应该毫无感觉,菲利普只关心布兰登,他是被布兰登所惑),完美到在布兰登看来杀死他就如同把整个循规蹈矩的中产主流价值观踩到了脚下。他被害不是因为讨人厌,而是因为招人爱。还有一个原因,聪明活泼大方的珍妮特显然是他们这个圈子里的女神,她也曾经和布兰登拉扯过,最后却选择了戴维,我觉得布兰登对此是非常介意的(不是因为爱珍妮特,而是因为被戴维这么个在他看来异常无聊的人盖过了),而布兰登真正一窍不通的品质,就是善良。
7、约翰·道尔(演布兰登那位)这个演员真的是太好了,可惜他这个长相在当年好莱坞黄金时期不大受待见,他是在百老汇成名后接了这个电影的。事实上我觉得他的演技和可塑性,比那几个所谓的黄金时代的男神(比如派克【对不起,我不是派克黑,但是就是忍不住批评他)强太多了,那几个非常受类型和外貌的限制。他有几个姿势眼神(尤其抽烟的时候)蜜汁像加缪是怎么回事?
第10届#法罗岛电影节#主竞赛单元第7个放映日为大家带来《夺魂索》,下面为大家带来前线知识分子极致冲动的评价了!
Kai:
真正完美的舞台剧改编,长镜头拼接+精确调度,保留舞台感又照搬舞台剧,完美电影化,希区柯克真是牛逼。
果树:
除去将几个长镜头巧妙对接做成伪一镜到底这一点,希匹柯克从镜头运动到演员调度到灯光更像在炫技。如果说有什么不足,总感觉在台词上还能更好。
米米:
越是极致、冲动追求的,反而越达不到那个完美,因为“它”一开始就输在了“傲慢”上。
能理解希区柯克对本片长镜头的运用,提升大幅度的真实感,现实感。
虽然是室内场景戏,但是这样的难度真的很大,所有参与的演员,道具,包括灯光,哪怕是窗外飞过的一只鸟,都有可能达不到极致,所以这样的“一镜到底”总会留下些遗憾。
不过不能否认,希区柯克在电影史上留下的那么精彩的一笔财富。
野凡:
希区柯克已经不局限于在故事里玩花样,在叙述方式上也实验了起来。这无疑是值得载入影视的一镜到底。演员凭借自己稳定的发挥,配合镜头的调度,完美地完成了希区柯克用长镜头叙述的实时时间电影。
飞檐:
一镜到底,铺设的背景,设计的人物形象都在助推和渲染一种若即若离的幻象感。舞台感非常浓厚,对白里呈现对日常生活的解构式的玩味。但感觉比较难进入。
kc512:
伪一镜到底室内调度,当大家都渴望摆脱电影的舞台感,希胖却在这部电影中反行其道,可以说是强行实验一镜到底的犠牲,也可说是故意一镜到底做成的风格。不得不说希胖真的是麦高芬大师,尸体最后有没有被发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底牌提前曝光给观众的前题下,人际关係的複杂性如何截然不同的被表现。
Berger:
遮挡拼接长镜头还是很明显,但也已足够实验!足够惊世!有关谋杀的言论与拉斯科尔尼科夫相似哈哈。
Pincent:
希区柯克的舞台剧调度实验,落地窗背景似乎有种故意的虚假感。关于谋杀的自述,观众等同于戏剧观众也是时间的亲历者,焦虑与恐惧依然来源于强有力的镜头语言设计。
子夜无人:
无时不刻不在煽动、暗示的镜头,因为太过努力使劲反而让人索然无味,没有感受到等待引爆的刺激性和尾随紧逼的危机感,反而让人只看到刻意的谋篇布局。对于这样的电影来说,一旦建立银幕内外的互动失效,便是徒劳无功的。
Bob Chow:
外景走向内景的开场,窗帘内的一镜到底,本质上是一种先验的剧场体验,可以说是当下浸入式戏剧的最佳原型。几处隐藏的剪接也已经在当时的条件下尽可能尽善尽美。揭露凶杀时的镜头游走赋予了调度一种“观看”的潜意识,把投影的像和观众的像本能的合二为一。剧情上反而颇有些失望,无论是病态的知识分子形象在最后坍塌成羸弱,并且有恐同的嫌疑,都远远比不上哈内克老爷子《趣味游戏》一半的酣畅。结构意义和镜头意义大于观感。
法罗岛帝国皇后:
因为技术限制,无法直接完成一镜到底,所以用特殊技巧把几个长镜头拼成一个长镜头,形式上是独特,只是这个故事好像没有特别多用一镜到底的必要,反而加大了bug。
Harper Yug:
伪长镜头的在室内拍摄的大量应用,几处分镜处理的巧妙。好像看到这是个真实事件改编的故事,毛骨悚然,让人不自觉想起国内的那次案件。这部电影可能正好满足了导演的观念:真正的罪犯不是好莱坞电影里那种凶神恶煞的形象,他们的外表可能比任何人都普通,因为没有人的脸上会写上罪犯二字。
#FIFF10#DAY7的主竞赛场刊评分稍后会为大家释出,请大家拭目以待了。
“我希望死的不是他。”
“那你希望是谁呢?肯尼斯?”
“也许死的是谁都一样。”
大卫的死其实并无真正的含义,换了谁都一样,他一直一个可怜的麦高芬而已。
起初只觉得话剧感很强,因为场景简单,压根没什么转场,精彩铺陈在人物关系和对话里。看到后面才意识到这似乎是一镜到底?查了一下,原来这部竟然就是第一部(伪)一镜到底的作品,好厉害。
在鲁伯特还没出场,他便在四人的谈话中被描摹出了大致轮廓:“只出版自己喜欢的书,大都是哲学类。出版的书都让读者们不仅看而且思考。”为之后价值观的碰撞打了基础,因此若说结局强行正义,其实个人来说并不认同吧。他所说的那些关于赞同谋杀的理论,并非是真正的赞同,而是讽刺与戏谑更多一些。《人类清除计划》的导演真的赞同他所拍出来的内容么?在结局处的告白也可以看出,他只不过是在用戏谑来消极地抗拒这投向自己的无趣又无序的生活而已。
全片最让人紧张的部分恐怕就是威尔逊太太收拾好箱子准备把书放进去那段了吧。镜头是静止的,背景音是大家从容的交谈,讨论着无故迟到的大卫究竟在哪里。而大卫此刻正在画面中,只不过他早已变成一具尸体蜷缩在箱子里。而此刻,箱子就要在众人面前被打开了。
鲁伯特做出推理时第一视角的镜头非常有意思,那种巡视的感觉,一个一个证据被纳入眼中,直至看见布兰登收在口袋里的手枪。即便并非片中人,仍然感觉心脏被攥住了。
简介里说了两位都是同性恋,但剧中同性元素也并没有非常露骨,尤其是菲利普,我甚至挺质疑的……他看起来好像只是一个被布兰登在思想上诱拐了的软弱男人。但也有几处稍显暧昧:
布兰登说:“真遗憾我们不能在阳光正好的时候拉开窗帘做这件事,但,万事不能两全对吧?毕竟我们已经在白天做了。”他在说话的同时帮菲利普脱下手套,动作甚是亲密。虽然在结尾处呼应了一下,但我仍然在想这些话不知道算不算是在暗示当时无法正大光明地出柜的状况?
在解释这场晚宴的目的时,布兰登对肯尼斯说在晚宴后他要送菲利普去自己的母亲家闭关练习。我不知道这样的举措在当时是否算得上超乎普通友谊的亲密,但肯尼斯似乎是露出了一点困惑的神情的,就让我们当它是吧。
布兰登是鲁伯特的崇拜者,他非常喜欢鲁伯特。是简单的喜欢么?他如此信奉鲁伯特的观点,在见到鲁伯特激动到结巴颤抖,这样看来,恐怕不是吧。看到最后,我甚至觉得整场谋杀其实都不过是布兰登试图讨好鲁伯特的方式,他误将鲁伯特的玩笑话当了真,满以为一场完美的杀戮能够换取鲁伯特的欢心。菲利普说得没错,他执意要请鲁伯特来,还一而再再而三地做出危险的举动,是真的渴求鲁伯特发现这具近在咫尺的尸体的。在他的预想里,看见尸体的鲁伯特该是惊喜的。
只可惜鲁伯特没有。
我想布兰登其实在那场争论的时候就已经隐隐察觉到鲁伯特的真实态度了,所以他才会那么急迫地插嘴,打断鲁伯特的话,他不想听见自己不愿意听见的答案,在他已经做出了这样的事情之后。
鲁伯特一定令布兰登非常失望吧,他非但和自己想象的不一样,在看见尸体之后表现出的胆怯“正直”和撇清关系,和布兰登心中所想的所谓下等人有何区别呢?在我看来,信仰的崩塌和偶像的破灭,对布兰登这样的人来说是远比服刑更加痛苦的。
詹姆斯斯图尔特可真迷人!
哇。布兰登将勒死大卫的绳子用来绑送给大卫父亲的书这个行为。真的是……太邪恶了。
am+bm+cm=m(a+b+c)
上述公式即为数学中的因式分解,其在数学上的概念为,把一个多项式化为几个整式的积。
这样的开篇可能会让诸君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是来上数学课的。然而,并不是。其实之所以会以因式分解为题来作这部电影的影评,是得益于之前所读过的北野武先生所著的《北野武的小酒馆》。我记得在书中北野武先生曾讲过自己是理科生出身,所以他在拍电影时总是会习惯性的为他的整部电影做因式分解,反复想象着一部完整的电影经过不同的拆分和组合之后的变化与可能性。正因如此,我在这部电影的观影过程中,在三位主要的男性角色——布兰登、菲利普和茹伯特——身上发现了潜藏着的这道数学公式。
我对自己一直以来的行文习惯表示坚持,所以对于该片内容我不在此多做赘述,烦请诸君自行观影。依照惯例,本文仍然倔强的秉持着角度独特、另辟蹊径的特点。对于此部影片的大部分影评论题,诸如拍摄手法、同性议题、导演风格、表演形式等,盖不在本篇小文所论之列。笔者并非有意追求标新立异,乃自觉学识尚浅,实不足与各位前辈大能者论其道。是以,本文依旧选择从影片人物出发。
影片当中,布兰登、菲利普和茹伯特看似是三个相互独立的人,实则却可以用基督教中“三位一体”的概念来解释,这亦是对宗教概念的反运用。布兰登认为自己是上等人,由此引入了茹伯特谋杀艺术的概念。在这层意义上讲,布兰登即是上帝又是信徒,以上帝之大能掌万物之存灭,以信徒之虔诚行圣经之教义。而茹伯特谋杀艺术的理论则刚好在此处被赋予了基督教中圣经的神圣存在价值。
由布兰登主导的谋杀无关乎爱恨情仇,这是一场对刺激的追求、一个对理性的实验、一次对信仰的实践,这是一场信徒朝圣般的谋杀。在这场谋杀当中,布兰登、菲利普和茹伯特乃是由杀人者一体而生的三个镜像,或者说三个位格,正如基督教“三位一体”教义中的圣父、圣子同圣灵。布兰登激进、偏执、热烈,且酷爱追求刺激,而这些似乎恰巧满足了成为一个杀人凶手的基本性格条件。但他还需要一个让他付诸于行动的理由,他不是一个疯子,所以他需要师出有名。茹伯特的谋杀艺术理论应时而生,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布兰登的理论依托和所奉真理,而这套理论的创始者茹伯特则顺势被布兰登推上了神坛,奉为信仰。至此,茹伯特成为了支撑布兰登的骨,撑起了他的整个精神世界以及存在于他世界中的道义。即,高等人生,低等人死。
另一方面,菲利普胆怯、紧张、懦弱,时刻处于崩溃的边缘。表面上看,菲利普的存在是这场谋杀实践当中布兰登极为愚蠢的队友,是他的破绽。菲利普似乎就不应该存在,又或者说他的存在完全就是为了暴露布兰登的杀人罪行。看到这里,相信某些着急的仁兄不禁会问,那么菲利普为何要存在?他存在的意义究竟在何处?要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自然还是要回到布兰登的身上。
布兰登作为一个颇具理性思维,并且能够缜密策划谋杀,还想顺便挑战茹伯特这位被他推上神坛代表信仰的圣徒以得到认可的人,无论站在何种角度和意义上,都不可能给自己选择一个全世界最差的队友。所以影片给出的表层关系是他与布兰登是恋人,这个身份也同样适合菲利普的性格元素,至少是在大多数人的认知中是符合的(前文说过此处不做同性议题探讨,对此有异议的仁兄请原谅笔者的无知,笔者无意冒犯,烦请高抬贵手)。如此,菲利普这个队友的存在便有了一个颇为合适的理由。但菲利普的存在价值其实远非如此。
菲利普所代表的是杀人者的另一个侧面,挣扎、恐惧、慌乱、暴躁、逃避现实、不知所措。菲利普是杀人者的另一个镜像,也是“三位一体”概念中的第三个位格。所以菲利普的存在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暴露布兰登的罪行,从而推动剧情发展,帮助创作者把故事讲圆这么简单。他,是一个杀人者或犯罪者永远甩不脱的那一半人性所化。
影片以布兰登为中心位格,左手以信仰为基石握着茹伯特,右手以爱情为羁绊拉着菲利普,以这样一种牢固的纽带贯穿杀人者的三个位格,呈现出彼此相依、相对、相融的三个镜像。三个位格,拆分出三个性格迥异的人,将每个位格单独放大便形成了影片中三个看似完全独立的人物。这三个人相互争论、辩驳、博弈,由此便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杀人者形象,也是一个布局谋杀者在犯罪过程中的全部心理活动。在这其中有理性与感性的博弈、有邪恶与善良的挣扎、有正义与罪恶的对垒,然而最终都会变成为自己寻找理由的借口。影片中的杀人者(主谋)无疑是布兰登,但真正的杀人者实际上是以布兰登为中位的三人合体,这个杀人者像是一个巨大的影子笼罩在影片的结尾部分,像极了无人见过其形貌的上帝。这道杀人者的影子由茹伯特的发问而引出——“你有什么权利说,你是属于高等人?”
我们站在布兰登的角度上做一种假设,茹伯特的谋杀艺术理论的确无懈可击。可他却忘了这套理论的成立还需要有一个前提,是何人有权界定高等人的划分界限?——谁是上帝?以及,他在何处?
【A】除去在现在看来有些奇怪的价值辩论,希区柯克所在如此“舞台剧”的框架下,他仍能这种极端下阐述出“电影”的意义所在。精心安排的人物入画出画节奏回味后竟如此美妙,在省略与留白中创造出更加详尽的美。而那个摇门藏绳的经典镜头更是如此,内部空间的割裂,外部信息的链接,电影的意义在这一刻便被完整构建。至于总体上的时间bug问题(一小时的宴会半小时不到就结束了),在我看来则是希胖实力的又一体现,在近乎“时空同步”的长镜头下还能以运动压缩时间,并尽可能不被观众所察觉,细想简直恐怖。其实除去那些隐藏剪辑点,片中还有四个相当明显的正反打,表面上是对其沉浸观感的破坏,实则是影像与文本层面上最简单有效的凝聚手法,而长镜头的断裂却真正成就了这三个正反打。《夺魂索》的成就,也早已不是“实验电影”那么简单就可以概括的。
希区柯克的10个长镜头。叹为观止。舞台效果过重。
从镜头运动、纳粹与尼采之关联以及隐晦的同志主题等各个角度出发,均经得起多重阐释。充满张力的单一场景影片,心理战之极致。几个主要演员的话剧腔更为该片增添一抹异色,非常期待能在戏剧舞台上再次观赏"Rope"。个人觉得此片应列为胖子十佳之一。
从优等人和次等人的辩论中我真没觉得是在说同性恋,倒是镜头推移的方式开创了一个新时代。剧本太邪恶了,想想就觉得浑身发抖!观众就像不自觉的充当了谋杀的共犯,甚至还希望能逃脱制裁...
希区柯克首部彩色片。1.电影时间近于真实时间,伪一镜到底,几处硬切挺自然,推向后背的剪辑则太过生硬。2.希胖再呈悬念与惊奇区别,诱使观众成为凶手共谋。3.对谋杀艺术理论的辩驳。4.红绿霓虹灯的交替映照,彰显出起伏闪烁的紧张心理。5.以逡巡于室内的“主观空镜头”代替闪回还原谋杀。(8.5/10)
希胖也是技术流喜欢搞创新,第一部彩色片就那么实验性,长镜头的无缝衔接让这出封闭空间的室内戏更像一出舞台剧,镜头的流畅运动叹为观止。可惜典型的“桌下炸弹”式悬疑故事并不引人入胜,两个同性恋男主角令人生厌,除了等待结局来临以外完全无法进入剧情。且放在今天来看,恐同倾向有点明显。
后劲不足,没有一黑到底,所以最后的主旋律结尾只能算是及格和尚可。故事都是在狭小的房间里,用的是一个十足的长镜头,一分为二说,可以说是长镜头运用的经典,但也免不了场景单一的诟病,小空间故事只有一些社会学理论和对白,没有十二怒汉那样出彩的编剧。所以,电影看到最后觉得十分一般
如果没有结尾那个照顾大众情感的无聊道德阐述,就可以给五星了
一个男人为了impress他所憧憬的男人而与憧憬他的男人一起杀了个炮灰男人……结果憧憬他的男人是个废柴,他憧憬的男人是个犬儒……就是关于这个笨蛋男人的应该用来写同人的故事……ps.40年代的美语似乎还没像现在这么难听?……
简单纯粹的杀人技巧,凶手外化为两个人(胆怯和游刃有余),无时无刻不意识到那里有一个“David”更何况被反复提起,随着客人的增多,紧张感愈盛。悬念就是不定时的炸弹,它解开就意味故事结束了。(哈哈,我看到了几处特写转场,因为胶片不够长,其实,这片子是两个镜头啊……一开始明明“切”了
谁说此片是由一个长景组成,我看的时候明明切了的。这类影片成本很低,全靠语言,但很可惜,不出彩。
这部片子很牛逼啊,胜于希区柯克的很多其他片子。心理战打到了极限。而且随便杀一个次等人类这种理论既讽刺了纳粹,也为尼采的超人学说和cult片的精神打下基础。牛逼的当然还有在这么一个小小的房间里面演绎八十几分钟的片子却毫不乏味的精绝导演技术。Rupert在喃喃诉说想象中的场景时,镜头从一个物体移到另一个物体,让观众们自己填补想象的空间,这种拍摄手法让人折服。
很遗憾,那头猪一样的队友,大呼小叫、歇斯底里、惊慌失措,整体拉低了这部片子在推理上的技术含量,也拉低了“谋杀的艺术含量”。如果是两个高明而游刃有余的谋杀者,对阵一位明察秋毫的破解者,岂不更有看头?
如今看来也颇具试验性。以当时的条件,伪长镜头给表演、摄影、调度方面增加的难度应是荆天棘地了!以推理故事来说,希区柯克给动机、凶器、凶案现场都赋予了新意义。因为导演本人的好品味,片子呈现出的邪恶与优雅都很到位(理念杀人、for fun、精英特权、祭坛)。经典段落:节拍器问话、推理谋杀过程的空镜头、结尾事件暴露时的霓虹闪烁。厨房的弹簧门助力导演调度、窗外变化风景假装“时间”、移动的摄影机和彩色灯光承载叙事功能。片中钢琴家看自己的手=麦克白夫人。编剧Arthur Laurents是7月14日的巨蟹座、gay,跟片中钢琴家的角色相符,实际上俩人也谈了短时间的恋爱。Joan Chandler好美,当然了,希区柯克的女主角都好看~
精彩已极,必然再看。人心这么幽暗挣扎不平衡,真是好玩,而玩得怎样竞技益智,就和玩为消遣为生活的平平安安团团圆圆锦上添花不同了。人生就是先玩起来,再说别的,不然就打不开局面了。over。这个片子的确太inspiring了。
太牛了,抱歉这对学生和老师的关系让我想到了汤姆·里德尔和邓布利多。说起来究竟是有情感的(普通人)想象无情感的人(psychopath)的内心世界更难,还是无情感的想象有情感的更难呢?
就冲着一镜到底就值5星了,希区柯克的长镜头也不至于让影片太像舞台剧,这种拍摄手法太考验演员演技了。詹姆斯.斯图尔特的表演很不错,法利.格兰杰还稍显稚嫩。有一幕对话也提到了爱将英格丽.褒曼。
重温。对这部一镜到底的影片,大家都只留意到空间调度上的小瑕疵,却忽视了时间处理上的大BUG。据说希胖子曾一度想彻底销毁本片的胶片,不知是否与他最终意识到了这个BUG有关。
众所周知,悬念很大程度上依靠剪辑。虽然可以看出本片有几处转切镜头(后背转镜头),但丝毫不卡叙事节奏。如果不是因为当时每部胶卷摄影时长有限(8分钟一卷?),这部仅有10个长镜头的悬念电影绝对会拍成真正的一镜到底,也可以想象现场希区柯克的调度有多牛逼。叙事推进是揪心的直播感,希区柯克再一次展现高超的心理群戏,而悬念张力恰好就在于每次人物的对白、表情和肢体漏洞。人种精英主义的双高材生,一个自信作死,一个心慌意乱,两人更显教授的明察。从沙发对话和片尾说教来看,《夺魂索》的整个电影的动机,更像是对纳粹的法西斯哲学的诘问。希区柯克1948年对电影形式的大胆革新,我由衷佩服。真厉害啊!8.6
传说中的一镜到底,不过中间很明显还是接过的哈,故意晃别人后背黑半秒什么的。这也大概是希区柯克电影里面坏人最蠢的一次?斯图尔特有没有演过坏人啊,全是正义的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