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非常有趣的电影,充满了一种奇特的魅力。虽然它描述的是社会底层人物的生活,却丝毫没有让人感觉到其片名那样的低俗。这部片子在结构、叙事、主题、配乐、表演上都有非常值得玩味的地方,是一部让人过目难忘的黑帮电影。
我尤其喜欢杀手Vincent和黑帮老大的老婆Mia约会的那场戏,其中扭腰舞和回家后的6分钟拍得入味十分,堪称经典。
Vincent虽是受黑帮老大委托陪Mia散心,但是他很清楚地知道老大曾经借口一个手下为Mia做足部按摩而将其从四楼扔下摔死,所以他很清楚自己的定位,就是不可能对Mia有任何非分之想,只能陪太子读书罢了。有趣的是导演让Vincent吸了些毒,晕晕乎乎地而不是心惊胆战地进了Mia的家,所以这段戏一开始的画面是略微晃动的,Vincent因为没有非分之想,所以反而是很本色的吸完毒以后来见Mia,从一开始他就没有想过伪装什么。然而这也许恰恰给看惯了伪装,同时也是吸毒者的Mia以一种亲切感。
Mia并不是马上出现的,在Mia家里那段镜头始终没有出现她的正面,只是用那极有诱惑力的嗓音、坐在监视器面前遥控摄像头的背影和那张涂满了口红的双唇来勾画她,直到她和Vincent出门前,也只是拍了她的足部特写,包括她压脚背的一个细节,这个细节暗示出她是有相当舞蹈功底的一个女人,因为一般人是无法把脚背压到那个角度的。
Mia是冷艳的,她的直发,她的黑衣,她毫无避忌的目光,猩红的唇膏,黑色的指甲油,处处透露着冷和傲。
在猫王酒吧里,Vincent陪着小心,循规蹈矩地回答着Mia的问题,但是显然Mia知道他并不是一个那么老实有礼的人,他很小心,其实他并不是那么在乎规矩,他狂野,但是又有些无奈,他凶恶,但是又很有分寸,一个杀手居然会对Mia所点的奶昔研究了半天,这让Mia觉得他坦诚地有些可笑,所以她的冷酷似乎也慢慢解除了,她从紧腰白衬衣下拿出一包烟,想请Vincent来一支,但是她很快又改变了主意,她反过来找Vincent讨了一只他自己卷的手工烟,Vincent很自然地给了她,如同给自己兄弟烟一样,这也许让Mia感到一丝被宠被尊重的感觉,因为每当男人满足女人的一些小要求的时候,女人的虚荣心总是会得到异常的满足的,所以他们的距离进一步拉近了,他们开始谈论Mia的演员经历,Vincent其实还是带着一丝敷衍在和Mia交谈,他并不是很投入。侍者端来了5元的奶昔,Mia尝了一口,Vincent忽发奇想也想尝尝,当他要把吸管换一头的时候,Mia却表示她并不介意,这里的台词是有些暧昧的。Vincent当然不傻,他怎么会听不出来呢?他一下就感觉到Mia的内心世界是动荡不安的。从这个时刻起,他才开始认真地,把这个女人当作一个女人来对待,而不是当一个任务来完成。但是他掩饰的很好,他不吱声,装作不知道,望向别处,Mia也明白他理解了自己的暗示,她也在看他的发应。她在试探,他在犹豫。这里十几秒演员的表演非常到位,所以这时就出现了一个被Mia称为“令人不舒畅的寂静”时刻。Mia起身去化妆间补妆(其实是吸毒),她似乎想寻找刺激,但是又有些顾忌,这个时刻她需要毒品给她壮胆。接下来Vincent想出的话题也许正是Mia所不愿意谈到的,因为Vincent向她打听黑帮老大因足部按摩而杀人的事情。Mia的情绪变得激动起来,她间接地向Vincent抱怨黑帮老大对她的严厉约束,她感到很郁闷。这餐馆里的10分钟戏铺垫极佳,把两个人从陌生演绎到心照不宣的暧昧,演绎到彼此开始建立信任,人物之间的心理距离越来越近了,但是他们之间还不能捅破那张纸,他们只能很隐晦地暗示。
这时,经典就要来临了,餐馆舞台上开始了邀请客人上台表演舞蹈的助兴节目。Mia似乎发现了一个新的兴奋点以让她摆脱谈话所带来的郁闷心情,她不由分说地要求Vincent上台表演。也许因为舞蹈是她的强项吧,她积极的自信的上了舞台,她扭动着腰跨,连脱鞋的姿势都很随意,连报幕时她也毫不掩饰地报出自己和他的身份,她尤其强调了自己是”Mrs.”,这是一种略带无忌的对威权的挑逗。Vincent慢悠悠地跟在后面,似乎是个陪练,他知道Mia在做什么,想什么,但是他不说。
这场舞蹈戏一开始Mia是带有一种只顾自己开心的态度,强拉Vincent上台的,她看着Vincent笨拙地脱鞋,觉得挺有趣,然而Vincent脱完鞋,又旁若无人地慢慢地把鞋放好,这个细节显示了他更强更掩饰的自信。
两人走到舞台中央,Mia伸脚出来划了一圈,试试舞台的平整度,Vincent还是低着脑袋,动也不动,也许他根本就不在乎舞台平不平。
这时节奏明快的黑人摇滚音乐响起,一首Chuck Berry的《You Never Can Tell》(事后查的)把两人带入了欢快的舞蹈世界,Vincent依旧丝毫没有抬头看Mia,他熟练而投入地应和音乐,应和着Mia的舞步,变换着自己的招式,Mia的进逼丝毫不能动摇他的节奏,他掌控着局面,同时他又配合着Mia,这就给Mia以充分自由展示的空间,Mia的舞蹈幅度越来越大,Vincent却始终保持着舞蹈的张力,不让情绪完全放纵,这种男人式的深沉的、掩藏的情感恰恰和Mia的热烈、放纵、急切形成鲜明的对比和奇异的默契。配乐中反复播出的“you never can tell”,不正是此刻两人内心世界的感受么?他们口中无法表达,但是却通过舞蹈和配乐表达出了人物内心世界的真实情感。
这一段1分45秒的舞蹈镜头,堪称本片的最亮点(当然影片结尾另一位杀手在餐馆对付抢劫者的一段表白也极其出色)。
毫无疑问,从餐馆得胜而归的Mia已经彻底放下了自己的伪装,她陶醉在舞蹈和心灵的默契中,即使回到家中,她也仍然还想继续跳。Vincent去洗手间做思想斗争去了,留下Mia一个人在客厅中,她打开了音乐,这次是一首深情款款的《GIRL, YOU’LL BE A WOMAN SOON》,这段MIA的精彩独舞,背景音乐的歌词简直就是人物的内心独白,“girl, you’ll be a woman soon,I love you so much, can’t count all the ways,I’d die for you girl, and all they can say is “he’s not your kind” 也许Mia把URGE OVERKILL的歌声当作心仪男人对自己爱的表白,充满激情而伤感的演唱使她陶醉其中,残存的一丝清醒却又让她感受着现实中的感情压抑和制约,她感到极度的失落,她疯狂、尽情地舞蹈着,似乎要把内心的幻想和苦闷一舞了之。那种失落、颓废、无奈、放纵的情绪,通过音乐和舞蹈表达得淋漓精致。
不过正如这个片子其他部分所要表达的一样,一个偶然因素就会改变人的命运。正当Vincent做好思想斗争,走出洗手间时,他却发现停止舞蹈的Mia因为吸毒过量而昏死在地上…
更多的情节片断展开了,各自独立而又互相联系,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而这6分钟的戏,我认为是这部片子的精华,是经典中的经典,不看不行。
2007-12-27
《低俗小说》被評論家認為是後現代電影的一個最佳典範。片中因大量的黑色幽默風格而常被認為是「後經典黑色電影」。它是90年代的电影,但即使是到今天来看,都还能让人觉得很创新、很震撼、很有趣、也很深刻。如果要形容昆汀,我想到的就是「鬼才」。太聪明的编剧与导演方式。它基本上极度暴力,也极度搞笑,叙事时间线混乱却不会令人搞不懂剧情,故事支线极多而节奏明快毫无冷场,例如在中间某个故事挂掉的人,会在最后一段出现。故事中角色们彼此都相连,发生的事件环环相扣,他们当下却不能领悟透彻!像人生一样,我们往往无法理解生命中各种际遇间的关联。这种奇怪的叙事方式,却能毫无违和地将故事纷呈精彩的表现出来,昆汀太有才华了!
明明是描写着黑帮的故事,看完却觉得有神的安排、神的存在、神的启示。明明对话与剧情中充斥着脏话与暴力,可是故事却在极幽默爆笑中蕴含着生命之启示与哲学。本片有许多暴力血腥镜头,脑浆喷满车窗、吸毒画面、满天飞的髒话、有全身穿满各种环的人、甚至有性虐待的画面…诸如此类,但暴力血腥只是表面,但是这部片裡的各个人物,讲话的内容与日常的生活状态所花的时间,比他闯荡江湖、执行黑帮任务的时间还多很多;处理杀人后的后果花的时间也比杀人本身多;甚至还有许多温馨的桥段,例如老大的女人与老大的喽囉解释"uncomfortable silence"、或是两个鸳鸯大盗要抢劫前在那边「我爱你/我也爱你/小南瓜/小兔子」的…这些零碎的剧情与对话触动的思维,才是呈现昆汀的思想哲学的真正重点。
以下叙述我个人特别喜欢的几个部分:
《一》背叛黑帮的拳击手(布鲁斯威利 饰布奇)
布鲁斯威利(Bruce Willis)是个被黑道老大马赛勒斯收买的冠军拳击手布奇,授命在黑道老大押赌的一场拳赛中比输,只是关键时刻他还是忍不住把对手打败,比赛结束后,布奇卷款逃走,黑道大哥决定派杀手追杀他。他陪着女友法比耶娜到旅馆亲热。第二天早上,两人打算离开这裡时布奇发现法比耶娜忘记收拾重要的金錶,儘管认为马赛勒斯会找到他,仍要回到他原本的公寓拿。布奇很快地发现手錶,但他以为屋子裡只有自己一人而烤了吐司;这时,他发现了厨房有一支MAC-10冲锋枪,并听到厕所冲水声而持枪准备攻击,走出来的人是文生。两人不语相望了一下,布奇便开枪杀死了他。父親的金錶象徵著榮譽,背叛勢力龐大的黑幫需要勇氣。布奇不妥協,骨子裡要當英雄。
金錶典故:正在看着电视卡通的年幼布奇被一名越战老兵昆斯队长打断。昆斯说,他带来的这个金錶是柯立芝男人传了三代的一样重要传家宝,布奇的父亲和昆斯是好友,布奇的父亲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一个战俘营中死亡,并在临终前请求昆斯藏好手錶;昆斯便向布奇的父亲一样将錶藏于直肠中数年,就为了交给布奇。这时,钟声响起,成年的布奇惊醒来想着刚才梦的事,并接着上场比赛。
《二》黑帮杀手(约翰屈伏塔 饰文生)与黑道老大的女人(乌玛舒嫚 饰)
乌玛舒嫚饰演老大的女人,但与身为黑帮杀手的约翰屈伏塔发生一段暧昧又压抑的关系。其中有一段在酒吧里参加舞蹈比赛的环节,约翰屈伏塔与乌玛舒嫚跳的扭扭舞,搭配Chuck Berry的歌曲"You Never Can Tell",绝对是电影中的最经典舞蹈画面,也是约翰屈伏塔在大银幕前转型、不跳舞多年之后,第一次展现舞王风采,一定要瞧瞧。 两人的暧昧升温简直是要让温度计爆表,却又压抑在对黑道大哥的深刻恐惧裏。当乌玛舒嫚吸毒过量快挂掉时,约翰屈伏塔紧急带她去毒贩艾瑞克史托兹求助,艾瑞克史托兹知道那是老大的女人,压根不敢帮她打救命针,于是翻出医学百科,指导约翰屈伏塔拿着红色奇异笔,在乌玛舒嫚胸前做好记号,要他用力往心脏打下去,力道要大到能「刺穿她的假奶」这些细节安排,真的非常黑色幽默。片中有太多这种恶搞了,你一定要亲自看了电影才明瞭有多爆笑。
《三》黑帮杀手(山缪杰克逊 饰朱斯)的觉醒
山缪杰克逊也有完美的演出,他饰演的是个突然有所顿悟的杀手角色,原本这种情节可以很老套、很无聊的,但昆汀的剧本与山缪的演出,让这角色成为影史上的经典,而山缪杰克逊在片尾的一大段独白与领悟,更是惊人地完美,很少人能把一个黑道的心灵救赎写得那麽酷、那麽不老套、又不会令人想睡的,绝对是经典。 一个读圣经的杀手,宣示了他的心理状态与他罪恶的一生是强烈的矛盾。觉悟后他第一个赎罪行为就是放两个抢匪走。每个人每天都在抉择要做怎样的人,走哪一条路,一个黑帮杀手的觉醒,神是何等欣喜!而我也是深深动容,心灵得到大大的安慰!
《四》黑道大哥被SM(文·雷姆斯 饰 马赛勒斯)
马赛勒斯以洛杉矶最大黑帮大哥形象出现,手下有无数杀手,拥有想像不到的霸道恶势力,呼风唤雨无所不能,没有人敢惹得起,谁惹了他,死路一条,人人惧怕他。似乎是巨大的黑势力,实际上,没了枪、没了簇拥的喽囉,他也是普通人,落了单,遇到恶人自己势弱时,也要任人宰割。
马赛勒斯在追逐布奇时,两人都进入到一间店里,后来,他两人都被老闆绑于一间地下室里,同性恋梅纳德和保全撒德将马赛勒斯拖到另一个房裡强姦他,并带出一名关在笼子中不会说话的束缚装人「野兽」看着布奇。布奇很快地弄开了绳子并打昏了「野兽」,原本想逃走的布奇决定拯救马赛勒斯,他选了一把武士刀回去开门,发现撒德将马赛勒斯放置于鞍马上鸡姦他,布奇两刀杀死了梅纳德。马赛勒斯起身用梅纳德的猎枪射伤了撒德的大腿内侧,马赛勒斯说,打算要带两个手下用喷火器毁了这裡,并告诉布奇别把这裡的事说出去并要他离开洛杉矶,两人恩怨就此一笔勾消。布奇同意后骑着店门口的美式机车载法比耶娜到火车站离开。
每个人的人生就像是一出戏,命运的剧本谁编写?每一个事件的发生与启示,神给每个人自由的灵与抉择的权利,你选生命树还是知识善恶树?每个选择引领着不同方向!选择肉体的乃是死如文生,选择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如朱斯。
好电影是一面镜子,你浅它也浅,你深它也深。
《低俗小说》是1994年的电影,真正的电影爱好者都知道,1994年是个神奇的电影年,好电影一口气数不过来。但是《低俗小说》竟然杀出重围,获得了第47届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大奖,至今任然排在IMDB前几名。金棕榈代表专业审美,IMDB代表大众口味,充分说明了电影雅俗共赏的特点。
但国内的观众,尤其是刚刚接触电影的年轻人,应该是很难体会到它的精彩,所以有很多疑问,然后就有很多胡说八道的,看起来很头疼。
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这个电影到底好在哪里。
首先要知道一点,这是一部包含大量“抄袭”的拼盘式电影,注意“抄袭”是要打引号的,在电影领域一般叫做致敬。
对于电影来说,致敬一两个镜头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低俗小说》在IMDB上统计出了100多个,致敬老电影和流行文化的桥段,整个是“天下文章一大抄”。
镜头致敬我们可以找画面印证,文化习俗的东西却不好说。
打个比方,中国人喜欢打麻将,你拍个电影用了麻将术语,老外就不懂了吧。
《让子弹飞》里边张麻子为什么是九筒大哥呢?我们乡下打麻将就把九筒叫“老麻子”,这个估计很多中国人都不知道,你说老外怎么理解。
我们说句“不三不四”,中国人都知道啥意思,翻译给老外听听【no three no four】,他要能明白了,我把26个字母都吃了。这就是文化的差异。
《低俗小说》有三个故事,分五个段落讲完,并没有什么时空的循环,只是简单的插叙倒叙而已,结构很清晰。
在当年,看惯了一个故事的观众来说,可能有点颠覆,对于现在的观众,叙事结构上反而不会有障碍,比如《权力的游戏》和《西部世界》这种美剧,叙事结构要比电影复杂得多。
而且这种几个故事的电影早就有了,比如1963年的《黑色安息日》,也叫《吓人三次》 ,所以瞎吹什么“开创了一种全新的叙事方法”,绝对是撸不到重点假装高潮。
观感
《低俗小说》这个片名,说的就是路边摊上卖的一些低俗的报刊杂志,所以想要从故事里面看出什么内涵来,基本就是走偏了。
最初看这部电影的感受就真的是“低俗”,它颠覆了所有一本正经的传统电影,镜头关注着传统电影不会关注的细节,啰嗦、尴尬甚至有点恶心,就是不明白好在哪里,那时候什么金棕榈都是没有概念的东西,顶多知道个奥斯卡。
但是很多场景都印象深刻,主要是因为被恶心到了。直到多年以后,电影看多了,经常发现某些镜头好像在《低俗小说》里出现过,然后会再找出来重看一遍,这种情况重复了无数次,电影竟然越看越好看。
比如最难忘的扭扭舞片段,可能来自电影《八部半》,动作和感觉都极为相似。
马沙和布奇讲道理,分镜头很像1989年的《越战创伤》,马沙的演员也是同一个人。
布奇打死了对手,逃跑的出租车,和电影《出租车司机》里面的车型相同,车内的对话分镜头也相似。
小女友和布奇调情的戏分,说喜欢他身上的汗味。这个和《愤怒的公牛》里面的情节相同,而且《愤怒的公牛》也是讲的一个拳击手的故事。
马沙被爆菊,而布奇被绑在旁边排队等候,这个桥段来自1972年的电影《激流四勇士》,画面太尴尬了。
文森开箱子发呆的镜头,和《美国往事》当中面条开帮会箱子的镜头相同,而那个耀眼的黄光可能参考了1955年的电影《死吻》。
有很多是是而非的镜头,可能是致敬也可能不是,这就是一种感觉,信就信,不信就不信,并不重要。
前面说过,流行文化不好验证,有兴趣的搜一下IMDB自己去查证。
那么什么是重要的?
大量致敬的大杂烩,并不能解释金棕榈大奖的由来,戛纳不会无缘无故,鼓励一个“抄袭”的碎片化电影。
究其原因,电影叙事上很完整,而且观影效果很爽,对于专业人士来说,就是镜头语言成熟老练,而形式上又新奇独特;对于普通大众来说,就是越看越好看。
影片的对白很密集,但是很多时候说的都不是什么重要的信息,就是闲聊和耍贫嘴,感觉像生活录像一样的随意,就算错过几句话照样能接上。
那么看多了之后就发现,其实我前面说的故事骨架也不重要,它们起的作用只是维持叙事的框架不散,真正有意思的反而是那些反常规的桥段。
比如朱斯杀人之前吃了别人的汉堡,还要念一段圣经。
比如马沙讲道理,镜头盯着布奇停留了很长时间,完全抛弃了传统的场景交代和对话正反打。
蜜儿吸白粉昏迷的那一段,剪辑手法也有点反常,连着用了几个蜜儿的面部特写,一个文森的镜头都没有,只有他的旁白,但你完全能想到他是个么神马样子。
然后就是抢救那场戏,在粉店老板的家里,他老婆被吵醒很不爽,出来吵架,镜头不用正反打,就一直两边瞎摇晃,既紧张又真实,然后旁边沙发还坐着个懵逼的观众,非常搞笑。
有一个地方更奇怪,就是第三个故事的标题【邦妮的状况】。
邦妮在片子里面就没有正式出场,只有一个背影镜头还是吉米的想象。但正是因为有这个邦妮的存在,第三个故事的善后才有充分的理由。
为什废宅吉米不怕警察怕老婆呢?电影里面看到的其实都是不正常现象,社会的主流还是像邦妮一样正常工作的良民,所以见不得人的东西才需要掩盖。
我们平常看到的黑帮电影,基本都是疯狂的砍杀,或者枪战加飙车,老百姓死有余辜,警察总是最后出来洗地,哪有什么需要善后的情节。
《低俗小说》就是一部反常规的电影,调侃了很多电影的不合理之处,而他自己关注的角度,都是吃喝拉撒和一些无法回避的生活细节。
比如文森每次上厕所出来都会出大事,最后还死在厕所里头。
比如很多故事发生的时间都是吃早餐的时间。抢劫快餐店是个什么操作?那两个二货研究半天认为抢快餐店最安全的,结果遇到两个杀手,把自己吓得半死。
屌炸天的黑帮老大被一个小警察给爆了菊。迷死人不偿命的黑帮大嫂,因为吸粉过量搞得死去活来狼狈不堪。
各种作死的拳击手处处有惊无险,最后还能带着呆萌女友逃出生天。
这都是来源于导演对电影语言的把握,他知道人们看腻了一本正经的电影,就来个胡说八道的,制造了一个大概率意外事件的大杂烩,顺带着致敬了一百多个老电影,其实有很多也可能是嘲讽。
关键是他还能HOLD住了,整体观感很流畅,如果是个笑点低的人,小心笑出内伤。
发现没有,欣赏这部电影能获得极佳快感的前提是,你要看过很多电影,最好是看腻味了,一说看电影都有点烦,然后突然看到这么个电影,就会特别特别的惊喜。
这是一部送给真正电影爱好者的礼物。
比如2018年的火爆大片《头号玩家》,你玩过的游戏越多,看过的电影越多,就越有快感。
很遗憾我们现在的观众生晚了,《低俗小说》已经成为被别人模仿致敬的经典。
首先是从叙事的结构上看,这种几个故事交叉叙事的电影就多了,得奖的也不少。
比如《撞车》、《通天塔》、《太阳照常升起》等等,各有各的特点,但都是非常优秀的作品。
从镜头桥段来看,也有很多。
比如1999年的《处刑人》,两个年轻的杀手就喜欢念着圣经杀人,其中一个就是年轻的“弩哥”,帅。
《西部世界》的两大主角就曾经用对口型的方式,模仿了《低俗小说》的经典打劫片头。
还有剧中蜜儿说她曾经拍过的一部剧,后来真的被拍成了电影,就是《杀死比尔》,还是她自己演的。
那么有人说,经典我还是看不懂怎么办?
不着急,谁还没年轻过?继续提高观影量,至少看个三百五百部电影,你才好意思说是个电影爱好者吧。
注意了,几分钟看电影的那些不能算你看过了!
然后你再回头细看经典,绝对是不同的东西。
如果你看电影只图一乐,根本不在乎优劣,那别人为什么要拍得你能看懂?
比如《邪不压正》好多人说看不懂,人家就入选了多伦多电影节,姜文还受邀请讲大师课,你说是谁的问题?
最后一个,按照中国人的习惯,看个电影必须要找出个中心思想和教育意义,否则高尚的情操无处显摆,这都是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功德。
可是《低俗小说》这种电影,还真的可能没什么教育意义。
比如这么说:三个故事相对独立又相互交织,描绘出一幅惊人的社会大图景,黑暗、暴力、荒诞、颓废,无情揭露了一个罪恶之城洛杉矶,深刻批判了万恶的资本主义。
看起来像那么回事吧,其实就是自带立场的偏执,属于毫无营养的废话。
真正应该关注的是电影的镜头语言和趣味桥段的编排。什么是雅俗共赏?假如你是专业向,电影有很多技术的东西值得研究,假如你是普通观众,就体会它的笑点和视觉冲击力。
好电影就是一面镜子,你浅它也浅,你深它也深。
看到这里了,就点个赞在走啊!
B站视频链接av31963695
《低俗小说》(我觉得这名字比什么“黑色追辑令”好得多)是我近8年来一再重看的片子,从录像带到VCD再到DVD,画质也许有所改进,情节也熟得不能再熟,却每次都有感动。QUENTIN TARANTINO的电影我不知道算是哪一类,应该不是主流的好莱坞,这一部的冲击力带动了对他此前此后的系列产品的追捧,至于到底其中高低上下,只有看过的个人决定了。TARANTINO这部影片的窜红,让JOHN TRAVOLTA这种没大脑的家伙咸鱼翻生,SAMUEL JACKSON和UMA THURMAN一炮而红,而他本人的走红,又间接地带动起吴宇森、徐克、周润发等等一系列香港影人的进军好莱坞。这些我就不想多说了。
这是一部把镜头压低跟踪小人物的影片,写的都是市井里的琐事,也许有点刺激,但在主流电影里绝不会用那么长的篇幅来写这么简单的故事,而且把BRUCE WILLIS这样的如日中天的红星拉来当配角用,这不浪费吗!但是TARANTINO有他自己的主意,他要用这个电影解释一个“酷”字。这个字是这样写的,故事平淡着就到了血淋淋的暴力,你们不是要刺激要见血吗,弄个真的看看;情节的变化是看惯主流文化的我们预见不到的,因为就像现实生活一样,太多的因素影响着故事的运行;每个人都有,都要坚持自己的性格—其实谁是主角真的很难说,也许只是TRAVOLTA出现的时间多而被任命为主角—所以诸多彼此相异的个性在推动着故事的进行,而不完全是情节;叙事的次序:每个人都会同意,低俗小说的成就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此,也影响了后来其它影片的结构,这是几个独立的故事,当然有先后,但是被打乱了重新排过,在接近尾声之前,我们都会觉得TARANTINO不过是虚张声势地利用次序变化耍个花枪。
个性,太多的个性
文森特/JOHN TRAVOLTA:阴阳怪气、性格不稳定的枪手,像是为TRAVOLTA度身定做的,他此后在其它影片里的身份就是这样:贴近这样的,成功,否则铁定完蛋。和MIA/UMA THURMAN的跳舞一段,当然是为了唤醒观众对他曾经是飙风舞男的回忆;和SAMUEL JACKSON演的JULES相比,文森特就像传统故事里面对正面人物的陪衬,所以当他一从卫生间里走出,就被WILLIS用他自己的微声冲锋枪很窝囊地打死,实在是应该,没人会为主角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去而遗憾。(有趣的是,他在这部影片里一共表演过两次去厕所拉屎,每次出来都碰上点儿事儿) 他去荷兰避风了一阵子,所以对毒品文化有了欧洲式的认识,好象比纯老美的更斯文和艺术些,就像他的名字总让我觉得像是后来改的,为的是和梵高挂上点关系。他和JULES讲欧洲人给汉堡包改名字的那段我特喜欢,两个大老爷们儿在去杀人的路上,像两个老土似的讨论起一桩桩鸡毛蒜皮事,认真地要命。
狼先生/HARVEY KEITEL:我猜他得到这个角色是因为TARANTINO本人太喜欢他的那种酷劲儿,专门设给他的(我猜对了!)。他穿着晚会礼服,有条不紊地处理打花了脑袋的尸首和喷了脑浆的汽车,尽管通宵没睡,精神头儿不足,但是帅劲儿一点没减。他不会跟文森特、JULES这样的老粗动气,无论Jimmie奉上的咖啡怎么样,他都会客气地致谢。他是绅士,也是冷血的专业人士,所有人都尊敬他。完事后乘跑车一溜烟地离去,文森特和JULES面面相觑,肯定想说世界就是不平等的!
拳击手/BRUCE WILLIS:这个角色也必然是WILLIS的,十分符合他在成名作DIE HARD里面的路数:倔强、狂放不羁,内心柔软的小人物。鉴于大家都对他的这种出场非常习惯,这儿也不说了。
JULES/SAMUEL JACKSON:这是本片真正最重要的角色,这个角色因为SAMUEL的出演而精彩,他本人也因此一炮而红—但我个人以为,他此后在其它影片里的人物就再难见到这个JULES一样的个性化。他在每次杀人前念的那段经,如果换个人,怕就没有这么有力量,这段经的意义在于我们可以透视JULES的愤怒,发现他的内心。
黑社会老大Marsellus Wallace:他的酷来自于他的身份,他可以拿腔拿调地跟人说话,因为他是老大,他说什么别人都得乖乖儿地听。他一字一顿地说:“…Pride only hurts(自尊心只能带来伤害)”,拳击手可以不理他,出于自尊和计谋赢了比赛,但是这会儿在他面前就只有乖乖儿听着。情节的发展却跟他开了大玩笑,他被人操了屁股。
记不住名字的、拳击手的那个小蜜:她是这个影片里唯一一个性格懦弱的角色,给人特别柔软的感觉。跟MIA那样的大蜜比,她太娇小了,也不大有可能泡上大老板(泡上也会被甩掉)。然而在浑身汗臭的拳击手这里,她是冷酷生活的唯一补偿和幸福。她的性感是男人们希望的,她的无能给故事增加了真实感。
其它角色:太多了,都写不过来。就像那对抢快餐店的英国夫妇、卖毒品给文森特的毒品贩子。
小人物的胜利
拳击手赢了,为了尊严,为了他上辈人们藏在屁眼儿里的那块表,他还以德报怨地救了黑社会老大,换取了自由。
百无聊赖的老大媳妇儿MIA扎扎实实爽了一次,勾引LG的酷保镖,赢了跳舞比赛,吸了过量毒品死过去又吉人天相地活转来。
改邪归正的年轻人Jimmie(导演自己),老婆去上夜班,损友们就开着装着死尸和喷着脑浆的汽车进了家。老婆早上回来时如果没搞定他就完了,幸亏有高人来帮他三下五除二地料理了一切,刚好啥事也没有。
在餐厅抢钱的英国夫妇,一看就是那种屡试屡败、屡败屡试的笨贼,好不容易想起个妙主意却又撞到黑社会杀手的枪口上。幸亏杀手回心转意,放弃了暴力生活,还居然允许小贼们携着抢来的钱离开。阿弥陀佛!
老大就比较倒霉:媳妇儿大张旗鼓地偷汉子他却一无所知,设计好的拳赛跑了水,赔了一大笔;连上街买点快餐都被撞了个稀里哗啦,然后被装进地窖里被操了屁股。
这是小人物的胜利,尽管他们靠的都是运气,却都摆脱了灾难,甚至赚了一笔。我们这些郁闷的大多数,可不是就指望这点儿吗?所以有这么多人爱看,因为这样的结局。
然而,总是有个然而,JULES这个一脸狠样儿的黑人黑社会杀手却成了这个低俗故事的亮点。其实也很简单,就是中国人常说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由愤世嫉俗的职业杀手,到决心引退江湖的平凡人,他经历了一个对暴力厌倦、自省的过程,当然我们并没有看到这个过程。和他的搭档文森特相比,JULES显得更有脑子,更踏实。他忠于老大,知道行事的分寸,在他的杀人工作上冷静、有控制力,甚至能在鲜血淋漓中表现他的幽默;但是他成不了“狼先生”那种角色,那是白领的狠角色,可以打白领结去参加晚宴的杀手。他是一个糙人。但是没人能禁止糙人也思考。JULES思考的结果就在华彩的最后一个乐章,他把45口径的手枪顶在要抢他的小贼的脑袋上,又念了一段冗长的“杀人经”,然后把话头一转,放弃了暴力。
一个充斥暴力和黑色生活的自我申明为“低俗”的故事,最后以非暴力收场,就像当头棒喝一样。
这部1994年的电影没有这两年花哨的电脑特技,也没有俊男美女的魅力,演技吗也谈不上,因为每个人只不过都在表现个人的本色(看看TRAVOLTA吧),只是一个另类的导演在讲一个以前没人这么讲过的故事,美国、暴力、毒品、畸形性心理,但是不低俗。
昆汀·塔伦蒂诺代表作,1994戛纳金棕榈奖。①独特而复杂的环形叙事结构(同1994金狮奖[暴雨将至])。②乌玛瑟曼与屈伏塔的惊艳舞蹈,致敬戈达尔[法外之徒]。③堪称教科书的剪辑:文森与兰斯的交叉剪辑-远景vs近景,长镜vs快切,动作幅度-定调与时间对比。④时间扩展:救活米娅一段。⑤各种黑色幽默。(9.0/10)
乌玛瑟曼太惊艳了,vincent读的书叫做modesty blaise,讲述一个跟jude一样的圣经演说癖的杀手的故事,every time he goes to the bathroom,bad things will happen。
怎么会有人说这部电影不好?五年间我看了至少六七遍,它是这么好玩而且嚼劲十足,开心得让人觉得在读一本好小说,昆丁是个很赞的story teller,这不就够了吗。
对于这样一部诞生于1994年的电影,它已经值得五星了。
忘不了Uma Thurman和John Travolta的狐步舞
文森上了三次厕所,每次都出事
你的漫漫人生,我有多少戏份
低俗故事的高级讲法
不要在上厕所的时候看书 不要过量吸毒 不要把枪放在厕所门口
我爱特拉沃塔的舞。
所有新人导演都该去向昆汀学学怎么讲故事。
有时,想要说清楚某部电影“为何如此经典”并不容易,但对《低俗小说》而言似乎要简单很多——如果你不那么严肃的话。你或许听过昆汀如何玩转“环形-自我指涉”的结构、完成对叙事惯例的解构——这很正确,然而真正造就经典的却是一些更直白、浅显甚至“低俗”的内容,包括荒诞幽默的对白、鲜活奇特的人物以及稀奇古怪的情节。我有好几年没再看它,可还记得二人关于“捏脚”的对话、敏感脆弱的布奇女友以及那场滑稽的扭扭舞比赛,当然,还有散发着金光的神秘皮箱。昆汀天才般地制造了这些内容,让它们侵入到观众的记忆深处。也许数年后的某天,街头上突然放起《Girl,You'll Be a Woman Soon》时,你还会回想起影片中自在舞动的乌玛·瑟曼。
事实证明,编剧恒大于结构。玩弄技术者必将悲惨淹没于日新月异中,新潮变做作,做作变老土。演员都是熟人,OST很好听。Travolta有点PITT的味道,昆汀大叔妒嫉他,竟把他写死了。讨厌拳击手,暴菊黑屋子太搞了。。Maria deMedeiros甜美性感小魔女——不是LES太可惜!
剑走偏锋,成就鬼才
【A-】重看,故事用一个关键词就可概括:逗你玩。昆汀在每一处,都会颠覆观众从经验中得出的预判。你以为人物要做这个,他就不做,你以为他会这么说,他就不说。让角色与情节背离人的认知很简单,难的是如何出人意料后再圆回来让人接受,更难的是如何将一个个拐弯集合成拥有统一情节与主题的故事。昆汀完成了一个难度很高,更根本无人想过的任务。
即便剧情偶尔略无聊也能吸引人看下去,看着看着又觉得暴戾气息好浓。
9岁的时候《无耻混蛋》刚出,满怀期待把它给看了,到了割头皮那段导致我再也不敢接触cult片。直到上个月才克服阴影看《被解放的姜哥》,感觉爆爽!于是迫不及待翻出昆丁的一堆旧作,现在又发现越经典我就越不知所云,频频作呕。——写于2014,写这个的人是傻逼,不过不想删(2016重看,拔高一星至四)
昆汀在这部集中展现了他的恶趣味:恋脚,屁眼,假奶,穿洞,SM,血浆。台词功力超屌!杀人时间还太早,再聊一会儿。2021.11.17三看。
我以为爱上厕所的Vincent是主角,一次拿枪指人一次被人指,没想到挂了;我以为爱撩汉的Mia会和Vincent偷情做爱,没想到吸毒过量休克,更没想到的是居然救活了;我以为爱背圣经的Jules会冷酷到底,没想到两次念完圣经后一次杀人一次放人;我以为总被恶梦惊醒的Butch在得瑟的拿回手表后会死在家里或者吉他店里,结果居然反杀所有人;我以为掌控一切的老大Marsellus会笑到最后,没想到绿帽子带着还被fuck ass(Butch推开门的瞬间不仅仅是Marsellus的心理阴影,也是我的心里阴影);我以为誓死不工作的Pumpking和Honey Bunny会像雌雄大盗,没想到只是一对傻逼。为什么每个人的结局都跟我想的不一样??!!!!!
非线性的叙事电影的代表作。结构巧妙而富有深意,精彩的对白。片中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美好的品质,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各个段落不分首尾,互补结构,开头和结尾相连,暗示现实中类似影片中的情节总在发生,永不停歇。台词: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不停地说废话来维持气氛?只有当你找到一个真正特别的人时,才能闭嘴享受片刻的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