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影在剧情上,有许多显而易见的逻辑硬伤,例如——
1.少年道格被父亲关在狗笼中、母亲离家出走时,为什么不能将他也一起带走,或者至少顺手报个警把他解救呢?
当然可能是因为母亲害怕被父亲报复,这样的故事背景也是为了加强在道格身上被世人与命运抛弃的绝望感,但想一下是不是就感觉挺不合理的。
2.道格被警察救出后,他的父亲因为虐待儿童、使用枪支(也许还有非法斗狗)等罪名被判刑监禁了可以理解,为什么他的哥哥也会被判刑八年?
虽然他这神棍哥哥的精神状态相当异常而吓人,但从他的所作所为来看,似乎并不能在法律上受到如此严惩,而且他还能辩称自己只是害怕父亲被他PUA控制之下成为的帮凶,我相信老美那边还挺吃这一套的,除非他实际还做了些什么其他严重的违法勾当,但很显然电影里并没有对应的描述。
3.道格利用小狗们成为珠宝大盗后,很快就被保险公司的调查员阿克曼给盯上了,在他和手下排查了许多监控录像后,明确查到了道格的车牌和他的身份。随后阿克曼单独去找道格后,不幸沦为众狗的晚餐,然后……这件事居然就这么过了??
保险公司另一个眼镜小哥不是也知道了道格的身份?看到自己上司调查珠宝案后忽然神秘失踪,难道不应该去报警或上报公司,再派其他人去调查道格吗?在身份已经明确暴露的情况下,道格杀了个大活人,居然就和无事发生过一般继续日常生活,实在很难解释得通。
4.提到道格的车牌,你很难想象以他上个床都能费半天劲的难以弯折的腿,居然可以开车上路吗?这是怎么做到的?驾驶证就不说了,反正估计是无证驾驶,但真的会有人卖车给一个坐在轮椅上的残疾人吗?难以置信。
5.小哥胡安因为洗衣店大婶被收保护费一事,上门去寻求dog man的帮助,这个脑回路就挺离奇的,为什么他会觉得这样一个孤僻生活的变装怪人(只是养的狗比较多)有能力帮他们去对付黑帮呢?除非道格平常经常行侠仗义,像蜘蛛侠、蝙蝠侠之类的超级英雄那样在附近社区里打出了一片名声,成为人们心中正义和强大的象征,人称狗狗侠——但电影里似乎又缺失了关于这部分的前情描述,使得道格与黑帮对立这事显得异常突兀。
而电影最后的黑帮大战汪汪队的刻画也尤为儿戏,在道格一通小鬼当家式的布置下,这场与黑帮的大战中,全程没有一只小狗狗受到伤害,黑帮们的战斗力被凸显得尤为滑稽可笑。
看着黑帮们被小狗们轻易地全数歼灭,这场搏杀戏拍得远不如想象中好看(电影前面还为此铺垫了许久),对于吕克贝松来说,他之前拍过的《这个杀手不太冷》、《超体》、《安娜》里都有很精彩的亡命厮杀场面,这部电影相对文戏的部分而言,武戏的动作场面实在是他的水准之下发挥。
……
还有别的细节问题就不再多做赘述了,例如主角忽然展现出的法国歌姬般的天籁歌喉是什么时候学会的,例如小狗们是怎么翻窗越户偷盗珠宝而不被发现的(如果道格养的不是狗,而是一群吗喽可能才比较合理),例如他是怎么成为大姐姐的唯粉关注人家的演艺生涯一举一动却不知道她已经结婚这事的等等等等,都是让我在走出影厅后感到困惑的一些事。
另外,电影的叙事节奏和主角多段经历的衔接也做得不够好。
倒叙的方式让结尾的人狗大战失去了应有的紧张悬念,而主角关于家庭、逃脱狗笼、暗恋、变装秀演艺生涯的故事,每一段的收尾都显得敷衍而语焉不详,要我来说,电影干脆放弃这多重拼接带来的割裂感,直接把黑帮那一章给完全删掉,最后让他像《黑天鹅》那样倒在舞台上和欢呼声中,我觉得都更能体现出主角与命运对抗的悲壮,并更具备完全、动人的艺术片气质。
但电影在追求商业性与艺术性上并没能取得很好的平衡和兼容,导致多少有点不伦不类,于我而言,在这方面确实比较可惜。
说完了上面私人眼中的诸多问题,接下来是夸夸时间了——
主角卡莱伯·兰德里·琼斯的天才演技,完全抹去了上述问题带给观众的不佳观感。可以说,他一个人的光芒覆盖了全片在剧情叙事上的薄弱,支撑起了整部电影,带来了极近沉浸感的伟大表演,也是近几年来我在大银幕上看到的最具感染力和魅力的演技,上一次有这样深深被演技折服的观影体验,甚至让我看得起鸡皮疙瘩的表演,还是《小丑》里的杰昆·菲尼克斯。
卡莱伯的每个神情、肢体语言的细节、语气,愤怒失控下的歇斯底里,抽烟时优雅从容的气度,对镜自问的眼神,以及最后向上帝的阴影发起质问时的绝望与颤抖,都诠释了什么才是真正带来震慑灵魂感的世界级表演。
“当你可以表演莎士比亚时,你可以表演任何人。”
而他真的做到了。
我特别喜欢他每一次卸妆时的镜头,有种从孤独与悲剧里诞生的极致的破碎感——对,破碎感这个词现在早已被用烂了,尤其是国内一些什么流量明星稍微演个颓丧一点的角色,他的粉丝们就会狂吹演员身上有某种破碎感,但和卡莱伯的演技一对比,真是残忍得让人感到遗憾。
明明演员现在的脸也不算多帅(看了下豆瓣影人页,他年轻时确实很帅气惊艳,电影里的少年道格演员选得非常到位),但当他的嘴角轻轻一挑,眼神从黑暗中如火光般亮起来时,你就会为他身上散发出的扭曲的魅力给彻底征服。
还有电影的插曲阵容也非常豪华,你不得不对吕克贝松的年底歌单品味竖起大拇指,甚至连快银的时间暂停神曲都出现了,非常惊喜,这部电影在视听上的感染力完全超乎了我的预期。
如果非要我说对这部电影的最大不满,我想就是电影的片名翻译和国内宣发了。
《狗神》……这个名字翻译得……相当一言难尽,如果不看介绍,你完全不知道这是什么类型的影片,是宠物片还是别的什么奇怪的电影?反正一听之下就很劝退,即不商业卖座,也不够文艺气息,还不如直接叫《犬人》来得贴切。
然后现在的电影宣发,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兴起的歪风邪气,不管画风合不合适,全都在走国内现实题材犯罪片那一套,海报上哐哐加一些抓人眼球的大字宣传语,生怕观众不来看,搞得像短视频一样,三秒钟之内就必须把那些能卖座的点呼你脸上。
本来这片子挺好的,很另类很有格调,是国内院线罕见的一抹异色,甚至有着浓厚的宗教气氛与变装皇后这些很CULT的气质,结果不分青红皂白地也给你海报上加什么“疯爽”、“开战”、“炸裂”……观感瞬间一下就变low了好多,还以为是什么犯罪题材动作大片,就这样把观众骗进电影院里又能怎么样呢?
反正对我来说,这片名,这宣发,绝对是十足的反效果了,大可不必。
如果因为这些理由错过在影院见证这样精彩的表演大秀,实在很遗憾。
以前没注意过,英文中的God倒过来就是Dog,狗和上帝的关系,在本片中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隐喻。你可以把它看成一个文字游戏,也可以认为,这是吕克·贝松要说的最重要的一个主题。上帝创造了人类,那么,上帝也创造了狗吗?上帝应该爱所有人,也应该爱所有有生命的物种。
我知道,对狗恨之入骨的人不会看这部电影,对狗恐惧多于爱的人也不会看这部电影,但是无论这些人看不看这部电影,狗,都不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就像人类,也不会那么轻易灭亡一样。他们,都有自己的生存法则。人类和狗,没有谁高级谁低级之分,人类,也不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主宰。人类早应该接受和其他物种一起分享地球的法则,然而,还有大部分人认为,人类是最高级的物种,理应凌驾于所有动物之上,但凡它们侵犯了人类的地盘,都要它们消失甚至死亡。
在电影的一开始,编剧就借男主角之口说出了“狗忠诚、友爱,人类有的优点它们都有,但是人类的恶习它们却没有。如果要说缺点的话,它们唯一的缺点就是太相信人类。”电影讲述了男孩道格拉斯因为爱自己家的狗而被父亲和哥哥关进狗笼子里数年的故事,长大后他因为童年的伤痛,发现只有在狗的世界里才能得到最纯粹的爱,在身患残疾、恋爱失败、没有朋友的情况下,渐渐封闭了自我,和几十只狗生活在一起。乍看之下,这是一个狗治愈人类伤痛的故事,但是吕克贝松的目的,远没有那么简单,他想讲的,要比这深刻得多。
道格拉斯的父亲是个暴力狂,哥哥是个变态,母亲懦弱又无助,在这种环境下生活的小道格拉斯显然成了靶子,他和妈妈是这个家里唯一拥有爱的能力的人。父亲养狗只是为了斗狗赚钱,在父亲眼里,狗是低等生物,它们又脏又臭,怎么能和高贵的人类相提并论,哥哥也沿袭了父亲的这一思想脉络,虽然他们信奉基督耶稣,但对狗的残忍却丝毫感受不到他们心中有爱,他们更像是被上帝抛弃的人类。然而,却在狗笼子外面挂上一条“以上帝之名”的横幅,可笑至极。这是导演第一次将God和Dog的概念抛出,从孩子道格拉斯的角度看这条横幅,God正好变成了Dog,另外一个词语是Man。DogMan,正好是本片的英文片名。狗和人类,这个概念一直争论不休,每当民间出现狗咬人的新闻,就有一堆人跑出来说“这个地球是人类的,爱狗人士不爱人,只爱狗。”而狗究竟为什么咬人,有几种可能,第一是这条狗是疯狗(这种几率其实很小),第二,是家养的狗没有拴好,主人没有看好(这种几率比较高),那么,人犯的错为什么要让狗来买单呢?狗不会无缘无故咬人。流浪狗咬人的几率更是微乎其微,它们基本都是夹着尾巴走路,而一旦有一条狗咬了人,所有的狗都要遭殃,民间又是一股腥风血雨,不知道有多少无辜的狗要命丧黄泉。
一个没有爱的能力的人,自然不可能去尊重其他的物种。就像很多人养狗,只是为了看家,养猫,只是为了抓老鼠,对他们来说,动物的功能性、实用性远大于陪伴性,他们不知道,只有当你真正付出爱的时候,才能得到同等的回报。而道格拉斯,在狗笼子里感受到了人类身上没有的爱,感受到了从来没有过的父爱和从未有过的兄弟之情。那么,谁更高尚呢?是狗还是人?在我看来,没有爱的人比狗都不如!而片中父亲和哥哥,正是这样的人。
作为一部作者性很强的电影,吕克·贝松一以贯之地将他的视听语言、镜头风格为本片打上了烙印,电影从始而终充满了悲剧感,无论是配乐还是男演员Landry Jones的表演,都有一种破碎之美。而电影中大量引用了莎士比亚的名剧,也为本片的戏剧性、悲剧性打下了基础。比如男主角在儿童之家的时候遇到的戏剧老师,就鼓励他读莎士比亚、表演其中的角色。《麦克白》、《罗密欧与朱丽叶》等剧情均暗含了道格拉斯的悲剧命运,正如男主角说出的那句台词“我能走,但我走的每一步,都是面向死亡”。他追求的爱情破灭,一步步走向死亡的深渊,孤独如影随形。深深的孤独感充斥着电影屏幕,这是我在电影院很少感受到的情绪,只有在家庭影院观看一些大师作品的时候才会有的感受,这一次却真实的发生在影院中,这种久违的感觉让我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
而在本片中,吕克贝松也致敬了很多经典人物,比如道格拉斯去歌舞秀表演的第一个节目就是演唱艾迪丝·皮雅芙的歌曲,皮雅芙作为法国女歌唱家一直有“小云雀”的美称,而她悲惨的童年和男主角道格拉斯也有几分相似之处;最后被黑社会追杀的一场戏,道格拉斯正在家中扮演玛丽莲·梦露,相信这一经典造型也是为人所熟知的。
影片的结构并不复杂,从男主人公道格拉斯被抓开始倒叙,在心理医生的追问下,回顾自己悲惨的童年,为什么会变成今天的自己,为什么会和那么多狗生活在一起。道格拉斯的结局可想而知,因为偷窃、杀人肯定会面临死刑的指控,然而他显得非常平静。正在观众好奇影片究竟该如何结尾的时候,吕克·贝松再一次展示了他导演的魅力。当道格拉斯在监狱中把自己的胡子剃干净,穿戴整齐的时候,当夜晚来临的时候,他的狗,他的孩子们,这些爱他爱得那么纯粹的朋友们,早已商量好了对策,它们从不同的地方聚集起来。他最钟爱的那只小狗,为它偷来了监狱的钥匙。这个不能走路的人,这个从小没有得到过父爱的,曾一度被抛弃的男人,从轮椅上站了起来,他走出这个监狱,走向正对面的那个教堂,这时候,太阳也升了起来。“我来了”,这是他对上帝说的话,他站在十字架的最中心,太阳直射着他倒下的地方,所有的狗,都从四面八方聚集过来,躺在他的身边。一个诗意的意想不到的结尾,又暗合了主题、影片的名字,上帝、狗、人,三位一体。上帝应该爱所有人,也包括所有动物。心中有爱的人,不应该被上帝抛弃。
感谢吕克·贝松,又奉献了这样一部好电影,让我不仅潸然泪下,还能拥有奇妙化学体验的电影。当影片的片尾曲响起的时候,没有一个观众离场,大家安静的就像刚刚坐下来一样。
首先,这部充满着宗教和政治色彩的商业片,隐喻相对直白和明显。看得出来导演为了观众和情节还是做了一些妥协,相比于纯粹的剧情片,雅克·贝松知道如何满足观众在短时间内对电影的审美需求。反而就是这一些过于“舒适”的镜头,让人产生审美疲劳,隐喻的本质不再是隐喻,是为了艺术而艺术的过度用力。结尾部分狗神对十支架耶稣形象的回归,也显得有些故作姿态。总的来说,有些套路化。 值得肯定的是,亮点也不少。在音乐上对美声,老百汇,爵士的引入,台词上对莎士比亚的敬意,确实提高了品位和戏剧性。故事内容完整,结构有新意,而且运用了多时间线倒叙,所产生的影片高潮不止一处,足以让观众看到过瘾。 对于美国资本主义乱象的隐喻,早在影片开头,后花园背景里破烂不堪的美国国旗,就表明了导演的态度,类似《小丑》等剧的黑色成分。从后花园脏乱差给狗神带来的精神牢笼,也能看出资本主义世界里,底层人的生活环境甚至更加破败不堪。从“父亲”所代表的暴力形象,也能对美国剥削手段层层压制的底层逻辑进行影射。政府官员催着收回庇护所用来建楼盘,到保险员用尽手段骗回珠宝,终究抵不过最后的质问“说到底,不就是钱的问题吗”。可狗神显示出了“劫富济贫”的反抗套路,这也是绝大多数美国电影里所呈现的,无论是劫银行还是组建地下组织,都是反抗资本集中的手段,“一个富人的资本,等于几十亿穷人的资本集合”。狗神带领的狗狗们偷光了富人家的珠宝,而漫长的偷盗镜头,和爵士乐产了特殊的化学反应,爵士乐本是源于毫不起眼的贫民窟,后来又被资本所控制,成了上流人所独裁的娱乐形式,或者说更多出现在白领和高雅的场合,在狗神偷盗这一行为发生的同时,仿佛进行着一场对资本主义的调侃,故作轻松的音乐,更是讽刺意味。在成为夜场知名演员之后,狗神又被保险员给欺骗,失望的他最终杀了一名资本主义的走狗——“急了会跳墙”的保险员,鲜红的玫瑰,是资本的刺刀,富人的谎言。 有一个根源的问题还未解决,决定美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根本文化问题,那就是美国的宗教信仰。好的宗教解读可以把一个人变成圣人,帮助他人,成为再分配主义者,但是绝大多数人是“资本”的人,美国的宗教恰好变成了他们掠夺财富和精神控制的工具,就像剧中保险员说的“我来帮你重新再分配”,反抗终究被更强的资本力量平复。对于狗神家的两位男性,则是愚昧至极的教徒,宗教变成了他们凶暴本性的外衣,是他们烂在根底的借口。这也呼应了结尾处,狗神用一生“蛮力”换回一句,“i am standing for you”,既是对父亲的痛斥,也是对父亲信仰的上帝的质疑,在狗神眼中,这种信仰发展的动摇,也是他成长的必需品。他第一次提到信上帝,是在狗狗跑出后院叫来警察的时候,他被某种命运拯救了,第二次是在黑社会头目开枪却恰好没子弹的时候,他轻蔑到,“这次,上帝似乎并没有站在你那一边”。很明显他的命运让他既质疑上帝,“为何带走我的双腿”,也让他代入到了上帝的圣体视角,所以,从“到底是我不相信上帝,还是上帝不相信我”,到“我相信了上帝,上帝才相信了我”,狗神的信仰甚至将自己变成了上帝。这隐藏着的导演立场,是对宗教的自省和批驳。 “上帝创造了我们,也创造了自由意志”,是女审问官对狗神触动最大的一句话,自由意志代表着狗神口中的“pain”,是疼痛让他们与资本(虚妄的信徒)的傀儡(就好像线这端的木偶)区分开来,从轮椅上歇斯底里地摔下来怒吼,他违背上帝的意愿站了起来,他开发了自己与众不同的意志。资本的东西是不会痛的,因为它只是资本,可以还原成资本,而资本之外的东西往往是遭受痛苦的,就像狗神和女审问官,家庭的巨大灾难与内心正义的召唤,也恰恰使他们在面对资本时无动于衷。 像小丑的遭遇一般,狗神内心世界的挣扎也是一条必经之路。“虚幻的世界,怎么能不吸引我”。红与蓝的灯光,重复出现的镜像,幕布后的绝望,和变装的习惯,构成了狗神精神的夹层,住在无人的废墟之中,让人很难不这样联想,他是最困难群体的代表,平穷,歧视和残疾。但总之他站了起来,在黑暗的光束之中颂歌、近乎欢愉,挣扎和颤抖的美声,让主办方和其他演员也留下眼泪。他带着的是浓厚的妆容,没有这些假面他并没有机会站上舞台,但是他做到了,像极了假面背后的小丑,是血性、破坏和反抗的精神指代。对于他个人,依旧深处童年的漩涡之中,母亲的缺失和父亲的暴力,并没有直接在他的身上展现出来,却也无一不影响着他的精神结构,顽强地对抗着世界,对待黑社会老大毫不留情,对付保险人员也游刃有余。 “能表演所有的莎士比亚,就能表演所有的角色”这是他从心爱的女人那学来的话,莎士比亚的话成为了他精神汪洋里的中心岛屿,而也正是她为了建立了这样一座岛屿。莎士比亚的诗歌就是浪漫的岛屿,是纯洁的勇气,幕布后的他,一念之间卸下所有的苦难,唯有莎翁,让他在混乱之中找到诗意,在现实的丑恶之中找到庇护。 总体上来看,God-Man-Dog的三位一体是本影片的特色,不同于以往的狗狗题材电影,这次的狗(dog)与神(god)的关系反而更微妙。人于世间的寄托不多,宗教好不容易成为了人客观唯心的利器,却在上帝失位的时候感到迷茫,难以自洽,而狗狗的出现之后,弥补了人与神之间的空缺,避免了人与神之间的直接对话,而是借由dog来代指god对man的帮助,是狗狗作为圣洁的化身陪伴在人类的身边,“狗在爱你的时候是不会撒谎的”,那上帝在爱你的时候会撒谎吗?或许会,或许不会吧。狗狗是现实版的上帝旨意,而人也可以是意义上的狗神,根据有关耶稣受难的故事可以联想,狗神在结局完成洗礼般行走一段路后,倒在了地上,正中十支架的阴影之上,正如受难的耶稣,在死后,依旧被信徒所维护,人拥护上帝,而狗拥护狗神,亦人。 上帝转世为狗神,而狗神转世为女审问官的孩子,耶稣基督终将存活,继续受难。
看《狗神》,那种大抵独属吕克·贝松电影的孤独感久违地蔓延,爬满整个影厅,爬满人心,像是不为果腹只为验证活着的迅速吞咽,如此生动,却只惹出悲戚。
男主角道格拉斯,一个狗笼子里蓬头垢面的孩子,连这样的表现机会都没有。外界失去了对他的丝毫兴趣,而父亲的凶暴,兄长的阴损,母亲的懦弱,构成了他感知人类的有限维度。
但狗不同。狗有人类只在孩童阶段才有的纯粹,爱恨分明,忠诚不二,它们比人更人,也更神。
他选择相信狗,吕克·贝松选择相信狗,把这电影看进去的人也选择相信狗。换句话说,涉世未深抑或过深的人,都能在这些生灵身上,找到贯通的信任。而又诚如道格拉斯所说,狗的缺点只有一个,那就是对人的信赖。
不过这一信,悲壮的意味就很容易汹涌起来。
吕克·贝松的电影,感人至深的信任往往夹杂凶险,带领相关方通向的结局很容易是懊丧,比如寻求他帮忙的男孩会被枪杀,抑或是心碎,比如获知心仪女孩已成人妇。
简单得来,倒也现实,指向的还是恒量与变量的问题,很显然,这对应的是狗与人,而后者牵连到的是由他者及至己身的存在问题。
道格拉斯在人群里难得获取的等量的、天然的信任,来自歌厅皇后这些社会底层,或曰边缘人物,他们跟他在身份上交互连通,甚至互为彼此。他信奉过戏剧,从化妆和衣饰的更变里得到其他身份,甚至别样人生,他从那些人身上看到自己的过往与未来,他把流动的现状当做自己的现在。
装扮、身份、性别全在流动,模糊就是个体抵御整体、抗击定性的武器,从一出场梦露的经典粉色裙装开始,道格拉斯就在旗帜鲜明地凸显这种反叛,这种内地院线无从观看的姿态,就在以标签反标签,以现状反现状。
我们也不难发现,狗(dog)与神(god),英文里拼写倒转的两个词,在电影里如同天启一般展示,成为生存哲学至本体属性的拉扯两极。一地一天,一抑一扬,电影借道格拉斯对人性、对现实的质问来瓦解照本宣科的神性,继而选择开始某种近乎新信念的譬喻。
于是这位身体脆弱、精神破损的斗士,人格和神格却是最满的。而我们知道,超常意味着苦头之上,还有苦头,在充斥暴力、不公与欺瞒的人世一遭,历练就是苦修,始终是艰难而且孤绝的。
这样道格拉斯超于凡人的孤独,也贯通了所有的孤独。
人是孤独的,愁前路无知己,愁孑然一身,愁孤苦老去,怕什么又往往来什么。关系网是孤独的,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谁都难以真切企及谁。信仰是孤独的,没有确切的回声。聆听是孤独的,救赎是孤独的,存在就是孤独的……
非常莎士比亚,又非常吕克·贝松。前者的宿命感和后者的孤独感,都有被华丽的语言或明丽的镜头反复包装,悲观内核藏起来了,然后戏里戏外的人一同用明亮的快乐来忘情,然后忘我。
但是我们早就不是接触电影初期的我们了——《这个杀手不太冷》《碧海蓝天》这些作品,是世界电影以经典形式包容、启迪我们的开端——所以看着道格拉斯在人失信又失心的世界里缩成一团,真能感觉那种熟悉的孤独高度压缩又密集爆发。
难过的深层情绪可以把我们带到电影原初敞在面前的时光,重复记忆里一个人的沉潜,像是眼见《碧海蓝天》里那片汪洋,你就纵身下水,自由自在,你体会到世界变得无限辽阔,你也体会到自己在偌大世界里愈发渺小,小得被海浪没过,小得联结不了附近任何人的坐标,小得很孤独,又有点孤勇。
过了这么多年,好像吕克·贝松还会等在那样的关口。他还是喜欢拍孤独的人,孤独的心境,也喜欢拍他们孤独的离场,而这往往是以死亡告终。一个个杀手在杀手的故事里死去,杰克汇入深海,露西成为U盘,道格拉斯被十字架的影子托住沉重的肉身。
再大的空间,城市,海洋,网络,太空,只会把这些人物衬托得更加渺茫,但过往予以他的凉薄,在转化过程中,又有了暖热的慰藉,少女,绿植,歌剧,或者狗,都是。
他们在光影里抵达了一种不朽,如同道格拉斯最后,复活出灵魂层面的意义,他成了狗,成了神,狗则成了他,而我们总该成了我们。
年轻的时候看《杀手里昂》,觉得温馨感人,现在想起来,其实是个傻白甜的故事。反派反得莫名其妙,小女孩和里昂的感情基础莫名其妙,人物要么是绝对的好要么是绝对的坏,整个故事和吕克贝松的其他故事一样,搭建在一个像在现实、但又与现实脱节的童话空间中。
但这并不妨碍大家热爱这些故事。电影观众追求的不是真实,而是逻辑和情感。在梦境的空间中,环境不用是真的,能和我们的情感产生共鸣才动人。
《狗神》也是如此。虽然不知道法国人吕克贝松为什么要选择美国新泽西州作为狗神故事的发生地,但看完发现可能只有美国才适合这个故事。除了一堆宗教狂热川粉作背景,故事还有个美国傻白甜精神的内核。一位天才少年道格拉斯被川粉父兄关进狗笼,无师自通地成长为了训狗大师,还有一堆从美国杂志上获取的知识。到了孤儿院后,他又成为了莎士比亚大师,精通戏剧和艺术,并由此完成了狗神故事的下半场表演。
电影的核心内容并不是动物,因为电影里既没有讲到道格如何训狗拿面粉,也没有讲到如何训狗偷项链,它们仿佛一瞬间变成了和人一样聪明的人,而道格也仿佛一瞬间变成了天才。如果我们假设这些童话都成立的话,电影讲的还是道格本人的故事,这位“狗神”的他毁与自毁式人生,他成长路上遇到的那些好人与坏人,与黑人女精神治疗师的共鸣,以及通过她给我们展示的最后温情结局。男主角卡莱伯·兰德里·琼斯的表演棒极了,简直是另一个《小丑》式的表演。他似乎把全身心都浸入了狗神的人生,从肢体到眼神,都让人相信他就是那个在狗群里打滚长大的少年。
傻白甜也不一定是贬义。说吕克贝松是西方世界的陈凯歌也不过分,不是指拍片风格和质量水平,而是骨子里都有点浪漫主义的劲儿,虽然呈现方式迥异。吕克贝松通过电影给我们展示了他的童话内心:《狗神》里既有像天使一样的戏剧老师,也有坏到要带着冲锋枪去扫射狗神家的黑帮;既有充满同情心的变装皇后,也有想黑吃黑的保险公司探员。 虽然作为法国人的吕克贝松说,我不要让观众看超英电影,我要让观众看狗神式电影,可《狗神》式的电影不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温情脉脉的英雄式电影吗?
Douglas想要和Selma有平等双向的关系,只能得到高高在上的怜悯和单相思使他崩溃。
但是狗不一样,他对狗是自上而下的命令和使役。狗是他的“kids”,狗需要能听懂,但不需要给反馈,他们要随叫随到,毫无质疑地执行命令当打手,复仇,挣钱,杀人,清理尸体,作杂事打下手,干Douglas干不了或不想干的dirty work,有足够的智商取悦Douglas但没有足够的智商当个叛逆的孩子,不能像Douglas反抗父亲那样对Douglas说“我不要你的命令,我不爱同类也不爱你,我爱猫,猫比狗好也比你好”。
Douglas被基督教家暴白男父亲以神权和父权放逐, 成为人类社会的异类,高潮是他当了狗的神和父,痛打“入侵者”———不说英语的非白人移民, 最后脱下drag queen的“伪装”,被忠诚且会劫法场的kids围绕着在教堂前接受上帝赐的死。
吕克贝松导演映后的交流非常动人:无论中国还是法国,在这世界的任何地方,所有人都有个共同点,痛苦。而这部电影想要表达的,就是这种痛苦。
能在内地院线看到正面的drag queen群体,太宝贵太值得加星了,就是它有很多电影外的情感能泵动,比如性别流动与性向多元,比如被残虐的过往如何挣出活路,比如被冷待的人遇到同温,比如贯通他电影的孤独感,虽然都是一些口子,但是总要一遍遍撕扯,我们才能看到过大的顽固壁垒漏出光来。当然,电影本身也好,如同新宗教的成立,遍布荆棘与圣洁的爱。有一幕很喜欢,他第一次登台,唱出了伶人的哀婉与茁壮,也唱出了自己的重生与永生。很爱里面的狗子,是真正意义上的抚慰。映后吕克.贝松说Leon信任绿植,Douglas信任狗狗,也许二十年后他的主角才会信任人类。他也说了,人活到这份上,更想跟好人相处。其实啊,好人太少,但好狗太多,这道数学题,我会。
印象在片中男主有四次站起来,一次是失恋,他目睹初恋结婚生子,他崩溃怒吼,回到了狗狗身边;一次为了狗狗的生活,他在夜club强迫自己站起来完成表演;一次是在火拼中,他自卫;最后一次是在片尾,他走到教堂前,完成了耶稣的受难,替世人被钉在十字架上赎罪完成了自己的牺牲。一台莎士比亚戏剧至此落幕。2023.12.10 上海影城
我操!玛丽莲梦露举着枪!
细狗钻栅栏真的憋不住笑…很吕克贝松的配乐,加几个标志性大对称镜头,剧情毫无悬念每一步都在意料之中。但是狗!狗啊!!dog和god这么像肯定是有原因的。世界没了小狗得完蛋。
路演场。不得不说路演真的有用,本来一般的片,老头说“我们不是迪士尼不是华纳兄弟,我们只是来自欧洲,大家多多宣传”“杀手在中国从没上映过却如此受欢迎,你们都从哪看的”。OK四星保底你有了。
@2023 PYIFF.Caleb的演绎出神入化,Douglas复杂而纯真,狂放而优雅。想到了汉尼拔和教父。和小丑不同,本片用一个极端的反例讲述了人对生命向善的选择,反面论证了爱的必要和力量。不见血的黑帮动作片,小狗和金发与罪犯结合的冲突感,用黑色的口吻叙述了一个童话般的故事。也许显得过于温和老套,依然是真挚而充满生命力的吕克贝松。映后导演灯还没亮就跑上台,和观众打招呼后悄悄背身抹泪,“I feel your heart”,映后介绍说电影基于真实的故事,我们人类都有相似的痛苦,观众席里的李玉回应:但是我们可以用爱来解决它。导演还说到小时候很孤独,无论创作者用什么方式表达,都是在说你在这里,你存在,想要被爱,创作就是给出一个礼物,希望人们来爱它。
放映完成后看到马丁激动地跟坐在身边的查泽雷和珍康萍交流,我想他看到Caleb的表演,一定很感慨吧,从三广里唯唯诺诺的小角色,再到这部电影里的光芒四射,Caleb太牛了!
豆瓣不能发视频很可惜,想把现场所有的掌声尖叫声,手电筒点亮的满场灯光和泪光,送给喜欢狗神、喜欢电影、喜欢电影节的每一个人。#PYIFF
断指是阉割的隐喻,被父权秩序放逐的他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甚至不完全是人而像狗群的一员,没有完整的自我只能在每周的变装表演中获得暂时圆满的镜像。中枪结束了他的被囚禁状态,耶稣在轮椅上复活,成为了一个反写的上帝。经典基督教义是人类中心和男性中心的,动物和自然界为人所用,因此父亲哥哥认为douge不爱家人而是将狗引为同类是怪异、有背神恩的,可是支离破碎的dogman偏偏要证明,一个残疾的男人,一个假扮的女人,一个狗的同类和家人,也可以自力更生乃至惩恶扬善,拥有一个值得过的人生。结尾让我有点心情复杂,从角色传递的情绪好像可以解读为他仍然寻求上帝的宽恕与拯救,但我更希望是“向苍天证明我不认输”,那个十字架的投影意味着上帝已死狗神当立,这不是一个老白直男的神,而是被贱斥的边缘者的代表
导演亲口爆料:6位专业狗狗演员不屑于和另外120位群演狗狗演员玩耍
年度最佳。看哭了好几次。男主角第一次登台唱La Foule。和最后狗狗在心理医生的窗下。如果我相信命运,为什么命运不相信我。不能在生活中找到回答,那么至少还有艺术和陪伴。狗好人坏。居然有人打一星,我只能说我尊重你的意见,冷血装逼没有品味的东西🙂
没想到能在大陆银幕看到这么多的Drag Queen剧情和宗教元素
看了那么多平遥烂片之后你知道我有多开心吗 谁懂啊 就像一道曙光一样让我知道原来好电影是这样的 看了一个小时被领导叫回去了……没事老子又回来了
虽然站不起来,但也绝不倒下。世界以痛吻我,那就放狗咬他。天际线的十字架越来越大,下辈子,请你告诉我爱与被爱的密码。
3.5 又是一部很难打分的电影。能看到吕克·贝松导演的真诚,同时也能看出其一贯人本主义的价值取向。但这部电影太旧了,人物刻画,情节的设计都极为程式化,或许正是这种缺憾才更能体现导演对世界问题的终极思考吧。
拍摄动物影片,太难了。Dogman像「小丑」一样,底层弱势群体的反击,在美国家暴(男权暴力)社会问题之下,被关进狗舍,得不到温暖的男孩,最终凭借自己之力,站在了阳光之下,生猛、惊叹,又温暖有力。被男演员的角色诠释,惊艳到了。结尾泪目。虽然高度类型化,结构和情节的设计,有些俗套,但无疑是年度爽片,尤其最后的狗狗兵团的大作战,惊险有趣。
⠀⠀⠀⠀⠀ ⠀𓃩𓃫 𓃦𓃥 𓃡𓃢 𓃡𓃢𓃦 ✞ 𓃥𓃩𓃫 𓃥𓃢 𓃦𓃥 𓃦𓃥
实用信息:没有一只狗受到伤害,爱狗人士放心观看
#Biennale80 两首Edith Piaf把狗神这个人物立起来了。La Foule是压抑、挣扎、落到尘埃里,Non, Je ne regrette rien是绽放、释然、灵魂得到救赎,用得很棒。Caleb也说这段drag show演不好整部戏就完了。虽然仍有fetishize trans people的嫌疑(直人很喜欢塑造trans serial killer形象),但吕克贝松这部完成得简单直白不矫情,商业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