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叫《少年时代》,剧情一句话概括起来也是“一个普通德州男孩6到18岁的人生”,但我觉得,林克莱特镜头下的主角是“时间”。电影里我们随处可见时间留下的印记:主角们用的通讯设备,从翻盖手机到iPhone4;各种电子游戏(这方面由于我是女生所以不太了解,应该都是当年很流行的游戏,有全部玩过的朋友吗?);美国总统由小布什变成了奥巴马;新千年流行金曲大串烧般的OST;爸爸(Ethan Hawke)开的车从古董GTO变成了新款SUV... 但最明显也最让人唏嘘的,还是角色本身的外形在12年的时间里真的成长、改变了,给观众的震动绝对是那种“多年以后”然后换个演员的做法达不到的。梅森(Ellar Coltrane)由一个萌萌的小正太,变成有点小肥的懵懂少年,突然又变成瘦削的长着青春痘的打着各式耳钉的高中生。妈妈Olivia(Patricia Arquette)的变化更让我感同身受,她由瘦变胖又由胖变瘦,努力地一边学习一边工作,皱纹悄悄地爬上了她的眼角——看到她坐在厨房戴着眼镜处理成堆的账单,心里突然一阵酸:从我记事时起,就一直觉得爸爸妈妈是“正当年、力壮的中青年”,他们身材没咋走样,头发也没咋变少,看看年轻时候的照片绝不会觉得天上地下的那种,每天工作、回家,过问我的学习,吃饭时开开只有三个人懂的玩笑。但突然有一天,我离开家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求学、工作,一年才能见到他们一次;三年前暑假回家,我突然发现他们看书看报都需要一人戴副老花眼镜了。虽然我现在早已习惯两个人视频前说“等一下,我找找眼镜”,但这件事当时给我的打击我却一直记得。我们看着每天见面的家人,会觉得时间很慢,不会感到它的存在。但如果一年见一次——就像《少年时代》这样——会觉得这种无形的力量包围、改变着每一个人。
所以最后的成片我们看到,没有任何字幕来提示时间到了哪一年、梅森多少岁了、几年级了,剪辑师无缝拼接般地把素材连起来,更让人感到时间在不经意间从指间溜走。上一个镜头梅森还在和爸爸讨论如何和女生交流,下一个镜头他已经带着女朋友在凌晨的奥斯汀拥吻。许多人会觉得,德州少年的青春期和自己的人生实在太不一样,电影没有很强的代入感。但我觉得,这三个小时就像——我从12年前开始,就和一个叫梅森的男孩每年一起参加夏令营,成为了朋友,每次就两三天的时间,我没有机会了解他生活中全部的故事,却足够听他道出他觉得最值得回味的瞬间。三个小时可以是一部很长的电影,也可以是一段很短的时间,让我去了解一个人并爱上这个角色,他的故事我愿意一直看一直听下去。
和林克莱特往常的电影一样,本片没有传统的三幕戏剧结构和激烈的戏剧冲突,笔墨都用在刻画人物上。他的电影给人的感觉总是一种“意外的美”,里面的人物聊起来似乎永远停不下来,说到哪是哪,所有的对话都像即兴表演。但正是这些自然、无痕迹的对话最体现他剧作的功力:他的电影全都是有完整的剧本和全部的对话的,《少年时代》在开拍之前已经确立了所有的情节大纲,虽然具体的对话是一边拍一边完成的,但无一例外全都经过了精心的雕琢。
而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又是林克莱特最不一样的一部电影。他在女儿Lorelei刚刚开始上小学的时候有了这个想法,觉得应该用影像为她记录下这一段特别的人生(做他的女儿真幸福呀)。于是就像一个社会实验一样,他每年找同样的一小班人马,用很小的投资(用制片人的话来说就是“每年拿出公司的一点零用钱”)只拍三四天,演员们在镜头里和镜头外都像家人一样亲密,难怪最后的效果像记录片一样真切了。电影虽然说的是成长于21世纪的一代,但仍旧有从林克莱特自己生活中取材的部分。他自己的母亲就和Olivia一样,结婚生子后重新回到学校,一边工作一边深造,支持家庭的同时终于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导演解释说,其实周围的人对他母亲这样兼顾事业和家庭的做法有误解,觉得她没有对孩子付出足够的时间和关心,电影某种程度上是给妈妈的“正名”。
而就算是性格浪荡不羁甚至说不太称职的爸爸,总是有一遭没一遭地出现,却在每次的相聚流露出自己最好的一面,每次父子的对话都令人印象深刻。是的,电影里每个主角都非常可爱,美好到不可思议,甚至都有点太完美了。我想这一定是导演的私心,在这本私人家庭的相簿上留下的都是最美的人、最美的瞬间。电影里也有些混蛋角色,妈妈的几任老公首当其冲,酗酒的酗酒,打人的打人,但他们来了又都走了,许多当年看上去危急如命悬一线的事件,等它完全过去后竟像上辈子那么远。这些人这些事肯定或多或少在生命中留下了印记,可生命和时间的长河冲不散的,是那些更值得留下的人。
在梅森高中毕业准备去上大学的时候,妈妈突然情绪失控哭了起来,说“我本来觉得人生还会有更多”。但电影看到这里,我并不觉得伤感占了上风,尤其对妈妈来说。没错,过着最普通人生的我们,时常会发出这种感慨,为什么我的生命还没发生什么惊心动魄的事,它就过去了?林克莱特通过《少年时代》好像在对我们说,你看,你的生命里其实发生了很多很多,多到你都无法看到全部。对于过去的事,与其伤感地去回忆,不如把它看成时间留给自己的宝物,去感受、拥抱它。爸爸对梅森说,“生活的意义?重要吗?重要的是你有所感悟。”电影好像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它不像以往的作品,不在讲述过去的故事,也没有赋予未来的想象,它说的就是“现在”,一个正在进行时,一个转瞬即逝的时间点——或许这部电影也无法把握这一瞬,但它让我真真切切地看到了“现在”的存在,和它不可比拟的美。
对于“现在”的把握,或许林克莱特的感悟的确深——在两年前一场德州大火中,他失去了自己一块地上大部分的房屋和几乎所有的胶片收藏。那是他在20年前开始就自己动手打造的家,顷刻间灰飞烟灭。而他也惊讶于自己并没有因这件事过分伤心,去年《少年时代》结束拍摄后,他就开始动手在同样一片土地上重建。他在采访中说到,自己在911事件前几个月还曾去了世贸中心的双子塔,感叹这建筑真是人类的奇迹,一定会长久地留存下去,没想到几个月后一切瞬间坍塌,让他意识到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任何东西能永远存在。
所以最后梅森驾车离家,给我的感觉不是离别的难过,而是对未来的期待,期待看到下一章人生。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呀,就是去年看完《阿黛尔的生活》之后一模一样的。蓝裙子的女孩失去了爱情,但她还有最宝贵的青春,我就想这样一直看她看下去,永远期待她生活里下一个故事的发生。The moment seizes us... the film seizes me. 我有时候会觉得“过好生活已是不易,就别花太多时间沉迷(烂)电影了”,但每次看见这种电影,如同被一种无形的力量击中似的,它投射出比一部电影、三个小时多得多情绪,放大了生活中那些转瞬即逝的最普通的美,或许这力量就是“永恒”吧。
花絮:1-电影里的古董GTO是林克莱特的,TOYOTA卡车是Ellar的,那个造了一半的屋子工地是Ellar一个朋友家的... 2-Lorelei在进入青春期后突然变得很叛逆,不愿再继续演了,于是问林克莱特,“能把我的角色写死吗”... 林克莱特说不行这太抓马了你必须给我接着演下去...
(关于幕后制作的ref来自在《纽约客》及《Interview Magazine》关于林克莱特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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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milyliangfilms.com/blog/三维世界,因为有了时间,才有了可延展的深度。呱呱坠地的婴孩经历时间的洗礼成就了今天的青年,中年,亦或者是老年。面对时间,现阶段的人类除了俯首称臣,别无他法。不管是影视还是文学作品,人类也幻想在时间里旅行,穿梭时空以改变自己或是世界的命运。就像《一代宗师》里宫二说的:“都说人生无悔,那是赌气的话,如果真无悔,该有多无趣啊。”当然也会有人在回答“假如再从来一次,你会怎么做?”的问题时,回答:“我不后悔当初的选择,如果可以,我还是会选择这样活。”人类对时间的态度是复杂的,矛盾的。时间让一切都过去,可是一切又都会被记住。时间带走了苦痛,也磨灭了美好,时间也给了你体验,给了你记忆,时间改变了你我,从而站在你面前的是一个有了时间经历的个体,是一个有历史的人,时间造就了一个人的独一无二。
单从文字上来探讨时间,苍白没有说服力。而林克莱特有自己的一套光影魔术讲述时间的流逝,《少年时代》这部开创性的电影将时间与电影的关系进一步的拓宽了。同一批人马,每年夏天聚一次,拍摄一些素材,持续十二年,片中的小孩从六岁到十八岁,整整一个少年时代。看着小梅森从小学婴儿肥,到中学洗剪吹,再到大学的文艺青年,观众也不由自主跟着回望自己的人生,当片中母亲突然间哭泣的时候,观众难免动容,这就是时间冲击。这种拍摄方法很具有冒险精神,十二年间任何一个主创发生点儿意外,就会导致电影的泡汤,即使能补救,也不再是同一部如此连贯电影了,所以感谢上苍让林克莱特完成了这一壮举,因为下一个电影奇迹我们又要苦等多时。
这种拍摄的方式也有随机性,会有很多即兴的东西,就像电影ost,往往都是当年流行金曲。主演谈论的伊拉克战争、911事件,手机、车子的变化,布什到奥巴马的更迭,一切都紧密结合当年时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加上这次林克莱特平实的剧作,没有大起大落的情节,这些都会产生是生活记录的错觉。这种似是而非之感就是林克莱特的电影风格。回过头来看林克莱特的“爱在”系列、《录音带》《近郊奇情》《年少轻狂》《都市浪人》等电影,也都会发现这种时空的错觉。电影与时间紧密的结合,时间推动电影情节,电影与时间产生美妙的化学反应,观众沉迷其中不可自拔。也许观影世界里林克莱特才最懂时间与电影的关系,电影在时间里发酵,电影揭开面纱的那天散发醇香,倾倒影迷。
林克莱特在《少年时代》里,其实讲述了一个挺悲伤的成长故事。梅森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母亲带着一双儿女辗转奔波,一边求学一边工作,艰辛可想而知。母亲先后遭遇了几任丈夫,都以离婚收场,梅森从小就四处搬家、转学,领教了各色混混、醉鬼、暴力狂,林克莱特没有正面深究这些人生的不幸,只是在小梅森的性格塑造上体现出来,长大后慢慢定型的梅森有一股阴郁气质,这些都与他的家庭生活和成长经历密不可分。林克莱特的好拍档伊桑•霍克这次扮演了电影里父亲的角色,这个角色也更像是梅森的精神导师,给电影带来了一些欢乐。语速惊人的伊桑给《少年时代》带来了林克莱特另一个电影标配——话唠。父亲坚持每两周接孩子们一起过周末,不论母亲和孩子们搬家到哪里,电影里父亲是孩子们万能导师,鼓励的话语、政治教育(批判伊战、帮奥巴马拉票)、性教育、如何走出分手阴影、音乐探讨等等,这样就构成了父与子的联系与传承。有一场戏印象很深,十六岁生日的梅森因为父亲忘了三年级时答应给他的GTO古董车礼物,反而将它卖了,生闷气。结果父亲拿出礼物,叫梅森拆开,是一张父亲自己录的关于甲壳虫的CD,梅森立马喜笑颜开了。
林克莱特的电影记录下小男孩的12年的成长,也顺带了美国(德州)风情画的展示。美式小孩的成长环境、接受的教育,对比会发现这跟中国小孩的成长经历有太多的不一样。比如他们的上课方式、家庭作业,家长对学习的监督方式,大学前自己工作攒钱买车、缴学费,孩子父母的相处方式,孩子更像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不是依附于父母的寄生虫,美国孩子有更多的自主权和发展渠道,父母只是给建议,不会干涉孩子的决定。比如梅森选择了摄影课程,本来想离家更远但最终选择德州大学也是自己的决定。孩子成年后通常自己出去打工挣钱,如果钱足够父母也通常不会再给予经济上的帮助,不再受父母资助的孩子也不再受父母约束,就像梅森姐姐说的:“经济上独立了,就可以不再听父母的话了。”
影片最后,梅森进入了大学,和几名刚认识的大学校友去爬山,夕阳西下,跟拍的梅森和一女孩的摄影画面,像极了“爱在”系列的跟拍画面,嗯,没错一个时代又在面前铺开了,那是梅森的“青年时代”。某杂志采访林克莱特:“如果拍续集,将男主的故事一直延续下去会是怎样?”林克莱特开玩笑似地假设:“男主上了大学,毕业,过了几年去欧洲旅行,在火车上邂逅了一位心动女生……”看到这我当真了,会心的笑了,原来这是一瓶12年+18年的老酒。
其实,这不是一部电影,基本上是一部美剧,因为这部片子根本靠不上艺术电影或者电影艺术的边儿,根本就是美国德州中产阶级的琐碎、狗血的生活,表演夸张得也跟美剧差不多。但是,重要的时这个但是,6岁到18岁,12年的光阴,没有电影会这么拍,但是林导就敢下这个手,时间堆积起来,看到最后不可能有观众不“自伤身世”,我旁边有人笑,有人叹气,有人低下头默默地擦眼睛,我知道这是导演在煽情,可是被煽得那么舒服,其实到结尾的时候,真的所有的缺点都可以被原谅。
不用过多地介绍导演演员和电影背景了,其实真的只要说一句,这部电影拍了一个普通美国家庭的12年(更具体地说,12个夏天,拍摄基本在暑假),但是没有换演员,就足以永载电影史册。忽然反应过来,这部电影其实更接近巴赞所谓的“电影的本质”,作为生活渐近线,或者“木乃伊情结”,无论剧情怎样狗血(何况不甚狗血),它确实是完成了所谓“对时间的凝视”,就像写[老友记]的剧评时很多人都会写“陪我们一起慢慢变老”,美剧好不好不重要,重要的是它陪你度过的岁月,和你在其中投射的自己的岁月;一旦到了大结局,这些累积的情感就会集中爆发,比如前一阵的[老爸老妈浪漫史]。可是这就是所谓亲情友情的意义,它在那儿,一直在那儿,回头去看,你会被他们和自己一起感动,就是这样。
按美剧的标准说,[少年时光]大概对应的是[成长的烦恼],虽然片中家庭算不得模范家庭,而且男主角小朋友也没有长残,但是平均十几分钟的每一季都秉承着有发展,有矛盾,有解决,有新加人物等等原则。特别喜欢剧作的一点是对其中所有的这些东西都不做解释,从不铺垫前史,也不交代人物关系,丢给观众去脑补,实际上这也是减轻剧情冗长感的一个做法,但是真的很有效。人物塑造其实也比较平面化,父亲一直是个长不大的孩子,母亲是不甘于中产阶级郊区家庭主妇,求自我实现的现代知识女性,找了一个新丈夫和一个新男友,最后都成了酒鬼;贯穿全片的则是男主角始终被教育的两个问题“你好好想想将来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和“你一定要负责任”,后面一个说了太多次就让人有点烦了。按照电影的标准来说,当然首先是片中极有意识地形成互文关系的[哈利波特]系列电影(同样以不换演员而著称,戴锦华老师对这一“青春的伤痛”有很妙的论述),然后还有导演的[Before XXXX]系列,当然还有比如小清新圣经[一天],克劳德·勒鲁什的两部[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瓦尔达拍了很多重访当年电影的纪录片……比起这些电影来,这部电影最好的地方就是,其实成长就是时间本身,发生了很多事儿,其实什么事儿都没发生,因为这只对你自己重要。
正如片中母亲在儿子终于高中毕业后果断卖掉房子换到公寓,跟儿子告别时那段点题的话一样,人生不过是恋爱结婚生孩子离婚再结婚再离婚,好像前一天孩子才学会骑单车,再往后“是我的葬礼!”,“我想要的更多!”所谓更多,不过是“时间啊请你停一停”。儿子高中毕业后的大趴体,简直是一个完美的大团圆结局,但是高妙之处在于导演又加了四大段戏,一段父子(在这之前父子同名的梗基本没有强调),一段母亲向儿女宣布要卖房子(那个墨西哥小工的梗真是太绝妙了!虽然真心十分刻意但是真心完美),一段母子,一段儿子进大学后的新生活(这段马上让人想起[玩具总动员3]啊)。这五大段煽情,加上前面两个多小时的积累,高段观众估计也扛不住啊……
还好,影片一直停留在普通家庭,少年只是静静成长,没吸毒滥交,没无因反叛,没遭受更多的校园暴力,没同性恋,没变成傻大黑粗体育生,特别顺当地长成了文艺青年却不是子承父业玩音乐(小时候有一年看到他房间里有把吉他,还以为会这样呢),变成了特别切题的摄影师。这不能不说不刻意,但是蛮准确(这是艺术电影的暧昧性呢还是剧本脱线呢还是导演逗观众玩呢?)。小正太头发这个梗用得很好(其中几季的长发,尤其是被第一任继父剪去的长发),脸上长出的青春痘,和结尾故作老成蓄起的胡须更好。
影片结尾时,母亲果断地“断舍离”,要求一双儿女把物品分类,留的,扔的,卖的,到她搬进公寓,只有简简单单的东西,儿子上学去的时候,不过也只有三件行李。正如片中纷繁的人物,少数在毕业大趴体出现,多数就那样无影无踪,就像第一季骑着单车追着搬家汽车的发小,很多人注定是你生命中的过客而已。生命不止,可能性不息,总会有人走过来走过去,你有定格的时光或者记忆,但是正如宋胖子那句经典的歌词一样,那些夏天就像青春一样回不来,说白了,真的是简简单单的事情。有的时候就是需要一个开头和一个结尾。不过说到这儿,早已不是人生如戏或者戏如人生那么简单的事儿了,千言万语化成一句话便是,林导牛逼。
看完《boyhood》,想了許多。
從戲院出來那一刻,有個強烈的感覺:這部電影其實是在講“藝術”。結尾處學舞蹈的女孩對男孩說:「不是我們活在當下,而是當下把握了我們」,「一瞬間建構了永遠」,其實不就是在說藝術嗎,像男孩拍下的一張張抓住一瞬的照片;像這部由若干個一瞬間組成的電影——皆成為了某種永恆。
但又不盡然。其實應該說,這部電影講的是“藝術”的功能:它教會我們怎樣去面對生活、面對生命。電影中父親和母親,恰好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生活態度:母親講究按部就班,從不出錯的紀律性(有一幕男孩15歲生日,母親問他是否抽了點煙喝了點酒,男孩承認,母親便和他說:我們明天好好談談),連她後來找的兩任老公亦然(他們總不讓小孩晚一些回家),無怪乎,她會覺得自己的人生只剩下了按部就班的下一站:葬禮;而愛音樂的父親採取的卻是一種截然相反的態度,他希望孩子們熱愛生活(他帶他們去看棒球賽、遊戲、看蝴蝶、露營),勇於分享(他讓孩子們與他分享戀愛經歷,甚至提醒他們注意在性行為中保護自己),讓他們勇敢去追求藝術(他和他們一同唱歌;鼓勵男孩從失戀的創傷中走出來,要堅持拍照)。電影中有一幕,男孩抱怨父親忘了一個承諾:許多年前父親答應要把車送給他,但結果卻私自賣了,父親告訴他:你可以工作以後自己攢錢買一部(結果他打工後確有了一部自己的車),而後父親卻送了一份禮物給他,是一張beatles的唱片。這是父親要教會男孩的事:從來不是耽溺物質,除了自力更生,而應該去追求更多美好的事物。
電影中有一幕,男孩高中畢業後離異多年的父親母親一起在家中為他慶祝。父親感激母親的付出,說她將兩個孩子照顧得很好,但後來母親的表情卻很不是滋味,也許她覺得自己過得並不順遂,尤其是婚姻。母親就是這樣一個人,總是憂心於過去和將來,而忽略了當下她已擁有的最大成就:她成功教育了兩個孩子,更別提還有一個因為她改變了人生軌跡的維修工。這些戲其實都安排得極好,他們為母親的生活找到了出口。不要看她刻板無趣,其實她的人生也很豐富多彩,她收穫了人生的許多果實,但可惜的是對她自己而言似乎都不重要,其實她喪失了對生活的敏感與熱情,如同父親最後說的:「如果她可以寬容一點」——不止是對別人寬容,也要對自己寬容,如果她懂得去體察當下,放下無謂的偏執和顧慮,她也會發現自己的美好。
男孩最後問父親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生活的意義是什麼?」父親告訴他:「我也不知道,但慶幸的是你已經開始用心去感受了,你要一直感受下去,因為人長大後或會漸漸麻木。」回想電影中母親的第三任丈夫,開始時也十分有衝勁、開放(他買了相機給男孩,也支持他在房中弄個暗房來沖洗照片),但生活卻讓他最終也變成了一個酗酒、暴躁、麻木的男人。
是的,這是生活、藝術教會我們的事:「用心去感受」。男孩的「心」是什麼?男孩一直追求的是一份「自由」「熱愛」,一份不循規蹈矩的生活,而他的高中女友第一次聽到他說那些話時,反應是:you are weird;男孩嚮往大自然,嚮往人與人的交流,但在去郊遊的車上,女友關心的卻只是手機裏的facebook;他為她拍的照片,從他的口中得知,她並不喜歡。而結尾處,當幾個大學新生集體逃脫沈悶的迎新舞會,跑到野外時,一路上,初識的女孩和他聊了許多,她學的是舞蹈,是art,他們共同欣賞兩位行跡顛狂大喊大叫的朋友,覺得他們都很「cool」。當女孩和他說:「不是我們活在當下,而是當下把握了我們」,那一瞬間,我猜男孩的心體悟到了一份生命、生活的溫暖⋯⋯
看完這部電影後,我也帶著一份濃熱的溫暖從戲院離開。它讓我體悟了生活的美好,哪怕有過這樣那樣的苦楚和淚水。
是的。
每年的奥斯卡季,都卡在农历年尾,阳历年头,这段时间总能集中看到些既不那么文艺费脑,也不那么商业脑残的舒服的好电影。今年看到现在,略感失望,没几部让人眼前一亮,只能期待一下风评颇佳的《狐狸猎手》。所以,也能理解奥斯卡提名领跑的不是颁奖季定制,而是去年年头的柏林制造,一年到尾方知:最初的惊喜,已经是最好的等待。
《布达佩斯大饭店》是不必多说的心头好,对《少年时代》则有某种复杂的观感,从柏林开始期待起,年中第一时间一刷完颇多感叹,回头想想觉得有些过誉,前些日二刷心中评分又往回加了不少。除了其他片资质平平,年底大概更容易对感慨时间心有戚戚。这部连续12年拍摄的电影,以一种行为艺术的方式做加持,让你看到了时间本身的强大,奥斯卡最佳电影也许将是顺理成章的成全。
从观影体验来说,《少年时代》虽不乏味但也并不愉悦,它好像浓缩版家庭录像,年年岁岁的家长里短无缝衔接着两个孩子的慢慢长大,你并不知道,当然可能也并不期待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这一切冗长前戏,累积到最后10分钟Manson离家上大学前突然爆发,一直作为背景呈现的妈,因为一张Mason不愿带走的相片开始咆哮感叹:这真是我人生最糟糕的一天啊!生命啊,你是咋的啦,你凭什么就在成家搬家、结婚离婚间过去啦?
帕特里夏阿奎特这场戏演得确实好,既没有破坏整部电影随性克制的纪实风格,又拯救了前120分钟剧情复刻生活的平淡,好像所有的碎碎念都一下子有了主题,变成了导演处心积虑的预设,所有蝇营狗苟的生活,都指向了明确的主题:时间有如钝刀,只见肉,不见血。那句“I thought life is more than that”,估计会让大部分观众心中咯噔一下,感同身受问一句:“他妈的,时间都去了哪儿”。
影片的主线当然是Mason的“少年时代“,但一代人人生破茧成蚕的豁然开朗,恰恰是另一代人花落去也的无可奈何。考虑到纪实性拍摄的缘故,导演对Mason主线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方式,由他从可爱正太长成忧郁文艺少年,所有戏剧化的部分则由他妈来承担——三次婚姻看上去都所托渣男,又何尝不是自己的No Zuo No Die,她大概是许多人的模本:冥冥中期待戏剧性,又不遗余力去消解戏剧效果,一面幻想脱轨,一面又拼命把生活拉回正轨。一句话,瞎折腾,这大概是大多数人对时间最无奈的抵抗。
人生让人惶恐不安的地方在于,每一刻都可能有意外降临,但如若意外真的来临,时过境迁后,它又显得那么理所应当和不值一提。男人来了又走,房子大了又小,母亲承担了柴米油盐生活不惊波澜的面子,缺席日常的父亲呈现的则是生活的里子,是导演理查德克莱林特三观的化身,变化不甚明显的伊桑霍克十二年来与Mason每年假期一会,谈论政治和音乐、说说爱情以及性。叨逼叨派掌门人克莱林特台词功力非凡,他小心翼翼把“每一秒都要吐金句”的野心,藏在了日常对话之中。
《少年时代》当然是部好电影,对主力观影人群来说,他会让你既怀念逝去的少年时代,又反思正在经历的成年生活,它唯一让人产生观影障碍的是,看完电影,你分不清你感触的是影片故事,还只是在喟叹时间本身。表现手法上,你也分不清导演是故意放弃戏剧性,来呈现生活的琐屑冗繁不可控,还只是无心插柳的拷贝生活,恰让电影变得丰沛充盈与众不同。我们老说艺术作品“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少年时代》告诉我们的是,生活是多么精妙的安排,能做到和时间之手亲密无间,那你已经是半个上帝了。
也许并不是克莱林特的本意,但《少年时代》模仿生活最出色的一点,就是对于配角的不管不顾,除了Mason爹妈,其他诸如莫名其妙乱入的爷爷奶奶,首任继父可爱的孩子,当然还有其他许多人,他们登场得鲁莽、消失得果断,一直到结尾,取而代之是又引入了Mason有趣的大学室友,和一个看上去有点什么要发生的软妹子。
这种在普通电影中可能被认为是问题的安排,反倒克莱林特成了对生活的某种致敬。我们看电影、听故事,总想弄清楚道每个人的来龙去脉,了解彼此之间的联系,可生活是没有逻辑的:你认识过的人,突然就消失了,你亲近过的朋友,突然就疏远了,你爱过的人,突然就不认识了。你自己在你的道路上奔跑,他们陪你跑一会儿,前一秒还说说笑笑,后一秒就忘了,有可能再见着,有可能你没想过或者来不及说再见,他们就再也不见了,不是这样吗?
在扮演上帝玩弄时间方面,倒也的确没有比理查德克莱林特更好的人选,他可是每隔九年和文艺青年们谈一谈爱情和婚姻的教主。《少年时代》他也使用了“哈利波特、披头士“这样的文化标签,也漫不经心地展示着手机从翻盖到全民苹果的变化,可以说这是德州维特成长之烦恼,但远远看来仍旧心有戚戚焉。和国产青春片填鸭式的堆砌“时间纪念品”比起来,理查德至少做得不那么廉价庸俗,他至少有耐心用12年的时间,刻意营造了生活的平静质感,来掩藏催泪煽情的用心。
关于时光易逝的话题其实并不新鲜,克莱林特全片的点睛之笔,除了母亲没来由的泪崩,就是片中最后这句话,少男Mason和少女坐在绚烂夕阳前讨论:我们总说抓住时间,嗨,哪有这回事儿,从来都是这一刻抓住了我们。是的,就连你高喊着“我要珍惜时光”的这一刻,也恰巧成为时光记住的一部分,并不可回头。
也许,在那个时间是第四维度的四维世界里,在每一分每一秒都走向无限细分的世界里,我们可能就像一个个泥塑的人偶,冻结在每一个不同弯曲的时间维度中。
justin bieber成长记录...
……小孩往后越长越像Ethan Hawke,谁负责的Cast简直是神
简单与波澜不惊,去感受时间流逝。只有重新回顾整个故事,才会发现其中的精彩与奇妙,一如时间本身的魔力。就好像无需特效与化妆,角色却在不到三个小时里长大、变老。这一切的奇妙,都像影片最初的想法,压缩时间,留住时间的痕迹,从而去感受生命的奇妙。当男孩再次启程,不是结局,是新的开始……
虽然过程不难看,但打着连拍12年的噱头,也只能拍出流水账了
这就是「美国电影」,而不是「好莱坞电影」。不过那么多给5星的……其实导演要是够长寿的话,还可以接着拍《青年时代》、《中年时代》,最后汇总成三部曲《光荣与梦想:美国人的时代》。
好吧,哥只能说自己的青少年和普通美国青少年完全不同。 另外母亲的角色实在让嘘唏,胜过儿子的角色。
其实这部片大概会和我们心里所想的不太一样,但它琐碎的细节下面是精心的观察和剧作,贴合时事让影片只属于我们的年代(尤其佩服一些情节方面导演的远见!)。就像是纵向版的《年少轻狂》,把不同的青春经历集中在了一个普通(又不普通)的德州男孩身上。我们迷茫着,时间就这样过去了12年,或是更久。
世界在流转,男孩在长大。跨越12年的拍摄让观众在两个多小时与这个家庭如此真切的一起成长。每次疲惫迷茫缺爱,还好有林克莱特让你重新启程。The moment seizes you. The moment is now.
喜欢看《爱在》的人并不一定会喜欢看这部,略平淡,反高潮,2小时45分钟显得漫长,结尾10分钟最好。拍了12年,很难体会到时间的流失和生命的味道,感觉自己离这个世界好远,未能感同身受。但依然爱林克莱特、爱《爱在》系列,爱伊桑·霍克。
这一刻抓住了我们,大本德河谷浓郁的晚霞中,那点题的一句话让故事隽永。倏然想起开始的时候男孩关于黄蜂的新发现,12年里母亲的头发长了剪短短了变长,父亲重新组建家庭开始认真生活,姐姐一点点变得矜持内敛少女心事如诗,而少年也长了痘痘胡子经历青春的悸动,甚至那个水管工都融入了这场时间旅程。
亲爱的理查德同志,你这片,多找几个演员,仨月就拍好了
林克莱特能在琐碎叙事中捕捉隽永,拍的云淡风轻,没有心灵鸡汤,毫无做作油腻,全是平凡生活中真实的细腻,尽管不能像美国人那么有代入感,却也能感动于父亲的歌谣和母亲的落寞,并沉迷于能够通过这些moment来经历另一人生的电影魔力,导致四刷后依旧无法自拔。
很一般。除了那个时间噱头外,并无过人之处。当然一部电影有这样一个噱头可能也就够了。
这样事无巨细流水账的拍法,不是蒙太奇的精神。
林克莱特是电影节最具持久战能力的导演了吧。时间让小孩成长,让男神老去,看母亲的角色瘦了又胖,胖了又瘦,12年在3小时的电影中那么呈现出来的时候还真是有点残酷呢。
其实我预想的还应该更深刻一点,而不只是时间匀称的堆积。然而一想到林克莱特在“Before Midnight”中对人生的看法(我们最终也只是经过),便觉得这样的举重若轻也没什么不对。至少无论现实中还是电影里,这个少年都像小树一样笔直的长大了。
昨天刚有记者抱怨自己青春很短,还要被各种无聊的漫长电影耽误生命,奉劝这些导演,自娱自乐的东西就留在家里自己看看玩吧。可今天林克莱特这部同样漫长(甚至长达12年)的电影,又让人体验到了电影的致命魅力。它甚至超越黎明日落午夜系列,超越米哈尔科夫的安娜,成为与7 UP并置的可泣生命。
mlgb!在柏林看片的!老子嫉妒你们!观影体验比去年的阿黛尔还要好! 电影是什么?是诗?是歌?回归本质,电影不就是用来记录时间的载体吗。理查德·林克莱特用了12年,就这样絮絮叨叨,就这样风轻云淡,道尽了电影最本质的魅力。短短三个小时,就经历了一个人的整个青春。10/10!
小男主简直斯嘉丽约翰逊亲儿子啊你们绝不觉得
观影过程很轻松,不觉得160分钟漫长,生活中的琐碎片段日积月累,变成了长达12年的boyhood。厉害之处是展示了时间的力量,让其他关于成长的电影看起来只是过家家。不过话说回来,也并不觉得有那么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