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代,旧上海。顾曼桢(林心如 饰)优雅娴静,在家里照顾母亲,在外独立工作,与同事沈世钧(谭耀文 饰)的爱情刚刚萌芽。曼桢有个姐姐曼璐(蒋勤勤 饰),17岁就出来做了舞女以养活家人,后又忍痛放弃自己的初恋嫁给有财有势能让家里过上富足生活的祝鸿才,祝鸿才并不是一个安生的主儿,婚后依然花天酒地。曼璐年华老去红颜不再,心态也变得古怪。 曼桢和世钧的恋爱开展得并不顺利,虽然彼此确定心意,却遭到世钧母亲的反对,她更希望儿子与南京的名媛翠芝结合。但她不知道翠芝其实心头另有所爱。曼桢和世钧之间苦难重重,加上试探不断,二人之间误会渐生。 这边曼璐为了留住丈夫的心,想出了一个恶毒的法子,不惜赔上妹妹的终身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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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唐做客《锵锵三人行》,发表观点,“我们把睡和吃解决后,也就没什么大事”。
吃不仅重要,也有大学问。
把吃饭拍好的作品,通常不会太差。
这篇文章就以吃饭的角度谈论电影《半生缘》。
看过这部影片的人,或许记得,影片的吃饭场景特别多。我认为,最为关键的吃饭场景只有三处。
它们分别是,小脏馆、世钧家宴、告别宴。
先说小脏馆。
世钧曼桢正式相见,正是在这家馆子。
我叫它小脏馆,是因为叔惠世钧来到这家馆子,叔惠看到油腻的餐桌,吐槽它脏。
曼桢为此还用热水烫筷子。
嫌弃饭馆脏,是高级的写法。
为啥这样说?
因为它把人写活了。
我们都知道,曼桢世钧叔惠在同一家工厂,上下班时间是一样的。
曼桢在小脏馆出现的时间明显早于世钧叔惠,说明她更早来到这家餐馆,这在暗示曼桢是这家馆子的常客。
原著里面还有交代,因为是大年初四,世钧他们去吃午餐,发现常去的馆子关门了。
他们无可奈何找到一家半营业状态的饭铺子。
他们厂里只放三天假,他们中午常去吃饭的那个小馆子却要过了年初五才开门。初四那天他们一同缺吃饭,扑了个空,只得又往回走,街上满地都是掼炮的小红纸屑。走过一家饭铺子,倒是开着门,叔惠道:“就在这儿吃了吧”。 一进门的一张桌子,却有一个少女朝外坐着,穿着件淡灰色的旧羊皮大衣…… 《半生缘》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第2、3页
于是,他们在这家馆子见到了等待就餐的曼桢。
叔惠吐槽这家馆子脏,其实也在描写曼桢的生存状态。
她是小馆子常客,因为小脏馆的廉价对她有吸引力。
小脏馆让曼桢世钧相见,也在突出曼桢的生存压力。
同样是一家工厂的同事,叔惠世钧都没有养家糊口的压力,曼桢背后有一个需要她省吃俭用的大家庭,突出的是原生家庭对曼桢的影响。
这是她常年在小脏馆吃饭的重要原因。
这顿饭都在突出原生家庭对个体生命的影响。我这样说,或许有人觉得我脑洞太大,想太多了。
第二个关键的吃饭场景——世钧家宴则证明,这确实是创作者的本意。
世钧家宴,叔惠陪世钧回南京老家,宴席上有与世钧家匹配的翠芝。
在餐桌上,素喜侃侃而谈为人机灵的叔惠,非常拘谨不自然。
他夹菜的动作,小心翼翼。
或许有人认为,这是礼貌。
还真不是。
且看世钧家宴的名场面,当老妈子端来羹汤时,叔惠直接站起身来,接住。
这个帮忙是在突出叔惠乐于助人的优良品质吗?
当然不是的。
大家想想啊,叔惠是沈家的客人,客人主动去干活,主人沈家是没有面子的,叔惠的举动很冒昧。
翠芝瞪大双眼,传达了这种惊讶。
叔惠做出这样的举动,和他的苦出身有关。
他没有世钧这种大户子弟的生活经验,不明白下人做的活,客人不需要动手。
同样是帮把手,世钧比叔惠要体面。
后来世钧在曼桢家吃饭,他会主动接下曼桢姥姥端来的饭菜,老太太笑逐颜开说,想必世钧在家很勤快(世钧在叔惠家会帮忙收拾碗筷同理)。
世钧帮把手,是因为世钧是把曼桢姥姥当长辈的。
事实上,世钧会一脸威严相让老妈子盛饭,根本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少爷。
世钧家宴让世钧与叔惠形成了对比。
许鞍华似乎担心观众看不到这种对比,还拍了饭后世钧叔惠送翠芝的场景。
临别时,世钧翠芝站在同一阶层,而叔惠在仰视他们俩。
这个镜头语言在给观众传递一个信息:世钧翠芝是同一阶层,他们俩门当户对。
后来的情节证明,世钧翠芝结婚,叔惠翠芝有缘无分。
通过吃饭来暗示原生家庭对个体生命的影响是张爱玲的原意。
《半生缘》中最难吃,最浪费食物的一顿饭,就是告别宴。
大家耳熟能详的《半生缘》名场面,就是曼桢对世钧说,“世钧,我们回不去了”。
同样的话,不同的人拍出不同的艺术风格。
林心如版,泪流不止一咏三叹,形成了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的复读机风格。
而许鞍华版,则用食物加突出这份惘然。
十多年后,世钧曼桢再度重相逢,叫了一桌子菜,他们都食不甘味。
大家注意餐桌上的菜,最靠近他们的一道菜是凉拌黄瓜。
稍微有恋爱经验的人都明白,凉拌黄瓜能让亲吻变成大蒜味的。
这顿饭还和14年前两人一起吃饭形成对比。
恋爱时,他们会吃一个碗里的食物,一起喝热气腾腾的汤。
14年后,他们是食不甘味,满心惆怅的尘世怨偶。
曼桢对世钧说的话,也能看出性格好强的她已然宿命。经历这么多人和事,她终于明白,爱情并不长久,生活由不得人,世钧对他的爱,也并不长久。
“当初她相信世钧确实是爱她的,他那种爱也应当是能够持久的,然而结果并不是”。
告别世钧,也放过自己。
有人问,如果没有曼璐黑化,拉妹妹下水,世钧与曼桢能否修百年之好。
我认为,依旧不可能。
原著有个很精妙的设定,曼桢曼璐高度相似——张爱玲就提出希望影视化,让同一个演员扮演曼桢曼璐。
电影版《半生缘》也用大量细节铺陈了这个设定:张豫瑾来上海出差见到曼桢,以为他是曼璐。祝鸿才看到曼璐以前照片,以为是曼桢。世钧父亲沈啸桐看到曼桢,以为她做过舞女——误认为是曼璐。
这个细节的精彩之处,就是曼璐会不断影响曼桢的人生(依旧是原生家庭对个体生命的影响)。
对于曼璐的存在,世钧说不认这个姐姐。对此,曼桢不乐意。
曼桢承认与曼璐的关系,世钧家不乐意。
双方家庭都无法对曼璐的存在达成共识,最终结果只有分手。
所以,没有祝鸿才那档子事儿,曼桢世钧也很难走在一起。
毕竟世钧没有那种为了爱情抛家舍业的勇气。
遵循家庭意志,世钧和翠芝在一起,然而他们的生活并不幸福。
原著也用一个吃的细节突出他们食不甘味的婚姻,世钧最爱吃火腿,翠芝记得叔惠爱喝洋酒,却总是记不得世钧对火腿的热爱。
爱成为门第的附属物,没有爱只有门第的婚姻,是尴尬的婚姻。
世钧不爱翠芝,翠芝也始终不爱世钧,长期生活并没有让她们成为成为恩爱夫妻。
用钱钟书的话说,
和一个人的长期认识并不会日积月累地成为恋爱,好比冬季每天的气候吧,你没法把今天的温度加在昨天的上面,好等明天积成个和暖的春日。
爱,总是世间最难的事。
浩君,我们回不去了。
最杀人的不是“世钧,我们回不去了”而是王志文那句“想起以前的那些事,我就觉得幼稚,也很可笑”曼璐一听就彻底黑化,连锁反应毁了一串人生活。爱的往昔,你说不存在就不存在了!只有梅艳芳够张爱玲,长篇小说的脚本拍得太赶
为选角赞一个,黄磊年轻的时候太帅了,不亚于剧中的黎明,梅艳芳戏路太广了,总觉得演什么都是对的
选角皆入戏出彩。葛优笑起来像猫,不笑像老鼠。梅艳芳“该死!这肉还带血的怎么吃啊!”。黄磊民国一小生。黎明温吞水脾性。民国暮色黄昏里,浮世的悲欢,南京玄武湖清凉山上,荒烟漫草的年头,梧桐将故事染色,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选角非常棒,本以为都不是心中的样子,却在看的时候一刻不能挪开视线。像是读小说时那样想哭,待到结局的时候,还是痛的难以呼吸。半生缘,其实就是一生,改编至此,我无可指摘
我发现以前的剧真的都特别的经典,这里面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梅艳芳的表演,特别棒,里面对情感的表达都是刚刚好,让人看的特别入迷,挺感动的!
许鞍华拍张爱玲的东西总有舞台感,看《倾城之恋》也是如此,不知是同期录音还是灰暗的色调,或是压抑的灯光?偏写实的处理让这个故事更生活了。最后一场是神来之笔,再也回不去的感情。
是个伤心故事,但不知为何看到最后都觉得提不起劲,也不知道是因为演员不来电,还是看厌了有钱人家瞎折腾。。黎天王演个温吞的窝囊男人倒像量身定制的似的... 另外,这是个时装大片啊!
怎么可能不遗憾?你没见过他单膝下跪求婚的样子,为你做饭的样子,为你和儿女赚钱养家的样子,老了还爱你的样子……
目前来说是张爱玲的作品被搬上大荧幕中表现最佳的一部,演员的选择气质非常精准
黎明是真帅,沈世钧也是真温吞。他说有人来抢曼桢也不会被抢走的时候,悲剧就已经注定发生了。两个人在一起一辈子会遇到很多事,就算没有祝鸿才,我也并不看好这种不去争取的感情。顾曼桢头也不回地离开医院的时候,我几乎以为她的苦难就此结束了,文学作品热衷描述的无条件的母爱终于不再出现。但她最后还是回去,我感到悲伤。似乎所有人都是造成这个悲剧的推手,但最大的黑手是时代。女人的性命如草芥的时代,她最大的价值是她的身体。她用她的身体去战斗,她因她的身体而坠落。曼桢是,曼璐亦如是。
虽然是改编张爱玲原著,但传达的还是许鞍华的寻根动机,属于她口述近代史作品的序列。在作品整体的立意上,许鞍华是较少见的华人眼界,跟王家卫杜琪峰的香港立场还是区别明显的。演员阵容里除了梅艳芳是配音说的都是国语,能想象说戏上做的很细致,黎明和吴倩莲天台晾衣服,黎明不小心弄掉了袜子又捡起来,状态很自然,整个人是在戏里的,全片演技大体都这种。李屏宾的摄影很出色,用镜近似日本电影,不过丰富的老上海物件、布景给这片子一种侯孝贤早期的乡愁感。我们再也回不去了,特殊年代人物命运起伏不定,乍然起落无有规制,但这份经历交错心意割舍的决然,是古今一般同
不如电视剧呢,林心如演的更像曼桢= =
张爱玲的字总是有深深的哀怨…… 深深爱过,重重阻隔,而后终究错过,从此记忆里被痛和酸弥漫。我爱你,无法忘记你,但我们都没有在一起。曼桢说:“人老的时候,总有两三件事情拿出来说的,如果我和世均在一起了,生了孩子,那就没有故事了。”但我们都宁愿我们的爱情中少些故事,也不愿错过你。
「我想每个人到老都总会有两三件事情可以拿出来讲的。如果我跟他真的结了婚,生几个孩子,那一定不会是个故事了。」很久以后仍旧是个寒夜,沈世钧才知晓顾曼桢当年的遭难。但又有何用。知道或不知道,重逢或无重逢,终究遍地都是最俗套的,回不去了,四个字。正如小酒馆内人声喧沸。
#重看#3.5;11年后重温降分,本片最大成功之处无疑是无比妥帖的神选角,堪称张爱玲影视化最完美的卡司;原著底子实在是好,即使许鞍华只是将情节流水化地呈现了一遍,即使没有原著中那句“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个人在等着你,总会有这么一个人的。”也足够催泪。六人山中行拍得好,各种欲言又止。十年空白后,你望着那个人仿佛演绎梦境般走下楼,唯有“好久不见,你还好吗?”当中分秒的煎熬、心死的绝望、挣扎的重生,通通隐匿在“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时间残忍而公正的伟大无情力量,更多是由角色本身的悲剧属性固有,而非以影像达成。大量以门缝窥内的镜头,你望见的是一眼也是半生,然后很快一生就过去了,前面也并没有什么路可走。
我们相见是缘,但无份,注定的半生缘
“以前我以为我和姐姐不一样,其实我是跟在了她的后面”。真可怕。张爱玲的现实主义作品,电视剧处理成琼瑶味了,电影版许鞍华处理的恰到好处,特别叔惠和翠芝,寥寥几个镜头,却表现出了极汹涌隐忍的感情,有类似体验的人都会懂。黎明版的世钧和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
世钧,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多年之后我好像终于知道了从来都讨厌这个故事的原因,一个人可以如此轻易地凭空消失,而周围的至亲甚至都不去深究,只自顾自在脑海中编一个借口,然后继续无事般生活下去。这个版本略去了许多痛苦挣扎的部分因而显得有些轻飘,但光阴流逝的物是人非之感又格外沉重。许多唯有恋人才会注意的细节相当动人,譬如目光悄悄聚焦在手上爬行的小虫。对我而言最好的部分是结尾:咫尺之外,人人都在笑语笙歌,三步之内,你却与他各自落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