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昆汀回顾展:落水风云
在经历了三年的沉寂后,痞子昆汀终于在2012年这个从他出道至今刚好二十年的年份强势回归,称今年为昆汀迷的嘉年华毫不为过,其自编自导的另类西部新作《被解放的迪亚戈》即将杀入年底高手云集的颁奖季,而由其监制的邪典功夫新片《铁拳》也已登陆北美各大院线,除此之外,纪念昆汀出道二十周年的“塔伦蒂诺20年”蓝光套装也发售在即,各种纪念活动也陆续开展,其中,有关其早期两部经典作品《落水狗》和《低俗小说》的修复重映活动格外引人注意。作为塔伦蒂诺的铁杆粉丝,虽然无法在北美见证数码修复技术带给上述两部佳作的全新魅力,但我依然翻出了自己网盘中储存已久的这两部作品,进行了第N次的重新回味,也算是与全球的昆粉同乐了嘛。
作为昆汀职业生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部完整导演作品,熟悉《落水狗》的影迷必然知晓本片的灵感其实来源于林岭东的那部同样经典的《龙虎风云》,其实对香港电影顶礼膜拜的昆汀早在由其担任编剧的作品《致命浪漫》中便已经展现出了自己作品深受港片影响的一面,如跳跃性的夸张情节,放纵的幽默笑料以及张扬不羁的暴力动作场面等。所以,我也找来了林岭东的这部《龙虎风云》与《落水狗》一起重新做了一次观赏与对比分析,在此做一下粗略的个人论述。
首先这两部电影皆讲述了一段有关情义的江湖警匪恩怨,《龙虎风云》在前,借鉴者《落水狗》在后:一群有情有义而又性情复杂的匪徒与一个潜伏在其中而性格又同样如此的警方卧底在一次抢劫钻石珠宝的联合行动前后彼此之间发生了激烈的情感碰撞从而引发的一段黑色故事。只是相对于《龙虎风云》的宿命悲情,《落水狗》的情绪明显要活泼和冷幽默:周润发伴着无奈忧伤的爵士乐奔跑在大街上,众落水狗们却伴着老牌舞曲《little green bag》在马路边大摇大摆的升格出镜,昆汀凭借自己对音乐与画面的精确把握赋予了《落水狗》不同于《龙虎风云》的一种可爱的情调。
香港电影总是喜欢展现双雄之间的情义,《龙虎风云》亦是如此,林岭东把更多的镜头交给了周润发与李修贤这对身处对立面的惺惺相惜者,着重刻画了二人的精神世界,对于其他警匪角色的塑造只是点到为止,基本处于脸谱化,而将大量的时间空间投入到了一轮轮紧张刺激的情节场面的展现上了,这符合主流香港电影一贯的快节奏与娱乐性;而昆汀因成本与技术的限制而基本放弃了形如抢劫火并这样的高调戏份,反而凭借自己驾驭对白的高超技能,通过大量风趣而富有内涵的对话交代了故事的来龙去脉,仅用了餐厅、仓库、办公室、车厢、酒吧等几个场景便把全片的主要线索与风格交代完毕。不仅如此,大量的对白在创造出因新型的叙事技巧而彰显出的独特魅力的同时也近乎完美的让每一个人物都有血有肉起来。除了蒂姆罗斯与哈威凯特尔这对警匪基友,迈克尔马德森、史蒂夫布西密等配角也因属于自己的台词与肢体语言而变得鲜活与深入人心。昆汀虽然没能在本片中拍出香港电影的那种激烈的动作场面,但深握港片精髓的他依然凭借良好的场面调度与疯狂大胆的想象力表达出了港片的那种“尽皆过火,尽皆癫狂”的情绪,好比马德森虐待警察,凯特尔打爆警车,还有布西密街头逃窜等桥段,结尾的乱枪更是与《龙虎风云》如出一辙。
也许《落水狗》没有《龙虎风云》看起来那么热闹,但《落水狗》好似一块浓浓的巧克力,放在嘴里细细品味你会发现越嚼越有味道,即便外表看起来不如纽结糖般华丽。但毕竟林岭东代表着香港电影的江湖情怀,昆汀代表着独立运动的叛逆精神,二人的拍片宗旨有异,作品间自然也谈不上谁优谁劣了,要身为影迷的我来说:“都是好片!”
2 ) 昆汀风格贯穿整剧
任何荒诞的一幕都有一个严肃......哦不,随随便便的开始——至少对于昆汀这样在常理中杀出一条血路的鬼才来说,是这样的没错。这著名的一段几乎是珠宝窃贼金先生(Mr. Blonde,迈克尔·迈德森饰)的独角戏,他手中轻巧地掂着一把刀,跳舞、话痨、折磨警察,并在最后活生生割下了他的耳朵。
但对于这一段儿,昆汀并没有给出任何具体的指导。也就是说,迈德森所有的台词和动作都是他当场随意发挥出来的。全部,都是。
全片的台词也都打上了昆汀的个人风格烙印!
3 ) 寒
昆汀先生总是把人的内心乱强扫射一通,看完他的片子,总感觉受到不小的伤害.
把人内心某种隐秘黑暗邪恶的东西深挖出来,同时也将你的恐惧一点点引出来,慢慢汇聚,逐渐成汪洋大海.
恐惧是从对人的恐惧开始的,对人的不信任,相信人的邪恶走的很远.当然昆汀先生不会折磨得你那么厉害,他懂得适时收手,不会让太血腥太邪恶的东西呈现,但是在他一步步冷静的逼近之时,你已经知道,那可能发生,不论多么糟糕,即使地狱出现,那都是可能的.
就像<落水狗>中在变态的Mr blond即将点燃汽油将警察活活烧死的千钧一发之时,枪突然响了.垂死的Mr orange神奇地射出了致命一击.Mr orange是警察.
但在松气之余,内心已经受到了深深的伤害.你知道这一枪是多么偶然,这一枪射出的几率要依赖多少可能性共同作用才可能最终变成现实.首先要是MR orange 正好就是那个内奸,也就是警察,需要他当时没有昏死过去,需要他当时手边有一把枪,需要他当时依旧有力气将枪举起来,并且对准MR blond,需要当时MR blond对自己的变态过于专注,以致于没有看到MR orange的行为.这一切是多么难.而另一种结果只不过依靠MR blond内心那顽固的罪恶即可.
所以你松的那口气只是出于在十万多可能性中最不可能的那一种,虽然你愿意相信,因为不能承受罪恶之重.
他没有将最坏的场景呈现出来,但让你意识到最坏的可能.倒抽一口冷气,人不寒而栗.心寒于人心的罪恶,胆寒于转机的偶然.依赖多变偶然这个世界是多么恐怖.
Mr white因为搭救Mr orange而最终和edi 以及joe三方对质,三个人同时开枪,两败俱伤.这是这部冷酷片子中的一点看似温暖之处.类似<在布鲁日>中老杀手一定保护年轻杀手,让老大给年轻杀手一次机会.
但不同的是<在布鲁日>中的人都有一颗高尚的心,包括老大,都像古典悲剧中的英雄人物一般,正直勇敢,视荣誉为一切.因此,年轻杀手杀了一个孩子之后,在老大看来,他必须要为此付出代价,没有一个人可以杀了一个孩子而什么都没有发生.老杀手信奉基督教,信奉赎罪,认为人应该有重生的机会.因此,这是一个悲剧,虽然美好的事物被撕裂开来,但毁灭更让你感到它的可贵,让你对真善美扼腕叹息.毁灭是为了存在.
而<落水狗>则不同.这种保护有兄弟情义的成分存在,有对人最基本信任的坚持,但也有兔死狐悲的担忧,甚至不排除内心的某种自负孤傲。最后MR orange亲口告诉濒死挣扎的MR white 自己的确是警察,抛开警察罪犯的善恶判断,这不啻是对MR white所坚守的某种东西的反讽抑或彻底毁灭。
因此,最后,MR white那一枪到底有没有射下去已经不重要,你知道不但天堂没有希望,人世也已沦陷,地狱开始统治。
<低俗小说>和<落水狗>呈现的是人内心的邪恶,是人的堕落,都让你产生在一个充满危机的世界生存是一件多么艰难无力感.人不是为了保护某种东西而死,是为了毁灭而死.存在是为了毁灭.
虽然昆汀先生总是在滑向地狱的那一刹那用绳子将我们拉回来,但你知道他骨子里是悲观的.那最后滑下去之前的微光一闪,和地狱的熊熊大火相比,是那么微弱,那么偶然,只是是出于同情心.
他走得很远,很远,远得我不敢看.
4 ) 细节才是卖点
“F*** you! I'm dying!”
最记得这句昆汀味十足的台词,昆汀把电影真是玩的不亦乐乎。
一个简单至极的故事情节:一个大佬临时纠集了一帮家伙去抢劫珠宝店,没想到其中混入了一个卧底,因此中了警察的埋伏,死伤惨重,剩下的人又因为相互猜忌而自相残杀。网上有一段小动画叫“Reservoir Dogs in 30 Seconds”,30秒的时间就能把这个故事完整的讲完了。没有复杂的情节、没有重生的悬念、没有刺激的爆炸、没有华丽的布景、没有震慑的视觉效果,甚至连演员也没一个长得多顺眼的,它有的只有一个:精彩的叙述方式。我想大可以做一个专题,就叫“听昆汀讲故事”,例子就用《落水狗》。其实昆汀在电影中就已经将自己的绝招告诉我们了,还记得电影中那个卧底警察背熟的那个毒贩的故事吗?对白反复强调的是:细节才是卖点。
影片中众主角们开头就有一段非常拉风的出场,慢镜、西装、墨镜、嘴叼烟头、手插裤兜,像极了香港电影中黑帮大佬们出门的镜头。然后每个人一个特写镜头、字幕标识出演员的名字,然后镜头转到背面,片名出现——“Reservoir Dogs”,非常有趣的是,在片名之前插入了一个小小的“are”,哈哈,昆汀一开始就告诉你了,这些耍酷男只不过都是“落水狗”而已。另外有趣的是,关键人物Tim Roth的名字是和其他人分开的,而且加了一个“and”。
众落水狗们是由父子俩——大Boss乔和小Boss艾迪领头,其余的都是临时凑齐的,为安全考虑,分别不同的颜色来作为代号,呵呵,这不就是不同毛色的狗么?
片头一段众狗群聊的镜头是长达7分钟胡扯蛋,大段的对话看得人不知所云,这也是昆汀电影的一大特色,让观众不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然后突然给出一个惊喜,这是他最大的乐趣所在。细看这些絮叨,而又不尽然:棕狗絮叨着他对麦当娜的《像个处女》的解析,满口都是性;大Boss在拿着他的名册查着什么,显然这名册上还有一大串名字,而众狗们的名字应当也是位列其中的;白狗敢公然夺过大Boss的名册,显然他和大Boss的关系非比寻常;金狗开玩笑问大Boss要不要我来干掉白狗,还做了一个击毙的手势,后来我们也知道,他是个变态杀人狂;最有意思的是粉狗,执意不愿意给小费,但是大Boss一来,他还是给了,短短几句对白,仿佛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从穷人堆里走出来的、颇有些单纯而又敏感的、遇事但求自保的家伙。
接下来就看看昆汀那天马行空式的叙述方式吧。
片头字幕还没结束,正当我们看到众狗们意气风发的出发,期待着他们会干出怎样一番“壮举”的时候,忽然听到一声惨叫“我要死了”,然后就看到橙狗浑身是血的出现在汽车后座上,白色的车座内到处蹭着的鲜红血迹格外扎眼,血淋淋的双手、惊恐的眼神、哭腔式的嘶喊、绝望地扭动着的身体,让人大跌眼镜,刚才还在耍酷的橙狗一下子变成了这个样子。其实,这里是电影的开头,却是故事的中段,之前发生的事都是用插入闪回的方式叙述的,每段插入又分别有一位主人公,白狗、金狗和橙狗的段落甚至加上了小标题。
这几处插入式的叙述都韵味十足:白狗问粉狗是怎么逃出来的,自然地切入粉狗逃跑的过程;粉狗去厕所了,剩下白狗一个人抽着烟等着,似乎故事的发展在时间上出现了一段空白,于是切入白狗的段落;金狗打开后备箱给白狗和粉狗看他抓的警察,三人相视一笑,白狗相信了金狗,然后切入金狗的段落;橙狗意外地干掉金狗后,无奈地只能等着大Boss前来,这里的时间上又出现了一段空白,于是切入橙狗的段落。几处切入点都恰到好处,流畅自如。而整个抢劫行动的目标和计划是在白狗的插入段落中从对话中叙述出来的,具体每个人的分工和细节步骤又是在橙狗的插入段落中从对话中叙述出来的,拿捏得游刃有余。
整部电影讲的是一次抢劫珠宝店失败的行动,而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哪怕一个珠宝店内的镜头,但是通过众狗们喋喋不休的对白,一幕生动的画面已然栩栩如生地呈现在我们脑海中。
影片中最最关键的人物就是橙狗,而在他拿起枪打死金狗之前,我们几乎都快把他忘了,一个血流满地,奄奄一息的家伙还能做什么呢?昆汀成功的暗示并引导了观众的思维,然后令人咋舌的把一个惊喜“噌”的冒了出来。我甚至能想象到当昆汀看到观众惊讶的表情后,开心得手舞足蹈的样子。
对于剧中人物的刻画,昆汀尤其注重细节的描述,使得每个人的性格特点都极为鲜明,立体而丰满。
白狗是个老江湖,用打火机的手法独特,试探橙狗是不是已经断气了是用墨镜凑在鼻子下面的方法,估计是看是否有雾气吧,在逃脱的时候举双枪连车带警察都打得稀烂的镜头酷劲十足。而他又是有同情心、讲义气的人,以至于粉狗说他“表现的像个新手”,橙狗是他的拍档,中枪垂死,白狗觉得是他的错,自责和怜悯使得他不仅告诉了橙狗自己的真实身份,还坚持要送橙狗去医院,拒绝让变态的金狗留下来看着橙狗,并在相互猜忌中始终袒护着橙狗,不惜自己的生命。
金狗是个变态的家伙,出现在货仓便是带着墨镜,吸着可乐的,举手投足透着些许优雅与自恋,而他在珠宝店里警铃一响就开始疯狂扫射,在货仓里拿枪对着警察,享受着警察在自己举起的枪管下绝望挣扎着躲避的样子,他可以随着音乐,踏着舞步,割下了警察的耳朵,说“我才不理你现在知道还是不知道,无论怎样我都会拷打你,不管能不能得到我要的信息”。而同时他对大Boss又极为忠心,心甘情愿地替大Boss坐了4年牢,半个字都没漏。
粉狗是个“专业”的贼,至少他自己这么认为,敏感、胆小,活像个偷油的耗子,一出事他就警觉有卧底在他们之中,他们是中埋伏了,白狗要告诉他真名,他立刻敏感地拒绝了,他不想杀人,为杀了一个警察而耿耿于怀,他拿到钻石后并没有随身带着,而是先藏在了一个地方,他在知道金狗割了警察的耳朵后捂着鼻子惊恐地凑过去看。他又是个自身利益第一的人,他不愿送橙狗去医院、不愿知道白狗的真名都是怕惹麻烦,他在金狗出现之前大骂其变态,而金狗出现之后又收回了这些言语转而讨好他,他不愿给小费,不愿接受“粉先生”的外号,但大Boss发话后便老老实实的接受了。
小Boss艾迪,狠角色一个,一见金狗就解开扣子、腾空口袋、褪下手表,言语挑衅,然后和金狗干上一架,显然,他和金狗是一丘之貉。
而对于次要人物昆汀可真是有够“次要”他们的,自己来扮演调侃麦当娜的棕狗,而蓝狗几乎没几个镜头,也没几句台词,我们只知道他被打成蜂窝了……
再看看昆汀还有哪些精彩的细节描述吧。
白狗问粉狗要不要抽烟,粉狗第一反应是说戒了,然后又问有烟吗?白狗一摸口袋,没有烟,这是因为在前面抱着橙狗掏兜里的手帕时把烟带掉在地上了,于是他又回到橙狗身边拿,给粉狗点上烟后,自己并没有点,而是等到洗完、梳完之后才点的,粉狗一边说着金狗的疯狂杀人,一边有些紧张地把手枪子弹上膛,而旁边的白狗一听上膛声立刻警觉地回头看了一眼,等等。
影片中间画外音有一段说:这是凯比利的“70年代的超级回声”,如果你是第12个打入的你就可以赢取两张看怪兽的门票,而金狗在折磨警察的时候打开的电台正是这个,呵呵,这怪兽不就是金狗吗?
金狗在折磨警察之前,特意检查了一下躺在地下的橙狗伤势,确认他不会醒来时才下手的。而金狗在割警察的耳朵的时候,镜头故意晃开,似乎是我们不忍见到血腥的场面而把视线避开一样,但是镜头却对准了货仓中的一个门洞,上面写着“Watch your head”(小心你的头)。
橙狗的出门同样是个细节丰富的段落,看上去有些紧张的橙狗挂电话、穿外套、藏小手枪、拿左轮枪、拿香烟、关音乐、拿钥匙、找戒指、对着镜子给自己打气,而仅仅翻戒指这么一个镜头都似乎在诉说着一段卧底警察糟糕、无奈而又有口难言的婚姻生活。橙狗下楼后上了一辆车(小Boss送他们去开碰头会),而这时的镜头却在后面跟踪的一辆车里(橙狗叫来的警察),一个镜头,开两件事都交代清楚了。
碰头会后,白狗和橙狗在珠宝店门口的车内排练着行动计划的内容,注意看,前三个镜头是黑白的,画面里面的汽车也都是静止的,这个显然是他们事先拍三张照片,计划应当也就是按照这些照片制定的。这时的白狗和橙狗都穿着花衬衫,排练着每个人将会做什么,看上去非常周到,没什么差错,而画面一转,他们突然就变成墨镜西装了,开车的棕狗满脸是血,这回是玩真的了!
最为值得玩味的是橙狗讲的那个毒贩的故事,就像“红军帽”要求的那样,在橙狗的讲述中细节相当丰富,从镜头语言中我们知道,他已完全把这些细节都当成了自己的经历(自己进入到了自己的故事中),包括每个警察的表情、警犬的吠声、洗手的细节动作,甚至在开烘干机的时候直接用上了夸张的慢镜(越说得细,故事发展就越慢不是吗?)。有趣的是,在这个故事中,几位警察同样是在听其中一人在神侃自己的传奇经历,和橙狗一样的是,他同样注意细节,极尽的描述着每一处细节。哈哈,狡猾的昆汀把观众给耍了,他其实也在做同样的事,这不由让我想起“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给小和尚讲故事……”那个无穷循环的故事,那个警察说的故事实际上极烂,橙狗说的故事同样烂,昆汀说的这个故事也一样。
看昆汀的电影,是一次精神感官的愉悦,它不是仅仅停留在身体表面,但又并不探入内心深处,充满戏谑、嘲笑、无厘头,充满血腥、暴力、变态心理。昆汀的电影,绝不会有多少现实的意义,更不会与社会、人性什么的有任何联系,那些从昆汀的电影中看出多高深的意义的评论都是胡扯。看完昆汀的电影,我只会拍案而起,大骂一句“我靠”。
引用一段台词结束吧:
“一定要记住那些细节部分,那才是关键之处,这个特别的故事发生在一个男洗手间,你得记住所有的细节,他们是用纸巾抹的手,还是用吹风机吹的,你得记住隔间是否有门,你得记住他们有没有用透明的肥皂,或者中学时用的那种粉红色小颗粒物体,你得记住他们有没有用热水,臭不臭,如果很肮脏,那些混蛋有没有泻得哪里都是,你得记住这些所有的细节,这样才能背熟这个剧本,你要做的就是把这些细节当成自己的经历,当你说这个故事的时候,想着这是你自己的经历,你是怎样做那些事的就行了。”
5 ) like a virgin~~~
如果之前没有看两杆大烟枪的话~我也许会认为这片子是个惊喜,只可惜当年昆丁毕竟不成熟~对于处女作来说也已经很不错了~~~~
5个互不相识的陌生人,只有对方的代号~各有专长,他们的组合堪称完美~But....白先生有情有义最后却被人出卖~~金先生太狂妄太低估自己的对手和朋友~~橙先生有骨气有智慧却少了些运气~~粉红先生太冷漠太自私同时他知道怎样保护自己,所以最后只有他一个人唯一没有死在枪口下~~
很遗憾最后5个人以自相残杀来收尾~~不过对于内个戴红卫兵绿帽子的黑人上司,倒是颇有些印象~~他说,要像马龙*白兰度一样扮演卧底~~~不同的个性以及处事方法酿成了最后的悲剧~~陌生人~贪婪~冷漠~不信任~同情etc.
这个片子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就是---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开头的时候他们7个在一个小汽车旅馆边吃早餐边讨论麦姐的内首风靡全球的Like a virgin,很搞笑!貌似杀手在行动之前都会一个接一个滴讲笑话小段子什么的~~~我记得粉红先生甚至拒绝给小费,然后金先生说,你们犹太人都有这种不给小费的嗜好?你想怎样,让她帮你Suck才给小费???~~~~
6 ) 答、答、答
《落水狗》是昆汀-塔伦提诺的处女作,于1992年上映。一如昆汀大部分的作品,《落水狗》在美国上映的反应平平,但在欧洲却受到广大的欢迎。尽管是处女作,但昆汀在《落水狗》所展现的个人风格非常鲜明,超现实般的剪辑手法、黑色喜剧式的幽默、直接冷血的暴力,以及看似无厘头却趣味横生的连续对话。
《落水狗》由昆汀-塔伦提诺自编自导,剧情非常简单,一对黑社会父子策划了一场钻石抢劫案,找了6个有案底的人来具体执行,然而在六个人当中有一个是卧底警察,因此在犯案时遭到警方的伏击、发生激烈的枪战,抢匪中的2人当场死亡,其余的人各自逃脱后,先后来到一个事先约定的碰头地点。其中一个人在逃跑过程中挟持了一位警察,几个人试图从这个警察口中逼问出内奸的身份,却在拷问过程中引发内讧,最后互相开枪射击,幸存的1、2人则被冲进来攻坚的警察给开枪打死。
这样的故事剧情,如果是由《11罗汉》的导演史蒂文 索达伯格来执导,影片的重点应该会放在抢案的策划与执行过程上,以智力机巧为影片的重点。如果是由《纽约黑帮》的导演马丁-斯科西斯来执导,影片的重点应该会放在几个人物的舔血生涯上,并以杀手挽歌式的悲壮阴冷来描绘黑社会终局。如果是由《英雄本色》的导演吴宇森来执导,影片的重点应该会放在几个抢匪之间的兄弟情谊、以及枪战过程的暴力美上头。如果是由《教父》的导演佛朗西斯-科波拉来执导,影片的重点应该会放在黑社会老大的深刻心境上,并浓墨重彩地刻画一个黑社会帝国的兴衰。如果是由《穆赫兰大道》的导演大卫-林奇来执导,影片的重点估计会被放在人物扭曲狂躁的内心情感上,影片中的钻石、枪战都会散发阴郁的冷色光,用来作为这种情感的种种象征。
不过昆汀-塔伦提诺不是那些导演,他把那些导演的重点都扔到一边去,讲述一个只属于昆汀的故事。首先,在故事一开头时,所有人就都出现,一同坐在餐厅里吃早餐。这些人讲了一大段扯淡式的对话,重点其实只是要带出这几个人的名字,除了黑社会父子外,其他六个人的名字正好是六种颜色。所有人用完餐、浩浩荡荡地从餐厅出发,之后就接到第二幕--行动失败,成员依次逃到事先约定的仓库。抢劫事件的开头和结尾被放在了影片的前头,之后就看要如何带出事件策划的过程、抢劫实施的过程、以及抢劫事件失败的后续行动。昆汀在这部分用了两种手法来说故事,一种是人物之间的对话,一种是独立片段的插播。有别于一开头所有成员齐聚一堂,在后续的剧情中,人物是一个一个地来到碰头地点,而相关的事实则是被一个一个人物增添进来。
首先抵达仓库的两个人开始扯淡,带出了几个人去抢劫、过程中发生枪战、一名成员被杀死的事实,并插播了一段关于两人之一的过往片段,里面解释了黑社会召集这次行动、要在大白天里的几分钟内抢劫一批钻石。第三个成员抵达时,带出了黑社会父子要求大家以颜色代号相称此一安排,并带出了有内奸的事实,此间插播了第三人如何与警方发生枪战、如何顺利逃出来,算是对此次抢劫行动的一个交代。第四个成员抵达时,带来了成员之间的嫌隙,并带来一名警察,为找出内奸开出道路。此间插播了第四个成员的回顾,显示此人与黑社会父子有深厚的情谊,还是个喜欢用剃刀伤人的人。紧接着黑社会父子中的儿子抵达了,带走其中两个成员去将外头的汽车处理掉,目的是为昆汀腾出暴力美学的展示空间,并带出内奸的真实身份。此间插播了内奸加入行动的缘由和过程。黑社会儿子和两名成员回来,发现第四名成员被另一名成员给打死,黑社会儿子将警察打死,并怀疑另一名成员就是内奸。在这两段中,昆汀特有的连续射击上演,人物每次开枪必然是打个一梭子弹才罢手。终于,黑社会父亲来了,带来最终一名成员已经死亡的消息,并指出杀死第四名成员的就是内奸,结果另一名成员不同意,与两父子互相对射,父子双亡,该成员重伤。最后,内奸承认自己是内奸,重伤成员准备对他开枪时,警察攻入、一声喝令、以及一梭子弹。
影片没有对行动的事前规划做描述、也没演出抢案的实施过程、黑社会老大是什么背景没提到、几个成员的背景历程也没提到,别说兄弟情谊,这几个人根本都不怎么认识彼此。看似空洞的剧情,却能被昆汀-塔伦提诺制作成一部趣味的电影。打乱顺序的剪辑方式、无厘头的对话、以及暴力是昆汀-塔伦提诺的主要特色,在昆汀的作品中很容易发现幽默、解气的趣味,但却绝难找到纠葛的情感、内心的挣扎、人世的悲凉、家族的兴衰。而昆汀作品中的人物,一般的表现方式就是骂骂咧咧地怒斥、絮絮叨叨地说事、或是兴高采烈地讲笑话,很少有人物会沉思,一切都在面上,没有内心戏的演绎。原本,直接且浮面的剧情、对话,会让作品显得低级没水平,但昆汀却透过带有创意的剪辑方式,让影片呈现另类且鬼才般的效果。原本,散乱的剪辑方式很容易让观众迷失掉,但昆汀却能用大量无厘头却逗趣的对话,来衔接片段中的内容,并让整部影片保持一种相同的氛围与行进节奏。因此,尽管昆汀-塔伦提诺的作品在美国常是毁誉参半,但在注重表现手法、感觉意念的欧洲,始终有大批忠实的拥护者。
原来这就是“其实,我是个警察”的出处……Tim Roth同学无论满身是血也好,小南瓜状也好,都是我的type……另,Mr.White对Mr.Orange的感情真是让人很沸腾啊很沸腾……
1992,导演:昆汀·塔伦蒂诺,29岁。1992年,昆汀·塔伦蒂诺的处女作《落水狗》在圣丹斯电影节首映后,立刻引起巨大反响。昆汀的编导才能得到评委一致青睐,影片的暴力问题也成为了人们议论的焦点。从这部最早的作品中,我们已经不难看出昆汀独特的电影风格,影片中的暴力事件、黑帮人物、
fuck you !fuck you ! im fucking dying man.
一出来便是经典之作~个人觉得比低俗小说还要更精彩~只是不明白,怎么这小子一出道就能网罗这么多出色的演员呢?
脏话连篇、血浆四溢、低俗趣味、时空交错、黑色幽默、客串抢镜,初入影坛就能拍得如此面面俱到老辣成熟,不得不叹服,配乐带劲勾魂,挑逗着兴奋的神经,帅惨的蒂姆·罗斯极富喜感 ,白橙暧昧混合挺有料,这部处处闪光的处女作无疑成了昆汀将是超过瘾嗨片重要标签的最佳佐证。
实在是太喜欢Steve Buscemi(本片讲述了白先生和橙先生感天动地都爱情故事……以及论一名黑涩会(粉先生)的职业修养……)
我终于找到真正出处了,“对不起,我是警察”
被绑警察和橙先生讲话时,有一半是模糊镜头,可以讨论下。昆汀演棕先生,提姆罗斯演橙先生。橙先生是卧底警察。棕先生和蓝先生在抢劫时死掉。最后,橙先生被个过路的女人误打伤,他打死了金先生,白先生打死黑帮老大,黑帮老大的儿子艾迪打死白先生,艾迪又被橙先生打死。最后似乎剩了个粉先生。
昆丁的处女作拿到现在来看也是很不错的,只不过据说他“摘抄”太多。其实我最欣赏的一直是他叙事的方式,个人对暴力美学是没有多大共鸣的,可能因为我太麻木了,对非极致的暴力血腥画面都感觉像白开水一样的无味正常。想想看我到现在真的觉得有点“暴力”的只有三池崇史《切肤之爱》的锯脚,三池崇史《杀手阿一》的割舌头,Darren Aronofsky《pi》的戳大脑,伯格曼《假面》的按鹿眼睛,陈子谦《十五》的吞药。全部都只是一瞬间的事。
~ 这才叫摇滚的节奏啊 操
粉先生为什么成为最后的赢家?因为他从一开头就是行动团队中的“异类”。餐馆付账,其他人都掏了一美元小费,唯独他不给。并且巧舌如簧,理据滔滔,说的最后连橙先生都动了心,也试图收回小费。再看冠名一场戏。对于自己分到的颜色,现场无人提出异议,除了……“为什么我是粉色?”但据理力争之后,一旦发现无人相挺,老大动气,便不再矫情,马上接受。就像之前在餐馆,老大拉下脸发话后还是付了小费。虽然嘴上仍在叨咕是看在老大请吃早餐的份上,平时绝不如此。粉先生是犹太人,吝啬乃其特征之一。但犹太人还有个特征:在展示自身缺陷的同时,思维意识当中却散发着独立、理性的光辉。后者正是粉能在这场乱战血拼中全身而退的首要原因:不愿盲从,但要懂得妥协。……https://www.douban.com/note/538637819/
Mr. White真他妈太仗义了
新发现。橙先生做卧底,编造了一个假故事,在酒吧他特地跟同伙讲了一个细节,在厕所里遇到四个警察和一只狗。明明未曾发生过,但橙先生专挑出来细讲。昆汀特地用了不少笔墨去描述那个“虚构”场景。一个故事的生机就是细节,昆汀在拍第一部电影的时候,就已经对这条法则了如于心,技法也已经出神入化。2020.7.5第三看,成色像钻石般璀璨。取色名的对话戳中笑点。
躺着都可以成为经典的Tim Roth。。。
“其实,我是一个警察。”噗~你会在得救时告诉对方卧底的真相吗?这显然违背常理。Mr.White对Mr.Orange说,与其半死不活的被警察抓住,还不如我替你解决吧。砰~(枪声响起)这样的结局是不是更有意思?因为最后谁也不是赢家。
在一片Fucking声中,我想补上一句:This is a fucking good movie! —— 昆汀的唠叨还真是没完没了,除了几处配乐主导,全片几乎没留10秒左右的时间让人物不说不骂不叫地安静一会儿,而繁杂的对白中真正把我逗到不行的谈话就只有粉先生一直强调自己是专业犯罪者、还有他对于粉先生这个代号的质疑。-2014.04.25 @资料馆 重温
鬼才处女作,几分钟就能讲完的故事真是太会玩障眼法了。血浆泼得我想狂喊救命!!!
都说不错,比PULP FICTIONG还纯粹锋利,可能我英语不好,习惯了看情节,不喜欢冗长的脱口秀
当时我就在纳闷初出茅庐的昆丁怎么会有办法弄到这么多老手来陪他玩这场血腥游戏.这个路人甲级的褐色先生自始至终都是那个倒霉的脑袋被射穿的家伙,头脑简单的白.凶残暴虐的金.临死得意忘形最终丢掉性命的橙.蓝色更是超级路人.最后拿到钻石的还是我们心爱的疯子史蒂夫.虽然不在一线上,却抢眼依旧
“对不起,我是警察。”昆汀的低成本处女作,他的作品或许不能称之为经典,但总透着一股另类,但凡看过的人绝对很难忘记他独特的黑色动作喜剧电影风格和那fuck满天飞的片段。而且你很难想象,这么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为什么能找来这么多好手陪他,史蒂夫·布西密更是让我喜欢的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