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一男一女;时间:相遇之后,天亮以前;地点:维也纳;事件:一场漫无目的游荡,所有的一切清晰直白没有任何想象空间,无关乎情节,只关乎细节。 而他叫什么名字?她又叫什么名字? 似乎这也只是在最初两人在维也纳下车后出于习惯象征性的告诉对方他叫杰西她叫席琳时随口提到。而这也并不重要,因为在这个不眠的夜晚,这个没有人认识他们的城市,他们不需要用名字来确定彼此的存在,他们只需用坦白来见证彼此和自己的生活,这种坦白让他们不再属于一个名字,一个社会符号,而是只属于自己,属于彼此。 在这个坦白的夜晚,他们诚实的面对,没有假想,没有防卫,不但真实的面对彼此,更是直截了当的面对自己,甚至针对自己,那些隽永的对白,不是为了讨好对方也不是卖弄深沉,而是一次次全面的自我探讨,一次次默契的展示。他们说给自己听,然后有足够好的运气遇到一个听得懂的人,所以杰西说,我常常不敢面对自己,逃避自己,但跟你在一起我觉得放松,觉得在解放自己。 两人在咖啡馆里设置的给各自的朋友打电话的场景最能强化这种坦白。他们假装对方不存在于这个空间,假装自己在对某个不相关的人谈论身边这个女人或者这个男人,谈论自己对这个男人或这个女人的感受。这是无关痛痒的对话吗?不如说这是面对自己直觉的自白和面对对方间接但绝对真实的表白。 这场相遇的意义就在于这种坦白,在交谈中间暗含着一种自说自话从而完成一次和自我的对话。基于这种坦白,这个夜晚来的比他们相遇之前的几十年以及相遇之后的几十年都要深刻,因为这一个夜的坦白是以他们前几十年不见以及后几十年的分离为代价的,这个夜晚独一无二,是时间的特定点,不属于过去,不属于以后,只属于现在。 由于这种坦白赋予这场相遇的意义,这个夜晚也就出奇的大容量,不仅对话的广度不断的延伸,涉及死亡、愤怒、命运、时间、男女的社会角色,涉及内心深处最细微的感受,仿佛要把一生的喜怒哀乐生活感知统统都说出来都说出来,而且遭遇了了各种各样的隐喻:算命的神秘女人,写诗的流浪汉,等等,而他们的似乎无心之语,却往往成了事件的发酵剂,成为了某种暗示。 这场相遇的另一种意义是发展成为一场爱情,但即使发展成为一场爱情,它最初也只是一场相遇。尽管男女之间的相遇总天然的带有一些暧昧的情感成分,但这场爱情也只从属于这场相遇,是这场相遇的一次无主题变奏。就像两人看到的画展海报上的一幅画,席琳说她喜欢那幅画,喜欢画中人物和背景近乎融合的感觉,周围环境比画中人还醒目,他们也深谙此种相遇和相遇种种情愫应有的程序和结局,把行为和情感努力的嵌入这个作为大背景存在的相遇框架之下,可以现在一起看这幅海报,却不能一起看八礼拜之后的正式展览。 席琳说她最害怕人死之前那最后几秒的意识,因为你知道你绝对死定了。但他们的相遇不也是一种有明确意识的死亡吗?从一开始他们就心照不宣他们的分离,但这种明确意识到的分离仍然不能阻止她跟他聊天,跟他下车,跟他分享自己的经历,跟他尝试彼此的沟通喝了解,跟他跟他像真正的情侣,以至于到最后甚至要改变这种只是作为过客身份的初衷想象以后的见面。 也许这就是情感中最难解的结,一方面我们想象并真切的希望一生一世,同时又惧怕时间带来的厌倦最终会将爱情沉淀成一种习惯连同曾有的美丽一起抹掉,人有时在在某种极度快乐的情况下会真挚的狠狠的祈求让这一刻停留,与其说这是珍惜现在不如说是恐惧以后,因为我们没有勇气以后还可以有这种快乐,但另一方面情感因子的作祟却又让人欲罢不能,无法彻底断那种关于天长地久的念想,这对男女在深入的了解中不断就以后见与不见的问题的进行纠缠大抵缘于此。杰西说他总觉得假如我能接受事实,接受他那种天生就很艰难的命运,他可能就不会那么愤怒那么痛苦,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是他根本不甘心接受。对于爱情不也是如此吗,心存怀疑的同时心怀希望,即使不完全相信还是忍不住祈祷。 因此当杰西发出人们为什么总觉得感情一定要维持一辈子的疑问,而席琳也附和说那很傻的时候,二人想必是有些吃不到的葡萄就干脆说它是酸的心理,到底还是带着说不清的艳羡和不甘心的吧,直面这个问题时还是不能真的有那种LET IT BE 的豁达,还是会依依不舍,还是会一边强调不喜欢刻意维持情感一边不停的絮叨再次相见的日期。“这真的是我们最后的一夜吗?”“我们以后真的不会再见了吗?”问问题的人,都是放不下的人,可是人之所以为人不就是因为这种放不下吗? “你之前提到过以后几年的光景,一对夫妻会开始厌恶对方,对彼此的一举一动都了如指掌因此而感到厌烦,我想我会有相反的发展,我对一个人越是了解就越是能真正的去爱他,他会梳某种头发,他会穿哪件T恤,他在某种场合一定会讲的故事,我相信那会是我爱一个人最真实的境界。”这是席琳在离别之前对杰西表明的对于爱情的态度,隐约透着细水长流的朴素情感和某种继续的可能性,让人单纯而怀着美好祝愿的相信爱情的至高境界是平淡的。随着而来的火车站的别离则更加深化了这场由相遇派生出的爱情会有进一步发展的余地,因为他们像所有离别的人一样琐碎,舍不得放手。 但是他们在困惑于要用见或不见来保持一份感情,来封存一种美好时,他们忘记了另一种让爱情失去最初鲜红颜色的可能,就是,他们回到各自的生活,遇到各自生活中的人,然后顺理成章的忘掉对方。也许这一刻他们认为这场相遇的绚烂会让他们终生无法忘怀,可是大多数时候我不明白我哪里来的这种自信,自信记忆力可以和时间和生活抗衡,自信情感的重量抵得过时间的重量。 《挪威森林》那样一场樱花飞舞刻骨铭心的青春,人到中年的渡边也只能伴着beatles的老歌暗暗对自己坦白:“我得花上一段时间才能如此这般地忆起直子的脸。而且,随着岁月的消逝,时间花得愈来愈长,尽管很叫人感到悲哀,但却是千真万确。最初只要五秒钟我便能想起来的,渐渐地变成十秒、三十秒,然后是一分钟。”而那时哀婉幽怨的直子何尝不是说“我希望你永远记得我,永远记得我这个人”。在一起害怕惯性的破坏力,分离害怕遗忘的侵袭,感情到底有一个什么样的出路? 影片最后的几个镜头慢慢的扫过他们共同走过的那些地方,埋葬着无名死者的公墓;狭长的走道里他们曾倚窗坐过的圆凳;遇见算命女人的喷水池;将无数水中的尸体冲到岸上的寂静河流;喝酒看星星的青草地以及草地上空掉的酒瓶。那时我忽然想,如果这些固定的场景有记忆,他们是否比我们的记忆更加能够抵抗时间的冲刷,更加持久;如果有一天这些建筑物也耐不住时间最终腐朽倒塌,是不是我们还会记起那个某一个街道上我们有过的脚印,某一个河流里飘荡过我们的情思。 相见的可能性最终有一个续集来兑现,这样的续集合情合理,就像他们没有预料到会有这样一场相遇,谁也不能预料以后他们能否再次相遇。只是续集之后的续集呢?是再一次的告别之后选择最后的遗忘,还是真的如同河水中的树枝,一起携手趟过时间的河流。多年前看过的电影里有这样一句台词:电影有结束的时候,但人生还得继续。时间和爱情到底谁胜谁负,不是能由得一场电影来决定的。 “别让时间欺骗了你,你不能战胜时间,在烦恼和担忧中,生命模糊的逝去,时间自会有它的喜好,明日或今朝。”时间对于这场相遇的裁决,让我认清情感在其面前的脆弱不堪,也许是这场相遇的另一种意义。
可能这么说颇有“情人眼里出西施”之味,但她确实是我迄今观看次数最多也最喜欢的电影。 在她之后,不知不觉又阅历了许多影片,很可惜依然无人能撼动其在我心中的地位。 她与《爱在日落黄昏时》和《爱在午夜降临前》组成的时间跨度达18年的爱在三部曲,可以说是一个关于爱情全部面貌的高度缩影了。
而作为首部曲,《爱在黎明破晓前》将爱情中的浪漫这一部分表现到了一种极致,可以说是集齐了所以浪漫爱情该有的元素: 23岁的少男少女,在火车上一见钟情,一拍即合。于是决定一同在维也纳下车,在这座陌生城市的街头闲逛,共同度过浪漫至死的一夜。
他们聊初恋、聊女权、聊分手、聊自己的父母…什么都聊,话题永不间断。他们在唱片店里眼神试探,在摩天轮上互相亲吻,在深夜街头漫步拥抱…
就连故事的结尾——第二天清晨两人在即将告别的车站互表真心,匆忙约定6个月后同一地点见面——都是浪漫爱情故事该有的模样。
遗憾的是, 很多人(包括许多通过我安利后)看完后,对这个故事并没有多大触动,觉得过于不真实。 还有的,对片中话痨式的剧情推动感到昏昏欲睡。
但其实首先,本片就是改编自导演的真实经历。 1989年10月,导演林克莱特在纽约为他的第一部电影《都市浪人》做宣传,当时他的姐姐住在费城,林克莱特宣传完新片后乘火车去费城看望姐姐。 就在费城一家玩具店,林克莱特遇到了那个让他终身难忘的女孩。这个女孩叫艾米,她优雅自然,也很健谈。 就这样,林克莱特邀请艾米在费城的街道散步,他们同电影里的杰西和赛琳一样,聊电影、艺术、科学和无尽的话题。 “我要把它拍成电影。” 初识艾米,那种熟悉的感觉带给林克莱特创作的灵感,那股流动在男女之间流动的情感,便是《爱在黎明破晓前》的雏形。 林克莱特和艾米在费城一起度过了愉快的夜晚。临别时,两人交换了联系方式以便保持联系。但命运总是捉弄人,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联系也慢慢淡了。 终于,1994年林克莱特开始着手拍摄《爱在黎明破晓前》,他希望通过这部电影找到当初那个与共度美好一夜的女孩。
其次就是我本人也有类似的浪漫一日的经历,可能更容易产生共情, 或者说,我本身就是个偏感性、向往浪漫的娃吧。 这段经历虽比不上影片中那么梦幻(放心甚至连接吻都没有), 但也已成为我这一辈子最难以忘怀的一日(还记得当天晚上写了整整6页日记,后来手机密码也变为了那天的日期)。 写到这儿不禁想用句土话感叹:美好的人或事之所以美好,不正是因其短暂且不可多得吗?
再次,关于本片话痨这个问题。 在我看来,浪漫电影千千万,为啥她是南波万的最大原因正是在于本片的剧本与台词了! 一、火车车厢 午后 美国男孩杰西在与初识的法国女孩赛琳相谈正欢时发现自己即将到站,此时一个疯狂的想法萦绕其心头:他想邀请她一同下车…
“…… …… 这样想吧,把时间往未来推10年、20年。你的婚姻已不像最初那样有激情,你开始责怪自己的丈夫,你开始想起自己以前遇见过的人,那些你没有主动追求的,想象着如果跟了其中之一事情会怎么样,我就是其中之一~ 好比你穿梭时空回到过去,看到自己错过了哪些。你看,我这是给你和你未来老公帮了个大忙——给你一个机会,告诉你其实你也没错过什么,我其实跟他一样无聊没劲。当然希望不是这样。”
这一段自己有配过音,可以说对原片中此处的台词是滚瓜烂熟、倒背如流了~有趣的灵魂哪怕过了20多年依然不会过时! 二、唱片店 白天 伴随着唱片机传来的《Come here》:
“There’s a wind that blows in from the north, And it says that loving takes this course, Come here Come here........ ” 诞生了影史经典暧昧桥段,此刻无声更胜有声。让我再去品一遍/哭泣
三、摩天轮 日落 “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但我们现在是独处的。而且太阳快落山了。。。看啊这漂亮的日落,摩天轮,维也纳。。“ “你是不是想说你想吻我?“ 5年前第一次看到这儿觉得:这就吻上了,忒快了八/擦汗 如今回过头来看这一片中最具浪漫气息的片段,我只想说,这氛围,又有谁顶得住?!
四、竞技场俱乐部 夜晚 “爱情就像给那些没学会如何独处的、不知如何照料自己的人提供的一个出口。人们觉得爱情是一种无私的,或者说完全给予的东西。但如果仔细想想,爱情只有自私。”
时间来到晚上,两人开始深入就情感问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全片值得回味的语句和场景实在太多, 关于算命老婆婆的“争吵”、关于“奶昔”的情诗、互相假扮对方朋友的甜蜜“通话”、公园草地上的“成长”........
最后,影片中男女主时隔9年后(第二部)才终于重逢,而爱情的完整画卷,也方才徐徐展开。。。 也就是说,只有在完整看完后两部,你才更能体会到:先前认为的虚幻、不真实,原来只是没有深入了解而造成的误会。
“如果说要选十部电影来认识我、选一部电影表达我的爱情观,爱在三部曲始终会是我的选择。” 当然,说出此言的不过是一个21岁涉世未深的普通男孩儿,不敢保证在今后的岁月里是否会被世俗和情伤磨平棱角、向生活妥协。 但我由衷希望,哪怕再过9年、18年还是10000年(他开始了),我也依然执着于喜欢、讨论、安利这部电影,依然对爱情抱有向往、热情和希望。
如果这世上有魔法,那肯定会是努力尝试理解他人的过程,尽管几乎不可能成功。 但谁在乎呢——答案就在这尝试之中。 最后 浪漫不死
如此深爱,唯恐对方不爱自己,才在最后一刻说出,不希望就此分开永不再见。其实,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让自己更加被爱,不是嘛?
(第二部台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所有的浪漫都在一夜之间消耗光了。我将永远不可能再有那种感觉了,就好像,那一夜不知道怎么引发了我的全部感情,我把这些感情都向你倾诉出来,而你却把它们都从我身边带走了…" 这个夜晚,就是一生。“我彻底了解一个人时,我才会真正喜欢他”
那个诗人让我印象深刻。
这要是在中国,还没开始就结束了,因为火车上根本没有空位。
有一次,在旅途上认识一姑娘,漂亮温柔。我们一起玩儿的挺开心,傍晚一起坐在草地上喝啤酒看流星,突然她问我:”看过《爱在黎明破晓前》那部电影没?“我说没看过呀!........后来我们喝完各自回房间睡了,等我回家,想起她说的话,下了一部看,看完我肠子都悔青了!
当年抱着打不开字幕的盗版碟一句一句听写下来台词,一遍一遍读得爱不释手以至烂熟于心,然后我裸考雅思就7分了。。。
全是对白的100分钟,能让你一点都不觉得沉闷,还泛起很多心思。当然是好片啦。
看了以后,发现爱情的无辜。发现感情的突然。
难得几乎全部是对白的影片让人看的这么过瘾!
成就了男人的幻想:遇见一个陌生的美貌女人,靠魅力跟她上床。成就了女人的幻想:遇见了一个陌生的帅气男人,拉着他的手叨逼叨一整天。
倆主角都太加分了!!黑胶碟店里那一幕真逗。。
这部电影是soulmate的最佳诠释吧。是我憧憬的爱情。能够一起讨论关于死亡 艺术 女权 爱情 梦想与灵魂等等等等,彼此心灵交汇。浪漫的现实主义者,现实的浪漫主义者。奋不顾身的去爱吧,不管结局如何,哪怕只有不到24小时。
偷得浮生半日,换取相知一世。
话唠爱情经典版本
他说:我要拍一张照。接着他注视着她,就像要把她和整个黎明破晓印在脑海里。那些爱的小情趣...
两个人在试听间里听爱情歌曲的那一段,局促的空间里,想看对方,又有些矜持,目光刚一接触就赶紧离开,那么一段长长的时间,很好。餐厅里互打电话。对话总是很聪明。“很多人结婚的理由比这还少。”
我觉得一个更可能的故事是:同一列火车上长相平庸的男女,也许真的能聊得非常非常投契,他们看过一样的书,喜欢同一部电影,讲的笑话能让对方哈哈大笑,甚至能理解彼此的某些小怪癖。但他们的面目是如此模糊啊,两个人的目光都没有在对方的身上停留过,下车的时候,大家也就这样擦过肩去了。
「1989年,29岁的导演在费城与20岁的Amy相遇。两人渡过浪漫一夜,聊艺术、电影、科学。这段经历促成Before Sunrise,导演一直以为Amy会看到这部电影。可惜Amy早在1994年就因车祸去世,导演三年前才知道这个消息。终究是错过了」
你之前提到过以后几年的光景,一对夫妻会开始厌恶对方,对彼此的一举一动都了如指掌因此而感到厌烦,我想我会有相反的发展,我对一个人越是了解就越是能真正的去爱他,他会梳某种头发,他会穿哪件T恤,他在某种场合一定会讲的故事,我相信那会是我爱一个人最真实的境界。
一天的时限和异地两个因素得以让两人更无保留的展示和欣赏彼此的优点,而忽视彼此的缺点。才会有这么一场新鲜的,完全付出的浪漫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