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完剧了,来回答一波吧。
先说结论——编剧才是本剧最大的黑恶势力保护伞!
不知道是不是编剧为了贯彻“长夜难明”这个主题,同时又为了过审,所以故意在最后的判决这里恶心了一把司法吧。
反正我觉得无论是编的还是审的,应该都没有请法律顾问。
卡恩集团并非黑社会组织,而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我们国家没有黑社会组织,我们国家对于黑社会,原则是“打早打小”,在他们成为真正黑社会组织之前就已经被干掉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如果卡恩集团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话,那么孙传福和胡一浪,都是组织、领导者。
而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一种犯罪集团,因此,组织、领导者都需要对他们集团的所有案件负责!
《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孙传福畏罪自杀了,那么胡一浪呢?
卡恩集团20多起违法犯罪事实就只剩下一个故意杀人了?
剩下的罪名都被编剧吃了吗?
而且作为堂堂的敢拿枪跟警察对着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连个起码妨害公务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都不安排安排?
是不是有点看不起黑社会啊?
而且说了是涉及三个命案。
我不知道侯贵平、丁春妹、照相馆老板、王海军、黄毛还有最后的枪战躺着一地的警察和路人甲乙丙丁怎么争这3个名额……
就算是3个命案,3条人命,连个死刑都没有?
过分了吧编剧?
胡一浪参与杀害侯贵平、丁春妹、黄毛、照相馆老板、王海军、最后还持枪与警察枪战想干掉张晓倩,都够枪毙八百回了吧?
我们国家啥时候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么仁慈了?
还有这个组织还有一个人——
作为市长秦大川的女婿牵线卡恩集团,利用市长影响力干的那么多事咋不说嘞?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就安排了强奸罪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编剧你不要欺负群众读书少啊!
李建国和罗刚。
两个黑社会罪行累累的没死,两个警察一个没跑全毙了。
编剧是跟黑警有仇吧?
搞了半天全程下来只有代号“小罗”,我都不记得长啥样的“罗刚”居然领了子弹。
李建国和罗刚杀了王海军(证据啥的先不讨论)。
一般司法实践都是坚持“少杀慎杀”原则,具体来说,大多数情况下是“一命抵一命”。
李建国和罗刚,二人都属于被指使,李建国判死刑可以接受,罗刚作为喽啰,性质上可以是从犯,一般来说,不会一起判死刑。
如果罗刚都判死刑,反过来,作为主谋的胡一浪,居然只是无期徒刑?
这个问题就更多了!有点无力吐槽……
剧里朱伟是犯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七年。
实际上,无论爆炸罪还是放火罪,都不成立!
编剧估计是觉得朱伟在卡恩集团一个烂尾楼里的面粉爆炸应该是算他爆炸罪。朱伟是想搞第二次行动来着,但是并没有开始就被严良发现了。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和爆炸是规定在一个法条里面的,所以大家发现问题了吗?
已经实施的爆炸判的轻,才3年,而根本没实施的放火,却判了5年!
编剧你没有法律知识可以,这基本的常识也没有了吗?
而且,无论是放火罪还是爆炸罪,都是不能成立的!
放火罪和爆炸罪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而朱伟等人是为了制造社会影响,因此是在无人区制造爆炸,即使是要在卡恩造纸厂制造放火事故,他们也是事前疏散好人员。也就是说,他们实施的所谓爆炸和放火,他们本人主观上不想,客观上也不可能危害到公共安全!
那么请问,他如何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如果朱伟这样都算构成放火罪,那么杀害照相馆老板的那场放在居民楼的大火,又算什么呢?
但朱伟确实构成了犯罪——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朱伟伙同张超、陈明章、张晓倩,编造了爆炸的虚假信息,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因此,他们均可以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而该罪才是他们最大的麻烦,后面我再细聊。
剧中张超判决: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5年。
我都无力吐槽了。
编剧估计是懒得翻一翻《刑法》: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首先,他没有帮助当事人啊,他就是当事人!
其次,他没有毁灭伪造证据!
这条罪名主要是为了处罚那些为了逃脱刑事处罚而帮助犯罪嫌疑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
而本案,张超的目的不是帮谁逃避刑责,而且,他根本就没有毁灭、伪造证据。
老年扶手、自杀的伸缩架都没有丢、最后为了证明江阳自杀,江阳还自己录了个视频。
他这个行为最多是扰乱司法秩序,但是刑法就他这个行为并没有对应的罪名。
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张超并不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至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这个他是构成的,他有2个行为都可以构成这个罪名,一是在地铁谎称有爆炸物,二是他是整个计划的提出者,后面的朱伟编造爆炸信息的行为也要算他一份。
剧中,张晓倩是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
这个就更搞笑了。
我基本可以确定编剧确实是不翻《刑法》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包庇是指作假证明!
张晓倩做啥假证明了?包庇谁了?公安机关对其开展询问了吗?
并不是她是被害人她就必须要出来报案、作证的。只有公安机关对其开展了询问,她故意做了假证明包庇犯罪嫌疑人才构成本罪。
显然,张晓倩并不构成。
陈明章穿了件囚服在法庭上,但是他判了啥我咋没听清呢?
有点奇怪的是剧里最后提示了大家,那个电动遥控严良最初给了陈明章,然后陈明章给回了严良。
有人说这是暗示严良在保护陈明章。因为陈明章是帮助江阳自杀,所以构成犯罪。
如果是这样的话,完全没有必要。
江阳的死,与其他人无关!
即使是陈明章给他提供了全套自杀工具。但江阳作为成年人,死是他自己选择的,怪不得他人。
只有一种情况帮他人自杀是构成犯罪,那就是亲自动手。而陈明章并没有动手,所以他不会因为江阳的死而构成犯罪。
接下来我要说说具体可能的量刑……
死鬼,刑事责任消灭。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不多解释了。
故意杀人罪:
1.侯贵平,胡一浪向黄毛传达的并没有杀人的指令,但是他不可能放过侯贵平,所以当时他又多派了两个手下,难说侯贵平不是被故意闷气,如果不是故意闷死,则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2.丁春妹。
3.王海军,王海军是胡一浪等人派去杀丁春妹的,其在审讯时候被胡一浪指使李建国杀害。
4.黄毛,生死不明,没有交代,可能被杀了。
5.跟警察对干的时候持枪杀的人……
放火罪:傻照相馆老板使用的是放火的方式,因照相馆是在居民楼,因此危害的是不特定人的生命安全,应定性为放火罪。
强制猥亵罪:不构成。胡一浪用丁春妹色诱侯贵平,侯贵平抵死不从时强制让丁春妹和侯贵平发生性关系……嗯,男的不可能被强奸,只能被猥亵。但是当时案发是2000年,而在2015年11月1日前,强制猥亵只能针对妇女和儿童,强制猥亵男性不构成犯罪。
强奸罪:强奸纺织厂女工翁美香、李雪、葛丽等。翁美香可能无法定罪,人已经死了。李雪葛丽估计可以认定。镜头除了找到曾小乐,特地显示了一个内裤的物证……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这个数量应该不少。
行贿罪:有秦大川受贿罪,总有人行贿,是谁呢?
诬告陷害罪:陷害江阳索贿。
光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两项,胡一浪可以领好几发子弹了。合理的量刑就是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要是利用他自己作为市长女婿的身份收受贿赂,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如果市长秦大川知道,并一起受贿,则构成共同受贿。
故意杀害王海军,收受贿赂、徇私枉法。
光杀害王海军一条,死刑不冤枉。
代号“小罗”。伙同李建国杀害王海军。并长期给黑社会性质组织通风报信,不给钱那是不可能的。
不过杀人,李建国和胡一浪是主犯,罗刚应该是算从犯。
所以,罗的量刑大概应该在有期徒刑十几年这样。
上面说了,其他罪名他们都不构成,唯一可能构成的就是编造、传播恐怖信息罪。
本罪有2个量刑档次,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里最大的问题在于,朱伟等人编造了虚假恐怖信息,并与陈明章、张晓倩等人故意传播,造成居民恐慌性疏散。
一般情况下,如果他们的情节只够第一个量刑档次,那么考虑到他们的动机,判个缓刑也无不当。
但他们的所为,可能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县级以上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属于“造成严重后果”。
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批指导性案例又给出了另一个观点:对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造成有关部门实施人员疏散,引起公众极度恐慌的,或者致使相关单位无法正常营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
所以,他们几个,量刑幅度应该是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也不是完全没可能往下减——立功!
《刑法》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第七条: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前款所称“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
显然,朱伟等人揭发的是对方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应当属于“重大立功”的情况。
而重大立功,是可以减轻甚至免除处罚。
因此,朱伟、张超,一个是主要实施者,一个是计划提出者,应该是主犯,合适的量刑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再轻一点免除处罚也行。
对于陈明章、张晓倩,应当认定为从犯,再往下减一档,免除处罚。
这样比较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这才是让群众相信的司法结果啊!
而大家心心念念的江阳平反案,也没给出交代,江阳都以死明志了,恢复他的名誉却只字不提?
江阳案,只有断章取义的录音和录像、家里搜出的现金。根本没法形成证据链。
所以,我觉得编剧准备的这个结局,是来拉低这部剧的评分的。
得知《沉默的真相》只有12集的时候,我很担心小说里很多剧情都会被省略,实际上小说里最重要的几个情节都拍了出来。
比如江阳因为钱包丢了而嚎啕大哭的情节。
李建国消灭罪证的时候他没哭,胡一浪用家人威胁他的时候他没哭,他被陷害、被判刑的时候没哭,为什么会因为钱包丢了而哭?
因为这些年来他为了这个案子,失去了青春、事业、名声、前途、家庭,从前途一片光明的检察官沦为一个修手机的。
他早已在崩溃的边缘了,而钱包丢了彻底击溃了他的内心。
他不是因为钱包丢了而哭,而是为这些年的委屈和痛苦而哭。
压死骆驼的从来不是最后一根稻草,而是每一根稻草。
人总是大风大浪都挺过去了,打败我们的却往往是生活中的小事。
况且如今江阳辛辛苦苦修一部手机才挣30块,丢几百块对他来说已经不是小数目了。
整部小说让人感触最深的就是江阳自杀那段了。
小说中是这样写的:
回到房子后,他准备了一番,然后关上灯,把脖子伸进了设备上的绳圈,按下设备的遥控开关后,把开关直接掷出了窗外。他闭上眼,咬紧牙齿,握紧了拳头,绳子在缩紧。
虽然江阳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求生本能仍然促使他去拉电线。
随后导演把镜头切了,但是电线收紧的声音和江阳的叫声也让人不寒而栗。
陈明章告诉过江阳,被勒窒息而死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我们早就知道江阳自杀的过程很痛苦,但直到导演把这段情节拍了出来,有了画面和声音,我们才真正体会到江阳在临死前承受了多大的痛苦。
不过比较遗憾的是,小说中还写了江阳自杀的那天,其它人在做什么,但是导演没有拍出来。
离房子很远的地方,陈明章和朱伟望着灯熄灭了后,站在原地,等了很久很久,灯再也没有亮过。朱伟一言不发地掉头离去,消失在茫茫黑夜之中。陈明章叹了口气,坐上他的奔驰车,驶向了酒吧。
张超躺在北京的酒店里,睁眼望着天花板,就这样看了一夜。
李静在家里,翻看着这几个月江阳、张超拍的照片,无声流泪。
郭红霞在平康家中,哄睡了孩子,独身坐在客厅,茫然看了一晚的电视,直到电视机里出现了雪花,她也没有换过台。
如果把这几段拍出来就更完美了。
除此之外,岳军带走翁美香的那段也让人印象深刻。
小说中写道:
“跟我走!”黄毛招呼一句,转身朝汽车走去。
翁美香身子停在原地,回过头,目光静静地望着侯贵平,发现老师只是微笑地看着她,并没说什么,过了几秒钟,她缓缓转回身,跟上了黄毛的步伐。
侯贵平不明所以地站在原地,奇怪地看着翁美香的离去,他突然有种特别的感觉,翁美香眼中似乎流露出的是一种失望的神色。
黄毛打开车门,翁美香脚步僵硬地站着,手抓着车门,突然转过身来,大声叫了句:“侯老师。”
“有什么事吗?”侯贵平冲她微笑。
“没事没事,”小青年哈哈两句,“快上车,老师再见啊。”
侯贵平驻足目送着翁美香上车,车子开动,车头调转方向,朝县城驶去,副驾驶座的翁美香一直朝他静静望着,带着一种奇怪的眼神,眼神仿佛一条线被慢慢拉长,直到看不见。
车子远去,消失在视野里。
那天侯贵平虽然自始至终有一种说不出的奇怪感觉,可他最终什么也没做。
直到后来,他始终在为那一天的驻足原地而懊悔。
如果再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他一定会拼尽全力拦下汽车。
翁美香望着他的眼神,眼神随着车子远去不断被拉长的那条线,他永远不会忘记。
导演专门拍了翁美香的眼神特写,她的眼神真的太让人心痛了。
看着翁美香的眼神,仿佛我们就是侯贵平,仿佛就是我们眼睁睁看着岳军带走翁美香,却什么都没有做。
《沉默的真相》开播后,评分从8.8分一路涨到了9.2分。
刚开始以为这只是一部普通的推理剧,看到后面才发现推理根本不是重点,重点是它所揭露的黑幕。
电视剧的剧情已经让人怒不可遏了,但实际上电视剧已经拍得很正能量了,小说的剧情比电视剧黑暗多了。
正如小说的书名“长夜难明”,整个故事就像一个漫长的黑夜,久久等不到黎明的到来。
电视剧中,受害者是一群中学生。
而小说中,受害者是一群小学生。
电视剧中,翁美香、葛丽都参加过高考了,应该有17、18岁了。
而小说中,翁美香、葛丽都还没满14岁。
侯贵平深吸一口气,他做梦也不会想到,一个六年级的小学生就要退学回家生孩子了。
夏立平不仅长期性侵女孩,而且还是未满14岁的女孩。
至于夏立平是谁,我们等会儿再说。
电视剧中,受害者张晓倩(李雪)如今已经有了新的身份,成为了一名记者。
而小说中呢,受害者王雪梅则是沦为一名性工作者。
王雪梅以前是班长,原本她和江阳一样,她的前途也是一片光明。
原本她可以去读中学,参加高考,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但这件事对她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彻底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
夏立平不仅仅是玷污了她的身体,还毁了她整个人生。
江阳连忙叫住她:“侯贵平是你的老师,当年死得太冤枉了吧,死后还被说成奸污翁美香的凶手,你知道吗?”
女孩身体固定住几秒,随后转过身,很生气地瞪着他:“这关我什么事,这都哪年哪月的事了,你为什么现在跑过来问这个?”
“我……我希望当年的受害者能够站出来,你当年是班长,侯贵平对学生是很好的,你能不能——”
女孩眼中泛红,伸手指着他的鼻子,哽咽道:“这都多少年前的事情了,你为什么现在要问起来,你到底是谁啊?”
“我……我过去是检察官,查过这个案子。”
“那你过去为什么不把人抓了呢,现在为什么又要来找我?你看到我现在这样了,我为什么是现在这样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
“对不起,我——”
“你走吧,你走啊!你觉得我会愿意提起吗?不管谁死了,谁活着,关我什么事呢?我绝对不会提这件事了!我只想忘掉,我不知道谁是小板凳,我谁都不知道,不管你想找我干什么,我都只有一句话,不可能,别找我,我要过我的生活。你走啊!”
小说中王雪梅和江阳的对话太让人绝望了,虽然你不是王雪梅,但你也能感受到她的痛苦和煎熬。
和张晓倩一开始的时候一样,王雪梅也不愿意出庭作证,甚至她提都不想提这件事。
我们可以想象,当年王雪梅也想过像翁美香一样自杀,但她选择了活下来。
想自杀太简单了,想活下去,而且是带着痛苦的记忆活下去,才是一件困难的事。
她告诉自己,想要活下去,就得忘了这件事。
她在痛苦和煎熬中度过了10年,她花了10年才走出阴影,所以她再也不想回忆那些曾经让她想死的经历。
张晓倩的行为的确很勇敢,但更多的情况是受害者不愿意站出来,更不愿意回忆往事,如果可以的话,她们宁愿删除这段记忆。
就像江阳说的,如果她出庭作证的话,她就要站在镜头面前,那所有人都知道她以前的事了,在现在这个社会,她背后就一直有人会指指点点。
翁美香喝农药自杀了,葛丽疯了,被关进了精神病院,王雪梅沦为性工作者,这就是被夏立平性侵的女孩的现状。
岳军一个人就找了4个女孩,而且胡一浪还找了很多个像岳军这样的小混混帮他找女孩,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
夏立平、李建国、孙传福、胡一浪、岳军……每个人都有明确的分工,而女孩就是这个产业链中的“商品”。
受害者远远不止翁美香、葛丽、王雪梅3个人,而是有几十个人。
很可能她们每一个人都有着翁美香、葛丽、王雪梅相似的结局,也许自杀了,也许疯了,也许还活着,但从事着最卑微的工作。
而伤害过她们的夏立平、李建国、孙传福、胡一浪却升官发财,享尽荣华富贵。
服务员打翻了一盘价值30万人民币的鱼子酱,那可是2003年的30万。
孙传福却说:“一点鱼子酱至于吗?”
对别人来说这是一套房,甚至几套房,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顿饭,而且是一顿饭里的其中一道菜。
电视剧中,罪魁祸首是副市长秦大川及其女婿曾祥东。
小说中,罪魁祸首叫夏立平,是一个职位很高的官。
而且看到最后我们会发现夏立平也不是大BOSS,夏立平背后还有一条“大老虎”。
电视剧中,李建国被辞退了。
小说中他不仅没有被辞退,反而步步高升。
他可是为夏立平办事的人,夏立平给他升职还来不及呢,怎么会辞退他呢。
朱伟审问岳军那天,岳军告他刑讯逼供,导致朱伟去进修了三年。
当朱伟出来的时候,他还是副队长,而李建国已经从大队长升为副局长了。
过了几年,李建国又从平康公安局调到了金市公安局,担任政委、XX主任。
江阳、朱伟跟夏立平对着干,就越混越差。
孙传福、胡一浪、李建国帮夏立平办事,就越混越好。
胡一浪是这么评价江阳的:“是个好人,不过,不是聪明人。”
是啊,江阳太“蠢”了,要是他多多向李建国学习,他早就是检察长了。
电视剧中,江阳等人的计划成功了,除孙传福畏罪自杀外,其余犯罪分子全部落网。
小说中,江阳等人辛辛苦苦布置了一个局,其中江阳还献出了生命,但他们最终还是没有让夏立平等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结果无非是夏立平和李建国跳楼自杀了,胡一浪突发心脏病死亡。
谁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自杀,谁也不知道平康县曾经发生过什么,谁也不知道江阳和侯贵平是谁、他们做过什么。
江阳想以生命为代价换取夏立平等人犯罪伏法,但结果是“大老虎”的权力太大了,江阳白死了。
而张超他们呢,张超被判了8年;陈明章涉嫌偷税漏税、伪造账单,被判了3年;赵铁民被免去一切职务,交由司法调查。
他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却并没有让夏立平等人受到法律制裁。
虽然夏立平、李建国、胡一浪都死了,但他们是畏罪自杀和死于心脏病,和被判死刑完全是两回事。
侯贵平仍然没有被平反,江阳仍然是受贿、赌博、嫖娼的罪犯,翁美香、葛丽、王雪梅以及那几十个受害者仍然要么死了,要么疯了,要么带着痛苦的记忆活着,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和道歉。
也许王雪梅看到这样的结果后,会感到庆幸,庆幸自己没有出庭作证,从而侥幸捡回一条命。
也许以后她生了孩子,她会告诉孩子:受到伤害千万别说出来、
因为这是一个受害者讨不回公道的时代,因为这是一个好人会冤死,而坏人却不会受到惩罚的时代。
小说太黑暗了,但现实只会比小说更黑暗。
当侯贵平拍到夏立平等人的罪证的时候,很多人说这不合理。
的确,江阳、朱伟找了十年也没找到夏立平的犯罪证据,找到了也被销毁了,侯贵平轻轻松松就拍到了照片,这太不合理了。
现实中一定是夏立平先进酒店等候,过一会儿岳军再带着女孩进酒店。
侯贵平只能拍到夏立平先进了酒店,后来岳军也带着女孩进了酒店,但无法证明夏立平对女孩做了什么。
所以假如现实中真的有这种事,而且很可能有这种事,那么结果一定侯贵平明知道罪魁祸首是夏立平,但他却找不到任何证据。
夏立平不会派人杀了侯贵平,因为侯贵平没有证据,无法对他们构成任何威胁。
但是有一天警方会收到举报,去搜查侯贵平的宿舍,找到一条翁美香的内裤,内裤上还有侯贵平的精*,从而得出结论:是侯贵平性侵了翁美香。
李建国则会收到人们送来的锦旗,说他除暴安良,为民除害,破案神速。
因为没有人有证据,所以夏立平、李建国、孙传福、胡一浪的地位会越来越高,权力越来越大。
他们不会畏罪自杀,而是会每天吃喝玩乐,骄奢淫逸,然后在80岁的时候自然死亡。
死后还会有人给他们献花,说他们是正直高尚的清官,是伟大的企业家。
《信号》中,2000年,身为警察的李材韩得到一个软盘,里面有议员朴海英的犯罪证据。
但他不敢把软盘交给任何人,因为任何人都有被收买的可能。
他等了15年,一直等到2015年,才把软盘公之于众。
为什么张超发现侯贵平的尸检报告有问题,却什么都没有做?
小说中,张超说过这样一段话:
“当初侯贵平的材料,我看出了破绽,我知道这种地方上的冤案是很难平反的,不是证据问题,不是法律问题,也不是程序问题,是整个司法环境的问题,如果再过十年也许就不一样了。”
当张晓倩问韩克明她受到欺负后该怎么办的时候,韩克明也是这样说的。
韩克明知道现在的司法环境很差,所以他说:“你可以保留好案发时的证据,写一封详尽的案件陈诉,等时机成熟,可以报警了,把它交给公安局。”
张超知道,2000年的环境下想要为侯贵平翻案太难了,所以他一直等到2010年才觉得时机成熟了,可以和夏立平他们讨个说法了。
张晓倩也是如此,她在2000年受到伤害,直到2010年才敢站出来指证罪犯。
在司法不健全的年代,一个人了受到伤害,他只能选择隐忍,只能选择等十年、二十年后,等到司法更健全了,才敢把他的经历说出来。
我们无法想象,这十年、二十年他是如何度过的。
有人说,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但是,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现实中有江阳这样的检察官吗?有的。
我想跟大家说说新疆石河子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张飚,他就是江阳这类人。为张高平叔侄伸冤5年,即使在退休脱掉检察官制服后,也依然未放弃洗冤之路。
张飚是一名驻监狱检察官,主要工作就是监督监狱狱警行事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007年,在石河子监狱服刑的张高平在一次谈话中向张飚反映自己和侄子并没有强奸杀人,是被冤枉的”,此后张飚开始着手了解调查此案,他发现这起2003年5月发生于浙江杭州的叔侄俩“强奸致死案”疑点重重。随后,他开始为张高平申诉。
从2008年起,新疆石河子检察院连续5次将张高平案件的申诉材料寄交浙江法院、检察院。但对方却一直却没有回应。
直到2010年,他给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写了一封信:“我今年已经58岁了,还有两年就退休了,退休之前我想说个事……就是张高平这个案件,存在非常多的疑点。”在信中,张飚详细汇报了张高平叔侄抢劫杀人案的案情和石河子市检察院对此案的看法。不久,浙江省检察院予以回复说,已按照工作程序办理,谢谢对他们工作的支持。
他联系到张氏叔侄的家人,还建议他们寻求律师朱明勇的帮助,朱律师免费代理了张家叔侄的官司,替叔侄俩一趟趟往杭州跑。
张飚的执着与坚守,得到了许多同事的钦佩,但也有一些流言中伤张飚。他们甚至诋毁他收了张高平的钱才替他申诉,他心有委屈,却并不多做解释。就这样,张飚在压力下坚持为张高平申诉,直到2011年。
2011年2月,张飚退休了。退休意味着要脱掉检察官制服,意味着他再也无法以公权力形式为这个案子申诉平反。在去办退休手续的时候,他对领导和同事说,“希望能继续关注张高平叔侄的案子。”
退休后,他有一次去杭州旅游,还专门乘坐大巴重走了一遍张高平叔侄冤案发生时的高速路线,观察“作案地点”的现场环境,测算汽车经过两个收费站的大致时间,看是否有作案时间。
此后这起案件又因媒体介入报道,引起浙江方面的注意。2012年4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张氏叔侄申诉案立案审查。
2013年3月26日,法庭宣判张高平叔侄无罪,当庭释放。
2013年3月27日,浙江省高院称,该案侦查机关违法使用狱侦耳目采用暴力、威胁等方法参与案件侦查,直接导致张高平叔侄冤案。高院副院长现场向张氏叔侄鞠躬道歉。
2013年3月28日,浙江省公安厅针对张氏叔侄错案作出表态:要调查公安在案件中的相关执法问题。
“张检察官,我是张高平呀,我被无罪释放啦……”当法庭宣告张高平无罪时,他第一时间拨通了张飚的电话。
电话那端,张飚听到之后,先说了一声“好”,顿了一下又连声说“好、好、好……”
电话这端,张高平大哭。
2013年12月,张飚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2018年12月,张飚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100名改革开放杰出贡献者”。
最后一句:要相信,怀有赤子之心的人,能坚守司法正义的人,是不会轻易被打倒的。
有些人在没刺可挑的情况下用广告太多这个与剧完全无关的理由给这部剧打分,我不觉得这是什么理智的人会做的事。
不喜欢是每个人的权利,但是因此无故迁怒于其他,这就是蛮不讲理。
不管怎么样,众主创以及导演团队目前为止的表现和付出不说满分,至少及格线以上是大多数人都可以认可的评价。
虽然每部剧都会有没有脑子的剧黑,但是剧粉的客观评价不能被这些无耻之人压倒,豆瓣评分为什么被越来越多人觉得有水分,就是因为太多无关因素被纳入对一部剧的评价中。粉丝和黑粉的大战让一个本来应该集众人之智的结果变成了没有脑子的较量。
一部剧的好坏不应该只局限于粉丝,因为受众应该是整个社会,《沉默的真相》作为一部反映现实题材的剧如果可以改变一些现状,即使是一点那也是好的,就像《熔炉》一样,真的切实揭开一些阴暗面,拯救一些沦陷黑暗的人。更不应该局限于娱乐圈,影视剧不仅仅是演员傍身的资本,更是普通人找到共鸣,引起话题,引发讨论思考的一个跳板。所以好的作品就应该出圈,也值得出圈。
在缺少甚至没有营销的情况下,如果连一个客观打分都做不到,仅仅因为其中后期播放平台的错误而归咎于剧本身,就让他这样籍籍无名地播完,这是一种资源的浪费。
一切不以剧本身质量为评价考核标准的打低分就是在耍流氓!
《沉默的真相》开播了。
和《隐秘的角落》一样,《沉默的真相》也是改编自紫金陈的小说。
目前《沉默的真相》播了6集,我们先大致梳理一下已知的信息。
张超坐地铁去抛尸,他谎称箱子里有炸弹,这一行为引发了人们的围观。
面对审讯,张超对他杀害江阳的行为供认不讳。
然而出庭当天,他却说他没有杀人。
诡异的是,他定罪的时候三证齐全,翻案的时候也是三证齐全。
于是,他再一次在网上走红。
他做这一系列事情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想火。
他火了,就会有一群人关注他。
他火了,警方就会帮他,或者说帮他们,查一个案子。
果然,严良调查杀害江阳的真凶的时候,却查到一宗十年前的案子。
乍一看严良查了9天了都没什么进展,其实他的确很聪明,只有他想到问张超眼镜的事,也只有他派人去找一模一样的伸缩衣架。
眼镜和伸缩衣架都是重要线索,所以当严良问张超眼镜的事的时候,张超明显慌了。
严良早就知道张超在干什么了,但故意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后面几集会解释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2000年,侯贵平去苗高乡支教。
有一天岳军带走了他的学生翁美香。
事后,翁美香服毒自杀了。
法医发现翁美香的处**破裂,法医提取了翁美香体内的精*,经过比对发现并不是岳军的。
很显然,岳军只是个小喽啰,岳军的后面是卡恩集团老板孙传福及其秘书胡一浪。
孙传福不仅是慈善家,还是苗高乡中学荣誉校长。
看到这里,可能你会觉得这是一个类似于《熔炉》的故事。
但继续看下去,你会发现这件事比《熔炉》还黑。
侯贵平用相机拍到了犯罪团伙的证据,犯罪团伙不得不派人除掉侯贵平。
注意,我说的是“犯罪团伙”,我说的不是“孙传福”,因为孙传福也只是个小喽啰。
岳军先给侯贵平喝了下了药的酒,再派丁春妹去勾引侯贵平,事后再报警说侯贵平强奸她。
警方去找侯贵平,却没找到。
原因很简单,此时侯贵平已经被杀了,并且被扔进了河里。
更狠的是,丁春妹还用毛巾擦了侯贵平的精*,交给了犯罪团伙。
犯罪团伙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翁美香的内裤,将侯贵平的精*擦在上面,然后放在了侯贵平的宿舍里。
他们做完这一切后才告诉丁春妹:“可以报警了。”
于是,警方在搜查侯贵平的宿舍里发现了一条有精*内裤,经过比对,发现精*是侯贵平的,而内裤是翁美香的。
所以警方认定,侯贵平性侵留守女童,强奸妇女,妇女报案后,他仓皇逃窜,最后畏罪跳湖自杀。有物证有人证,证据链齐全。
不久前侯贵平报警说翁美香被性侵了,如今警方终于找到了真凶,真凶就是当初报警的侯贵平。
就是这么荒诞。
侯贵平死后,他的父亲自杀了,他的母亲也疯了,堪称家破人亡。
其实小说中还有一段剧情导演没拍出来。
之前法医从翁美香体内提取了精*,如果警方将它和侯贵平的精*比对,会发现它们不一样。
所以犯罪团伙还做了一件事,他们去法医实验室偷走了翁美香体内提取的精*。
栽赃嫁祸侯贵平,并且杀了侯贵平,再伪造成自杀的假象,这显然不是岳军这种人想得出来的。
所以为这件事出谋划策的人一定很懂行,很可能是警察。
没错,他就是多次阻挠江阳的李建国。
法医陈明章对侯贵平进行了尸检,得出的结论是他杀,因为侯贵平完全不符合溺水身亡的特征。
有人篡改了侯贵平的尸检报告,这个人也是李建国。
有一次江阳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说:“想死的话,就继续查下去。”
听声音像是李建国的声音。
江阳从陈明章那儿买到了侯贵平的尸检报告,当然,后来陈明章把这笔钱还给了江阳,因为他只是想考验江阳,如果江阳不愿意花一个月的工资买尸检报告,说明他并不是会为了真相不顾一切的人。
江阳还通过陈明章认识了朱伟。
以前朱伟是刑侦大队长,李建国是副队长,后来李建国用一些卑劣的手段当上了大队长,而朱伟被降职为副队长。
江阳和朱伟去找丁春妹和岳军问话,丁春妹将她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
这里还有一个小插曲,江阳和朱伟发现一个小孩,岳军说是他捡的。
岳军哪有那么好心,会去抚养一个弃婴?
本来朱伟想把丁春妹和岳军带回警局审讯,这时李建国却叫他去外地执行跨省抓捕任务。
怎么会这么巧?
很简单,岳军向李建国通风报信了。
确切地说,是岳军给胡一浪打了电话,胡一浪又给李建国打了电话,于是李建国连忙找了个理由支开了朱伟。
等过几天朱伟从外地回来了,想审讯丁春妹和岳军的时候,他会发现又有了新的变故。
朱伟在外地的这几天,犯罪团伙可以做很多事了。
一开始,江阳不愿意替侯贵平翻案,而吴爱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小说中,因为发生了一件事,吴爱可的态度明显转变了,她劝江阳放弃,江阳不同意。
渐渐地,他们的联系越来越少了,后来过了几个月,吴爱可的父亲调回市里去了,江阳和吴爱可再也没联系过,听说她找了个当法官的男朋友。
你以为吴爱可是愿意为了正义而献身的人,结果当她看到这个案子的严重性后就退缩了。
你以为江阳是明哲保身的人,结果这个案子他一查就是十年。
所有人都反对他,所有人都劝他放弃,他全都不听。
包括当初叫他查这个案子的吴爱可都放弃了,江阳还是要查下去。
有的人一看见黑暗就大声说要打倒黑暗,然而他渐渐就不吭声了;
有的人知道黑暗的可怕之处,他曾经犹豫过,动摇过,但他一头扎进黑暗,再也没有出来。
翁美香被性侵并不是个例,这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而受害者也不仅仅是翁美香一个人。
具体的流程是岳军将学生带到酒店,第二天再把它们接回去。
岳军一共带过4个女孩,胡一浪每次会给他一千块。
而且胡一浪还找了好几个类似岳军这样的混混帮助找女孩,所以受害女生的数量远超岳军所知的4个。
江阳越查下去,就越发现犯罪团伙的势力太强大了。
九十年代的时候孙传福就把平康县的国营造纸厂收购了,改名叫卡恩集团。
21世纪的时候卡恩集团已经上市了,是全县乃至全市第一家上市公司。
卡恩集团不仅是全县最大的企业,贡献了县财政三分之一的收入,还有几千名员工,解决了几千个人的就业问题。
所以小说中当朱伟要查孙传福(小说中是孙红运)的时候,所有领导都骂他。
副县长说:“朱伟,我们知道你在办案方面尽职尽责,但你在办案的时候也要讲政治顾大局,讲究方式方法。人红是非多,孙总是我们平康杰出的企业家,你在没有经过深入的调查取证后,直接要拘留人家,**代表能随便拘留吗,你懂不懂法律!谁给你批的拘留书,你们副局长?这传出去是什么?社会上会怎么说?老百姓会怎么看?卡恩是县里的支柱,是金市的名片,你这么随意地拘留集团董事长,会影响到一个企业的经营稳定,你懂不懂!”
要查孙传福已经很困难了,更何况孙传福并不是幕后主使,还有警察、官*参与其中。
仔细想想也很合理,孙传福不过是一个大老板,他再有钱也不可能一手遮天,只有官*才有那么大的能耐。
起初江阳还天真地以为杀死侯贵平的是岳军和丁春妹,后来他才知道岳军和丁春妹后面还有胡一浪,再后来才知道胡一浪后面还有孙传福,再后来才知道孙传福后面还有李建国,再后来才知道李建国后面还有XX。(为了避免剧透,用XX代替李建国后面的人)
XX已经是一个很大的官了,远远不是一个小小的江阳惹得起的,但实际上XX也只不过是个小喽啰,XX后面还有人,我们可以称他为YY。
江阳是浙江大学毕业的高材生,而且刚毕业一年就成了****科科长,副科级。
他从一个前途一片光明的科长到最后变成了一个修手机的。
为了这件事,他付出了青春、事业、名声、前途、家庭,甚至生命。
他明知道自己根本惹不起犯罪团伙,他为什么还要以卵击石?
小说中,张超也对江阳说过:“江阳,我一早就告诉你,这件案子是办不了的,你不放弃,所以才会有这十年。”
朱伟是这么对张超说的:“你有什么理由这样说江阳!他做错了吗!他从头到尾没有错!你一个大学老师,自以为聪明,自以为知道一切。你他妈第一个发现疑点,一声不吭,这才有后面的事。后面还害江阳认罪,坐了整整三年牢!天底下都是你这种自作聪明的人,孙红运这帮畜生才能无法无天!”
朱伟这段话说得太精辟了。
侯贵平死后,平康公*局来学校通报这件事。
张超看了结案报告,一眼就看出侯贵平不是溺死的。
但他和江阳不一样,他并没有把这个疑点告诉公*局,也没有举报,而是什么都没做。
张超错过了查这个案子的最佳时机,2年后,当江阳要查这个案子的时候,什么都没有了,现场破坏了,尸体火化了,连当事人都找不到了。
张超并不是唯一一个发现了问题却什么都没做的人。
当侯贵平拍到犯罪团伙的照片后,他对平康县公*局不信任,没有把材料交给平康公*局,而是交到了平康检*院。
吴主任告诉他,这个案子他们不能查,反复劝着他回大学去,把这件事放到一边不要管了。
假如当时张超、吴主任没有选择视而不见,而是去举报,可能他们也会被犯罪团伙弄死;也有可能会是另一个结局——真相会早一天真相大白。
但不管怎么说,正是因为他们什么都没做,才让江阳、朱伟错过了查这个案子的最佳时机,为他们查案增加了难度。
江阳并非一开始就是伟光正的角色,他查这个案子刚开始只是因为同学间的情谊,但很快就动摇了,在吴爱可的“强迫”下才坚持下来,后来遇到那么多困难后,他又再次动摇了,是其他人的鼓励才使他最终决定立案。再后来的坚持,更像是上了发条的齿轮,已经做了那么多工作,不想付出的一切都付诸东流,于是就像已经上了高速公路的车辆,不得已地前进着。
老师、父母从小就教育我们不要多管闲事,不要强出头。
正因为人人都觉得自己无法撼动黑暗势力,还没有尝试过就放弃了,所以黑暗势力才会越来越无法无天,像侯贵平一样被诬陷、被杀害的人才会越来越多,像翁美香一样被性侵了却没人替她们讨回公道的事情才会越来越多。
小说、电视剧中至少还有江阳这样的人为侯贵平翻案、为翁美香讨回公道、和黑暗势力作斗争。
但现实中还有江阳这样的人吗?
整部剧的背景是上市公司老板勾结地方官员发家的故事,剧中说到卡恩集团是地方第一家深交所上市的公司,给当地提供几千的就业机会,但是真实的财务报表却是连续几年亏损,同时还通过银行、子公司做账,掩人耳目。
搜了下相关资料,小说可以直接打上以真实故事改编的称号了。
资本市场的罪与罚,活生生的一本故事汇,地方勾结,无法无天的故事好像见怪不怪了。作为资深股民,闭着眼睛都列举出多少例子。
1、新城股份董事长王振华性侵9岁女童
2、康美药业财务作假60亿,涉事三方财务机构正中珠江会计事务所,为a股91家上市企业做财务审计工作。
揭阳普宁是全国中草药中心,康美药业是地方最大企业,发家史又是一部沉默的真相。
3、2018年底,a股上演计提商誉的好戏。
“2018年,871家上市公司共计提商誉减值金额高达1658.6亿元,是A股商誉减值史上最高的年份,是2017年的4.5倍、2016年的14.5倍。”
最近a股刚好过4000只股票,2018年a股数量3583家,其中871家计提商誉。计提商誉可以简单解释为:上市公司溢价花多了钱买了另外的公司,后面承认说我买的是垃圾,它不值这个价。活生生就是一个利益输送,套现的手法。
4、同年2018年,一家企业亏损10多亿,作为地方为数不多的上市企业,地方zf给以10亿的财政补贴。
以前3、4两条在当时简直就是刷新我的认知,当时我对这个市场是完全失去了信心,开赌场的和派牌的都是一伙的。。。结果现实是2018年底,是a股一个价格底部。以创业板为龙头,2019年涨成世界第一,2020年也是世界第一。
最后点名以下的企业,看看他们什么时候出新闻。
宜华健康
拉芳家化
万顺新材
此事只能戏中有,人间哪寻仗义人。倒是名字取得好,真相大多都沉默。
继《无证之罪》,《隐密的角落》之后又一部改编自紫金陈小说、爆红的网络剧,评分很高在于题材较好地触及了官商勾结、警黑牵线、平反冤案的社会现实。三层时间平行叙事,有些交错呼应、视听剪辑的不错段落;当然也带来了影响主要人物充分塑造的散乱瑕疵。导演是本科及硕士都在北美影视专业院校学习的新秀,在国外留学又能回国拍好影视作品的人不多,这位陈奕甫导演的表现,难能可贵。
“在三个时空里,他们都选择了向前。”
政治讽刺,我知道不改不可能过审,但从行政单位辞职的我,冲这个真实的故事也要打五星。真的感同身受,19年辞职。还原到这个程度,值得五星,瑞思拜!!!
对不起,因为原著我没有办法理智打分,看着每一个角色都好想大哭。
9分,比较社会派,其实推理过程和真相解谜并不是核心,而是借案件,走入一个黑暗的漩涡当中,去揭示更多的问题。其间有几场戏确实很感人。角色的那种无力感,也非常让人无奈,好像挥铁拳打棉花,你会觉得有愤怒却无处发泄。所以,后来角色的行为才更让人感动,也多了些热血的味道。总之,是部值得推荐的好剧,尤其放在当下的华语罪案剧里面,是难得的好剧。
江阳用了三分之一的人生,把自己从意气风发的检察官变成行李箱里的一条线索。他生前是一束被压制的光,掀开箱盖的那一刻终于重见天日。
前五集写的都挺好,美剧思维在做,后面的情感浓度起来之后,编剧技巧上反而不如前几集了,整体上的观感跟《少年的你》那种片子挺像的,剧集的完成度非常可以。剧组运作上跟《隐秘的角落》一样的节奏和思路,不过这部的编剧更好一点,角落的导演活儿更漂亮一点。
18块钱买了超前点映,江洋丢钱包那个地方,我真的是彻底崩溃了
十年饮冰,热血难凉啊,希望真相不要再沉默。真的好,其实这部剧重点不在于破案,而在于有没有这个勇气去破案 有没有这个热血去查案,这么几个人啊,为了真相付出他们的半生,长夜漫漫,还好有江阳这样的人照亮黑暗,长夜将明!!
两集7.5。因为之前几部悬疑短剧的惊艳,这部影像风格有点失望,偏纪实风一点,有点看重案组的感觉。看得出剧本应该是最夯实的,剧情走的还是比较顺畅,但感觉导演有点平庸,就按部就班拍,四平八稳不钓人。廖凡比较稳,几个女演员挺不错的,谭卓大眼睛自带悬疑诡秘感。
一开始,江阳不愿意替侯贵平翻案,而吴爱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你以为吴爱可是愿意为了正义而献身的人,结果当她看到这个案子的严重性后就退缩了。你以为江阳是明哲保身的人,结果这个案子他一查就是十年。他的前途一片光明,他却为了这件事付出了青春、事业、名声、前途、家庭,甚至生命。有的人一看见黑暗就大声说要打倒黑暗,然而他渐渐就不吭声了;有的人知道黑暗的可怕之处,他曾经犹豫过,动摇过,但他一头扎进黑暗,再也没有出来。老师、父母从小就教育我们不要多管闲事,不要强出头。正因为人人都觉得自己无法撼动黑暗势力,还没有尝试过就放弃了,所以黑暗势力才会越来越无法无天,像侯贵平一样被诬陷、被杀害的人才会越来越多。电视剧中至少还有江阳这样的人为侯贵平翻案、和黑暗势力作斗争。但现实中还有江阳这样的人吗?
原著文本的胜利,故事立意委实值得赞美,能被还原至此实属不易——尤其以巧妙转场对接方式来实现三个时空的切换,堪称本剧最大亮点;但颇为遗憾的是,除此以外的视听语言与拍手手法着实平庸,甚至部分剪辑令人迷惑。漫说广告植入的牵强,主旋律倾向特别令人不适,收尾处领导指示与表彰大会十分无语;对原著中提及的系统/体制核心问题未深入,这才是导致沉默真相的最大阻力啊——不过考虑到大环境,也是十分无奈了。向漫漫长夜中坚持公义、追求真相的人们致敬。
十年饮冰,难凉热血,赤子之心,坚守真相!主创真的不容易,看了几集,跟原著99%一样,,全员演技在线!宁理的张超让人毛骨悚然,尤其第二集开头,白宇演的江阳意气风发的样子!谁能想到,真相,背后藏了多人的热血和眼泪。
没想到视听跟紫金陈的文笔是一个水平,前半部,不论人物还是悬念都没立起来,到头来还是全靠这个坚守正义的B故事兜底。时空交错的招数都属于基本功了,最严重的问题是,严良这部分压根没给出什么缜密的推理,是通过开上帝视角给观众补足的,也顺带着警方一侧的情感线全线溃败,这让最后的表彰和大人物的明察秋毫都显得可笑。演技在第一梯队的绝对不是廖凡、白宇,也不是曾经靠抽烟令人胆寒的宁理,而是不那么有名的赵阳(朱伟)和田小洁(陈明章),他们为这部剧提供了坚实的可信度。新写的记者这个角色非常鸡肋(而且把黄尧拍得特别老),羸弱的枪战戏直接拖垮了结尾,更别提那些严重破坏构图的广告植入。唉!跟《隐秘的角落》加起来也比不上《无证之罪》。
江阳偏离了本该走下去的光明坦途,选择了用自己点亮弯曲的真相之路
比起坏小孩,这部明显更难拍,因为毫无喘息的空间,就是沉重,沉重,拖着口棺材上山一样的沉重,费力不讨好。观赏效果是不及隐秘的,就像无证之罪也打不过白夜追凶一样,但有人拍出来了,拍得诚意工整,这本身就值得褒扬
我们都是平凡人,但是,如果真的有江阳这样的人存在,我想我也能变得勇敢一点。
把李丰田牛逼打在公屏上!看完了剧,再把导演编剧和所有演员牛逼打在公屏上,沉默的真相,站着过审的!牛逼!
节奏控制不错,虽然叙事的逻辑略有调整,也增加了记者等原创剧情,但整体而言还是尊重原著的。不过这个故事相当慢热,而且重头戏都在中后期,题材上又有很强的社会敏感度,所以对于后面的改编和发展,我深深期待又保持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