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限于篇幅与方向,绝大部分的采访内容都未能呈现。想着实在浪费,特意整理出完整版采访稿,有兴趣的戳→专访松太加与容中尔甲:尊重作为个体的生命)
本周口碑最好的新片,是《阿拉姜色》。
这部藏族题材的电影,讲述身患重病的俄玛(尼玛颂宋 饰)执意一路磕头到拉萨。
而她的丈夫罗尔基(容中尔甲 饰)与儿子诺尔吾(赛却加 饰),也相继加入这段漫长的朝圣行程。
看过《冈仁波齐》(2015)的观众,也许会以为这不过是又一部雷同的作品。
但其实,《阿拉姜色》除了同样展现藏民的虔诚,在故事结构、思想表达、共情冶炼上,都是另辟蹊径的。
那段路,那些人,那份情,那种悟,都被导演松太加处理得克制,淳朴,却又充沛,动人。
好电影当前,与阿呆前去采访了导演松太加与主演容中尔甲。
注:剧透部分不超过预告片与官方简介范畴。
容中尔甲透露,这个故事源自于他小学老师的真实经历。
老师决心从老家磕头朝圣到拉萨,于是买了一头驴来搬运行李。
旅途中,他经历过生病住院,也经历过打工、修整,一直到3年后,才去到拉萨,而小驴也长成了大驴。
朝拜完后,怎么把驴子带回家成了他的心病。牵行不合情理,包车囊中羞涩,只能先把它寄养在当地,再作打算。
一人一驴之间的奇妙羁绊,放在朝圣路,放在天地间,已经是一个安然而深沉的故事。
容中尔甲给知名作家兼编剧扎西达娃(《皮绳上的魂》)讲完后,扎西达娃写出了一个完备的剧本。
后来,导演松太加征得扎西达娃同意,决心增添内容,调转方向。驴仍在,但主体变成一个重组家庭。
俄玛与罗尔基再结连理后,把与亡夫生下的小孩诺尔吾寄养在父母家中,偶尔回去看望。
结果,两代三人之间有着许多隔阂。
但在共同踏上的朝圣路中,很多事情都在悄然发生变化,而成长与改变形成了强烈的内部张力。
综合了家庭、宗教与地域元素后,故事变得不同寻常起来。
容中尔甲喜欢这个故事,而且要投资,松太加便顺势邀他出演,因为需要找一个有生活阅历的演员。
起初容中尔甲信心不足,还跟导演打趣,“我在歌迷心目中光彩了二十几年,不要被这个电影给毁了”。
但事实证明,他演得自然又熨帖,情绪饱满又感人。任谁都没想到,这可是他的长片处女作。
而且,松太加在寻找合适演员与引导细腻演绎上也很有一套。
为《河》(2015)挖掘到的小女孩央金拉姆在上海电影节上,一举成为亚洲新人奖最佳女主角。
这次走遍多所学校寻到的小孩赛却加,也能出挑地用神态与眼神,塑造出那个性格有缺陷的同龄人。
有了好故事与好演员,松太加还要力图保证各方面的真实性。
虽然女主角懂得当地方言,但他和容中尔甲都不通,于是他们请来一位老师监督指导。
容中尔甲通过拼音、文字等符号来标记、背诵台词,还通过记谱方式来掌握语速与轻重。
松太加则一字一句地确定发音没有破绽,“我们在做一个文化的东西,不能毁在我们的每句台词上”。
有这样的工匠精神,才好成就一部优质电影。
《阿拉姜色》说了一个地道的藏民故事。
即便观众之前已经通过影像了解一二,藏族生活仍有许多不为人知的层面,譬如对诺言的极度珍视。
电影宣传语“一诺千里”,首要一点,就是这漫漫长路的还愿,未必没有千金珍贵。
一切人情百态都围绕着一个“诺”字铺展。
俄玛为何如此不惜命也要跪拜朝圣,罗尔基与诺尔吾为何发生转变,都是因为诺言。
容中尔甲解释,“藏族人在现实生活中,对诺言一定是非常谨慎的。他一定不会轻而易举地给你许诺。如果许了诺言,他一定要想尽办法去实现。”
松太加补充说,“我们的传统里有一句谚语,汉族人的诺言在字面上——所以都是合同——藏族人的诺言在嘴上”。
这种诚信的本性藏到《阿拉姜色》的脉络中,为主角们信守诺言触动的观众,未必知晓他们本就如此。
说到底,这部电影在各方面都是克制的。
观众对展现藏民风情的电影,会有自然与人文风光上的期待,但《阿拉姜色》最大的风光,其实是人本身。
松太加觉得,西藏题材的优势在于,无论镜头对准哪里,自然景观都是特别美的。
而展现寺庙、经幡等别人不懂却感觉神圣的东西,情感上未必能达到共鸣。
他与容中尔甲作为藏族人,生于斯长于斯,觉得特别可爱的还是人。
因此,他“很想尊重作为一个个体的生命”,要把“镜头对准人的特写”,淡化“很多背后的景观和神秘的文化,或符号化的东西”。
在这种创作理念下,表演的风格也是趋于内敛的。
该煽情的地方,演员没有替观众把那种伤痛与感动给哭出来,而是全留给观众去沉浸,去承载,去咀嚼,去体悟。
《阿拉姜色》把克制一以贯之,连音乐的用度也守得细谨。
连场阴郁之下,俄玛就像一根即将熄灭的蜡烛,松太加与容中尔甲希望大家还能看到她的光亮,于是加了一首祝酒歌。
一家三口在篝火旁,语言失去了沟通的能量,家乡的歌曲《阿拉姜色》成了传递温情与爱的载体。
等到这首歌再度响起时,观众将会发现,那种变化,会是如此美好。
看得出,面对大众的期待,松太加在有所满足之余,暗暗实现了某种“反叛”。
正是这种“反叛”,让《阿拉姜色》能在藏民风情的克制表达中,藏下更多的普世价值。
可以说,《阿拉姜色》披挂着的是民族、宗教的外衣,可在内里,说的都是所有人的情感与困境。
电影最先突出的是罗尔基与俄玛的夫妻之情。
罗尔基像是最温厚体贴的男人,面对妻子种种看似不合常理的行为,他都愿意换位思考,予以支持。
当俄玛拖着病体磕头,放心不下的罗尔基总是三翻四次地追随,至死相守。
而在另一方面,母子情与父子情,又在一种冰冷隔阂中艰难推进。
是小孩本身存在情感障碍,抑或父母处理不好代际关系?答案将会随同他们的过往一并浮出水面。
完人形象的去除,好坏概念的消解,都在指向一种生活、生命的本真。
《阿拉姜色》很有内蕴,会在呈现表象的同时拆解表象,也会把形象的碎片拼凑成更具共性的生态。
于是,这电影就是“一花一世界”的注解,透过它,观众能在为别人兴叹之余,最终看到自己的种种。
无论是过往、现在还是未来,无论是喜悦还是忧愁,无论是疑难还是解答。
又或者,无论是哪一种感情,哪一种向往,哪一种释放,哪一种抉择。
这像极了人生,所有人的人生。
松太加说,“每个人在选择时没有对与错……片子的核心,就是超越自我。”
在完成如此宏大的命题时,他也没有刻意,而是将之视为“本能的选择”。
他觉得,“你为了得到1加1等于2,算出来的,都变成得到结尾的工具了,所以活不起来。”
而这个剧本,他只带着一个概念,慢慢写到三分之二时,“结尾怎么收场,就越来越看清了”。
因为有着对人的尊重,对生活的敬畏,作品才更贴近人与生活。
从这样的故事里,才更容易产生共情。
《阿拉姜色》这样一部不事张扬却直达内心的电影很珍贵,有机会的,都去支持下吧。
(图自豆瓣。文章修改版载于“万达电影生活”公众号)
期待《阿拉姜色》很久,终于在昨天的路演中看到,导演也亲临现场,和观众做了交流,好奇心和疑问,都得到了满足,一点点心得,也都得到了印证。
已经看过了太多“向外”的,或者“外向”的电影,而导演松太加说,《阿拉姜色》是“向内”的,他的其它电影,也都是“向内”的。不再借着外面的目光打量自己,也不再急于呈现自己身上,那些可以被当做奇观、景观的部分。
奇观和景观,其实也是一种语言,一张名片——我送上你愿意看到的部分,看得懂的部分,作为相见时的善意,但投桃终归是要报李的,人情是要往来的,将心终归要比心,但以自身的奇观取悦对方,多半是没有下落的,那是用对方的语言说话,以对方的眼光打量镜子里的自己,对方未必知道你是否为此扭曲了自己,或者压制了自己最细腻丰盛的部分。在对方的立场上,一切都是理所当然,所见即所得。
所以不如向内看去,自说自话。《阿拉姜色》就是一次自说自话,但这自说自话,反而获得了最多的理解,最多的尊重。所以说,按照别人的语言说话,本来就是错误的方式。语言传递过程中,有无数的丢失,何况是非母语的传递。
倒不如直接给出眼神,给出表情,呈上生活,呈上最原始的痛苦与哀愁。就像我一个只会《英语900句》的导游朋友,在心惊胆战、刀锋边缘游走一般地带队去了欧洲几十次后,得出一个结论:“人和人交流其实是不需要语言的。”玄妙吗?也不玄妙。
因着自说自话,《阿拉姜色》处处让人意外,却也处处让人心领神会。电影里有藏区的风景,但因为导演把目光引向人的生活,风景消失了,人成为比风景更大的存在;电影里有藏族的风俗,有朝圣和磕长头,但因为导演讲述的是朝圣者的过去现在未来,磕长头也不存在了,我们可以毫无障碍地,把它用生活中所有那些艰苦的工作、漫长的修行进行替换。
没有了风景和风俗的障碍,没有了奇观和景观的磕绊,我们反而更顺畅地看到了人的心相,也由此看到了风景,看到了风俗。心也在,风景风俗也在,算是双赢。而一开始就起心要让我们看到风景和风俗的,多半是双输。
在这多种意外之中,最意外之处,是女主人公俄玛在故事进行到二分之一的时候,就已经死去了。修行没能帮到她,甚至主角光环也没能帮到她,剩下的漫漫故事,该如何打发?一个在故事中间就死去的主角,还能算做主角吗?
然而故事这才开始,然而俄玛终于获得了比一整个主角生命更漫长的生命。她死了,她却变成了整个故事的结构,作为结构,她结构起了三个人,前夫和现在的丈夫罗尔基,还有她和前夫生下的儿子诺尔吾。
他们因她而汇聚在一起,前夫未完成的心愿,得到了讲述,得到了延续,现任丈夫和儿子的感情,得到了弥合。
她死了,她却变成了整个故事的情感。她选择前夫,她如此惦念前夫,必然是有原因的,他和她有相近的血缘,她选择现在的丈夫,她愿意把自己的秘密和盘托出,原意把自己的心愿交付给他,也必然是有原因的,他和她有日久天长的生活里培育出的血缘。她的儿子,更是和她有血缘的。
这三个男人,因为她的选择,成了有血缘的,他们只要走到了一起,不管他们中间有多少秘密,多少隔阂,最终都会达成谅解,建起情感之桥。
她虽然死了,却以另外的方式,汇入了他们的血液,在他们的记忆、情感、为人处世的方式里活着,他们无时无刻不在顾忌她、参照她、延续她,接过她递出的线头。诺尔吾给罗尔基冷眼,像是抱怨,却也像是撒娇,诺尔吾已经知道,罗尔基无论如何都会承受他的抱怨。
他的母亲已经在他们两人之间架设了桥梁,正在鼓励他们从两头走向中间。他要显示他小小的不满,但这不满,是迈向桥梁中间的第一步。
罗尔基也最终接过了她递出的线头,迈向了桥梁中间。当他说出“作为男人,不能总跟在别人后面”,当他给诺尔吾剪头发的时候,他已经接过了教育孩子的任务,也接过了传递她精神的任务。
她始终笼罩着他们。
她甚至让罗尔基、诺尔吾和那头小驴子之间,建立起了某种联系。她刚刚死去,那头死去母亲的驴子出现了。她死去的时候,诺尔吾似乎是麻木的、无动于衷的,但当他遇到那头小驴子的时候,感情却决堤了。这是我们在日常生活里相当常见的一种情形——当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但当另外一件类似的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们的感情却被触发了。
移情,投射。
那头不知道自己担当起了如此重任的驴子,也就顺理成章地加入了他们。
她死了,她也成了这三个人和这个故事的精气神。她死在朝圣的路上,她的心愿未竟,是不是接过她的心愿,就成了一个重大的悬疑,重大的选择,接过她的心愿,就等于接过了一次重大的理解,重大的弥合,甚至重大的洗礼。
罗尔基和诺尔吾,面无表情地,接过了这个其实无比重大的任务。风中的绿树,日光下的荒草,静默的黄土墙,因此都有了意义。这是只有在那个地方,那个时刻的人,才能做出的选择。“西藏”消失了,却因此变成了更加强大的存在。
有没有抵达拉萨,是不是朝拜了圣山,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事。这个故事,在主角死在中途之后,连故事的动机,人物的目的都消失在了接近尾声的地方。但所有的事,却都已经悄悄地、不动声色地完成了。
母亲死了,母亲活着。母亲死了,母亲不死。母亲消失了,母亲永远存在。
信仰与爱有多柔软,人类就有多坚韧。
[阿拉姜色],在今年上海电影节拿下了评委会大奖和最佳编剧,也被提名了最佳影片;
然而上周五公映后,院线排片率还不到百分之一。
我当天去看的时候,毫不意外地包场了。
怎么,这么冷的吗。
藏族电影的主题,多多少少呢,总也离不开信仰。
对普遍藏族人民来说,信仰是生活最为重要的一部分——
许许多多的同类影视作品中,也出现过无数次关于藏传佛教的讨论。
[冈仁波齐]中,以偏向纪实的形式,讲了一队形形色色人物,一路磕头朝圣的故事,是以“朝圣”本身为主线;
而[阿拉姜色],以信仰营造了电影的氛围,但拥有一个饱满的故事和更加具体的主题:
朝圣的路上,三位家庭成员之间的联结与爱,汇聚成了本片的核心。
朝圣路上的藏民们,每走三步一叩头,如这张[冈仁波齐]剧照所示——
他们合掌三次,然后下跪;
以“五体投地”的姿势完成每一次朝拜,起身后继续下一个来回。
往往是几千里的路程,要走上数月甚至经年,才能到达圣地。
“阿拉姜色”是藏语音译,是藏族的祝酒词,意为“请您干了这杯美酒”。
这个被广泛传诵的歌谣,在片中也成为家庭关系的重要交融。
关于“信仰”和“爱”这两个宏大主题中,一切可以反映在单个人物和单个家庭上的元素,在[阿拉姜色]中,都被娓娓道来。
矛盾的和解,夙愿的达成,信仰与爱有多柔软,人类就有多坚韧。
俄玛的启程,原因就很简单——
她梦见了已逝的前夫,呼唤她一同去拉萨。
惊醒后,她决定踏上朝圣之路。
这对她来说无比神圣,又无比私人。
她对前任丈夫尚未消逝的眷恋,以及冥冥之中的召唤,形成了她眼下的使命;
患有重病的她,所剩时日不多,于是以追随信仰的形式,使命带着她出发。
一切都为了完成秘密的心愿——
爱驱使着她动身,她相信,佛则可以拓宽她前行的路。
最开始,这种使命胜过了对家人的依赖;
但血脉分隔,爱却是砍不断的——
起初,现任丈夫不表态度,儿子持反抗情绪;
但最终,两人还是加入了俄玛的旅程。
一家子,不就是这样运转的么——一路吵吵闹闹,但总在照看着彼此。
[内布拉斯加]中,男主角的父亲一把年纪了还要跨越数州、执意兑换一个没来头的彩票;
一家人都在反对,当儿子同样不理解,但为了父亲的安全,并照顾到父亲的心情,虽觉得荒诞,也跟着上了路。
[阿拉姜色]里,俄玛没告诉家人自己上路的原因,但儿子和丈夫,虽弄不明白意图,仍然不由分说地跟来了。
儿子年龄增长,开始明白事儿了,亲生父亲的死,使他和母亲的隔阂越来越大。
从开头一见到母亲扭头就跑,到这里死死不肯跟随叔叔离去,诺尔吾和母亲的关系缓和了。
罗尔基和诺尔吾这么些年来并不亲近;比如他以“提耳朵”的游戏、试图逗乐诺尔吾,却激怒了孩子——
但这一举动,成为了触发两人关系转折点的关键。
“阿拉姜色”这个标题,出现在了夫妻俩的歌声里——
通过这句藏语传统的祝酒词,整个民族的灵魂,此刻都折射在了这个家庭里:
“请你饮下这杯美酒吧,不能够不喝”;
他们把生活的美好唱进了歌里,歌声也进入诺尔吾的心里。
[穿越大吉岭]中的故事也有些类似,本来亲密的一家子兄弟,因为变故,渐行渐远;
总要有人主动尝试,久违的联结才会被慢慢寻找回来。
而对于[阿拉姜色]中的这个重组家庭来说,他们经历了太多的变故。
本片中“新的东西”,就是在这个伤痕累累的阶段,三个人重新拾起家人间的温暖。
俄玛的生命被带走,按照教法,是进入了下一个“轮回”;
而罗尔基则要带着诺尔吾继续她的旅途,直到抵达拉萨。
俄玛对两人的爱,仿佛涅槃成为联结“父子俩”越来越紧密的绳索;
信仰仍在领着一大一小前行——而两人对俄玛的爱,则支撑着他们迈出的每一步。
如“阿拉姜色”歌词一样,还有一个代表性的事件,就是诺尔吾失去母亲后不久,就偶遇了这头小驴——
小驴的母亲,也在小驴的身旁断了气。
诺尔吾看到了自己,年幼的男孩子立刻就和小驴产生了共鸣;
两人带着小驴上路,同样也是通过这片土地上人们对生命的热爱与敬重,透出他们对自己家人的留恋。
最终,两人之间经年累月的冲突对峙,在历尽死亡、陪伴和春夏秋冬之后,总算化解。
孩子还是那么倔,但对待罗尔基已经像儿子对待父亲的模样;
原生家庭的破裂使他们相聚,接着走过了无数怨恨……
而现在,他们带着俄玛来到了拉萨,在这片圣地,他们再次拥有了家人。
导演松太加的作品,向来都在宽广辽阔的神秘藏区中,埋下最朴素的故事。
那些风光,那些教义,那些仪式,我们抱着景仰和好奇的心态,尚可以感受些许;
而更容易共感的,反而是那些微小、细腻的人物和生活——
我们看着这些电影,不仅能感受到宗教体系和藏族文化的庞大,还能明白,活在信仰里的藏区人民,同样是真实的、拥有快乐和苦难的。
他们不是飘忽的生物——
藏族人民在通过宗教洗净灵魂的同时,也在家长里短、吃饱穿暖的问题上,如每一个人那样,苦苦挣扎着。
而每一个藏民的家庭,也有着同样的爱与联结。
就像俄玛的家庭,经历过之前丈夫的死亡、孩子闹别扭、家人过得清贫、老人必须得到照顾……无一不是真实生活的写照。
宗教仪式的进行,贯穿本片——
但故事的核心,仍在几人的关系上。
通过主要人物进行各种宗教仪式时的心理刻画,我们能清楚地看见每个人的偏执、失落、犹豫、伤感……
他们接受着佛的指导,与此同时是自己的一言一行,驱使他们前进和做出决定。
在寺庙超度的段落,贴照片这里尤其真实:
即使在佛的面前,罗尔基也没有宽心到能够目视俄玛和前夫的合照;
私心将照片撕开,从人物的角度来看,甚至有点有趣。
这一瞬间,角色迅速立体了起来——他的痛苦和思念,想出主意的方式,只与夫妻俩之间的联结有关,就如天下无数眷侣一样。
路上出现前来帮助的这家人,也是广大藏族人民的缩影之一——
男人年轻的时候不理解父亲为什么坚持要去朝圣,现在把完成神圣任务的愿望寄托在“父子俩”身上。
这也是以同样的形式:信仰包裹的外在行动之下,是这名男子对父亲的愧疚和怀念;
家庭中的情感,融进了对宗教的追随。
[太阳总在左边]中,驱使主人公踏上朝圣之路的,同样是对祖辈的愧疚和难以消解的痛苦……
在这部电影里,也采取了公路与宗教的形式;
但片中的主题,都在故事和人物心理当中。
藏族人民世代的信仰,以及他们世代的苦难,都从冲突走向和解,对每个人来说皆是如此。
看似一件一件的小事,接二连三地在这条路上发生;
如此庞大的主题之下,细碎的日常组成了化解矛盾的利器。
我看到后来,诺尔吾也像被罗尔基“提耳朵”那样去提小驴的耳朵,真是太感动了。
如父如子的转变——在他们离拉萨越来越近时,也与彼此越来越亲近。
我不认为俄玛的举动应被称作“牺牲”。
俄玛的出行,是她自己的选择,家人安好的情况下,没有人可以阻拦她;
她心怀的,是对圣地的追随,是过去的那份戛然而止的爱——
她的死亡最终成为了罗尔基和诺尔吾和好的原因之一吗?这不假,但俄玛是坚守着“顺其自然”的信仰而去,她成为了“大爱”和“精神”的一部分,这比单纯的牺牲要复杂太多了。
最终到达圣地边上,已形同父子的两人,用清洁面容的方式,掩盖着越来越错杂的情绪;
孩子最后看到母亲的照片,只背过脸去偷偷擦拭泪水,丈夫无奈地看着孩子,三个人之间的联结悄然无声地完整了——虽然曾经断裂,但爱永远会在一家人之间,形成千丝万缕。
信仰,太大太大了,我们,却始终这么渺小;
而拉萨,那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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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Yorkshire Viking
文章源自微信公众号:电影解毒
刚从藏区回来,就受朋友邀请去看了上海电影节的最后一场,本届评审团大奖《阿拉姜色》。
工作日晚上十一点才开始的片子,一半位置都空着。想来评审团大奖的名头也无法让大家大半夜跑来看这个名字不知所谓的影片吧。
然而主创团队居然出现了,穿着干净朴素的藏服。在门口电影节的背景板那儿拍照时,周围有人小声惊呼:啊,原来是藏族电影啊!
可想而知,有些观众并不清楚影片背景。所以当主创团队齐齐站在台上,主持人微笑着问大家对他们有什么问题的时候,台下有人不满地吼了一句:片子还没看呢,哪儿来的问题?
是啊,真想知道观众的想法,不应该等放映结束再出现吗?还是他们也想早点回去休息?这样的话还不如不出现呢。
恼人的创作者们离开了,留下他们的作品供人细细观赏。但这个小插曲还余音未了。我一开始很难入戏。不是演员们演技不好,而是当他们的真实形象先于角色出现在了你面前,而且还正正好就是在电影放映前这个点,真是很难不把他们的真实形象和电影角色混淆在一起。仿佛脑海中一直有个声音在提醒你:这都是假的,别进去。
总之,以上那么多字只为说明:主创团队,尤其是演员们,千万不要在映前出现。
映后欢迎。
回来继续谈谈片子本身。
坦白讲,影片一开始我是有些后悔的。除了以上的原因之外,整体基调太沉重了。这种片子更适合一个人在阴雨的夜晚,一个人在家边喝酒边看。午夜时分跑来影院和这么多人一起看,身边还有个认识的朋友,不太自在。担心某一个自我在脆弱的午夜按捺不住,喷薄而出。
可是来都来了,总得看完啊。好在片子是部好片子,一切都是值得的。
影片讲的是嘉绒藏区一家人去拉萨朝圣的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女主的前夫生病住院的时候两人曾说好要一起去拉萨朝圣,但并未实现。前夫去世后,女主嫁给了男主,但男主不想接纳她的儿子,于是儿子就留在了娘家生活。结婚六年后,女主梦到前夫来找她,要她跟他一起去拉萨。而后女主去医院发现自己得了绝症,隐瞒了病情,安顿好家人,带着前夫的骨灰和结婚照去拉萨朝圣。
但这注定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朝圣之旅。先是一同出发照顾女主的两个同村小妹中的一个跟遇到的帅哥跑了,而后男主发现了女主的病情骑着摩托车追来,央求女主跟他去医院,被拒绝。再然后,剩下那个小妹也离开了,女主的弟弟带着她那叛逆休学的儿子来了。在弟弟离开后,这变成了一家三口的朝圣之旅。
这也是三个人头一次这样子朝夕相处吧。三人间其实各有间隙。女主对男主坦白了来朝圣的真实目的,男主很嫉妒,但还是深深爱着女主。儿子依恋母亲,却又无法原谅他们俩"抛弃"自己的行为,这恨意又在女主去世后完全转嫁到了男主身上。
当然,一切的爱恨情仇,都在朝圣的最后得到了消解。
影片最成功之处应该就在于呈现了这些相遇和情感的升起与消弥。佛说,“一切有为法,尽是因缘合和,缘起时起,缘尽还无,不外如是。”所有的相遇都是缘起,分离都是缘灭。这个重组家庭的相遇是缘分,两个姑娘的加入是缘分,一路上遇到的司机、村民、小毛驴甚至蚊子都是缘分。缘分升起又消失,大家聚了又散了。
片中的每一个人最终也都接纳了自己的命运。并不是没有过抗争的企图,只是最后都在命运面前臣服。妻子在一开始得知自己身患绝症后数度悲痛哭泣,可也仅止于此。她擦干眼泪,默默而细致地安排好两家人,遥遥磕头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转身踏上前往拉萨的不归之路。丈夫在刚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也很难接受,试图说服妻子去医院。但曾经在医院陪伴插满管子的前夫长达一年的妻子心知这样的抗争是徒劳的,人总是要死的,她想以自己的方式离开,丈夫也只能尊重她的选择。儿子也抗争过,他不接受母亲改嫁后自己只能跟外婆舅舅一起生活的结果,以叛逆休学的形式发出自己的不满。他也不接受才和母亲相聚没多久母亲就离世的结果,可这一次,他开始学会接受命运,除了将墙上被男主撕裂的照片偷偷取回来粘在一起珍藏,他明白了自己是没有资格和命运讨价还价的。他也默默地接受了继父,允许他拿着剪刀在自己头上剪头发,共同准备迎接此行的终点拉萨。这场剪发,像是一场成人礼。
最终,这一家人,以这样的形式,抵达了拉萨。
阿拉姜色是一首祝酒歌,意为请您干了这杯美酒。在片中一共出现了两次。第一次是儿子对男女主还有怨气的时候,男主在火堆旁为了示好,唱起此曲。女主也附和着,温柔美好的歌声和真挚的感情,逐渐融化了儿子的心。第二次我记不太清了,应该是在女主去世过后,男主一个人唱起此曲。
缘分到时,请干了这杯美酒。缘分散尽,互道珍重。
除了女主离世前一晚对丈夫道出自己来朝圣的真实原因,片中人似乎从来不需要解释什么。女主没有解释过自己对前夫和男主的感情,男主也没有对儿子解释过自己当初为什么不想接受他,两个小妹离开时也并没有解释就走了……一切就是那么顺其自然就发生了,人类除了接受,并没有什么能做的。解释何用?
亦没有强迫。男主和家人尽管担心女主,但都没有勉强她留下来;母亲没有勉强儿子跟着舅舅回家。大家都那么尊重别人的意愿。
还有一个细节也很有意思。片中的藏族人没有人质疑女主的行为的,即使她病重躺在帐篷里,附近的村民也只是默默地让孩子送来奶茶和“需要时叫我一声”的关心。反而是一个汉族医生,语重心长地把男主拉到一边谴责说:你婆娘都这样了你怎么还能让她去朝圣呢?不知道导演是否刻意,但我认为这里体现了汉族人和藏族人的巨大差别。地广人稀的藏区,人人都要有独自生存的能力,人人都要为自己负责。他们会在别人需要的时候提供帮助(施舍的司机,送茶的小孩,随时伸出援手的村民……),但不会干涉或随意质疑他人的决定。而高度相互依赖的汉族人,总是习惯于去给别人提意见和发号施令的。
对藏族人而言,生死问题也就是个因缘问题。女主去朝圣不仅仅是为了兑现自己的诺言,也是自己与人世的告别。她离开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不可能回得来。藏族人里是有很多生病了不去医院而选择去看活佛或者去朝圣的,外人总认为这是迷信。诚然,是有迷信的成分在。但在这部片中,我认为女主的选择是基于她对自己病情的足够了解(源于与医生的交谈)、对现代医学的疑惑(源于她前夫的经历)和对自己清楚的认知后得出的理性结果。事实上,汉族人以及欧美国家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在绝症时拒绝治疗,选择以自己的方式离开。藏族人的这种行为尤为受到关注不过是因为他们大多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朝圣这种方式。但这事儿到底算不算一个纯宗教范畴的问题,还值得商榷。
藏族人对于生死的淡定还表现在丈夫发现妻子离开后的冷静克制上。他守着尸体过了一夜,第二天虽然明显地由于悲痛导致状态不佳,仍旧冷静地按照习俗处理好了丧事。村民听到女主离开的消息也只是惊讶了一下,毕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只是没想到那么快,然后迅速提供男主需要的一切帮助。他们的内心固然是悲伤的,是有复杂的情绪的,但每个人都选择安静地消化自己的情绪。毕竟,这都是个人的事情,命运是不会理睬的。
命运之河不息地流淌,缘分似波浪升起又幻灭。一曲阿拉姜色献给你,干了这杯美酒吧。
一个病重的妻子独自带着心愿踏上了朝圣之旅,丈夫和儿子为爱也加入进朝圣道路中,妻子病逝后,丈夫和儿子继续完成妻子遗留的夙愿,在路途中完成了父子关系的和解,也终于完成了去拉萨的朝圣愿望。 加绒藏语的方言、活佛转经丧礼、弦乐器弹奏犹如天边传来,在藏族文化符号的包裹下,让人物关系冲突变化和亲情的表达有了一些地域性的色彩。朝圣所具有的神性被导演削弱,转而聚焦于人物内心幽微细腻的情感。在朴素的镜头中,人物完成了朝圣的夙愿与自我的和解。 语言的缺少并没有削弱人物的形象,在静默中却用大量的细节堆砌表现出更大的情感张力,冲入湖中的奋不顾身,打着手电在脚底涂药,简单的镜头中暗涌着情感。而影片在父子关系之上又添加以寄养家庭的设定,与《小偷家族》中家庭设置有着相似性,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称谓,但在藏族文化下人物关系呈现出了更为丰富的层次感。父子关系从撕裂的照片到剪去的头发,形同陌路最后相依为命。小孩在山上看到了布达拉宫,让夙愿得到了完成,也是关系融合的双重圆满。 松太加导演作为藏族人,在创作中一直关注藏区人民的生活表达,电影中融入了大量的藏族元素,片名的直译显露出电影的文化表达倾向,而父亲的形象传递出的是藏族文化的情感信仰和价值观。但不同于《冈仁波齐》中的朝圣,有着川藏线自然风光的瑰丽,展现的是朝圣的过程,这部影片的朝圣只是叙事的元素,推动发展却并不着力表现。导演更多的是记录下个体的精神困境和情感纠葛,让心灵去朝圣。 祝酒歌成为影片沉郁风格下的一抹亮色,却又埋下了浓厚的怅惘。俄玛将病情与对前夫的思念藏匿于朝圣的夙愿,罗尔基把生活的困顿和纠葛连同酒一同吞入腹中,诺尔吾用叛逆掩藏情感缺失的失落,而在此刻三人篝火边的围坐唱歌,成了动人的伏笔,让结尾的歌谣震动心灵。像极了《小偷家族》里的那场烟花,美好转瞬即逝。
电影中最感人的不是丈夫罗尔基在俄玛病终前握着她的手留下的眼泪,而是他拿着自己与俄玛的结婚合影在毛胚水泥墙前倒下去的那一刻。如果说前者仍然是一种对死亡这幕悲剧收场自然会到来的悲伤,那么后者则包含痛苦、心酸、怨恨、不解等复杂情绪。罗尔基不知道他到底做错了什么,要遭受这样悲苦的命运:想要的孩子流产而亡、爱人在临终前念念不忘前夫、明明对孩子关爱有加为何被报以怨恨……电影抛出了一个关于生命复杂性的难题:因为罗尔基无法理解,只能委屈地痛哭流泪。
在费里尼的《大路》中,有过相似的时刻。藏巴诺在异乡再次听闻熟悉的曲子,那是杰索米娜曾经学会并喜欢吹奏的一段旋律,而当年的那个小女孩却已消失于人海。藏巴诺蜷缩着身体在海边痛哭的镜头留在了每个观众的记忆中,既是悔恨也是自责……是认识到曾经的生命状态已然消失后感触到的悲恸。这同样关诸生命复杂性的问题,角色无法理解这种复杂性,于是只能诉诸于眼泪。
男人的眼泪,还有什么比这更难得一见呢?还有什么能撼动一位钢铁直男固若金汤的内心,窃取几滴眼泪?什么也不能,只有关于生命自身的神秘和复杂,而这无疑能够与宗教(情感意义上)联系在一起。因为唯有在理智和情感都无法理解生命的情况下,我们才会求助那个至上的东西,要么将其想象为一个存在的实体,那便是上帝(佛、安拉…),要么将其构想为一种强大的力量,这便是神秘主义。
这是远比简单地表达人性更深刻的东西,它触及了精神的根底,那些平日无法意识到的暗区域,但这又是人与生俱来的。俄玛念念不忘前夫的遗愿,执意前往拉萨朝圣,难道是作为丈夫的罗尔基能理解的?罗尔基不愿诺尔吾到自己家生活,难道是年幼的诺尔吾所能理解的?而罗尔基将俄玛与前夫的合影撕开贴在墙上,诺尔吾也同样理解不了。太多时候,我们都无法完全理解别人的思想和举动;说到底,我们自己的想法,又能理解多少呢。
生命是极其复杂的,太多电影忘记了这一点。《阿拉姜色》将这种复杂性表达了出来,并让它在没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得到了表现(这是为何电影让人想起《小偷家族》的原因)。结尾,被粘好的照片从盒子里跳出来,这一幕细节既出乎意料,想想又在情理之中。这个设计远比任何交流或解释更能化解情感上的矛盾:无言的感动。东方人不正是以这种方式表达最真挚的情感?语言的残弱无力,语言的虚假。
说什么是缘分,带人家去西藏, 结果是让小毛驴背了一路的行李
最难得是刻意淡化了表现磕长头的神圣感,选择用更多篇幅展现信仰和死亡构成的特殊家庭的关联。当藏区电影几乎都在用风景、用民族风情表现纯净淳朴的时候,这部电影少有的用温和日常来表现。另外,听到敬酒歌歌词的片名时,非常感动,导演有心了。
朝圣只是缘由,真正的目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联系。俄玛对生命的恐惧、罗尔基盲目的嫉妒、诺尔吾的无法融入,这个没有血缘的家庭在朝圣之旅中重新建立他们的情感纽带,公路之旅更是心灵和精神之旅。不过讨论重心有点失衡,俄玛的死放在开头或放在结尾都可,它放在了中段。
摄影师出身的松太加,当了导演之后,从不炫技,他的片子一直以来都很朴素、沉着,很少有匪夷所思的民俗奇观。《太阳总在左边》《河》《阿拉姜色》三个片子加起来,可以算是“家庭三部曲”了,三个片子,感情浓烈在逐次递增。这部《阿拉姜色》,亲情范围已超越了血缘关系,松太加显然是个善良的自然主义者,在他的故事里,有怀疑却没有憎恶,有嫉妒却没有伤害,有死亡却没有绝望,有失去却没有一无所有,他只是顺着日常生活的脉络上,提炼出一些令人难忘的情感、气氛和细节,它们的纯净度就像中途帮助父子两人处理母亲后事的那一家人,以及那家人院子里一盆盆美丽生长的天竺葵,简单,纯粹,极富生命力。
生命痛苦,是因为我们大多数时候都理解不了它的复杂性。
女人身负病体在远行前对着故土三拜叩别,母亲慌张别过脸去拭泪任盆中的水倾地;男人将妻子的残照和一绺束发悬于寺墙,掩过头去伏身垂泣;孩子望向围着亡故老驴打转的小驴仔,流下不明所以的忧苦的泪来;眼泪是最软弱的东西,也是最敲打人心的东西;离开西藏五个月后,一再回想起拉萨。
《冈仁波齐》一亿,《阿拉姜色》五亿。
4.5 很难想象这是容中尔甲的首度表演,个人认为这是21世纪华语片中最好的男性表演之一,极度复杂又极度纯粹,日后一定会因为这个角色反复观看这部电影。电影日后再理性评价,后半段看得情绪崩溃了,没怎么看进去。在不动声色中撕心裂肺,感觉自己连日的无力感,都在这对父子的互动里,一点点倾诉着。
从河到路,松太加描绘的家庭关系都在一条纽带牵系下打碎又弥合,一直变化并一直向前。相比于河完全自然生发的内在力量,这一部像路一样多了些人力驱使的作用痕迹,稍弱了些。7/10
木卫二傻逼。无法移情片中任何一个角色,这让人非常恐慌。作为一个男人,不能总跟在别人的后面。作为一部电影。要么只讲故事,要么只讲感觉,要么用故事讲感觉,三样都没有是干啥呢?要生活感就别给音乐,要戏剧化就把情感给到位,不然在干嘛呢?故作高深的拍了个极其弱智的故事。
难得的是没有以流俗的藏族风情堆砌奇观或刻意营造朝圣的神圣感,全片的关键词便是「日常」,以温情而不失真实的笔触描摹流淌在那块土地上的涓涓细流,有家庭成员间温暖的支持,亦能直面矛盾涌现时的逃避与隔阂,情感的内敛与迸发皆较自然。公路片范式下的各人成长,以一个家庭内部的变故表现藏民达观的生死观,叙事主体的巧然切换,暗指生命的传承延续,死亡能分离我们的,爱却永远不会。
冈仁波齐的另一面,小偷家族的中国版,也还有人说这是藏地北野武和菊次郎。虽然看哭了并不一定是一部电影的最高评价,但这的确是这个秋季大银幕中最暖心怀的青稞精酿。
藏语电影出走安多,由康巴出发。原有隔阂的一家三口,从四姑娘山下的嘉绒出发,磕长头去往拉萨。与被冈仁波齐化的信仰等大词相比,《阿拉姜色》关注的依然是夫妻、父子之类的人类世俗情感。这次的小孩,面目不亲爱,带着愤怒眼神,直到长发蔽目。漫长的路程,变成了人生的陪伴。后半段情感深厚催人落泪
“剪掉的头发,不应该乱扔,而应该把它放在别人踩不到的地方” 嘉绒到拉萨,一千多公里的朝圣,太可怕了,这一路的信仰接替,隔阂化解,目的地已然不重要…“这也是一种缘分”
作为汉族观众,看西藏题材难免会带上猎奇的心理,特别是那些藏区风光片和藏区带着神秘主义色彩的故事,把信仰拍的很魔幻,反正我是难以理解,更难以共鸣,喜欢不起来。到了这部电影里,虽然前半部分也是朝圣,但导演却是用纪实式的手法,从人物的心理逻辑出发,让人看到真实的藏区人民,从朝圣到生死,从信仰到如父如子的亲情关系,这种克制却又丝丝缕缕关联的亲情关系非常动人,让人看到有血有肉的人和那种朴实且普世的人类情感。
比冈仁波齐好看一百倍!同为讲朝圣之路,并没有过多讲神啊佛啊念经啊,而是更多着墨于人与人之间真实情感。小孩不可爱,丈夫不帅,妻子也只是普普通通美。很多粗砺不完美的人物关系,但又自然夹杂着一些特别打动人的小细节。真的可以说是今年新片惊喜了。五星好评
真正能和阿拉姜色对标的其实不是冈仁波齐,而是图雅的婚事呀。相比之下朴素的羁绊是有的,但表演还是欠打磨,该流露的地方大都叉劈,不该流露的地方又打不住,全片从情感传达上给人一种无法忽视的滞涩感。不过必须得说,松太加有一条描绘西藏的独特路径,他不需要蓝天,也不需要群山,他不把信仰和世俗对立,也搞天人交错的奇观。他只需要一个家庭。一种在地化的永恒。
3.5 最精彩的表达是朝圣主体转换的不露痕迹又合情合理。朝拜本身的去魅化处理也是此类题材罕见的珍贵品质。
本质是个藏地公路片,没有一贯的神秘色彩十足,而是用纪实的手法去反映朝圣。母亲俄玛未完成的三步九叩首,由罗尔基父子去继续她的梦想。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在拉萨朝圣过程中,熊孩子与继父,却逐渐产生羁绊。母亲重病去世,只剩他们相依为命。不是亲生,但浓郁的父子情,却依然打动人。容中尔甲演技还挺好,细腻而不浮夸。虽然有些平淡,这种题材无法大红大紫,却有着独特的价值。7分
和《小偷家族》一样是一群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的悲欢离合、酸甜苦辣,有隔阂和分歧,也有和解和包容。进藏的确不能净化心灵,朝圣的确不能不药而愈,信佛也的确不能万事如意。但是,一条川藏线使他们的内心得以连通,也使他们的血液得以融合。西藏之行让前夫如愿以偿“去了”西藏,让俄玛完成了遗愿,让罗尔基开阔了心胸,让诺尔吾学会了如何与他人(驴)相处,让村民弥补了曾经的幼稚,还让罗尔基和诺尔吾化解代沟,重新上路。一个人从吃醋“情敌”、不理解妻子、和养子没有共同语言,转为可以坚持走完妻子没有走完的路,可以放下嫉妒和狭隘,可以和“情敌”握手言和,也可以对“别人的”儿子视如己出……他最终成为了更好的自己,不是因为佛祖,而是因为妻子,因为养子,因为帮助过他的村民,更是因为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