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导演敢尬导,演员就敢尬演,故事讲述毫无吸引力可言,即没有跌宕起伏,更没有娓娓道来,就强行推给观众一段四不像的老少恋,还烈火干柴熊熊燃烧,看的人尴尬症都犯了,导演根本没想用故事情节吸引观众,把拍摄重心全放在猥琐老头勾搭女孩子了,挂着剧情片的名,行着情色片的事。几个著名的演员,一部失败的电影
有一个警察,名叫汤姆.韦恩。认识他的人都叫他疯狗。
作为一个警察,汤姆.韦恩是个笨蛋。因为他缺乏一名警察起码的勇气(如果他在便利店碰到一个打劫的小混混,为了避免劫犯暴起开枪击杀人质,汤姆.韦恩会告诉劫犯如何更便利地取走收款机里的钱,并不忘提醒劫犯顺手拿上两盒喜欢抽的香烟然后赶快离开。因为,警察就在外面。其实不是外面,而就是对面)。至于韦恩的日常工作,好象就是给命案中的尸体拍照。也许干这一行,他已干了好多年,以致把自己干成了一个不错的摄影师。虽然在大多数时候,他都在拍摄静悄悄的死亡。
作为一个独身的中年男人,汤姆.韦恩是个蠢货。他诅咒妻子最好和电脑去交配,然后生产一台永不出故障的小电脑。这种诅咒很恶劣,作为代价,他被妻子遗弃,两年没有性生活。他忧郁、孤独、怯懦,还有那么一点点神经质。但归根结底他还算是一个好人。下班回家时,他会从楼下的公共信箱中取的所有当天的报纸。然后替邻居一份一份塞到门缝里。面对女邻居的性挑逗,他比较正派地拒绝,表示要独自直接进入睡眠。但其实他根本睡不着。在自己家的窗口,看女邻居和另一个男人做爱,看到心惊肉跳然后无奈地拉上窗帘。
作为一个摄影师,汤姆.韦恩的家简单而富有艺术气氛。黑色的砖墙,暗灰色的沙发,一幅幅韦恩的摄影作品整齐地排列在墙上。那些被精致地镶嵌起来的照片让韦恩骄傲,那让他感到自己在警察之外还是一个艺术家。但韦恩并不想去做一个单纯的艺术家。因为那样“将没有保险,没有养老金,而且居无定所”。韦恩将之称为一种“冒险”。所以,韦恩甘心做一个会拍照的警察。
如果不是偶然,韦恩将永远平静地拍摄他的尸体,永远郁闷地忧郁地忍受独身的寂寞。但一场偶然的命案改变了他。他在命案的现场,在一个便利店里误打误撞放跑了劫犯,解救了劫犯脚底下的“人质”,其实就是命案的真正凶手——法兰克。一幅标准的英国绅士模样而且喜欢表演滑稽脱口秀的法兰克是城市底层的人渣王,一个高利贷者,人称“钱庄法兰克”。他最惯用的手法就是引诱你和他借钱,然后让你永远还不起,然后让你劳务抵债,为他做一切他要求你做的事情。如果你做不了,他就会让你在某一天刺裸裸地死在街道上的垃圾桶里,或者体面地食物中毒倒在某家餐馆的餐桌上。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流氓。
警察救了流氓。流氓就要报答警察。所以一个叫波瑞丽的女孩在一天早上敲响了汤姆.韦恩家的门,说是法兰克让他来这里住一星期,以便照顾韦恩前天晚上参加法兰克俱乐部聚会时被热咖啡烫伤的手。这让韦恩无比困惑。女孩是个性感而且年轻的女孩,一点都不粗俗。但韦恩并不缺乏智慧,他感觉到了这里面有东西。但最终,女孩眼睛中的恐惧让他把她留在了自己家里。
女孩和韦恩介绍了自己。法兰克拥有她。拥有的理由是她哥哥欠法兰克的钱,而她在替自己的哥哥向法兰克还债,双方签定了劳务合同。她替法兰克给一些道上的朋友送一些东西。比如一些神秘的盒子。有一次她打开了盒子,里面是一只人的手,手的指甲上涂着指甲油,手指上还带着新婚的戒指。当然,除了送盒子,她还干点别的,比如陪人睡觉。但她说只有一次。很显然,女孩波瑞丽的介绍打动了韦恩,他是一个男人,而且是一个警察。他决定去拯救。
波瑞丽在韦恩家的第三天晚上,两个人在沙发上看电视,女人对男人的挑逗引发了一次短暂的性爱。之后,韦恩说:“我两年都没有作爱了”,还说“我要你永远地留下来”。韦恩带着女孩到夜晚的街道上摄影。韦恩对女孩说出了自己从没对人说过的话:“我每天晚上在这里架起相机的时候,就看到街道的尽头有一只鹰,我不知道它来自印第安纳,还是来自罗马”。之后,他们恋爱了。(非常的滑稽)
韦恩开始时的想法是想与法兰克和谈,以便解救女孩。法兰克说,你拿7万5我把她转让给你。但韦恩坐在自己家的马桶上数出所有的钱却只有2万7。为了一种拯救,他只能取出自己的手枪,坐在楼下的台阶上等待法兰克。
终于,在韦恩家的楼下,警察与流氓展开了搏斗,而另一群流氓和另一群警察在旁边观看这一次难得的单挑。搏斗的结果很一般,不断挨打倒地的警察最后时刻奋起,打掉了流氓的一颗牙,然后流氓离开了,留下了一堆关于死亡的威胁。
女孩波瑞丽和汤姆.韦恩坐在台阶上,他们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让咱们回家吧”。
我们不知道他们回家之后,在未来的日子里会面临一些什么。他们会不会死在垃圾桶里或者餐桌上。我们只知道,起码在那一刻,一个怯懦的男人解救了一个可怜的女人。而这就够了。
这就是电影《疯狗马子》的故事。一个关于单身男人平凡生活的故事,一个警察与流氓,一个怯懦与勇气的故事。不精彩但很真实,让我在6月15日的晚上有了一点点的感动。
其实我们大多人,就是汤姆.韦恩,心怀梦想,但迫于现实,只能平凡、郁闷、孤独、怯懦地度过每一个了无生气的日子。但我们缺乏韦恩那样在必要时刻奋起的勇气。
也许,是刺激我们产生勇气的时刻尚未来临。
这种时刻,多会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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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1993年拍摄的电影。德尼罗饰演片中外号叫疯狗的警察。讲的是警察韦恩(外号“疯狗”)在一次执行任务中,意外的救了一个黑社会老大法兰克。法兰克为了感谢他,也为了拉拢他,将自己酒吧的服务员格拉瑞作为礼物送给韦恩,陪伴他一星期。在韦恩和格拉瑞相处的几天里,韦恩爱上了格拉瑞。韦恩虽然是一个警察,却生性懦弱。他对自己的搭档说:“13年来我第一次拔枪,居然尿湿了裤子。”格拉瑞则是为了替哥哥抵债,不得不为法兰克做事。法兰克是一个冷血黑帮,在他的眼中,韦恩将是自己可利用的工具,而格拉瑞是自己的资产。他对韦恩提出的条件是,可以将格拉瑞送给韦恩,但是在今后的一年中,韦恩要无条件的为法兰克办事。韦恩虽然软弱,却是一个正直的警察。对法兰克的要求,他当然不能同意。思来想去,最后他用自己的力量赢得了这一切。
在通常咱们的印象中,警察或是高大威猛,或是技艺超群,遇到违法之徒,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或击毙对方,或一招将对方脖子压住。如同咱们最近看到在美国的景象一样。可在现实中也有不同类型的警察,想起来咱们有一部影片《天生胆小》,梁天扮演的警察就比较胆小,见了多人聚集就害怕。韦恩也是这样的警察。韦恩的父亲“一辈子在帽子店做店员,很低微的人,一辈子忍气吞声,我怕像他一样,所以选择做警察”。他其实并不适合在街头巡逻维持治安追查犯罪分子,只适合坐坐办公室,为犯罪现场拍几张照片。但工作既然这样安排了,他只好勉为其难。韦恩在小超市里偶遇那个贩毒杀人嫌疑犯,他自己枪也掏不出来,一个劲做嫌疑人的思想工作,教给他怎么从取款机拿钱,还递上去两条烟,直到罪犯脱身逃走。以至于被救的法兰克满腹狐疑的问韦恩:“你是警察?”韦恩自己很看不起自己懦弱的天性,他说:“我希望我英俊,我希望我很勇敢,我希望我是真正的英雄。”法兰克听了之后嘲笑他说:“你希望你英俊勇敢,好像有点幼稚。”
法兰克自己是个做违法勾当的人,他知道韦恩的利用价值。借这次的机会,向韦恩套近乎,又是称兄道弟,又是喝酒,又是送美女。韦恩很清楚法兰克的目的,却没有勇气去拒绝。法兰克借朋友关系去警局看望韦恩,韦恩在同事面前羞于启齿,只好虚与委蛇。法兰克当着别人的面问韦恩:“我们是朋友吗?”韦恩吭哧半天才吐出来两个字:“不是。”直到法兰克离开,他才把憋了半天的怒火发泄在法兰克送来的蛋糕上。
韦恩和格拉瑞产生了爱情。他们明白这爱情的结果多半掌握在法兰克手中,韦恩力图用常规办法去获得想要的结果,而法兰克游走江湖多年,自以为看透了韦恩的软弱可欺,自以为能够自如的操纵此事。他向韦恩提出了苛刻的条件,这下彻底激怒了韦恩。他拔出手枪对向法兰克,怒吼道:“我要为她而战!”
实际上,韦恩并不仅仅是为格拉瑞而战,他是为自己的尊严而战,为了公平正义而战。
韦恩提出要和法兰克单打独斗。这场面让我联想到了苏联影片《两个人的车站》。那里面钢琴家普拉东在面对薇拉的膀大腰粗的前男友时,明知打不过却毫不退缩,被对方打了个鼻青脸肿,却赢得了薇拉。
在这部影片中也同样。明明是高大的法兰克面对弱小的韦恩,明明是久在黑道中视斗殴为家常便饭的法兰克面对生性懦弱连枪都掏不出来的韦恩,要拼武功,谁输谁赢一目了然。虽然人们普遍的倾向都是同情弱者,可是在这种环境下,并非靠同情就能解决问题的。韦恩也不指望旁人的同情,他所要的就是正义。不仅是为了爱情,也不是为了当英雄,他要让法兰克知道,虽然你有恶势力撑腰,虽然你可以用尽各种龌龊的手段,虽然你现在可以打倒我,却无法在精神上战胜我。别忘了,有个词叫做“不畏强暴”,知道对方远远强于自己,却没有丝毫的胆怯和退缩,凭着身上的一股正气去迎击强者,这已经得到了人们的尊敬。法兰克即便把韦恩打残了又怎样?素来缺乏勇气天生胆小的韦恩能够向法兰克提出挑战,他已经赢了。这时候,场面上的输赢已经不重要了。最终是人性的力量战胜了邪恶。
影片在技术上谈不上有什么独到之处,只是平铺直叙的讲述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的视角很独特,没有警匪之间激烈的枪战,更没有夸张的打斗追车,只是我们在生活中经常碰到的一些人和事。喜欢这样的题材。其中在夜里四处高楼灯光的映照下,马路上出现一只鹿,这对比太强烈了!稍微感到缺憾的是,德尼罗并不适合演这样的角色。没有去深刻的体会这种柔弱性格的人的特点。对于这样性格的角色,他表现的并不充分。或许是他饰演黑帮大佬或英雄警察习惯了,一下子转不过来这个弯。
本人评分:6.0。
没有起伏的情节,但是德叔不动声色的表演诠释了一位个性有缺陷不甚自信的一个老警察。他在办案失利之后的战战兢兢,以及他和弗兰克谈及他的梦想时的失落,直到他从glory 身上重拾自信,找到可以拥有勇气的动力,这些从他哼着小曲检查尸体那一幕都体现的特别好,所谓的表演不着痕迹,让你觉得他就是疯狗。
另外一幕就是他和glory第一次亲密接触那幕,疏于男女关系,但内心又很想要,于是他表现的,慌张,因为少许自卑而又不得不表现的那么有礼,以及事后因为他表现得不佳向glory致歉。这些都能从德叔自然流畅的表现中看出。
片中背景配乐我十分喜欢,很适合在家一边吃东西一边抬头瞄几眼看。
奇怪的组合,糟糕的剧本,好演员都这样被浪费了,亮点都集中在瑟曼身上,平庸至极。
老头谈恋爱就像老房子着火,烧起来没有救的。
【3.0】德尼罗和比尔·默瑞同框的气氛都还蛮来化学反应的,类似于《BJ单身日记》里的脸叔和格兰特,直男间的小把戏的魅力便在于那浑然不觉的孩子气。乌玛·瑟曼贡献了非常合格的花瓶演出,但偶尔会让我跳戏到《小姐与流浪汉》里的“淑女”狗。
黑帮老大也太特色了,尤其是那谁演。
很有趣的故事。年轻的女主角漂亮。
惊现CSI:Miami里的大叔 是他吗?!
好孩子和坏孩子的友谊由于一人爱上女孩率先长大而崩裂,天真幼稚如童话般的Noir。
故事无聊到家,但两位主演“把持”了整部戏。德尼罗是个表演天才,好像老马丁这么说过。脑补了一下,也许德尼罗与比尔·默瑞的角色一开始是互换的,结果发现反过来更冷更搞笑。PS:冷笑话很喜欢,只是表现上不够自然,本可以上个台阶
Bill Murray演黑帮老大有种反差萌
US Comedy
补标。好老的片子,那时候恐怕看的还是录像带吧?就记得乌玛瑟曼好美。
印象中好象是娱乐频道放的
第一次看bill murray打架ei~基友可真好~瑟曼年轻时真水灵~~
平凡的故事,却带有那么一点哲理,尤其是耐人寻味的结局。
3.5 物化女性 bromance
fucking and cooking are two cities of china...笑喷
除了几个冷笑话和最后结局,其它都很一般。FRANK的车很亮,韦恩更像懦夫。life is a joke.
德尼罗奉献出了优秀的演技。一个很有人情味的故事,外号疯狗的警察只是个平凡甚至有些懦弱的人,黑帮大哥倒是温文尔雅,他们都是文艺青年,在各自的社会角色里尝试着另一种人生——而不能。结尾有些不合理,真实的生活中的大概率,普通小警察不会因为露水姻缘跟黑帮决战罢;放高利贷的人也不会因为文艺情愫把八万美金欠款变成四万。现实的美好需要在正常的食物链里体现。
3。5星,冷喜剧,冷笑话和微妙的脱线感充满整部片。德尼罗的垛货演的特别好。这部片的演出在于把微妙的不平衡感展现出来。乌玛这部戏就看得出日后昆汀女主的影子了,气质及其特别。
节奏拖,但冷僻怪笑点抓的很好,很多戏仿场景非常令人会心捧腹,表演真的是没的说。两个男主演调换一下应该也很有趣,真的好喜欢Bill Murray啊,有一种性感的刻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