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部电影如果给一个整体的评价 我感觉是一部非常非常不错的歌舞片,整体还是蛮喜欢的,好多细节处理的也不错。但是在影片人物剧情方面,对Oliver性格得刻画有点模糊(没有看过原著 或许影片就是为了展现他这这种不清晰被动的性格吧),最后也没有交代Oliver的归宿。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3个歌舞瞬间
1.Oliver初到伦敦时的街头歌舞,非常整齐划一,给人很大的震撼,也是非常欢乐的气氛,我是觉得整部电影对于舞蹈的编排都是很不错的。
2.老扒手带那些小孩表演偷窃的歌舞,很生动形象。
3.Oliver在富人家早晨醒来后的歌舞《who will buy》真的很好听 非常喜欢!而且之中出现的人物造型自己也比较喜爱,真的希望事物都停留在那美好的一刻。
在影片的前半部分感觉Oliver这个小孩真的好可怜,后来他逃到了伦敦,遇到了Jack,他们两个对视的那一瞬间,感觉这一定格被演绎的非常搞笑,那一幕对我印象非常深刻,也是我喜欢的一幕。剧情看到一半都是很喜欢的,都出现了想要给他打5星的感觉,有起伏有悲伤,有欢乐,剧情走向异常丰满。
到了后半部分尤其是结尾,自己就不怎么喜欢了,他的败笔可能就在这里了,还出现了一个我非常讨厌的人物比尔,比尔应该是一个把所有卑鄙的品格于一身的人吧。
还有一个自己很喜欢,但是命运非常悲哀的人物:南茜,他是比尔的女朋友,她是一个善良的人,虽然比尔对他一点不好,也没有爱,但是她依然喜欢比尔,“need”“trust”这些都是南茜自己催眠的字眼,为了比尔干了好多自己不情愿的坏事,但是由于自己善良的内心,最后救了Oliver,但是最终被比尔杀了,真的是一个非常讽刺的结局。
比尔的无情,和南茜的有情真的是一对非常强烈的对比,对于南茜这种感情真的太有感触了,把自己的所有感情错付在了比尔身上,但是比尔又为了一己私欲把她杀了,心里有的只是自己的利益。
整部剧的穿搭还是很有参考意义的,英国的那种英伦风格,整体大型舞蹈的时候,非常壮观美丽。
1.然而不知是由于造化还是遗传,奥利弗胸中已经种下了刚毅倔强的精神。这种精神广阔的空间得以发展,还要归功于寄养所伙食太差,说不定正是由于这种待遇,他好歹活到了自己的第九个生日。 2.好一幅绝妙的写照,活现了仁慈为怀的英国法律。 3.该理事会储君都是一些练达睿智的哲人,当他们关心起济贫院来的时候,立刻发现了一个等闲之辈绝对看不出来的问题-穷人们喜欢济贫院。 4.奥利弗犯下了一个亵渎神明,大逆不道的罪过,公然要求多给些粥,在以后的一个礼拜里,他成了一名重要的犯人,一直被单独关在黑屋子里,这种安排是出自理事会的远见卓识与大慈大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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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是骨子里的,那些不愿反骨得的人,哪怕身处在浓浓迷雾,看不见任何曙光,我也想再坚持,再坚持一会儿。
“雾都孤儿”应该是写给奥利弗和南希的,一个是骨子里的善良,一个是骨子里的刚烈。刚刚看完《雾都孤儿》,内心久久无法平静。
我以为奥利弗也会慢慢的变成他们中的一员,毕竟,他仅仅是个小孩。
第一次,他在济贫院吃不好,穿不暖,还要被其他孩子欺负的时候,我想他应该会跳起来还击,然而没有。因为他太小了,而且饥饿使他根本没有能力反击。
后来,到了棺材店,奥利弗的生活比济贫院好转了许多,因为吃的饱了,虽然刚开始的时候只能吃棺材店老板家的狗吃剩的,但与之前的相比,生活似乎好转了一些。
他也很争气,在短短的时间里做的比大他许多而且老欺负他的诺厄做的更加出色,深得棺材店老板的心。只是,坦坦荡荡的君子总是容易惹得小人的极度不满,落井下石是小人引以为傲的伎俩。
诺厄因为辱骂奥利弗的妈妈而被奥利弗狠狠地揍了一顿,棺材店的老板娘却把所有的过错都一股脑推给奥利弗,所有奥利弗反被担心怕老婆的老板揍了。
当老板的拳头挥向奥利弗的时候,内心的绝望可想而知。以为会主持公道至少会听他解释只言片语的老板居然直接动用拳头,他的万分希望就在这一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原来这些日子仅仅只是一厢情愿的相信老板是个不错的人。
所以才在清晨离开的时候只想一直快速的离开,就算是身无分文,就算前路漫漫而且未知,比起这冰冷无情的棺材店,其他的落脚点哪怕再坏,也不会比这更差了。
后来,在长途跋涉直至精疲力尽双脚血肉模糊时遇到了“神偷”,神偷盛情款待了奥利弗,奥利弗内心十分感激,但也在犹豫是否要继续与神偷深交,在内心深处,他已经对神偷的为人有所怀疑。
对于才十岁的孩子就有如此敏锐的警觉,而且是一直生活在被人虐待和饥寒交迫的境地,他还能j继续与他以为不好的人和事抗争,这对他而言实属难能可贵。最好的解释就是:他的善良发自于骨子,与自己骨子相悖的可以很快察觉。
所以,其实到后来哪怕他处在怎么危险的境地,我也始终相信他是不会变坏的,因为骨子里善良是不可能被同化的,哪怕环境再怎么恶劣,身边的人再怎么险恶。在奥利弗还很小的时候就会坚持自己的那份善良,慢慢长大后的他更加会继续那份善良,这就是天性所致。
有些意外的是:奥利弗愿意把自己继承的财产分一半给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
蒙克斯是使奥利弗一次又一次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甚至险些丧命的最终恶魔,愿意给他一条生路已经是最大的宽容,没想到还把财产分了一半给他。
这也是作者想再一次证明奥利弗确实极其善良。
南希,也是“雾都孤儿”之一,与奥利弗不同,奥利弗是善良得让人心疼,南希是刚烈得让人敬佩。
南希一开始就觉得奥利弗和身边这群不同,甚至和最初的自己十分相似,不愿意融入这个群体,应该说是不屑于加入他们。
从南希拼命维护奥利弗时,我就开始佩服她。说明她内心也希望像奥利弗一样,可以把善良放在内心的角落,随时拿出来告诉他们:我和你们不一样。可是,她已经来不及了,她在这条不归路上已经走太远了,回到最初的模样已经不现实了。
同类都喜欢保护同类,这或许是南希维护奥利弗的原因。
南希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告诉罗斯,不仅仅是因为她想帮奥利弗,她和奥利弗有相似的地方。还因为罗斯对她很尊重,对她没有一点点盛气凌人趾高气扬,而是心平气和一视同仁。基于这一点,用她老道的眼光可以觉察到:罗斯是一个可以信赖的人,她会帮奥利弗的同时,她也会信守承诺。
这对她而言完全是一举两得,因为南希想帮奥利弗,但更想护自己和比尔一个周全,让比尔和她有一个退路。当同伙们被送到绞刑架时,她希望用这个交换,给他们一个活口。
你看,无论任何时候,南希始终把自己和比尔放在一起考虑。就算罗斯答应她而且承诺她可以让她到一个更加舒适安全的地方重新开始往后的生活,她也始终拒绝了。
不是她信不过罗斯,而是她放不下比尔,她说比尔没有她会死的,比尔没有她不行。
不知道比尔听到南希如此为他考虑会不会毫不留情的打死她,会不会有一丝丝的不忍,会不会有一点点的内疚。
比尔听到诺厄告诉他的一切后,气急败坏的回到家直奔房间关好门,顺手拉来一张桌子抵好门,一把扯起正在熟睡的南希,然后用枪杆猛打在南希的脸上(开枪会引起邻居的注意,给自己带来不便),然后继续用木棍击打。
比尔对南希或许真的没有一点点感情,或者说他太相信诺厄和费金,换句话说,比起南希,比尔更加相信费金和诺厄,否则不会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南希,或者给南希一个最后陈述的机会。
或许你会认为他此刻太冲动了,是过激杀人。
然而并非如此。比尔从费金的住处回来得路程很长,用的时间也很长,完全有时间思考费金和诺厄的“一面之词”的可信度,或者可以想想南希对自己的种种照料。再者,比尔杀南希的一系列动作都是连串而且沉稳的,没有任何过激的反应。
期间甚至还可以进行思考:枪声会引起邻居们的注意,给自己带来不便。
所以,比尔是给狠毒之人,没有任何旧情可念。
你再看看,他想到自己的狗也会成为通缉的对象,毕竟他和他的狗对于伦敦人民而言都是可恶至极的,为了不让他的狗被发现继而拖累自己,他想把他的狗溺死。
要不是因为狗通人性,在他准备之前发现倪端逃跑,他的狗也会像南希一样被他无情杀害。
终于在最后,比尔也死在了自己手中。正印:善恶终有报。但也为南希感到不值,也为奥利弗的悲惨遭遇不平。
善良虽然也不分高低贵贱,只要是善良,就是应该被推崇,被信仰。可相比于罗斯和布朗洛的善良,我觉得南希和奥利弗的善良更加难能可贵。
因为,在雾都中的孤儿坚守的善良比一帆风顺的孩子具备的善良,更加的艰辛与不易。
幸运的奥利弗背后是更多不幸的儿童,他们是教会中没出来的孩子,是扒手窝的其他小孩……电影每个画面都非常精彩,早市上的搬运蔬菜图单拿出来也是获奖摄影大作,孩子雪地里引着马送人的图也好经典,一开场出现了好多种不同类型的帽子,还有富人家的陈列,贝母扇子,银餐具……细节值得慢慢看,镜头语言,剧本值得细细解读,
牛眼真是条好狗,开始没有细致刻画它的伤疤,直到让狗守着奥利佛才看到狗一身伤疤,南希被比尔打死后狗愣住了,没有马上跑,也说明狗是有狗德的,也许是比尔打过狗狗通过这次暴力行为想到了自己被打的时候,比尔叫狗过来,狗犹豫了,比尔想着狗被人看到了会暴露自己,想打死狗,结果狗知道了赶快跑回去,被围观的人看到了,有人认识这狗,就诱狗套上绳子去找他们贼窝,众人举着火把,冲上木台阶,木楼本就在下水道粪坑上,淤泥拉着地基柱子,房子塌了,贼头费京回收孩子们偷的首饰财物都陷入淤泥里,马上没了……比尔在逃跑中用绳子跳到对面房子,被开枪打死,此刻绳子还缠着他,相当于是绞刑了。
而后机灵鬼和费京继续行偷,太阳升起,又是一个全新的偷盗日子。几次费京想回头,从此不干了,但是又没有退路。是说明人无法摆脱大的时代吗……但是费京还有残存的一丝人性,让比尔别那么对南希,南希没回来他也在问……
在责问大环境的时候,也得保留自己的底线,有些事可不能触犯
再刷的时候可以多留意下服饰,电影给的信息很多,需要多看几次消化,
20世纪最后一部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的歌舞片,有查尔斯狄更斯的故事坐镇,配上精彩的群舞和美妙的童声合唱,也是极为赏心悦目的版本,影片浓浓的善念全然感染了罪恶,油画的即视感更让它获得了最佳摄影提名。最让人兴奋的,是扮演奥利佛的小男孩是英国版《两小无猜》中的小男孩,那个说着“我不是已经整整爱了你一周了吗”的搂着小女伴躲雨的呆萌正太,可爱指数已然爆棚。影片改编原著后剧情流畅,以夸张滑稽的歌舞作为推动力,而出现在观众眼前的纯粹坏人角色只有一个,并最终被枪毙圆满了“恶有恶报”这一终极命题。因为是喜剧,所以观看时的心情极为轻松,以众多孩童为基础的歌舞很自然的平添了一分天真烂漫。影片中反应的童工、孤儿院虐待儿童、黑帮教唆孩童犯法、执法机关知法犯法等等问题也批上了阳光的外衣,但归根结底却让人想起了丑小鸭的案例,基因才是王道,奥利佛之所以能获救是因为他老妈出身名门望族,所以影片中的小正太只需要从头到尾瞪大无辜的双眼或卖萌或惊恐即可,前仆后继的人等着踏上拯救他的命运之路。
在这部歌舞片中,奥利佛作为主角,但他的身不由己可以和三叔笔下的小天真一较高下,似乎本该一直游离于庞大纠缠的命运之外,不知不觉却将几方势力搅成了一个大漩涡:奥利佛受同伴教唆去要粥而被院长卖给了棺材铺老板,因为和老板儿子起了冲突被关进地下室,从地下室逃走后来到了伦敦,又被“小滑头”带去了贼窝,贼窝教他如何偷到,他的同伴所偷的绅士正好是他妈的舅舅。就此,几拨势力开始一争高下,真正的主角才刚刚登场,那就是正义:南希为救奥利佛而死,比尔因害奥利佛而亡。不仅正义战胜了邪恶,连贪婪的孤儿院院长都受到斥责甚至贬职的危机。如同《盗墓笔记》主要是小哥一族、老九门与几方“它”的斗争,这部歌舞《奥利佛》也变成了小滑头与费金的老少伴、警察智擒神偷的斗智斗勇,主角难当哎。
小滑头和费金这两个搭档是全片最引人注目的角色,最后两人在朝阳下向着希望相伴而行的结尾真心让人觉得圆满,可惜必须要加上一个主角回到家中的镜头来证明整部影片没有太过于跑偏。费金一手教出了最出色的的弟子比尔,无奈年纪渐大反被心狠手辣的比尔压制拖累。他是聪明又市侩的最底层市民,真正的夹缝中求生存者,积攒了无数的财宝只为了老有所养,这种狡黠实际上十分凄凉,在一座城市生活了一辈子也得不到生活的保障。而他的偷盗集团,比所谓的孤儿院除了名义不佳,生活质量不知好上多少:可以任意欢笑,可以吃得饱睡得香,工作虽然是小偷小摸但比被人逼着当童工不知自由了多少。这个对比是历史的悲剧,那些妇孺不受保护的年份,真实情况要比我们在电影里所看到的笑容悲惨的多。小滑头不仅看到了与一个成人呆在一起生活的方便和安全,更多的是对于老费金收养这些孤儿的善举的认可,亦亲亦友,老少同行,以温暖对抗悲凉,以热情冲刷无措,岂不妙哉。
整齐的动作和苦涩的愿望映射了制度的不公和严厉,这里不是孤儿院,更像儿童监狱
看过《两小无猜》之后谁能忘记这张俊萌的面孔呢
“小滑头”出场,尽管奥利佛很帅,但小滑头机灵可爱的魅力真真把主角甩出去好几十条街
这只乱入的猫头鹰冷眼旁观着一切变故,不得不说屋子里一群小南海挨帮抬头时突然出现一只猫头鹰吓了我一跳
这个老贼真是又可恨又可爱,也可怜也可敬,一人之身养活了这么多没家的孤儿,却只能以教他们偷盗为生,夜夜担心恐惧着自己的晚年不得善终,白天又可以尽情的陪孩子们欢笑
最佳男配角提名
萌太在此
这些孤独的夜晚,只能数着财宝猜测着不可捉摸的未来
全片最美丽的姑娘,用自己的善良挽救了奥利佛,最终被爱人杀死。能歌善舞,随时可以调动气氛与大家齐乐,有自己的主见,却被爱情蒙蔽了双眼,坚守着对爱人的忠贞,却挽救不了爱人堕落的灵魂
觉得这张最像油画
从这一刻,命运的巨轮便越转越快
红衣艳舞,为谁萧条
眼见着这么多财宝沉入了沼泽,导演你这么败家你家里人造吗
全片最喜欢的一幕
电影改编自狄更斯的同名小说,原故事创作于1838年,先后8次被搬上了荧幕。1968年的这次改编不一定是最精彩的,但毫无疑问是历史地位最高的。小说原著,用尖锐的笔触,揭露和批判了当时英国社会的丑恶现象。而这部电影,通过歌舞剧的表达形式,淡化了冲突,突出了童话般的童趣。闲话少叙,大家就耐心的听我吹一吹。这是从1951年以来,第6部得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歌舞剧。画面处理的美轮美奂,对于一群孩子们的调度也接近完美。当然更重要的内核,我会在下文中展开。
故事开篇就在一所济贫院中,这是19世纪中叶,英国社会的独特产物。其作用就是以工代赈,让广大贫下中农,能够有饭吃。彼时的英国,刚刚打败了拿破仑的法兰西帝国,正式问鼎世界第一强国的宝座,但广大劳动人民和资本主义之间的斗争,也发展的愈演愈烈。这一现象,被一群小演员,用一场集体舞的形式,表现的活灵活现。哪里有压迫,哪就有反抗。贫下中农的弃儿,奥利弗被众人推举出来,准备去进行反抗。但有道是,枪打出头鸟,第一个冒头的人,肯定是被镇压的最惨的人。
一群脑满肠肥的资本家官员,决定将奥利弗卖掉。因为这种不满于压迫,和现状的人,很容易导致整个群体的奔溃。于是乎,这个可怜的孩子,在一个白雪皑皑的寒风中,被人像一条狗一样的牵来牵去。直到一家棺材铺前,由一位叫苏伯雷的店主,买下了奥利弗。于是奥利弗得到了一个新的身份,出殡专员。他那种与生俱来的优雅和礼貌,让他几乎没有经过什么培训,就能够从容的应对这个岗位。但他似乎具有一种卓尔不群的反抗精神,这让他与另外一个学徒发生了激烈的冲突。闯下大祸之后的奥利弗,被众人关进了地下室。在摆放着各种棺材的地下室里,奥利弗思念起了他的妈妈。虽然他从来也没有见过她,不过这不能阻止孩子们童真的想象,不知道是老天开眼,还是奥利弗的母亲显灵。奥利弗发现地下室的窗能够打开,逃出升天的奥利弗感觉天高海阔任我飞,天涯海角任我闯。因为当时英国有条法律,如果一个奴隶逃到城市里一年不被抓住,那他就将获得自由,所以他义无反顾的出发去了伦敦。
一路的风餐露宿,最后搭乘着运菜的马车,奥利弗来到了伦敦。这位极具反抗精神的少年,也不知道会在这里遇上怎样的奇遇了。初来匝道的奥利弗,很快就遇上了“小滑头”道金斯。道金斯一眼就从众人中,发现了这位乡巴佬。人小鬼大的他即刻开始盘算起,如何利用萌呆的小奥利弗进行偷盗的事情。在许诺了免费的住宿后,带着奥利弗带回了他们幽暗的巢穴,在这里有一个叫法金的老绅士,正等着他们。影片在这里,并没有像原著中那样,把他描述成一个十恶不赦的教唆犯,也淡化了他犹太人的身份。显然导演,并不想让这部电影,陷入无休止的民族沙文主义之中。这位老绅士,是当地一个盗贼团伙头领,教唆着一群孤儿帮他去偷盗。盗贼集团其他的成员包括:美丽善良的南希和希克斯先生,希克斯是一个典型的美国电影中的恶棍,一股与生俱来的邪恶气质,贪念和欲望左右着他进行破坏。美丽的南希则是这个大盗的情人,是他花了3英镑买下来的情人。
希克斯和小滑头,还有另外一群孩子们负责偷盗,而老绅士法金则负责销赃,以及新人的培训工作。这样的模式维持的相当不错,众人中年纪最大的法金,在维持了偷盗集团的同时,还不忘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他在众人的赃物中,挑选合适的物品,藏入了自己的小金库。某个晚上,不巧正好被奥利弗发现了,虽然奥利弗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笔怎么样的财富,但法金依旧非常的紧张。这种机警和狡兔三窟的性格,为他在影片最后能够逃出生天,埋下了一个很好的伏笔。第二天南希小姐找上了门来,来跟法金讨要昨天希克斯的,那批账物分成的钱。南希小姐的上门,让众多孤儿感到很兴奋。小滑头更是借机把妹,高唱起为了心爱的女人,什么都愿意干的歌谣,这让南希小姐乐坏了。她也正好观察到了,新来的奥利弗。并且马上被这位彬彬有礼的小绅士迷住了,可能南希小姐是有某种难以言状的正太控吧,也可能是母性的发作。影片在这里,并没有太好的解答这一点。
在短暂的培训后,菜鸟奥利弗开始上街实践,配合小滑头进行一些偷盗生意。虽然小滑头得手了,但是有些紧张的奥利弗,被当成是犯人,他别无选择的开始逃跑,但终究因为人小力弱失手被擒。奥利弗被捕的消息,很快传回了贼窟,法金和希克斯都很害怕,奥利弗会把他们招供出来。所以决定让南希,到法庭上去打探一番消息。在法庭上,主审法官是一个荒唐的醉汉。他一边喝酒一边对案件进行剖析,最后在毫无依据的情况下,判处奥利弗的罪行,导演在这里很好的嘲讽了美国式法院,对于善恶的分辨能力。就在此时,有一个正直的人站了出来,他表示他目睹了一切,并证明奥利弗并没有参加这起偷盗活动。于是奥利弗奇迹般的,当庭被判处无罪释放。被偷钱包的布朗罗先生,因为冤枉了奥利弗,而感到万分的歉意,所以他决定把奥利弗带回家好好招待几天。一直在法院外等候的,法金和希克斯在得到南希的回报后,长舒了一口气。但他们依旧害怕奥利弗,会出卖他们,所以让小滑头继续跟踪他们。
布朗罗先生是个体面的绅士,小奥利弗在布朗罗先生家得到了礼遇。导演通过奥利弗的视野,表达这里有鲜花、牛奶、整洁的街道以及收过良好教育的中产阶级。不幸的是,奥利弗还是被那些盗贼盯上了。南希希望希克斯能够放过这个可怜的孩子,让他就此过上美好的生活。但害怕被揭发的希克斯,容不得半点质疑。一番争论之下,深爱着希克斯的南希,决定帮助他一起诱拐奥利弗。这种盲从的爱情,最终也导致了南希悲剧的命运。众人趁着奥利弗帮布朗罗外出跑腿之际,用计将他擒了回去。重新回到贼窟的奥利弗,与希克斯爆发了冲突,就在希克斯准备动手之际,矛盾的南希救下了奥利弗。老谋深算的法金,也遭到了希克斯的威胁,这让法金有了上岸洗白跑路的想法。但法金发觉身无傍身之计,又觉得自己这样一个有污点的人,或许已经无法融入正常人的生活,只得暂时按下跑路的想法。
布朗罗先生突然发现,奥利弗是他侄女的孩子。这让他对于奥利弗的走失,万分焦急。电影在这里并没有交代,奥利弗的父亲是谁,以及母亲为何会在怀孕期间跑路,而不是将他托付给有钱的亲戚。导演可能是想要通过小男孩的遭遇,对那些不负责任的年轻父母起一些惊醒作用。与此同时,希克斯开始强迫奥利弗成为他盗窃活动的助手,这样能够将他带着身边,并且进一步监控这个反抗心很强的小男孩。不想看到奥利弗堕入深渊的南希,决定去布朗罗先生家告知真相。 得到侄孙消息的布朗罗,与南希决定晚上12点在伦敦桥上汇合,南希会将奥利弗还给他。但当天晚上,希克斯带着奥利弗开始了。他们这对组合的第一次偷盗行为。可惜奥利弗,天生就不是干这行的材料。整个行动最终以失败告终,希克斯差点失手被擒。逃回来的希克斯,并没有放松对奥利弗的管制。无奈之下,南希想出一招偷梁换柱的办法,把奥利弗带走了。但很快就被希克斯发觉,并尾随而至。南希在试图组织希克斯重新掳走奥利弗时,被失去人性的希克斯打死。这让希克斯失去了最珍爱他的人,而他的狗也抛下了他。为了这么一个孩子,搞的如此众叛亲离又是何必呢。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导演希望通过南希这个角色,去点醒一些迷恋上恶棍的叛逆少女。同时也表达出了,女人应该要独立,而不是简单的成为男人的附庸,因为这样才能避免被男人因为某些利益而牺牲。
不知悔改的希克斯,带着奥利弗逃回了贼窟。布朗罗等在发现了南希的尸体之后,带领大队人马在希克斯的忠犬牛眼的带领下,一路尾随并困住了希克斯。希克斯此时依旧不知悔改,并做起了困兽斗。布朗罗先生的大队人马,也惊动了法金和他的那群孩子们。整个贼窟,就好像树倒猢狲散一般,四散逃亡。在逃跑过程中,法金不慎将留给自己的养老钱,掉落进了沼泽里。真是机关算尽太聪明,最后却是一场空。这场闹剧,最终以希克斯被击毙而告终,奥利弗被布朗罗接回了家,变成了真正的贵族少爷。小滑头和法金,看到希克斯的遭遇后,也突然幡然醒悟,决定洗手上岸做个好人。尘归尘,土归土,影片也到此结束。
影片对原著进行了有目的性的改编,坚持了好莱坞式的大团圆结局,让坏人得到了应得的惩罚,而好人则得到了好报。让人感觉只要你放下屠刀,还是能够重新回归正常的人生活。这种改编,其实是有违原著作者狄更斯原本想要批判的一些事情。美国编剧们,通过他们娴熟的电影工业技术,把美国式的价值观,注入了其中。让想要逃避,现实压迫的人们,得到了一个宣泄的途径。不过值得肯定的是,影片最终的结局,其实是符合当时美国伟大的社会的概念的。1964年时的约翰逊总统率先提出了这一概念,其宗旨是要向贫困宣战,来解决越来越严重的贫富差距。同时加大了对于穷人和黑人学生的教育,让他们能够跟上现代化美国的节奏。如此美好的社会憧憬和宣传下,这部讨巧的电影,正好能够作为推动美国民意的良好杠杆。通过对于贫困儿童的描写,可以让富人阶级更加的慷慨。通过对于流浪儿童的偷盗集团的描写,让国会更加的重视这些问题,而不只是忙于党争。也通过树立一些友善的白人形象,来缓和越来越激烈的女权运动、黑人运动的破坏。美国人最终的目的,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天下大同的目标上,中国人和美国人其实都是一样的,所以为何不联手找找机会呢。
书太厚,了解名著只能靠电影。故事基本清楚了,作品能成名应该源于当年展现的社会性。但电影未必好,似乎歌舞不适合承载这个片的内容。事实也如此,花大时段用歌舞来展现的总是零碎的情节,真正重要的关乎人情冷暖生离死别和人物命运的部分却很流水账一笔带过。歌舞可能是当年的商业模式,虽然没有撒毒鸡汤但放在今天会不会就同张一白式的不好好讲故事动辄就来段MV穿插如出一辙呢?演员很棒,摄美音剪都很棒,猫头鹰和狗也很棒,整体来说就是老式的文艺作品商业化
镜头感好,配乐不错,小主演是败笔
能把这个故事拍成一部歌舞电影,实在是佩服导演和编剧的功力。歌舞虽然不错,但是这种形式确实不是我的菜,酒馆那一段歌舞印象比较深~
⒈看到大街小巷、各行各业、形形色色的人们载歌载舞的场景,让我都快怀疑是不是所有英国人都能歌善舞了?囧……⒉饰演奥利弗的马克·莱斯特颜值不错,不过饰演道奇的杰克·瓦尔德演技更为我赞扬,两人初次相遇后,道奇亮嗓边唱边跳的长镜头就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上豆瓣发现他提名了奥斯卡最佳男配角,惊喜一下(偶然发现1971年的《两小无猜》他俩也一起出演,再次惊喜一波);⒊奥利弗最终因祸得福、在与富人朗罗先生有血缘关系的情况下、扭转命运过上了衣食无忧的好日子,然而其他的雾都孤儿还是得继续他们穷困潦倒的生活……
相比其它版本,歌舞让人忘掉了阴冷潮湿,奥利弗的命运不见得糟糕,尽管孤儿院棺材铺扒手窝的日子不太好过,快乐总是存在的,扒手窝就像个大家庭,热热闹闹的,奥利弗的运气可以说让人羡慕,到伦敦不久就找到了大户人家的亲人,而窗外是轻快的,幸福洋溢。
在波兰斯基里如此悲悯又催泪的故事很佩服也很诧异导演竟然拍成了歌舞片,在我眼里虽不如波兰斯基版本的那种名著韵味浓,但是比48版要有意思的多。要知道改编名著最大的致命伤是过于刻板加平淡。这是2002的《芝加哥》获奖前的最后一部歌舞片。
音乐只能算是马马虎虎 一些不错的场面调度 无比冗长 就连开幕中场散场的定格画面都那么漫长 一开始还有长达4分钟的演职员字幕+素描剧照 几欲吐血 原始歌舞片神马的和类舞台剧电影是我最不喜的早期电影形式 其讨厌程度可与后来的DOGMA95和伯格曼有得一搏
初中看的小说...现在还能记清楚...说明我当时可能看了很多遍
高中英语课上看的,情节很揪心,结局是美好的。
So what am I to do to keep sky so blue? Anything for you, my dear. 同是歌舞片,这个比芝加哥更好看,我看的版本是147分钟的。
85/100 歌舞片其实和漫画更接近,漫画可以通过简单一个画面配上文字表达角色所思考的内容,歌舞片可以用歌唱直接抒发感情,表达方式相比一般的表演要直接的多,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展现富有层次的演技个人觉得更加不易,本片群戏质量很高。(查了一下当年的小演员Jack Wild都去世10年了)
和波兰斯基版相比各有千秋,音乐剧带来傻乎乎的可爱气质。可是正太主角演的好烂。
导演里德竟然以如此抢镜霸屏载歌载舞的方式去讴歌伦敦底层人民热爱劳动怡然自乐?不管其意图是否为了平衡选材小偷故事经典可能在六零年代西方社运高涨时期可能落下的媚上争议,起码美学范畴之内有点过于刻意和闹腾了。劳动韵律节奏谐趣其实拍成北野武座头市那样也就差不多到头了。倒是对着镜头独唱的形式比较适合大部头名著改编,因为换作正常叙事写实剧情你不可能让角色将大段内心活动自己说给观众听!……整体来看,歌舞元素稀释了小说原本的黑暗残酷面,所以一直演到该元素最无法融入的第三幕,也就是奥利弗被绑架、南希惨遭毒手、牛头梗反戈一击,戏剧张力才真正出来!演员也才真正进入到他们所熟悉和擅长的表演情绪状态,特别是费金的扮演者奥利弗·里德(巧了!与主人公同名、与导演同姓)review the situation,三星半。
当小奥利弗端着破碗可怜兮兮地问:能再给一些嘛,他已经赢得了所有的观众;小学时看的原著,记住的细节也不会比电影呈现的少,两多小时的歌舞剧,浓缩剧情不到半小时
于是收留了他,奥利弗的生活能够从此走上正轨吗
没电影版好玩,画质也有些老。但是竟然这种片子也能拍成音乐剧太厉害了。向小说作者和导演致敬一下下
歌舞编排生动有趣,与叙事的结合流畅自然。
喜欢这个孩子历经那么多,始终那么乐观,那么纯洁,那么坚强
个人认为是值得刷好几遍的电影!真的很经典
黑白光影塑造出的经典。